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理查德·博克 著 、張偉 譯 |《帝國與革命:柏克的政...

《帝國與革命:柏克的政治生涯》導論

作者:[英]理查德·博克 著 張偉 譯

來源:《原道》2016年第2輯(總第30輯)(新星出版社,2016年 6月版)

[英]理查德·博克: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教授

張 偉: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研究人員

譯者按:柏克是18世紀英國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和政治家,在思想深刻性與實務熟練性上為當時代樹立了一座豐碑。柏克是英國保守主義的經典闡釋者和身體力行者,因而不好根據現代性譜系下的簡單化標籤予以歸類。儘管柏克身後遭到了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各種扭曲和爭搶,但柏克依然保持其深刻性與完整性。理查德·博克教授是柏克研究專家,本文是其柏克巨著的導論部分,解釋了其從事該項研究的問題意識與理論要旨。博克將柏克置於帝國與革命的二元敘事框架中,從思想史與制度史的雙重面向呈現柏克對「革命」的複雜性立場以及對帝國憲法及其權威性的認知與辯護。柏克盛讚「自由精神」但不同意無節制的革命性顛覆,推崇帝國權威但不同意無休止的對外征服。柏克的偉大貢獻不在於跟從啟蒙洪流的激進舞蹈,而是作為時代潮流的中流砥柱艱難而微妙地以英國傳統、處境與保守智慧「節制」著啟蒙激進主義對歐洲包括英國憲法秩序的強烈衝擊。柏克以秩序作為自由的條件,是政治複雜性的分析大師。

一、帝國與革命

這是關於一位18世紀的傑出政治思想家所曾直面的帝國與革命之變遷的著作。這種遭遇在諸多意義上相當複雜。首先,「革命」一詞具有多重意義。在其最為簡明的意義上,它意指政府體制的某種變革。但它也可表示對既有政治秩序的反抗,並最終創立新的政制。最後它還指涉對政府及其應予保護的各種自由的顛覆。終其一生,儘管柏克不遺餘力地反對第三種意義上的革命,但卻為前兩種意義上的革命而辯護。然而,雖然支持合法的反抗權利,他也堅定維護帝國之權威。柏克固然珍視不列顛的帝國主權,卻激烈反對當時的帝國政策。位於這種明顯矛盾背後的,是其關於征服權利的信念,但同時拒絕了「征服精神」。這涉及到柏克認為是野蠻時代歐洲政府特徵的「篡奪」的看法。儘管這類政府均起源於強取豪奪,但逐漸累積了「自由精神」。不過,對柏克來說,現代的自由依然是一項前途未卜的事業。它可能重返支配精神的窠臼,尤其是在與歐洲以外的世界的接觸交流過程中。柏克的貢獻在於分析了具體政治和憲政細節中的自由的條件。其分析勾勒出一副現代政治的歷史圖景。本書即意欲捕捉此一經由長期的議會生涯所呈現出的歷史圖景的內涵。為實現這樣的目標,本書將聯繫此一時期的重要歷史發展,進而重建柏克的政治思想。這就需要在密切關注其思想背景的同時對當時的歷史事件進行全面的考察。

二、演說、哲學與歷史

柏克當時被認為是該世紀的傑出政治演說家之一。在平民院任職期間,他大部分時間屬於(在野的)反對派,因而其努力主要是致力抨擊政府政策,並建議應該採取某種更好的行動。因之柏克基本上是一位政治倡議者,最終的目標就是說服。在這一角色中,柏克明白有眾多傑出的先行者:薩莫斯勛爵,哈利法克斯勛爵和羅伯特·沃普爾等在議會各有風采。另外,在不同時期,柏克還面對著那些引人矚目的對手:查塔姆伯爵,查爾斯·湯申,亨利·鄧達斯,以及小皮特。後來成為對手的昔日同盟,像查爾斯·詹姆斯·福克斯和理查德·謝里登,均屬卓越的公眾人物。今日的歷史學家依然在研究這些人物,但只有柏克的作品廣為傳閱。其演講往往是即時性的,其著作也是針對突發事件。但同時代人顯然被其修辭所吸引,後人則同樣被其公開出版的著作所打動。重要的是要理解這意味著什麼。這並不僅僅顯示柏克的語言引人入勝,事實上他的論辯尤其有力。

