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說:一種嶄新的敘事樣式
作者:肖來青
「新聞小說」英文寫作「Serial Story」。它是繼報告文學之後又一大宗敘事文體。
新聞小說始於何時?有人認為它產生於晚明。於平在《明清小說外圍論》中論述道:
應該說,小說自誕生那天起就與新聞有著不解之緣。世說新語搜集的是「世事」;唐傳奇的素材取之於軟新聞;到了宋代,話本興起時,涉及時事的作品已不在少數。然而,宋元話本不能算作新聞小說,因為它的傳播僅僅是公眾傳播,不是通過大眾媒介向受眾進行信息傳遞,時效性也不強。對於受眾與其說獲得了信息,不如說是得到消遣娛樂。真正意義上的新聞小說萌生於晚明,昌盛晚清。①
於平認為,刊行於明末(崇禎元年)的《警世陰陽夢》、《魏忠賢小說斥奸書》均屬新聞小說。
……魏忠賢於天啟七年一月自縊。《警世陰陽夢》從成書到出版在七個月內就完成了。這種寫書、出書的速度,不僅在中國古典小說史上絕無僅有,即使與當代的書籍出版周期相比,也算是極快的了,簡直是「搶新聞」。為什麼會這樣快呢?很明顯,這是由小說的特殊內容決定的。因為出版時間越遲,新聞價值也就越小。新聞變成路人皆知的舊聞,書賈當然不希望這樣。於是中國古典小說史上就出現了奇蹟。這樣及時地報道新聞,對於一些地方官也是一件好事。②
到了晚清,中國古代新聞小說曾一度出現繁盛時期。早在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許朗甫主辦的《商務報》就「把新聞事實用小說文體的先導」。③此時期,最有影響的新聞小說是由金松岑(天羽)撰寫前兩回、曾樸(東亞病夫)續寫三十三回的《孽海花》。作品先後發表在《江蘇》(1903年)和《小說林》(1907年)、《真美善》雜誌上。其200多個人物都以實有的歷史人物為原型,或用化名,或用真名。它通過當時京城內外一大批知識分子、官僚、名士的聚會場景,通過他們的眼、嘴道出了大量的新聞,所涉及的新聞人物有慈禧、光緒、李鴻章、馮子材、劉永福、洪均、孫中山、譚嗣同、龔自珍、賽金花等,涉及的新聞事件包括中法戰爭、中日戰爭、中俄戰爭、孫中山革命等等。它「自始至終貫串了反帝的精神」,「我們可以言之鑿鑿地說它是一部真正的新聞小說」。④
這裡所說的新聞小說尚屬「古代新聞小說」,與說現代新聞小說,既有聯繫,又有明顯的差異。現代新聞小說雖以古代新聞小說作為根基,但它畢竟歷經了由報告文學分櫱的過程,從而成為從內容到形式更加鮮活生動的敘事樣式。新聞小說原本是與報告文學混為一體、不加區分的(古人沒有如此細微的區分),很長時間都是這樣,統稱報告文學。它經過漫長的醞釀和孕育,才在20世紀初逐漸與報告文學「分家」。80年代以來,在中國傳媒中出現了與新聞小說含義相近的一些名詞,如「報告小說」、「新聞體小說」、「紀實小說」、「真實小說」、「非虛構小說」、「非小說」。
「報告小說」這一名稱最早見於《當代》1983年第3期。該期刊登了北京部隊青年作家劉亞洲的《驚心動魄……女人的名字是「弱者」嗎?》,作者在作品的開頭有一個簡短的「聲明」:「這篇小說依據一個發生在5分鐘之內的真實事件寫成,所以我把它叫『報告小說』」。接著,《當代》1983年第6期發表了青年作家山西鄭義的《冰河》,在標題下面用括弧註明了「報告小說」字樣。這兩篇作品均獲得1983年「《當代》文學獎」的「報告小說」獎。《光明日報》1985年6月6日發表朱寨《關於「報告小說」的求教》一文,之後又發表劉茵等人數篇關於報告小說的討論文章。《寫作》雜誌也從1986年第3期起多次發有關這一論題的文章。
在報告小說討論正熱的時候,又出現了「新聞小說」和「新聞體小說」的名詞。《1984年中國小說年鑒》就分設了「新聞小說卷」。孔凡青在「序」里說:新聞小說是「小說化的新聞,新聞化的小說」。⑤1986年1月17日《中國青年報》刊載了羅強烈《新聞體小說:一種健康活潑的文藝思潮》一文,作者從20世紀60年代以來美國等西方國家盛行的「新新聞主義」流派的作品特徵來反觀本國的同類文體。1987年11月17日《人民日報》發表李運轉《小說紀實與紀實小說》一文,也使用了「新聞小說」一詞。1993年《春風》文學月刊首家開闢了《新聞小說》專欄,並持續多年。1997年該刊在其征訂啟事中強調:新聞小說「是《春風》的旗幟,從時代風雲到生活底層都在關注之列。」之後,一些期刊常以「新聞小說」之名刊發作品,如《電視.電影.文學》從2001年開始,連續推出8篇新聞小說,經互聯網推介後,引起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可以說,中國的新聞小說在進入21世紀以來,已由「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狀態發展到昂首挺胸,登堂入室;文體已從自然分化走向自覺探索,其個性特徵更加鮮明。
