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斷代工程中判定西周諸王年的研究方法
夏商周斷代工程中判定西周諸王年的研究方法
陳久金
解決西周各個具體王年,是攻克夏商周斷代工程的關鍵,現就攻克西周王年的工作成果,和解決的具體方法,作一簡要介紹。
一、 西周王年的現狀和工程取得的成果
以往歷史學家研究西周王年,主要依據西漢司馬遷的《史記》1和古本《竹書紀年》2。司馬遷是一位嚴肅的歷史學家,他在編寫《十二諸侯年表》時,是參考過先秦紀年文獻的,故一般認為較為可信。《十二諸侯年表》(1)將中國的系統歷史紀年上推到西周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這一年,西周的執政官,將暴虐的周厲王趕出國都,由大臣共同執政,故稱共和。
《史記》除記載幽王在位十一年,宣王在位44年,共和執政14年外,還載厲王37年奔彘,穆王在位55年,昭王在位19年,武王在位2(或4),成王康王雖不載在位年數,卻有「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年不用」的記載。西周中期的四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沒有在位年數記載,故《帝王世紀》3說:「自共王以下,四世年紀不明。」正是由於這「四世年紀不明」和成王、康王總年也不很明確,致使西周總年數和伐紂之年都不能確定,這是中國歷史紀年中一項極大的遺憾。
古本《竹書紀年》又稱《汲冢周書》,雖見於晉代出土的墓葬,它卻出於戰國時魏安嫠王的墓,由此判斷,它應該是戰國時記載下來的歷史紀年,應有相當大的可信性。古本《竹書紀年》所記載西周的諸王紀年,與《周本紀》沒有矛盾,這說明《周本紀》的紀年已大體得到傍證。遺憾的是,所記載西周諸王在位年數,幾乎沒有多少補充。令人關注的是,其有西周總年為257年的記載(即西周開國之年為公元前1027年),歷史文獻關於西周總年的記載僅此一見。所以,以往的歷史紀年表中,往往有以公元前1027年作為西周的開國之年,即源於此。
但是,以公元前1027年作為西周開國之年有許多不妥之處,首先是西周12王計在位257年,平均每王在位僅21年,比歷代諸王在位平均年數略低;另外,若要將前1027年作為西周開國之年,就非將穆王在位之年減至40年以下,這與文獻記載不合;再次是前1027年這個年份的天象曆日,既與《國語·周語》4 伶州鳩所述天象不符,又與《尚書·周書》5「武成」曆日不合。尤其是後者,曾為上古多種文獻所引用,其為當時真實的歷史記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故西周開國之年就不得不重新考慮。
另外如今本《竹書紀年》等,雖然號稱《竹書紀年》,並載有自黃帝以來包括西周各王的完整王年,它實際只是宋人的偽造,並不可取。
自西漢劉歆開始,歷代都有人利用各種方法推算西周王年,其中最可信的當然是藉助於曆法推算所在年的曆日相合。經統計其研究結果計有44種之多 6。他們所用方法各有優缺點,總的說,所用天文數據不精,手段單一,致使結果沒有圈套的科學依據和可信度。
夏商周斷代工程在西周王年研究上,為了取得比前人較大的突破,在研究方法上做出了較大改進,其措施有如下幾個方面:1、系統開展對西周王處的文獻資料的整理和研究,對以往各家說法提出一個較為科學和客觀的評價。2、開展有針對性的考古發掘,尋找更多的與西周王年有關的歷史文物資料,為解決西周王年的難點提供證據。3、改進測年儀器調設備和天文計算精度,為解決紀年難點創造必要的條件。4、開展多學科的合作研究,發揮各自優勢,是取得突破性進展的關鍵。5、在藉助於天文曆法手段,提出一個有科學依據的西周諸王王年。夏商周斷代工作成果《簡稿》7,將推定西周王年的依據總結為如下七個支點:
西周晚期:(1)吳虎鼎的研究
(2)晉候蘇鍾與厲王三十三年
西周中期:(3)天再旦與懿王元年
(4)虎簋蓋的研究
(5)鮮簋與穆王三十四年
西周早期:(6)靜方鼎與古本《竹書紀年》的昭王之年
(7)《召誥》、《畢命》曆日與成康之年
可以說,前人在研究西周王年時,沒有能夠注意到或者正確地利用這七個支點。夏商周斷代工程由於很好地把握住了這七個支點,利用迄今為止所有66條西周四要素曆日具全的記錄,妥善地推導出一個西周王年的科學組合,得到西周王年如下:
武王 公元前1046-公元前1043年
成王 公元前1042-公元前1021年
康王 公元前1020-公元前996年
昭王 公元前995-公元前977年
穆王 公元前976-公元前923年
共王 公元前922-公元前900年
懿王 公元前899-公元前892年
孝王 公元前891-公元前886年
夷王 公元前885-公元前878年
厲王 公元前877-公元前842年
共和 公元前841-公元前828年
宣王 公元前827-公元前782年
幽王 公元前781-公元前771年
二、 考古新發現為解決難點提供了證據
利用西周金文中四要素俱全的記錄推定西周王年,是系統地解決西周王年的惟一手段。自古至今研究西周王年的學者都是這樣認為的,也都是這麼做的。利用四要素俱全的金文記錄,為什麼能推定西周王年?現舉例說明:我們在古代墓葬中或流沙墜簡中,常常可以見到某皇某年某月某日某干支的記載,查陳垣《中四回史日曆》 8,常可證實其完全相合。有時所載,缺少具體帝皇名稱,而其他俱全,遇到這種情況,只需參照墓葬其他文物文獻定出大致的年代,再利用《中西回史日曆》或有關朔閏表,也可準確地推定其王世和王年。西周金文四要素俱全的記錄,便與後者相類似。
1、科學的《西周銅器分期斷代表》的產生