威廉·華茲華斯,曾在1790年代初在下院聽過柏克演講,並在其序曲中稱柏克的聽眾為之「入神」。柏克演講最初的那種生動場面早已消逝於歷史。遺留下的只有其散文的精巧。威廉·哈茲萊特將文學技巧視為柏克的主要成就。這當然是對柏克政治學的刻意貶低。然而,哈茲萊特覺察到柏克的著作充滿急切,並指出了柏克將其觀念的重要性和活力留在他人心頭的決心。哈茲萊特認為,這使得柏克成為最具詩性的散文作家,儘管在文章的結尾他儘力打動而不是懇求。也許能夠列舉出柏克用以來實現其特有效果的修辭方法。但這並不能替代直接面對其著作。在特定的情景下修辭通過打動特定的對象來發揮作用。實際的批判性能夠描述其特點,但不能解釋其何以成功。正如亞當·斯密所觀察到的,寫作的技術性規範從來不能解釋語言的力量。修辭通過論辯的力量調動情緒;在政治中,則經由其道德主張的力量。柏克的部分呼籲見之於其推理的有效性,其通過對政治關聯之哲學分析的綜合駕馭來實現這一目標。為此,柏克加入了能夠激發聽眾和讀者同情的非凡的想像力天賦。歷史學家難以復活這種想像力發揮效果的實例與原則。但缺少了這種想像力,道德話語固然生動卻空洞無物,更適合巫士而不是一位公共演說家。

自從修辭學的要素在古代城邦被系統研究以來,理想演說家的特質就是一門學問。18世紀的政治家們所熟悉的是,亞里士多德和昆提利安的教材是其教育的主要素材,狄摩西尼和西塞羅的演講則是一直以來的源泉。在《論演說家》中,昆提利安在語言和修辭之外,強調的是作為演說之實質要素的哲學智慧。哲學在此意指道德哲學,考慮到政治家或檢察官,在提出建議或者起訴之際,尤其需要一種適宜的流行規範概念,如正義、平等或自由等。柏克無疑具有卓越的表達天分,但其最為明顯的還是在道德思辨中所展現出的機敏。話雖如此,柏克所關注的並不是爭辯私人美德的基礎,而是公共事務的「德性」。這就首先是實踐性判斷,或者審慎的問題。政治家必須評估歷史事件的可能進展。「歷史」,柏克寫道,「是審慎的導師。」政治家是「行動哲學家」。這就是說,他必須根據歷史所體現的原則來行動。某項行動方案的確當與否,即意味著對未來的一種判斷,以及對當下如何為歷史所限定的理解。政治科學實際上是一種歷史研究形式,即通過解釋過去來預見後果。

「柏克的確是位偉人」,柯勒律治指出,「沒有誰像他那般哲學地理解歷史」。吸引柏克的歷史風格是「哲學的」歷史,最初由孟德斯鳩、伏爾泰和休謨所普及開來。歷史在兩種意義上是哲學的:一是在其擺脫宗教和政治偏見束縛的意義上;二是在於其對人類事務的總結。總結涉及發現社會和政制變革如何塑造價值。啟蒙哲學為這類研究提供了各種工具。1750年代中期,柏克為加入愛爾蘭律師協會前往倫敦參加職業訓練,由此開始將注意力轉移到政治科學——已經成為歐洲啟蒙運動中富有爭議的主題——的各個方面上來:情感理論,政府的歷史以及社會中神的地位。與此同時,柏克也開始全力投身當代事務,既是記者,又是商人。1765年,柏克開始與輝格黨要員羅金漢姆侯爵取得聯繫,並在六個月內獲得了一個下院議席。柏克迅速確立了作為一名傑出辯手和宣傳家的地位。至此他投身公共生活的職業生涯得以確定下來。這雖然並不要求其犧牲作為一名文學家的雄心,但的確意味著其知識和文學追求將通過對實際政治事務的參與來進行塑造。作為議會的一員,柏克直面當時的主要問題。他的議題不是由其思想興趣而是由不斷變化的時事所決定。不過,柏克所作的回應也因為得益於哲學史洞見的政治科學教育而更加深刻。