無論從概念內涵上講,還是從人們的實際應用看,「報告小說」、「新聞體小說」均與「新聞小說」無多大差別,但它引起了許多人的探究,尤其是對其真實性的高度關注。1987年,評論家吳亮在其與程德培選編的新聞小說集前言里強調:「新聞小說就是一種關於恢復和重現社會真相的誠實敘述,它始終如一地貫徹真實性的至高原則。」⑥的確,真實與誠實是包括新聞小說、報告文學在內的一切紀實性作品的生命所在,也是這類作品創作中務必堅持的根本精神。真實性是新聞小說寫作必須堅持的最為重要的原則,其他要求都在此之下。(鑒於真實性問題重要與複雜以及它是所有紀實類作品共同議題,如果論及每種文體時都展開論述,難免重複累贅,故需專題論述。)作為一種敘事文體,新聞小說還有敘事方式方面的問題需要探討。事實上,從寫作的角度探討新聞小說的敘事方式也就是探討其真實性的實現方式。(筆者脫稿於1991年、湖南文藝出版社於次年出版的《新聞文藝學》一書,簡要介紹過新聞小說這一新文體的敘事特點及寫作要求。)
由於新聞小說是從報告文學脫穎而出,所以二者並無「天壤之別」的界線。就其人物、事件、環境、背景的真實性、新鮮性、時代性和「以文運事」的寫作方式來看,新聞小說與報告文學幾乎沒有差別,正因為如此,長期以來二者共用一個戶頭就不足為奇了。但是,從作品中人物性格的鮮明程度、事件情節的小說化程度、以及展示生活細節的細膩程度來看,它與報告文學又是涇渭分明的兩種文體。
新聞小說從字面上看,是「新聞+小說」,因而有人把它誤解為「真實+虛構」。新聞小說固然不能排斥虛構手法的正確運用,比如,可以用適當的(不易引起誤解的)表述方式,將真實的新聞事件與虛構的有趣故事聯繫起來,但這不是新聞小說本質的東西。從根本上說,新聞小說是新聞性很強的時代報告與小說藝術的巧妙融合。這種融合,使其文體呈現自己的特點:
(1)個性化地表現新聞人物。新聞小說一般都有貫穿始終的主要人物。這個人物往往是帶有時代特徵的新聞人物或為新聞事件的主要當事者。如張步真《魂系青山》中的主人公喻傑,曾是商業部副部長,離任後回家鄉造林的事迹,在當地影響很大,是名副其實的新聞典型。周勵女土的《曼哈頓的中國女人》,雖為自述式作品,其主人公是作者自己,作品中的「我」就是生活中真實的「我」。她雖然不把自己當作新聞人物來寫,但作品一經問世,立刻產生社會影響,作者的風雨人生以及大量事件內幕,都足以使周勵成為新聞性人物。當然,某些新聞事件的主要當事者可能是社會上的反面典型,但這並影響作品的新聞價值。新聞小說正是以刻劃主要人物的鮮明形象為已任。它是以主要人物為中心安排結構的。雖然圍繞主要人物也要描寫一些次要人物,但都是為襯托、突出、表現主要人物服務的。對主要人物的內心世界開掘尤深,努力反映現實生活中具有時代典型意義的人物的心靈美。它在刻劃人物形象、表現人物個性上是一般報告文學所不及的。
(2)圖畫式地描繪生活實景。新聞小說總是抓住人物和事件所處的環境,用生動細膩的筆法,多側面多角度加以描繪,使之達到「如見其人,如聞其聲」的現場實感。且讀下面這段文字:
我們今天在雷鋒墓地,拍攝影片中第三樂章中的一個重場戲。喬安山救了人卻被誣陷為肇事者,一個人痛苦地來到雷鋒墓前,妻子也趕來了,兩個人倚在墓碑前,喬安山終於說出了埋在心裡二十年的話:班長是讓我撞死的……站在刻有白色花圈的大理石墓碑前,我在感受興東所寫的這一塊石頭在每一個人心中的份量,在喬安山心中的份量。
在拍攝現場,喬安山顯得有些焦灼,他顯然是不習慣於我們這種工作方式,忽而哭忽而笑,忽而緊張忽而輕鬆。他把我拉到一邊,悄聲問:電影都拍到這會兒了,那個演雷鋒的演員咋還沒到?我告訴他,演雷鋒的演員吳軍明天就到。
他從此不再說話了,靜靜地站在一邊。
(摘自王漸濱新聞小說《一個製片人的攝製日記》,《春風》1997.6)
這是多麼可觸可摸、可聞可視的場景!但是,新聞小說不同於一般小說,它的現場感不是虛構而成的,而是靠作者深入現場觀察、訪問和感受所得。