所謂西周金文中的四要素,是指王年數、月數、月相和日的干支。比較遺憾的是這些金文記錄,幾乎一律不載王名,除少數金文可以從文字的記載中判明其王世,其絕大多數都是王世不明。如果王世不明,用其隨意安排王世以求金文歷譜相合,這就違反了科學事實而帶有主觀性。以往許多金文歷譜所推定的王年,所以不可靠,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對金文器物的王世判斷不準確。王世不準確,所得結論就完全謬誤。夏商周斷代工程所推金文歷譜之所以較為可信,正是由於它嚴格以金文學家對西周銅器的最新斷代為依據,經過許多專家的數十次研討達成共識所推定的結果。具體說,我們所依據的《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表》,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歷史研究所李學勤,中國歷史博物館朱鳳瀚,故宮博物院劉雨,北京大學裘錫圭,四川大學彭裕商等諸位教授共同判定。以往關於西周王年研究可以說全都是個人行為,在這個意義上說,夏商周西周王年研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科學和嚴謹。
所謂西周青銅器月相名詞,即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以往雖然大家都認為這些名詞是月相,但各人定義不同。早在兩漢時,人們對霸字就有明、暗兩種解釋,由此導致既生霸、既死霸各為上半月和下半月兩種完全相反的解釋。西漢劉歆用曆法來推定伐紂之年《武成》曆日的方法是可取的,但由於所定死霸朔、生霸望的概念錯誤,導致整個結論的錯誤,故劉歆所推伐紂之年為前1122年的說法也就不可信9。而正是由於劉歆所推伐紂之年與古本《竹書紀年》所載相差幾近100年,為後世伐紂之年研究增加了更多的混亂。
由於《周書·武成》等篇中示出現初吉這個名詞,故劉歆沒有涉及初吉。但春秋以後的文獻中多載有初吉一名。後世陸續出土的西周金中更有大量初吉一詞,幾達成其他三個名詞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的總和。至20世紀初王國維便突然悟出了這四個名詞為一月四分中的各段的名稱。各佔四分之一月10。這個觀念在當今的歷史界影響很大。一些人把它看作是星期制度的早期形態。20世紀曾經有好些學者依四分月說推算金文歷譜,但很難得到較為理想的為大家所接受的金文歷譜。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中國歷史上,從未見有一月四分的記載,王國維提出的一月四分的證據並不充分,從而西周行用一月四分紀日的假設難以成立。
在天文史界,解放前也有少數人支持四分月說,日本新城新藏就是一人代表11。但自藪內清主張一月二分之後,就很少見有人再用一月四分說了12。所為一月二分,是指以初見新月 之日即農曆初二或初三為每月的第一天,又叫 日。自日至月圓之日,稱為既生霸。月初虧之日稱為既望,自既望至月光隱沒不見即朔日,稱為既死霸。夏商周斷代工程據新近出土的66條四要素具全的史料,經過充分研究討論之後,基本上採納了這個觀念。至於初吉,經過內部充分討論,大多數都支持將其限定於十日之內,即實際採用黃盛璋的「初干節日」說13。
2、吳虎鼎等器銘對生霸死霸月相位置的論定
吳虎鼎出土於1992年,但至夏商周斷代工程開展後的1997年,除銹時必發現銘文:
惟十有八年十又三月既生霸丙戌 ,王在周康宮夷宮,道入右吳虎,王命善夫豐生、司空雍毅,中刺王命……
生王只稱王,不用王號,但吳虎鼎在記載生王的活動時,還記載了兩個宮殿的名稱,即康王宮和夷王宮。這兩個宮名的出現,就明白地告訴我們在製作吳虎鼎時,已有了夷宮,即肯定是在厲王以後。文中還重申了刺王的命令,刺王即厲王。又文中載有十八年,西周厲王以後僅宣王有十八年,故知吳虎鼎非宣王莫屬。據《十二諸侯年表》,知宣王十八年為前810年,藉助於張培瑜《先秦史歷表》14,可推得此年十三月丙為定朔10日。它證實了既生霸一定可出現在10日左右,從而可以下結論說,劉歆的死霸朔生霸望的說法肯定是錯誤的。學術界有人信劉歆說,至此便沒有理再爭論下去。這就是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吳虎鼎作為七個支點之一的道理所在。
其實,可以確定為宣王時器的還有兮甲盤等,兮甲盤載「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據歷表同樣可推得宣王五年(前823)三月庚寅為24日,即既死霸可以是24日,在下半月而非上半月,正與吳虎鼎相一致。
李學勤先生在《吳虎鼎研究的擴充》一文中說:
「我在《吳虎鼎》考釋中指出,吳虎鼎銘文有明確內證,無疑屬於宣王。……先從瑪鼎談起,……《漢書·藝文志》有《史籀》十五篇,雲『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 』。鼎銘史留,地位在內史之上,……因此,瑪鼎當在宣王世,信而有據。……瑪鼎十九年四月……辛卯十八日,正合於既望。繼看此鼎……此鼎銘文與吳虎鼎酷似,……此鼎十七年十二月相當《歷表》次年正月癸丑朔,乙卯初三。按初三為 ,月魄已生,據本名可雲既生魄。」
「同時,我們還獲知,既生魄在當時可早到初三日,這和《禮記·鄉飲酒義》「月者,三日成魄」,《白虎通義·日月》「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和馬融《尚書注》所說:「魄 , 也。謂月三日始生,兆 ,名曰魄,」是完全符合的。15。」
李先生舉瑪鼎載史留,因《漢書》明載史留為宣王太史,故瑪鼎無疑是宣王時器。推得既望辛卯為18日,右證既望當在18日前後。18日前後為初虧也。李先生繼述器形文字與瑪鼎酷似的此鼎,當亦為宣為時器,由此可推得此鼎17年12月既生霸乙卯為3日。由此李先生肯定地說,既生霸可以是3日,與相當。這一結論非常重要,由此長期被史學看好的四分月說終於被徹底否定。