在作為議員期間,柏克關注過眾議院所討論的眾多議題。但是,在三十餘年間那些需要密切注意政府和反對派的如此之多的議題之外,有五大問題是柏克關注的中心:英國憲法和議會改革;1766至1783年間的美洲殖民地危機;自查塔姆內閣即謀求改革直至彈劾哈斯廷斯的東印度公司對孟加拉和馬德拉斯的治理問題;同一時期不同節點的愛爾蘭貿易和統治問題;以及法國大革命對歐洲事務的影響。這些都是當時具有決定性的政治議題:帝國在西方的損失,帝國在東方的腐敗,以及關於人民政治權利的認識轉折。柏克將其卓越的分析能力應用於解釋它們的意義,提供了一種據以理解現代歷史進程的視角。一種歷史視角固然不能帶來實質上的歷史真相,但卻可以幫助我們體察過往歷史事實中的關鍵。它還可以形成歷史研究的新假設,甚至有可能構成一種歷史哲學的基本要素——這是任何可靠政治理論的必要前提。本書討論的是柏克為了回應當時的主要問題而關於歷史和政治的思考。導論首先從這種回應的形成出發,並隨即指出其長遠的影響。在下一節我將勾勒柏克從政的主要階段和議題,並在最後一部分總結其基於歐洲歷史的視野所形成的根本原則。

三、不列顛、美洲、印度、愛爾蘭、法國

不列顛事務是聯結那些主導著柏克政治生涯各個階段想像的各類議題的核心線索。這個國家據說為「革命原則」所統治。這包括權利法案和王位繼承法,以及為光榮革命所確立的信條,還包括寬容異教的內容。這一終結17世紀紛爭的解決形成了對教會和國家的憲法規範。在1760年登基後,喬治三世很快便重提聯繫二者的紐帶之性質。在其於11月18日發表的國王演講中,喬治三世宣布了擁護並鞏固這部規範著教會和國家的傑出憲法的決心,包括堅持「不可更改」的寬容政策。其期望便是,這種「教會-國家」將保護政治和宗教的自由。通過修復國王和國會的關係,同時讓國教為非國教留有一席之地,這個目標是實現了。但是,這種在17世紀晚期作出的安排是在一個不斷發展的政體背景下出現的。這並不能確保其關係將來不再次陷入衝突。憲法的平衡和教會的地位於是就需要修正以保障其免於退化。在柏克活躍於公共舞台期間,這兩個主題在社會中廣為討論並在其同濟間進行辯論。總之,自1770年代晚期以降,部分是在由美洲所刺激的政治論辯的影響下,針對平民院的任期和組成的挑戰開始得到議會和輿論的關注。同一時期,對宗教上的非國教派權利的論辯也在各個方面展開。

從1661年的騎士議會開始,非國教派就被明確界定並受到此後數十年間得以執行的一些列法案的各種限制。非國教徒的教育、禮拜以及政治權利被各種剝奪。1689年的寬容法案一定程度上對此有所紓解。該法案賦予了不信奉英格蘭教會39條信綱的基督徒特定條件下的禮拜自由。至1760年代末,聖公會神職人員中所謂的的自由主義要素就是從國教信綱中尋找例外,特別是那些與三位一體教義相聯繫的部分。正如柏克在1772年所明確指出的,他反對國教內部的戒律鬆弛,但要推動廢除那些迫害異教徒的限制措施。治安官應當永不干預上帝和良心的事務。由於約瑟夫·普利斯特里之類的理性派非國教徒對國教的攻擊似乎是在積蓄力量,柏克進而認為,當非國教派旨在破壞國教的安全時就需要對其加以監督。進一步言之,如果異端利用了觸發騷亂的宗教手段,柏克相信這曾在1640年代發生過,那麼它就要受到約束。如果十七世紀中葉的這種條件得以重新具備,非國教派就再也不能被視為屬於良心的空白地帶,轉而就不得不被視作一種派系形式,那麼就成為了一種潛在的暴亂工具。從1780年代末開始,柏克開始懷疑那些非國教派的代表們所作的這種謀劃。其懷疑在1790年英國對法國革命的接受氛圍中得到了強化。柏克恐懼的是,宗教現在已成為權力的工具。當此之時,良心的權利已成為俗世野心的遮羞布。此外,對權力的自然權利要求也是不無疑問的觀念。即便宗教權利,類似於財產權,對人類來說是「自然的」,但政治權利卻是因襲的,而非普遍的權利。

