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比較中的儒家與基督宗教的死亡觀
一、序言 死亡,一個神秘而又不能逃避的話題! 「榮華富貴不能久享,一如禽獸終必死亡」(詠49:13),給人一種沉重莫名的恐懼「我將來如何,我也會死嗎?」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趙本山講話:「人生三萬來天,小黑匣子是你永入的歸宿」,看到身邊的人一個個逝去,但對自己也不能逃避的事實卻怎麼也不能接受,以致歇斯底里的大喊:「我的生命為何,其價值何在?」
主基督回答的好:「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凡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舊活著」(若11:25),他給了我們生命以希望和點撥。儒家亦有「捨生取義」的人生價值追求。死亡並非毀滅,而是他那慈愛的雙手正在擁抱我們的時候。本文試從東西方不同的思想背景下簡單比較儒家與基督宗教對死亡的看法,讓人生更開朗更直觀。 本文結構大納如下: 一、序言 二、死亡的界定
三、「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儒家死亡觀 四、信從我的雖死猶生 ——基督宗教死亡觀 五、結論 二、死亡的界定
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語論·先進》),死亡不過是一種自然之道。基督宗教認為死亡是靈魂與肉身的分離,使人的肉身墮入腐化的過程,而他的靈魂卻與天主相遇[i][i]。聖經謂之為「生氣死於天主」(訓12:7),保祿釋為「解脫」(斐1:23)與「離世」(弟後4:6)。現代的醫學將一切生理作用停止視為死亡,又以腦幹的死亡作為宣判死的標準[ii][ii]。 三、「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儒家死亡觀 儒家思想源淵流暢,博大精深,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儒家有敬天祭祖,子孫身上淌著先輩的血,是精神延續。儒家有三達德,即立德、立功、立言,認為可以透過三達德達到不朽[iii][iii]。立德:用內聖外王之道德修養,體現道德圓滿,給世人一個永恆的楷模,像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立功:是做一件大事,名垂青史,惠及後人。立言:著書立說,給後人留下一筆精神財富。就是用這種思想來超越死亡,世代傳承,生生不息。 孔子是儒家的創始人,他基本上繼承了西周以來傳統的死亡鬼神的觀念。他一方面對門生故舊的死表現出一種感人的悲憫之情,如「顏淵死,子哭之慟」(《論語·先進》)。另一方面,孔子對人的生死表現了一種冷靜的理智態度和捨身殉道的崇高道義[iv][iv]。如「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人的生死和富貴貧賤都受天命決定,天命主宰一切。又如「朝聞道,夕死可矣」,朱熹釋之為「道者,事物當然之理,苟得聞之,則生順死安,無夏遺恨矣」 [v][v]。 孔子對死亡還有更深層的意義:即鼓勵人們應該且必須為道德的價值而勇於赴死,捨身求道。子日:「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道遠,仁以為己任 ,死而後已」(《泰伯》),另外,孔子特別注重把死與禮聯繫起來,「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只有把「禮」貫徹到死,才是盡善、盡孝、盡禮也[vi][vi]。
孔子對於鬼神的存在上採取「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者,歸也」,「鬼」字原意並於恐怖含義,鬼即歸也,人死即為「歸」,即為「鬼」,人活在世上如在旅途中的「行人」,是人生過程中的行者,而人之死就像回到生命終點之家的「歸人」,是生命的回歸[vii][vii]。另外孔子在《論語·為政》中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何晏注鄭日:人神日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諂求福[viii][viii]。他主張不能採取收買的態度祭鬼神,而應該抱著虔誠的心祭禮,就像鬼神臨在一樣,他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與祭,如不祭」(《論語·八佾》)[ix][ix]。 孟子與荀子「以學顯於當世者」[x][x]是繼孔子之後的儒家思想發展的重要奠基人。孟子更以儒家的傳道者自居,他的思想與孔子基本一致,他弘揚了孔子的生死觀[xi][xi],並發展了孔子對人生價值的崇高追求,「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這種捨生取義的人生價值追求顯然是對孔子「朝聞道,夕死可矣」思想的發揮。在孟子看來,道德操守與禮儀規範重於人生幸福與人之生命。他說:「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告子上》)[xii][xii]。 孟子如此突出道義至上,並不意味著他輕視生命,如《盡心上》云:「知命者,不立乎崖牆之下」。當然,孟子的「知命」保身也是為了「盡道」的,「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盡心上》)。這一點可以說明孟子生死觀的終極根據[xiii][xiii]。 至於荀子,在繼承孔孟生死觀的基礎上,特別注重死亡所體現的禮治文化與人類文明生活的意義,特別區分了君子與小人之死,突出君子為道德價值而勇於赴死的崇高精神。如「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xiv][xiv]。又如子貢日:「大哉死乎!