20世紀90年代晉侯蘇鐘的出土,1996年北京琉璃河遺址成周甲骨的發現,1997年在灃西遺址中商周文化層分界界限的發現,都為解決西周紀年難點提供了佐證。
三、 儀器設備和計算精度的改進是解決西周紀年的必要條件
在為夏商周斷代工程作研究規劃是,就對放謝性同位素C14測年技術寄託較大的希望。C14測年的技術,創立於20世紀50年代。由於誤差較大,主要用於史前考古,精度在百年量級。為了適應工程的高精度要求,需要改造原設備,改進樣品製備及測試方法。利用樹輪校正技術,常軌測量精度達到0.3%,加速器質譜計精度達到0.5%。
1、 晉侯蘇鍾銘文證實厲王在位37年
利用改進後的C14測年解決高精度技術測年的第一個成功先例是晉侯蘇墓的測年。晉侯的蘇墓曾出土有十六件編鐘,有銘文355字,並記有七個曆日和五個記時詞語,為迄今為止所見金文之最有價值的一組16:
唯王卅又三年
正月既生霸 午
二月既望死霸壬寅
三月方生霸
六月初吉戊寅,丁亥,庚寅
晉侯蘇墓為西周晚期墓沒有爭議,但文中所載「唯王卅又三年」究竟是厲王還是宣王則發生很大爭議。達不成一致意見。後經過晉侯蘇墓中的木炭樣品作常規C14測年,得到墓葬年代為前808+8年。又用加速器質譜計對墓中木炭和祭牲樣品測年,分別得到前830-前802年和前824-前798年,表明晉侯蘇墓的入葬年代在宣王十餘年,那麼墓中編鐘所載王33年,必為厲王紀年。《十二諸侯年表》雖有記載厲王37年奔彘,但《衛世家》的紀年似與厲王在位37年有違,致使厲王在位是否有37年長期得解決。以厲王在位37年奔彘計,查《先秦史歷表》得晉侯蘇墓既生霸年14日,二月既望辛卯18日,二月既死霸壬寅29日,六月初吉 寅7日,正與月相相合。此正是工程將晉侯蘇鍾作為解決西周王年第二個支點的道理所在。
上海博物館原館長馬承源先生早就主張晉侯蘇鍾之三十三年為厲王紀年,但他主張厲王實有37年而不與共和重合一年。推得正月既生霸戊午8日,二月既望壬寅23 日,二月既死霸祭卯24日(二月相干 支對調),六月初吉寅朔日。馬先生所推結果雖也與月相相合,但據馬先生的主張,那麼厲王37年就無法安排善夫山鼎正月初吉庚戎的干支曆日,該器同樣不合於宣王37年。故知共和元年應該就是厲王37年。另外,若以馬先生的意見,那麼伯 父 、 盤、番 生壺等都沒有王世可以安排。
馬承源先生在《西周金文和周曆的研究》中「未能合曆器的分析」部分說:
「例如番 生壺、伯 父和山鼎,這三件器都是屬於西周中晚期的,三器的紀年分別為二十六年、三十三年和三十七年。西周中期僅孝王為二十六年(文中馬先生主張孝王在位26年),西周晚期厲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這些器,只能在以上三個王世中去合曆,我們分別檢查了這些王世的月朔,……這些器的紀年之長應該合於以上王世,但是在《合朔表》中絕不可合。……結果發現不能形成合理的組合,或者根本不能形成組合。因此,這些器也被排除在測算的曆日之外,而不能作任何的誤差校正17。」
李學勤先生在其早先撰寫的《善夫山鼎與西周年曆問題》中同樣也遇到了這個難題,李先生說:
「上述三種金文所紀年曆是:
番 生壺 六年十月初吉已卯
伯 父 卅三年八月既死辛卯
善夫山鼎 卅七年正月初吉庚戌
都與厲宣兩世年曆不合,這顯然不是偶然的,也不可用銘文有誤來解釋。解決這一問題的唯一出路是,承信西周晚期還有一個在位超過三十七年的王。……這樣,夷王應在位共三十九年,其元年是公元前917年。西周晚期夷厲共和宣幽的年曆,由此可得確定18。」。
李先生用加大夷王王年的辦法來解決三器月相不合的矛盾,當然也是一條出路,至少比馬先生棄之不顧要好一些。但是,將夷夷王元年定為前917年,就勢必拋棄了 「天再旦」為日食的觀點,同時將克商之年限定在前1050年的範圍之內也成為不可能,正是考慮到這些事實,李先生在1999年再撰《善夫山鼎年世的確定》一文,他說:
「善夫山鼎不能太晚,置於厲王末年是合宜的。……把善夫山鼎排在厲王三十七年,在曆日上是否妥當呢?按照厲在位三十七年,三十七年即共和元年的思路(李先生接受了筆者的意見),在國人逐厲王之前。」
事實上,《周本記》明載厲王三十七年「出奔於彘」,當年作為共和元年,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將共和元年作為厲王37年,不僅使得山鼎月相相合,為馬、李年感到困惑的另外兩折即伯 父 和番 生壺,其月相干 支也都可相合。與山鼎相同,得番 生壺十月初吉已卯為朔前二日,得伯 父八月既死霸辛卯為二十日。順便指出,既死霸二十日僅合於一月二分,而不合四分說。這也是西周紀日不用四分說的又一證據。
2、 碳十四測年將克商之年範圍縮小到30年
為了給西周開國之年確定一個可能的年代範圍,夏商周斷代工程開展了北京琉璃河燕都遺址和周源灃西遺址的有計劃發掘。琉璃河遺址M1193號墓中出土克 等器上載有如下銘文:
王曰:大保……余大對乃享,命克侯於 。
大保即召公,為成王時三公之一。《燕世家》說:「周武王之滅紂,封召公於北燕」即是指此。因需主持朝中政務,召公未就國,由長子克代之,為第一代燕侯,對 M1193槨木作常規C14測年,得為前1000+15年,為第一代燕侯去世之年,若其繼位時為30歲左右,以在位40餘年計,那麼西周建國之年當在前 1050年之前,。由於70多歲已屬古稀之年,西周建國之年超過前1050年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早在武王克商以前,文王就已遷都於陝西長安灃西。克商之後,仍然作為都城使用。這就可能出現商周文化層的疊壓關係。1997年,灃西遺址的發掘工作終於找到了一個灰坑,能夠反映出商周文化層的疊壓關係。
最底層H18由四個小層構成,發掘出包含有木炭、獸骨、小米等可供測年的標本,它屬於先周文化的最晚期。在其之上的下部,也由四小層組成,時代當屬西周初期,疊壓其上的H16、H11屬西周早期,H8和H3當屬西周中期,其中每一個層位,均出土有可反映出各個時期典型特徵的陶器群。H18和T1的分界處,為從考古學上劃分出商周文化的界限,提供了理想的剖面。利用C14測年,得到武王克商的年代範圍為公元前1050-1020年。這一結果,將克商之年的範圍從100餘年縮短到30年,從而排除了以劉歆為代表的長年說,為進一步精確考定克商年代提供了可能的條件。