柏克堅持任何複雜社會結構中政治分工的必要性。成功的政府功能劃分將保護自由並增進公民的福利。但是,對權力各部分的平等參與則直接與這一原則相衝突。各級政府的平等化運作,與政府之下的平等自由權相對立,與公民組織的可操作性也難以協調。正如柏克所見,對這類平等政治權利的熱衷,一般都設計了所謂的「人的權利」,將顛覆所有可能想到的政治服從模式,並因此消弭社會和政府的界限。在1770和1780年代的憲法批評者中間,柏克密切關注這平等權利觀念的高漲。特別是1779年之後,各類政治改革工程在下述概念的包裝下層出不窮:短期國會,廢除腐敗選區,以及增加郡代表等等均是在人權的大旗之下湧現。對於這種被強調憲法之下的人民自由願景的改革設計所裹挾的總體方案,柏克均表示反對。根據柏克,保障人民自由的最佳途徑就是確立旨在保障其權利和利益的政治體制。以不列顛為例,這就是不斷修補現有的政治安排,而不是徹底再造政體。在任何社會中,固然存在組織公共權力的首選道路,但卻沒有創設政治正義的普世模型。政府的目標是增進總體的福利並保障私人權利。這就要求社會和經濟的改善,並提供司法的保障。一般來說,在歐洲社會中,通過最高權力的分開運行和有效的代表體制,這些目標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然而,正如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所強調的,政府權力可以在不同的機構中進行不同的分配。同樣,代表也可以完全可以想像通過扮演、代理或選舉來發揮作用。法國、西班牙、神聖羅馬帝國、荷蘭以及波蘭都在各自尋找結合這些要素的方式。不過柏克認為,只有英國的政府權力得到了最為有效的規範,同時代表選舉得到了憲法保障。由此就可以發現結合政治穩定和人民代表的方法。這種結合,於是就為嚴格的司法治理提供了最佳保障。

這種整體的政治結構有賴於憲法完整性的持續。為實現這個目標,其各組成部分將通過相互間的適當關係而得到保障。自1760年代中期開始,柏克就將這一體制更為合宜的運作納入視野之內。處於行政當局之手的海外領地治理出現了不斷惡化的跡象。王權影響力的增長意味著政府的民主分支被有效地破壞了。議會已經成為要求獲得司法權力的競技場。至1770年,柏克代表其羅金漢姆一派的友朋在議會中倡議政黨的功用,以之作為對抗日益盛行的腐敗的最佳手段。在1780年代初的「經濟改革」中,柏克通過削減君主那些言過其實的權力來重新矯正憲法的失衡。但是到1780年代末,柏克首要的注意力已然轉移。現在則是足以危及推翻社會治理體系的偽平民主義。柏克的憂慮首次形成於各類要求議會改革的運動之中,但在攝政危機以及此後的法國革命期間得到進一步強化。儘管其同濟均以為英國將免於法國的「疾患」,柏克依然相信的確存在某種普遍的危險。為確證於此,他在疑議中拋棄了昔日的同盟並自本黨的領導中孤立出來。他與波特蘭輝格黨人的和解歷時數年之久,而他與查爾斯·詹姆斯·福克斯的友誼則就此終結。

18世紀晚期英國政治的一個突出特徵就是國內的憲法必須承載帝國的重負。柏克在七年戰爭之後走入了公共生活。當此之時回首數十年間的競爭之路,這顯然是特別的期望時刻:我們已經戰勝我們所懼怕的任何力量,柏克回憶道。這為「一種新型的地上帝國」崛起掃清了道路。殖民地將獲得自由,在自由和啟蒙的權力監督之下的南亞將獲得正義。英國憲法是這一成就的淵源,成為「引導我們走向這種偉大的精神和力量」。但很快這一頗有希望的前景就變得黯淡無光。當柏克1766年1月獲得下院議席,與美洲殖民地的衝突已經愈演愈烈。由於戰爭而深陷債務泥潭,這就促使英國政府嘗試越過大西洋來獲得新的收入。地方的抗議以及隨後的抗拒即刻被點燃,由此開啟了對帝國權威的挑戰。內部的財政,海外的殖民,以及權力的平衡在統治權力之間的競爭中相互影響。正如柏克的觀察,為在歐洲各國的競爭中勝出一系列的內閣實際上修改了帝國憲法。革新動搖了政制。國王所在的議會針對新世界地方人民集會的主權實踐,以內戰的形式對英帝國構成了威脅。1775年12月22日,諾斯政府通過了強製法案,封鎖美洲貿易,柏克認為這是直接針對殖民地的戰爭行為,賦予了他們一項基於自衛的反抗權利。在柏克看來這就等於是革命的正當理由。但是,他所支持的革命乃是作為重建的工具,而非以革新之名行叛亂之實。柏克認為,革新,是與改革對立的,正如改善與任性的破壞相對立。1776年之際尚無任何跡象向柏克顯示「革命時代」已然來臨。1770年代美洲事態的進展與1790年代的法國事件並無關聯。在這兩個時期之間,柏克為人民拿起武器反抗專制的權利而辯護;在1788年他還將其所持有的這一立場與7年之前印度北部的貝拿勒斯叛亂相聯繫,並且他還在愛爾蘭1798年大叛亂之前的抗爭背景下一再重申這一信念。然而儘管從未懷疑針對專制反抗的合法性,柏克始終對革命者重建政府以保護財產的責任有著清醒的認識。