(3)小說式地敘述事件與故事。「儘管新聞事件本身有著巨大的社會價值,但如果不與小說嫁接,就不能成其為新聞小說。」⑦小說較之其他文體,最顯明的優長就在於表達方式上的敘事化和情節故事化。它不僅要讓人讀得進去,漸入佳境,還要讓人印象深刻,時過境遷仍記憶猶新。新聞小說既然沾了「小說」的名份,理所當然要吸取這一優長。熟諳新聞小說之道的作者,都知這種文體最適用於奇巧的新聞事件。然而,我們所擁有的素材並不都具有故事的完整性和從一而終的連續情節(或細節),更多的是跳躍的非連續的情節(或枝節)。這就要求新聞小說在敘述事件時不但要像新聞通訊那樣,敘清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更要善於對事件進行敘事(情節故事)化的「改造」。這種改造絕非要以改變或杜撰事實來達到,而是要通過敘事角度的轉換、結構的變化、材料的巧妙剪裁以及語言的跳躍、隱喻和暗示來實現。《工人日報》1986年l0月12日刊登的微型新聞小說《拳之魂》(發表時標明「報告小說」),寫的是徐州市韓橋煤礦青工小劉,在班長外出進修期間,自告奮勇當上班長,且表現出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但是由於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動輒就對他認為不爭氣的工人使拳頭,以致脫離群眾,成了「光桿司令」,他負責的單位處於癱瘓狀態,最後被從班長的崗位上換了下來。在運料科裴科長的幫助下,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決心改變「目空一切」的形象,「拳頭不應當收起,要讓它成為團結、力量和朝氣蓬勃的像征。」這個事件並不離奇,情節也不複雜,但作者成功地運用了上述「小說化」的敘事手法,寫得有起有伏,極富變化,讀來「小說味」頗濃。(因篇幅極短,現將全文附於本文末尾。)
新聞小說有幾種特殊的表現形式,值得提出來討論:一種是隱去主人公或其他重要當事人真實姓名,發表時標明「新聞小說」或「報告小說」,如《拳之魂》並沒有寫出小劉的完整名字。一般是為了避免因公開姓名後可能產生某種負面效應,特別是以案件為素材的新聞小說,作品中的某些當事人並未被剝奪人身權利,一旦將其真實姓名公布出來,就有侵權之嫌或實質上的侵權。因此,只好用「化名」來處理。如《文匯報》1988年12月19日刊登的新聞小說《尋找痛苦的安寧》(作者李稚),寫一個年僅25歲的男大學生和一個43歲的離異女性從情愛到性愛再到雙方欲分手但又不敢分手的痛苦婚姻經歷以及在他們周圍引起的波動。由於涉及個人隱私,作者不便使用真名,而作了化名處理,但由於報紙發表時註明是「非小說」,人們閱讀此作品的心理效果就大不一樣。對於這種以「化名」代真名的作法,本來是無可非議的,但現實的情況則比較複雜,有人出於嘩眾取寵或欺世盜名的需要,把純虛構的小說,也冠以「新聞小說」或「報告小說」之名,使人感到是是而非,真假莫辨。對這種以虛構冒充真實的作品,應當與「假新聞」一樣認識和對待。對於損害輿論公信力的「假新聞」,各媒體一貫的共同制約手段就是暴光。對於少數人炮製的「假新聞小說」也應如此。另一種是,作品中出現了根據生活原型虛構的人物,但虛構和紀實可以區分開來,不會引起人們誤解,如劉心武的《公共汽車和詠嘆調》、《5·19長鏡頭》。還有一種,用一個主要新聞事件或故事串連一系列與其毫不相干的新聞事件,如述平的中篇新聞小說《晚報新聞》(收入《穿過慾望》,華藝出版社,1995),就是一條以犯罪新聞事件為依據連綴了全國各地媒體上刊登的13條類似的犯罪新聞報道,並用不同於正文的字體加以區分。這種「鏈接」式寫法,不僅沒有攪亂新聞事件之間的關係,反而擴充了作品的信息量,使人們感到作品中所寫的「人身傷害」案絕無僅有,從而提升了作品主題的社會涵蓋面,引起人們對此類問題嚴肅關注和深沉思考。這部作品被評論界稱之為「最成功的新聞小說」。⑧
注釋:
①、②、④於平著:《明清小說外圍論》,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1999年,第282頁。
③李默: 《辛亥革命時期廣東報刊錄》,見《新聞研究資料》1979年第1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79年。
⑤孔凡青: 《新聞小說卷 ·序》,《1984年中國小說年鑒(新聞小說卷) 》,北京:中國新聞出版社,1985年。
⑥吳亮:《新聞小說這一年》,吳亮、程德培選編《新聞小說』86》,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1988年2月第1版,第1、2頁。
⑦劉樂群: 《新聞價值與美學價值的交融》,《春風》,1997年第3期。
⑧張韌: 《突圍與誤區》, 《新華文摘》,1995年第2期。
(此文原載《寫作》雜誌作家、學者版,2003年第2期,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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