3、 利用天再旦記錄確定懿王元年
日食是一種異常天象。日食的推算,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它主要決定於太陽、月亮運動位置的推算精度。而太陽的運動位置,實際上是地球速率加快、地球自轉有速率減慢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又是不規則的,只能作出經驗改正才能獲得準確的結果。經過人們多年的努力,已能較準確地掌握公元前8-前10世紀月亮、地球速率變化的改正值,從而可以較準確地推算這個時期日食的發生善。計算表明,在公元前10-前8世紀,就有人指出,古本《竹書紀年》載:「懿王元年天再旦於鄭」,是西周懿王元年日出之際發生日全食所觀測到的天象,天再旦即天亮了兩次。鄭即西周都城今陝西華縣或風翔。夏商周斷代工程曾對
四、 多學科合作研究是取得成功的關鍵
1、 彭裕商的解釋構通了定點說與分段說之間的關係
系統研究西周王年,可以明顯地體現出多學科合作研究的優勢,它很好地反映出歷史學、考古學、C14測年技術與天文學密切合作的前提下解決了前人沒有很好解決的科學難題。前面所介紹的從晉侯蘇鐘的考古、測年與天象曆法等綜合研究等,就是以反映出這種多學科合作所取得的前人難以取得的成果,開展武王克商之年的研究,更可以體現也多學科合作的優勢。在求得共王元年為公元前922年之後,據《周本紀》穆王在位55年、昭王19年、成康合計40餘年,武王2-7年,克商之年似乎很易解決,但是,這個結果與《竹書紀年》所載西周總年卻存在巨大的矛盾,幾乎沒有可以協調的餘地。即使按穆王55年,昭王19年,成康40年、武王2年計,克商之年也應在公元前1033年之前,而不是《竹書紀年》所載前 1027年。
這裡必須指出,人們一直都是十分看重古本《竹書紀年》的,在此之前的中國歷史年表,也曾使用公元前1027年作為克商之年。即使在夏商周工程的專家們蹭,仍然還有一些人堅信前1027年為伐紂之年。他們認為,《武成》月相曆日是否相符,可以不用去管它,因為《武成》很可能是偽書,是後人編造出來的。
《古文尚書·武成》有如下三條月相曆日 記載:惟一月壬辰旁死霸
二月既死霸
粵五日甲子
惟四月既旁生霸
粵六日庚戌
其中旁為靠近、剛才之義,實即既霸的下一天。在武成曆日的記載中,記日均以既生霸、既死霸為定點,那麼,既生霸、既死霸必為每個月中各個時段的初始之日,故有既死霸粵某日和既旁生霸粵某日的紀日方法。彭裕商先生還特別注意到《武成》紀日干支在月相名詞之前,而金文則將干支置於月相名詞之後,表明《武成》月相名詞為定點,而金文月相名詞之後的干支,實即在干支前省略粵某日幾個字。我們贊同彭先生的解釋。對於《武成》曆日的真偽,因《漢書·律曆志》引用了這些曆日干支,而且又與《逸周書·世俘》曆日全同19,故更多的學者認為這些史料最為可信,必非偽托。工程採用了多數人的意見。
2、 對前1027年為伐紂之年做出嘗試性的解釋
為了尋求西周總年與《武成》曆日不能相容的解決辦法,筆者曾作過多種嘗試。當然,若取克商之年為前1027年,那麼既生霸必定在下半月,既死霸在上半月,月相干 支不合當年天象。但是筆者卻同時發現若取伐紂之年為前1026年,則《武成》月相干支便要可大致相合。如果其他曆日天象等也能相合。則一年之差似乎也可用接位之年計算誤差來解釋。檢驗的結果是,以前922年為共王無年,取穆王在位39 年,昭王19年,成康在位42年,其月相曆日也能大致相合。只是穆王27年衛簋之既生霸要遲到18日,康王十二月《畢命》六月庚午為6日,已不是新月而接近上弦月了。與此同時,文獻所載伐紂天象如歲在鶉火等也都不合。正因為如此,大多數學者並不想接受這一事實而別尋其他最優解。
3、 確定前1046年為克商之年的最優解
我們可以先做出一種估算,以共王無年前922年為計算起點,穆王55年,昭王19年,周公執政7年期間因有平叛的軍事活動不算安寧,再加40年成康安寧時期,再加武王在位3年左右,便可推得克商之年肯定要早於公元前1027年。
經過反覆計算和多方論證,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公元前1046年作為克商之年的最優鮮,其理由如下:
(1)合於有關西周的歷史紀年。前已述及,將共王元年選定為前922年,是將懿王元年天再旦確認為黎明時日食天象及必須安排好趙曹鼎、衛器組、休盤等月相干支的必然結果,除此沒有別的選擇。穆王55年(取穆王當年改元)、昭王19年見於《周本紀》和古本《竹書紀年》。取康王、成王計在位47年,是「成康之際天下安定刑錯四十年不用」最為接近的年數。至於武王在位四年,那是《武成》月相曆日為定點必然結果。只有前1046年,才能符合既生霸為初見新月之日,既死霸為初虧之日的要求。而克商之年一旦確定,成王元年便由《召誥》成王七年三月丙午 決定。
(2)合於《武成》月相曆日定點紀日的要求。西周初年以初見新月即日為每月的第一天,自這一天起,也就是既生霸的開始。下半月自初見月虧之日為第一天,也就是既死霸的開始。《武成》紀日,以既生霸為上半月第一日,以旁死霸為第二日,既死霸為下半月第一日,旁死霸為第二日,其紀日順序便以既生霸、既死霸或旁生霸、旁死霸為起點,以「粵某日」紀日。公元前1046年的正月,以癸為朔日,以19日辛卯為初虧之日,以20日壬辰為旁死霸。二月為癸卯朔,18日庚申初虧為既死霸,越五日22日為甲子,為滅商之日。四月壬寅朔,3日甲辰為初見新月之日,即既生霸,下一日乙已初四為旁生霸,越六日初九為庚戌。這些均為定點月相,可作為紀日的起點,故不是克商之年。若以劉歆死霸朔,生霸望的觀點來解釋,雖可作為紀日之起點,但前已證明這種觀點與近年出土金文資料相違,不可為訓。這是推定西周王年的第七個支點。