即便在美洲革命期間,柏克也在竭力捍衛不列顛的帝國主權。隨著戰事日久,柏克開始主張確立一種聯邦性質的關係,以此來調和單一帝國框架內存在的兩種立法機關。至1778年4月10日,他同意取消主權宣告法案,並開始承認美洲獨立的現實。但柏克還是為大英帝國設想了最後的位置:航海法案以某種形式加以修訂;喬治三世或許可以在新的美洲安排中有一席之地。在政治生涯的各個階段,柏克都為文明帝國的權威作了辯護:英國人對美洲的控制對雙方來說都是有益的,在任何可見的未來愛爾蘭的分立將不可避免,對孟加拉的征服是合法的戰爭行為。正如同時代的大多數人一般,柏克難以想像沒有帝國的世界。世界實際上由相互競爭的帝國所佔據:法國、英國、西班牙、奧特曼、莫卧爾以及馬拉地正是少數的例證。帝國之間的激烈對抗就需要通過旨在終結掠奪精神的戰爭手段來瓦解各帝國的結構。正如柏克的觀察,當法國1792年開始推動這一進程,儘管有著他們所宣稱的人文主義理想,卻就此開啟了世界自羅馬共和國早期以來所僅見的最富侵略性的帝國工程。直至第一次反法同盟的成立,柏克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勢力均衡來約束歐洲的競爭。他認為,這將使英國得以在海外利用其影響力以支持公民自由和貿易。儘管對柏克而言英國在追求這種目標上表現出眾,但這種目標在國內卻依然受到反對力量的掣肘。在關於壓迫和統治的古老觀念的復活面前,美洲的命運業已表明文明帝國之脆弱。

就在1766年夏第1任羅金漢姆內閣倒台後不久,查塔姆勛爵領導的新政府轉變了將印度作為支撐日漸緊張的英國財政潛在來源的立場。隨著印花稅法案的撤銷,意味著格倫維爾政府對殖民地徵稅計劃的破產,由對孟加拉的征服所帶來的新的收入前景隨著新政府的掌權而愈加誘人。這就加劇了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政府之間的衝突,這曾在1773年以諾斯政府通過管制法案得到暫時緩解。該公司的章程被重新訂立,並且其財富的一部分被西敏寺徵收。柏克認為這種干預乃是危及公司自由的非法權力行為。改革不過是侵奪特許權利的借口,柏克一直質疑諾斯政府的意圖直至其1782年倒台。不過,在此期間,柏克關於該公司違法行為的認識不斷深入。當1778年坦甲武爾王公的困境引起柏克的關注之後,他便開始重新投身於印度事務。這位王公是位於卡耐提克的阿爾喬特行政長官領土野心的犧牲品。由於阿爾喬特行政長官的侵略受到英國軍隊的支持,而且更為陰險的是,得到了馬德拉斯東印度公司官員所發放貸款的支持,南部科羅曼德海岸的英國殖民於是通過一位狹隘的統治者得以擴張。事實上,在擴張之外,阿爾喬特行政長官之所以受到鼓勵,乃是英國人能夠免除他們的債務。

