認知結構的巨匠——布魯納
傑羅姆·布魯納(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年出生於美國紐約,美國教育心理學家、認知心理學家,對於認知過程進行過大量研究,在詞語學習、概念形成和思維方面有諸多著作,對於認知心理學理論的系統化和科學化做出巨大貢獻,是認知心理學的先驅,是致力於將心理學實踐於教育的典型代表,也是被譽為杜威之後對美國教育影響最大的人。
在教師考試中,布魯納的理論也是較為常見的,故在此將布魯納的一些相關理念予以整理,幫助各位考生進行備考。我們可以簡單的將其記為一學習實質二教學觀三過程四教學原則來進行記憶。
所謂的一實質就是布魯納認為學習的本質不是被動的形成刺激-反應(S-R)的聯接,而是主動形成的認知結構。簡單來說他認為人的認知過程是把新學得的信息和以前學習所形成的心理框架聯繫起來,積極地構成他的知識的過程。
而二學習實質一是布魯納強調學習的主動性和認知結構的重要性,主張教學的最終目的是促進學生對學科結構的一般理解;另一個就是在他看來,學生心智的發展,雖然有些受環境的影響,但主要是獨自遵循自己特有的任職結構。教學是要幫助或形成學生智慧或認知的生長。因此教育者的任務是要把知識轉換成一種適合正在發展著的學生的形式。由此,他提倡使用發現學習的方法,這種學習有強調學習過程、強調直覺思維、強調內在動機、強調信息提取這幾個特徵。
三過程也就是布魯納認為學習應分為獲得、轉化、評價這三個階段,從對新知識的獲得到運用各種方法轉化知識適應新任務從而獲得更多知識再到核對我們的處理知識的方法是否合適新的任務,或者運用得是否正確。
布魯納在其認知發展說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教學原則。他主張,教學的最終目標在於「促進對教材結構的一般理解」,使兒童「對教材能有直覺的理解」,並達到「學會如何學習」和促進智力發展。他認為,教學論必須考慮三個方面:人的天性、知識的本質和獲得知識的過程的性質。由此,布魯納提出了四條教與學的原則:
1.動機原則。認為內在動機的效應比外在動機持久而強有力,教師要善於激發學生的內在動機;
2.結構原則。強調要教給學生各門學科最基本和最佳的知識結構。任何教材結構的組織均需注意:再現的形式要適應學生的年齡和認知基礎,應教給學生簡明、扼要而又有利於進一步學習的材料;
3.程序原則。他認為兒童只會發展的程序是:從動作性表象模式經映像性表象模式到符號性表象模式三個階段,據此,教師傳授新科目、新課題時,最初宜用「非語言的指導「然後鼓勵學生運用由圖表或者圖畫表示的再現表象,最後用符號,也即通過語言的使用進行教學。
4.反饋原則。為掌握某個課題,學生必須獲得反饋,知道效果如何。他強調,「教「只是一種暫時狀態,其目的是促進學生自力更生。
以上就是對認知結構的巨匠——布魯納的詳細介紹,希望能對考生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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