(3)合於《國語》載伐紂天象。《國語·周語下》引伶卅鳩曰:「昔武王克商,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劉歆研究克商之年時,曾引此天象為憑證,後世一些學者也將其作為研究克商之年的依據。討論之前,首先應分辨清這些天象的名稱。歲即歲星,鶉火,析木十二星次之一,鶉火為柳星張三縮,析木為尾箕斗三宿。日在析木之津,即是說太陽正處在析木這個天區,天河的邊沿附近。天駟有兩種說法,《史記·天官書》和《漢書·天文志》均說「漢書中四星為天駟,」即天駟位於營室附近的天河中。劉歆世經則認為天駟為房宿,筆者以為以《天官書》的說法為是。辰為正月日月相會之處,斗柄即南斗之斗炳,是說正月合朔之時,太陽和月亮正相會於南鬥鬥炳之處。星指晨星即水星,天黿即女宿。由此看來,除歲在鶉火之外,這些天象均在北方七宿的斗女二縮附近,僅月在天駟略偏東一些。那麼,它所表示的,只是周正一月月初時的實際天象,沒有太多的特別之處。月在天駟即漢中四星處,正反映出正月初二初三時(即 日)月偏離太陽以後的方位。
對於「歲在鶉火」這一特殊天象,經實際推算,在公元前1020至1060年之間,只有前1022、前1034、前 1046、前1058年合於歲在鶉火。故我們說,據天象紀錄的綜合考慮,應以前1046年為最優解。克商之年歲在鶉火的說法,見有多處文獻記載,它也許是當時實際天象紀錄。鶉火屬周之星土分野,據星占說,歲星所在分野之國戰則有利,可以得土。可能正是依據這些早期的實際天象,後世術士才建立起一套星占學理論。
(4)、與《逸周書·小開》月食紀錄相合。《逸周書·小開》載文王三十五祀「正月丙子拜望,食無時」。有的學者解釋為一次月食紀錄。據《周本紀》,文王在位50年,受命後七年崩,武王在受命後十一年伐紂,那麼文王35年至伐紂共19年,文王35年當為公元前1065年。據精密推算,公元前1065年3月13日確實有一次月全食,此也正與《小開》月食紀錄相合。
(5)、合於考古和C14測定的年代。據夏商周斷代工程成果簡稿,灃灰坑年作C14測年得克商介於前1020-前1050年之間。殷墟四期(即商末期)甲骨C14 測得範圍為前1080-前1040年。琉璃河一期一段墓葬(即第一代燕侯墓)時為前1040-前1006。曲村一期一段(第一代晉侯墓時期)為前1020 -前970年。對這些與克商之年有關係的遺址C14測年所作綜合分析,正與推定的前1046年克商之年相對應,它正合於C14測定的無商之年的範圍。故經過綜合分析,所以做出判斷,公元前1046年為克商之年的最優解。
五、 懿王孝王夷王王年的論定
我們在排比西周銅器的王世時,主要依據王世民、陳公柔、張長壽《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表》20。在懿、孝、夷三王期間,該表中列有十三年無 簋和十三年壺,均分配在中期後段,無 簋試誹在懿王,壺試排在孝王。而當據晉侯蘇鍾決定了厲王在位37年和據「天再旦」為前899年日食後,厲王元年為前877年,懿王元年為前899年。這就是說,懿孝夷三王在位的總年僅22年,三王在位的年數均很短。
銅器的月相干支告訴我們,無 簋與 壺也不能容於同一王世,那麼,在這三個王世中,最多只能容下一件十三年銅器。我們曾經努力將壺排入孝王前後,那麼懿王在位就只可能2年,這是大多數史學家難以接受的結果。大家都知道,據《竹書紀年》等文獻記載,懿孝夷三王都載有具體史跡,例如,懿王在位時曾「自宗周遷於槐里」,又「伐太原之戎」,故都不象僅在位3、4年能夠辦成的狀況。那麼,在這三王期間,是否有十三年銅器,就很值得懷疑。
對於這些困難問題,李學勤先生撰《西周中期歷譜的修訂建議》一文指出,因無簋中銘文有榮伯、井伯、益公,它也詢簋均應排入共王。又師虎簋屬懿王無疑,該器中人物史吳,同樣也出現在七年牧簋之中,故懿王在位至少有七年。李先生同時指出,考慮到 、諫簋、師晨簋等與 壺有關的器物排在厲王,故將十三年壺排在厲王是「合情理的」。這些定鼎的意見,為我們排好西周懿孝夷三王的王年,起到十分關鍵的作用。於是,我們主要依靠七年牧簋等決定了懿王王年,依靠兩件師 簋和師 簋等決定了孝王的王年,依靠師簋和宰獸簋、師兌簋等決定了夷王王年,得到懿王在位8年、孝王6年、夷王8年的結果,其中夷王在位年數,正與《今本竹書紀年》相一致。
六、 共王、穆王王年的確定
共王又寫作恭王。除《今本竹書紀年》和《帝王世紀》外,均不載共王在位年數。由於《今本竹書紀年》是明人的偽作,通常難以作為歷史文獻來引用。《帝王世紀》不僅晚出於晉代,而且自相矛盾。它說:「周自恭王至夷王四世,年紀不明。是以歷依魯為正。王在位二十年崩。」既然明載包括恭王在內的「四世年紀不明」那麼又哪裡出來一個「在位二十年崩」呢?顯然連作者皇甫謐本人也不能,相信所以後世學者也多不以皇說為據。
我們編排共王王年,完全依據《西周銅器分期斷代表》。王等《分期斷代表》共王時的三年、五年、九年衛器、走簋、趙曹鼎、休盤所載月相干支,再加上李學勤所指出的師詢簋和無簋,若取前922年作為共王元年,則全部相容。由此推得共王在位23年。十五年趙曹鼎是共五標準器,而二十七休盤屬西周中期器,它既不容於穆王時的其它器之月相,故知必為共王時物,由此可得23年是容於共王器物月相干支的最低年限。而尋求合於各王時器月相干支的最低年限,是合於碳十四測年結果的明確要求,故知23年為共王在位的可靠年數。
《古本竹書紀年》不戴穆王在位年數。《史記·周本記》說:「穆王即位,春秋憶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穆王之五十五年崩」《太平御覽》引用時又加了「年一百五歲而崩。」《帝五世紀》則說:「穆王修德教,會諸侯于山,命呂侯為相,或謂之甫侯。五十一年,王已百歲老耄,以呂侯有賢能之德,於是乃命呂侯作呂刑之書,。五十五年,王年百歲崩於宮。」穆王修德振兵,是有政績的。又命賢相呂侯作呂刑,載在《周書》。