至1781年,當柏克進入為次大陸事務而成立的特別委員會時,在其心中印度已經具有相當的重要性。特別委員會的工作使其注意力集中在了孟加拉,引導其檢視東印度公司的章程及其外部關係,以及稅務徵收責任。這就帶來對通過一家貿易公司的活動而存在的英國權力的深入分析。對印度南部的不當治理經過了間接的渠道,但在北部,權力濫用的手段廣泛而又直接。在柏克看來,東印度公司已經成為致力於體系性剝削的掠奪機關。其目標既非良好政府也不是確立商業優勢,而是兩種怪異的結合:一種旨在其本身政治利益的公司性壟斷。隨著掠奪和鎮壓的進行,商業的動機和公共責任被完全棄置不顧。至特別委員會第11次報告完成之際,柏克對印度事務的了解下院無人能及。他對改革的信念同樣卓越非常。但是隨著1783年福克斯印度法案的失敗,柏克不得不通過彈劾哈斯廷斯來繼續尋求其他途徑。到彈劾這位總督成為可能,柏克認為當時公共生活的所有其他問題相比之下都是微不足道的。他將其議會政治餘生的大半用來在帝國「元老院」之前代表印度利益。1792年柏克向鄧達斯解釋道,「我以為將這印度事務回歸正道,乃是勤勉的人生中最為偉大和久遠的奮鬥目標。」柏克的努力最終以1794年哈斯廷斯被宣告無罪告終。至此,儘管柏克對此總結為兩點,的確可見他對這個次大陸的了解非比尋常。他指出,首先,雖然伊斯蘭對這一地區的不斷征服在16世紀莫卧爾王朝的建立中達到頂點,印度從未臣服於一種真正的專制權力,直至1757至1765年被英國納入帝國版圖。其次,他堅持認為,不論亞洲政府的歷史事實究竟如何,任何人民之上的權威實踐都應受到普遍適用的最低行為標準的約束。

因之,柏克對沃倫·哈斯廷斯以及東印度公司的控訴系受其自然法和國際法信念所指引。他遵循的是洛克的主張,而非格勞秀斯和普芬道夫:世上並不存在可以聲稱有權奴役任何人民的權力。事實上,任何屈從於如此對待的人民不僅有權利而且有責任去反抗壓迫者。柏克隨後將在愛爾蘭問題上檢討這種反抗的責任。雖然柏克將自然法和文明國家的實踐作為據以判斷在印度不當治理的標準,但他認為愛爾蘭的殖民地治理要根據英國憲法所確立的標準進行評估。光榮革命帶來了影響三個王國的解決方案。英格蘭和蘇格蘭所確立的治理規範和立憲體制因此就應當在原則上擴展到愛爾蘭。但是1688-1691年發生的事件在這個鄰近島嶼上所留下的遺產十分不同於英國本土。在1707年之後的聯合王國內,黨派精神儘管持續,卻克制而平和;但在這個姊妹王國內,17世紀的派系仇恨在一部更加冷漠的因襲憲法中表現得淋漓盡致,簡直是在儘力延續而非平息不斷蔓延的敵意。總體來看,愛爾蘭的形勢立即帶來了三個方面的爭議。首先,愛爾蘭之於英國的地位隨著1720年的宣告法案的通過而不斷惡化;其次,相關的還有對愛爾蘭貿易的不合理限制;最後則是關於寬容天主教徒的巨大分歧。前兩點與兩島之間的法律和政治關係有關,第三點則涉及愛爾蘭國家的內部組織問題。

柏克在其政治生涯的三個主要節點處理著這些相互聯繫但又各自獨立的議題:首先是1750年代末至1760年代中期;其次是在美洲革命在愛爾蘭傳播期間;三是法國革命影響歐洲的背景下。在從政之初,柏克主要從兩方面思考愛爾蘭的嚴峻形勢:一方面,結合其關於英國史的研究,柏克考察了愛爾蘭依附於英格蘭的淵源;另一方面,柏克研究了天主教法——威廉派在愛爾蘭取得勝利之後對天主教徒的民事和憲法權利所強加的限制——的性質和影響。這兩方面問題在1770和1780年代合而為一,同時還有解放愛爾蘭貿易的再次呼籲。在不列顛和美洲殖民地敵對期間,愛爾蘭人尋求廢除對其進出口貿易的限制。對航海法案以及關於愛爾蘭貿易的相關法案的不滿,不可避免地再次激發了有關不列顛之於愛爾蘭立法權威的爭端。此外,為贏得愛爾蘭大眾對當時戰爭的支持,西敏寺國會決心放寬針對愛爾蘭非國教徒、天主教徒及長老會成員的民事和宗教權利限制。柏克支持貿易自由向愛爾蘭的擴展,並強烈擁護宗教寬容政策。相比之下,他更為質疑1782年授予愛爾蘭立法機關的獨立權。美洲危機期間柏克所秉持的這些立場成為其在法國革命後發起的愛爾蘭運動的基礎。