君子自焉,小人休焉」[xv][xv],小人死就死了,而君子則開雖亡,但精神卻永存,正所謂「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總之,儒家重道義,輕現實;重「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而忽視了教育的普遍性,「女子無才便是德」,這也是儒家的一大缺陷。道德的約束是內在的,忽略了人的「劣根性」,缺乏外在的制約。說著言不由衷的話,戴著偽善的面具,可以虛偽行事,堂而皇之的做著與內心不符的所謂道德「形式」。外表裝聖賢,內里滿毒害。 在一公園的游湖上,一對情侶正在悠然的在湖邊散步,突見有一對情侶划船時掉進湖中,他們不會游泳,大呼救命。當時圍觀人不少,但沒有一個跳水去救他們。此時散步的男子勇於跳進水中,可他剛跳下去,女友就喊「你不是也不會游泳嗎?」,男子在水中掙扎,當他把二人救上岸後,再也無力上岸,而沉入水中。他的女友大呼救命,圍觀的人沒有一個去救。她又轉身去求剛剛被救上來的那對情侶,可他們扔出一句話:「學雷峰就要付出代價」。 四、信從我的雖死猶生——基督宗教死亡觀 特倫多大公會議在有關原罪的文告中告訴我們,亞當違反了天主的命令,招致了天主曾警告過的死亡。他把死亡留給了全人類,「就如罪惡藉著一個人進入了世界,藉罪惡,死亡也進入了世界」[xvi][xvi]。面對死亡,人在世之謎變得極為深奧。死亡實際上是「罪過的代價」(羅6:23)「犯罪的效果」(創2:17),「你必須汗流滿面,才能得食,直到歸於土中,因為你是由土來的」(創3:19)。 談死色變,令人不寒而慄,我們最陌生的恰是我們最切身的,死亡無人能免[xvii][xvii]。死亡進入了世界,肉身的死亡也成了人的「最後大敵」[xviii][xviii]。耶穌基督轉化了死亡,因著「義人的死」給我們「帶來了生命」(羅5:18)。基督服從父旨,作了大眾的贖價,把死亡的詛咒變成了祝福。因著耶穌,基督宗教的死亡有了積極的意義:「為我,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斐1:21)。這話是確實的,「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生」(弟後2:11)。這裡道出了基督宗教死亡觀的基本新穎外:通過聖洗,基督宗教已在聖事的方式下與基督同死,為活出新生命。同時,如果我們在基督的恩寵內死亡,這肉身的死亡完成「與基督同死」,如此也使我們在基督、救贖行動中完全與他合一。 基督宗教視死亡為「死於基督」,因基督說:「凡活著而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若11:26)。死亡並不是被動的接受事件,而是主動的作出行為[xix][xix]。死亡是天主召叫人回歸父家的時辰,「我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在一起」(斐1:23),死亡不是生命的終結,而是由可憐的塵世生活進入永遠幸福的必經之路,也是我們獲享復活光榮的第一步。「主,你信仰你的人,生命只是改變並非毀滅。我們結束了塵世的旅程,便獲登永遠的天鄉」[xx][xx]。 基督宗教是以一種平靜甚或渴望的心去面對死亡,一反人們對死亡的恐慌。死亡是人世終結,是面對面觀看天主的幸福開端,是人生永恆追求的巔峰。死亡不再是空虛與失落,不再撲朔迷離,死亡是救恩的事件,是人生圓滿的收場。 基督宗教的死亡觀是一種超越死亡的,把自己完全交託給天主。將畢生費心勞神,追求與理想結合融化於基督內。這樣「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生活中的一切在基督內得到升華,能毅然的面對與接受生命中難免的痛苦、挫折、孤單、誤會等。基督宗教視死亡為人生最終的實現,是一生的期待與希望,在其中沒有恐慌與焦慮,因為「在愛內無恐懼」(若一4:18)。死在基督內才有真正的安全感與永久的安息,才是真實的自我實現[xxi][xxi]。基督徒不再畏懼死亡,與基督在一起實在是再好不過(斐一1:21),一切在基督內肯定與提升。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亡其鳴也哀。沒人臨終時會對子女說:咱家的驢還沒喂呢?而是說你媽老了,要多多照顧。對有信仰的人死亡是邁向永生的門檻。奧斯定祈禱說:「我的主,請賜我死亡,好使我生活」;聖方濟稱死亡為其可愛的弟兄;聖女小德蘭在臨終時說:死亡為我是一件愉快的事。歷來聖者為基督殉道就義是莫不視死如歸[xxii][xxii],如 訓道篇上說:「往居喪的家,勝於往宴會的家,因為喪事是人人的結局,活人應將此事放在心上」(訓7:2)。基督徒應把死亡放在心上,面對死亡既不要畏畏蒽蒽,失去了生活熱情,蹉跎了上主珍賜的歲月。也不該我行我素,面對死亡,演出不該上演的節目,損傷了上主的肖像[xxiii][xxiii]。 五、結論 「未知生,焉知死」,儒家的死亡觀主要注重於從生觀照死,以消融個體生命於永恆「天命」之中。「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個體消融於道中,方能顯示出它的價值與意義[xxiv][xxiv]。其缺陷是「捨生取義,殺身成仁」的崇高價值沒有底層基礎,人這樣做的目的、價值及意義是什麼,即便你不做又能如何,不仍是一死百了,萬事皆虛嗎?是,精神能予後人,但自身去往何處?惡者與行善者死後永遠的區別除了「終始俱善,人道畢矣」還有什麼?儒家沒有一個死後懲善罰惡的大權衡,正如清末詩人吳漁山作詩云:「幻世光陰多少年,榮華富貴似雲煙,若非死後權衡在,取義成仁枉聖賢」。 人生一世其價值何在,只為立德、立功、立言?人勞累一生,功名一世不也是在冥冥之中消彌耳。儒家對死後永恆歸宿沒有論及,只說「鬼者,歸也」,視為歸家,可這家在哪裡? 「凡信我的,雖死猶生」,基督宗教的死亡觀是積極的,基督徒視死亡為真正的「生命」,不但不畏懼死亡,反而渴望死亡。為追求「死後永生」而產生更積極樂觀的人生觀。基督宗教的死亡觀是在個體中發現與尋求天主的普遍性,讓人放眼未來,把握今生,今生是末世與基督「永在」的鑰匙。死亡並非毀滅,而是人真正生命的開始,分享天主的光榮與性體,我們渴望死亡,追求新生:「主啊!現在可照你的話,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路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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