按說,《史記》明載穆王在位55歲,應該是可信的,以後一些文獻,也都以此為據,載穆王在位55歲。只是近現代一些學者,因《古本竹書紀年》載西周總年數,難以容下穆王55年,又因為說穆王百五歲崩不合常情,故產生懷疑。我們認為,《史記》確實說了「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但「王憶百歲」,「一百五歲而崩」,則都是後人的發揮。《史記》說「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這個數字可以是虛擬不實的,不必過於看重。從其父昭王南征沒於漢水時在位僅十九年來看,穆王接位時不應有五十歲。因為父子年歲相距通常在20歲以上,若穆王即位時已50歲,則穆王領兵渡漢水長期南征,將在70歲以上,這就不合常情。故說穆王50 歲即位應該是不確實的。《古本竹書紀年》不載穆王在位年數,卻載穆王三十七年大起九江師伐越。若50歲繼位,在89歲時還領兵伐越,也就更難以相信了。故繼位時應不足50歲。
屬於穆王時的銅器有二十七年衛簋、三十年虎簋蓋和三十四處鮮簋,若取前976年為穆王元年,則這三件銅器的月相干支相合得都很好,以即位當年紀元,正合穆王在位 55年。相反,若以穆王在位39年、44年計,其月相干支相合的情況就要差一些,例如,鮮簋既生霸的干支日序可能在十六日以後。若取其它在位年數的銅器,月相干支則更不相合。可知從銅器的月相干支來看,取穆王在位55年為最優解。
《古本竹書紀年》說:「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據《泰誓》載「惟十又三春,大會於孟津。」說明自文王受命至克商相距十三年。以前1046年作為克商之年計,則受命之年當在前1058年。今穆王元年為前976年,距受命之年為84年,《竹書》說受命至穆王百年,舉其大數也,今定克商之年與穆王元年,與此記載也大致相合。
七、 昭王在位年數的確定
《古本竹書紀年》說:昭王「十九年,天大雉兔皆震,喪六師於漢。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貫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周本記》說:「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由此二書均明確記載了昭王南征於十九年喪六師於漢,王南巡不返,卒於江上。可是,《帝王世紀》又別生是非,說:「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德衰南征,及濟漢水,……沒水而崩。」昭王南征,涉漢水,只有一次。若如《帝王世紀》所述昭王南征在五十一年,那麼親征楚蠻又當七十多歲,也與理不合了。況且皇甫謐要改《古本竹書紀年》的記載,普沒有說出什麼理由,故不可 信。
1996年,日本出光美術館出版了《館藏名品選》第三集,第一次公布了靜方鼎及其銘文。由此李學勤先生聯繫到北宋時出土的中方鼎等安卅六器,從唐蘭先生所說,這些器屬於昭王南征之役的記事。其中靜方鼎先載十月甲子,當為昭王十八年記事。後載「八月初吉庚申」,「月既望丁丑」,當為昭王十九年事。
斷代工程金文歷譜初稿排定之後,我們才注意到靜方鼎的銘文,其開頭曰
「唯十月甲子,王在宗周,令師中暨靜,省南國相,設居。八月初吉庚申至,告於成周。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大室。」
十月在八月前,文中所載,明顯地是相鄰兩年的曆日干支。據《古本竹書紀年》昭王十六年南征楚荊,十九年喪六師於漢,卒於漢水中,與此事有關的青銅器,明記十九年的有 卣等,以之系連排比,可知靜方鼎的十月甲子在昭王十八年。以穆王元年為前976年,得昭王十八年為前978年,得十月甲子為初二,十九年八月午朔,初吉庚申三日,既望丁丑為二十日,均與天象相合。此靜方鼎月相干支,為推定西周王年的第六個支點。由此可證昭王在位正是十九年,其元年為前995 年。
這裡還需指出的是,自懿王元年以天再旦日食決定為前899年,以休盤、趙曹鼎和三件衛器決定共王元年為前922年以後,其穆王元年和昭王元年都是據史載昭穆在位年數推得,經過穆王時器鮮簋等、昭王時器靜方鼎推得月相干支均相合。檢驗結果令人信服地證明,這個結果是可靠的。
八、 成王康王王年的推定
《丁本竹書紀年》和《史記》等可靠文獻均未載成王、康王在位年數。《今本竹書紀年》載成王37年和康王26年,均只能作為參考。唯一可以間接應用的是《古本竹書紀年》載「成康之世,天下安寧,刑措四十年不用。」《周本記》在引用這句話時,又增加了一個余字,為「四十餘年不用。」
其實,在昭王元年和克商之年已經確定的情況下,武王、成王和康王三王的王年便已確定,即前1046年至996年之間為51年。若採用近來較為滸的觀點,即武王在位2年或3年,那麼成康在位的個數,均合於《周本記》「四十餘年」之說。但是,成康在位年數,還有一個具體嚴格的標準需要符合和通過,這個標準便是《周書》中的《召誥》和《畢命》。《召誥》說:「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則至於豐。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來三月惟丙午,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於洛,卜宅。厥既得卜,則經營。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於洛。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用公朝至於洛,則達觀於新邑營。越三日丁,用牲於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於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命庶殷侯甸男邦伯。」
這是一組十分珍貴完整的西周初年表示記日方法的資料,它反映了如下幾個西周紀日法的特點:(1)記日分上下兩個起點,月初從日開始,月中從既望開始。以下均用越幾日配干支紀日;(2)記載月內任何一天的史事,並不是如後世那樣某月某日某干支記日序,而是首載日或既望,次載越幾日干支,這是一月二分的標準模式;(3)沒有見到一月四分的任何痕迹,首先未見有初吉、既生霸、既死霸的名稱,如用一月四分,不當只用既望,更不應用 日而不用初吉;三月的各項記事,自 日後三日、十一日、二十三日等均有,均載日後越幾日,而不是前七日用初吉表示,八日至十五用既生霸表示等,可見上半月紀日一律用某干支 日,越幾日某干支表示。
《尚書·康誥》馬融注云: 「魄, 也。謂月三日始生,兆 ,名曰魄。」由此可以看出,每月以三日左右初見新月,稱為 日,紀日從 日開始,表明西周初年月首用不用朔。由於一個朔望月大致為30天,半個月大致15天,故下半月不是從16日而是從18日開始,這正是西周下半月紀日不是從月中望日而是從既望開始的道理所在。既望的含義為望以後。它與 日桎,為初見虧之日。
查《先秦史歷表》,前1036年3月甲辰朔,丙午 日為了日。該年當為成王七年,那麼,成王元年應為有1042年。
又據《畢命》說:
「惟十又二年,六月庚午,越三日壬申,王朝步自宗周,至於豐。」據歷史文獻記載,成王在位肯定不會少於10年。而康王肯定不能少於12年,那麼,在前1019年-前996年這個時間內,可以有前1008年、1004年、999年3年選擇,前2個的 日為5 日,後一個為3 日。為3日,當然月相合得最好,但若康王12年取為前999年,那麼康王在位就只有15年,而成王卻在位達32年。自古至今還未見一位史學家主張康王在位少於 20年,故這個結果難以採納。我們最終選擇前1020年作為康王元年。那麼5日是否可以是日呢?我們注意到西安化覺巷清真寺月碑記載很多穆斯林學者主張初五日可以是開齋節即回曆月首的爭論,由此看來以5日作為 日也應該可以允許的。
將前1020年定 康王元年,若以繼位當年紀元,則在位26年,與《今本竹書紀年》和《帝王世紀》等文獻相合。
九、 武王在位四年的文獻依據
如前所述,依據碳十四測年和《武成》曆日等的綜合考慮,確定克商之年為前1046年。又據西周各王在位年數及成王、康王利用《召誥》《畢命》的月相曆日記載,推得成王元年為前1042年。那麼,便可推得武王克商後的在年數為四年。這個年數以往幾乎無人論及,筆者開始時也說不出文獻依據,但文獻記載如果與此不合,其可信度就要大打折扣。
正在為此事感到困惑時,李學勤先生推出《武王在位有四年說》一文。他說:
「現存有關周武王死事迹記載,最早見於《尚書·金騰》,篇文云:『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於是周公作壇,告於大王、王季、文王,欲以身代武王,占卜得吉,『王翼日乃瘳』。……據此,武王喪於哪一個,篇文並無明確敘述。……清代梁玉繩《史記志疑》以於這一問題作過詳細記述,他說:『《詩·風譜》疏謂鄭氏以武王疾瘳後二年崩,是在位四年…… 』」
「必須說明,鄭玄講伐紂後二年武王有疾,疾瘳,後二年崩,很可能有特殊的根據。《周本記》後而崩句,文法有些問題,梁玉繩已指出『案後字下有闕,史文未必如果。』」
「日本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云:『愚按古抄本「後」下有「二年」二字』。這個古抄本,應即高山寺藏《周本記》抄本作「後二年而崩」,恰與鄭玄說相應」。
因此,據李先生的考證,武王在位四年說當有兩個獨立的來源,其一即是日本高山寺古抄本《周本記》在「後而崩」的後字以下,還有「二年」二字。其二是鄭玄在《尚書》注說:「後二年有疾,疾瘳,後二年崩。」此二說各有所本,雖然近人未加關注,但四年說確有可靠的文獻依據。武王在位四年,是可以成立的。
注釋:
1〕《史記》西漢司馬遷作於武帝太初至征和年間(前104至前89年),舊注有三家,劉宋裴、 集鮮。唐司馬貞索隱、張守節正義,至北宋時,將三家注合為一編,但舊本都已失傳。
2〕《竹書紀年》,西晉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戰國墓葬出土。汲郡在今河南汲縣,是戰國時魏國領土,敘夏、商、西周、春秋時晉國,戰國時魏國史事,至魏襄王二十年(前299)止,因書寫於竹簡之上,故稱《竹書紀年》。因出土於汲郡墓葬,故有人也稱其為《汲豕周書》。至北宋時佚失。至明代時,另有二卷《竹書紀年》見行於世,後人證明其為明人偽造,稱為《今本竹書紀年》。清朱右曾、王國維輯補古文獻中引用《竹書紀年》資料成一冊,稱為《古本竹書紀年》。
3〕《帝王世紀》,西晉皇甫謐撰。謐西晉朝那(寧夏東南)人。本書專述帝王世系、年代及事迹,所敘上起三皇,下迄漢魏,內容多采自經傳圖諱及諸子雜書,載錄了《史記》、《漢書》闕而不備的吏事,博而有據,足資考稽。南宋後佚失,清伐宋翔鳳等輯補成書。
4〕《國語》,相傳為春秋時期左丘明億作。全書23卷,記載西周至春秋周魯齊晉鄭楚吳越八國史事,有吳韋昭注。
5〕《尚書》原稱書,至漢始稱《尚書》。義為上古之書。成為儒家經典以後,又稱《書經》。今存《尚書》58篇,上自堯舜,下至東周,作者是史官,記載了君王文告和君臣的談話記錄。是中國最早的政事史料彙編。大約在先秦時已有定本,秦焚詩書以後,由伏生傳今文《尚書》29篇。伏生曾為秦博士,秦焚書時,伏生把《尚書》藏於壁中保存了下來,漢代講授時用隸書書寫,故稱今文尚書》。又漢武帝末年,在孔子故居壁中得到45篇《尚書》,困用古文書寫,故稱古文《尚書》。東漢末經馬融、鄭玄註解,實現了古今文《尚書》學統一。西晉永嘉之亂(311),《尚書》一度失傳,後由豫章內史梅賾奉獻孔安國古文《尚書》58 篇,作為官方定本。後經明清人研究,又確定《孔傳古文尚書》為偽作。那麼,較為可信的仍為伏生所傳29篇。
6〕朱鳳瀚等編《西周諸王年代研究》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
7〕《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簡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0年。
8〕陳垣《中西回史日曆》中華收局,1962年第一版。
9〕劉歆研究論述武王伐紂之年的工作,載在《漢書·律曆志·世經》。
10〕王國維《生霸死霸考》,載《觀堂集抹》第一卷。又見《雪堂叢刻》。
11〕新城新藏《東洋天文學史研究》沈 譯,中華學藝社,1993年,第2編。第3編。
12〕藪內清《關於殷歷的兩三個問題》,大陸雜誌,第14卷第1期(1957年)。
13〕黃盛璋《釋初吉》,歷史研究1958年第4期。
14〕張培瑜《中國先秦史歷表》,齊魯書社出版,1987年。
15〕李學勤《天虎鼎研究的擴充》,載夏商周年代學札記,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年。
16〕原始文獻,請見馬承源《晉侯穌編鐘》,上海博物館集刊,第七期,上海書現出版社,1996年。
17〕馬承源《西周金文和周曆的研究》,載上海博物館集刊,1982年。
18〕李學勤《善夫山鼎與西周年曆問題》,原載陝西博物館館刊,第1輯,後轉開於《夏商周年代學札記》,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年。
19〕《逸周書》本名《周書》,或稱《周史記》,其敘事上起西周初年的文王、武王,下至春秋時的靈王、景王,文體與《尚書》類似。因《尚書》中已有《周書》一篇,後人又在其後加上逸字。在東漢《說文解字》中已稱之為《逸周書》,沿用至今。一般認為,其中有少數西周文字,如《世俘解》、《克殷解》、《商誓解》等,多數是戰國時人擬周代誥誓辭名之作,也有一部分可能出自漢人。
20〕王世民等《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第255頁,文物出版社,1999年。
--------------------------------------------------------------------------------
最新評論
刪除 引用 葉正渤 post at 2007-5-22 18:13:19
在學術研究方面,我覺得我們不應該被權威所嚇倒,而應該大膽地提出自己的研究成果——想法和看法。否則,學術研究就不會前進了,一些學術難題也就永遠得不到解決。當然,尊重事實、尊重科學的精神更是不可或缺的。
刪除 引用 葉正渤 post at 2007-5-22 18:06:46
陳久金先生:向你推薦一本研究金文月相問題的學術專著,你讀了之後,也許就會改變你以往的一些看法和說法。
葉正渤先生撰寫的《金文月相紀時法研究》,2005年12月由學苑出版社出版,該書是一本學術性極強的學術專著。
金文月相紀時法,就是西周金文中用月相詞語紀時的問題。金文中常見的月相詞語有初吉、既生霸、既望和既死霸,另外還有一個方死霸,僅一見。西周金文月相紀時法研究,從20世紀初王國維發表《生霸死霸考》以來,正式發表的研究文章不下數百篇。但是,迄今為止還沒有一部全面研究金文月相紀時問題的專著問世,葉正渤先生的《金文月相紀時法研究》可以說是這個領域的奠基之作。
關於月相詞語的含義和具體時間,歷來有「四分一月」說、「定點」說、「點段」說和「二分」說幾種主要觀點。葉先生在深入研究西周金文和傳世文獻的基礎上,科學地解釋了月相詞語的確切含義,並給出了它們所指的具體時間。認為月相詞語只能是定點的,它們分別表示太陰月中固定而又明確的一天。這是觀象授時曆法制度的表現。
葉先生還運用月相詞語研究的成果,對西周若干紀年銅器銘文所屬的時代作了探討,從曆法學的角度對這些銅器進行了歷史斷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比較精確的數據。例如晉侯穌編鐘銘文,學術界歷來有屬於厲王三十三年和屬於宣王三十三之不同說法。葉先生根據對月相詞語所指時間的理解,排定該器從一月至六月的首日干支,與張培瑜先生的《中國先秦史歷表》厲王三十三年即公元前1046年一至六月的首日干支僅為一日之差;與董作賓先生的《西周年曆譜》該年前六個月的首日干支有的僅相差一日,有的相差二日,可以說這個數據是非常精確的。對於2003年1月出土的逨鼎諸器所屬的時代,葉先生研究認為,符合於厲王四十二年和四十三年(即共和5年和6年)的曆法,因而屬於厲王時期之器。(參閱葉先生的《厲王紀年銅器銘文及相關問題研究》一文,載《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中華書局2006年)
在此基礎上,葉先生又進一步運用月相詞語研究的成果對西周起年、王年和積年展開研究,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還運用這一成果進一步展開對西周曆法制度的研究,運用天文學上的波動理論排出了西周十二王主要年份的月首日干支,為古代曆法學研究提供了極有參考價值的數據。
所以,該書不僅是古文字學,而且也是古代天文學、歷史年代學等研究領域的一部重要的參考書。該書市場有出售。
葉的電子信箱是:yezhengbo@xznu.edu.cn
查看全部評論……(共2條)
推薦閱讀:
※中藥藥理研究方法簡介
※劉思達:法律社會學的定性研究方法
※口述史研究方法在歷史地理學中的運用
※【政治學研究】美國政治學研究方法發展現狀及趨勢 ——新世紀初的新爭論、挑戰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