1790年代以後,柏克堅定支持天主教徒政治權利以及業已得到保障的民事權利的擴展。在柏克看來,那些權利遭受剝奪的人們獲得自由權利的最佳希望正仰賴於西敏寺的帝國權力。結果,無論是獨立性的增強,還是完全分立的勝利,均未能有助於愛爾蘭各地的利益。柏克的看法,即一種議會的聯合固然可以構象,但這將是導致更多它原本想要解決的衝突的非常手段。最為光明的前景在於削減那個「政治集團」——位於都柏林城堡內的政府官員——的權力,通過延續他們作為聯繫兩個王國不可或缺的紐帶的形象,他們下定決心要維持柏克所認為的那種腐敗的權力。在優勢統治的影響下難以取得有意義的讓步,柏克轉而發現,愛爾蘭的權貴隨意地宣稱不滿的人民將演變為暴力的反叛。優勢統治的原則表面上是為了保障新教徒的安全,實際上不過是延續一個日益腐敗並且獨斷專行的政權。於是,在法國革命觀念的影響下,天主教徒傾向於迎接人權學說,將其作為表達不滿的手段。實際上,在柏克看來,他們是在通過宣洩憤怒而從事著動搖公民社會基石的政治運動。在生命的最後歲月里,當不滿的天主教徒在愛爾蘭人團結協會的鼓動下日益雅各賓化,對柏克來說,任何真正改革的希望都被這股毀滅性的力量擊碎了。

整個1790年代備受矚目的都是這種毀滅性的前景。福克斯派輝格黨人傾向於將法國發生的革命理解為是人民對專制權力的反抗。柏克則確信,1787年2月法國賢人會議之後的歷史發展與此相去甚遠。至1789年秋,事態的性質已經愈發清晰。法國的君主制並非受到以人民不幸之名義的挑戰。《陳情書》無疑記錄著種種不滿,但沒有任何一種意見要求摧毀這種政制。相反,君主制遭受的是來自陰謀力量的意外攻擊。柏克認為這並不能算作是一種蓄意的破壞者聯盟。各種因素的偶然綜合導致了這個王國的顛覆。這一過程的關鍵在於心懷不滿的貴族決心通過犧牲路易十六來維護自身利益。革命最初是一部分機會主義的貴族叛亂而非自發的人民反抗。隨著1789年夏三級會議的解散和國民議會的成立,所有憲法制約已被有效清除:據柏克估計,只剩下了一文不名的國王所面對的人民議會。柏克認為,一種任意的實驗精神開始控制公共意見:財產、智識以及經驗在立法中幾無一席之地。人們所厭惡的稅收被作為封建主義的標誌。米拉波對最為富裕的地主階級的財產權進行攻擊。塔列朗對教會財產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Trouret則向法人所有權進行發難。對於這些公民社會根基的威脅,柏克深感驚懼。他認為財產權之神聖正需要各個層面的安全。為了支持一種敵視貴族的體制而去剝奪特定團體或者孤立個人的權利,正違背了最基本的正義原則。

直至1791年,柏克都在奮筆疾書聯繫個人與其財產的堅固紐帶。當財產遭到權力之手的剝奪,侵犯的是人類的基本本能和神聖權利。正是這個理由,所以因襲的觀念是自然生長於人類心中的。財產權具有自衛的起源,且經由使用而得以鞏固。無論是所有權人的正當性還是對所有權的認同,都屬於自然的立法者之下的執法權在執行其第一法則。柏克之激烈反對法國革命,其根由有二:一是其通過對財產權的攻擊違反了自然法;二是其對儘力傳播了根本義務觀念的宗教制度的敵意。在柏克看來,對財產和宗教的雙重攻擊隨著國內安全的喪失而變得更為容易,從巴黎的武裝叛亂開始,緊接著就是1789年7月國民衛隊的創立。當時,法國革命對英國的主要威脅似乎是其通過輿論宣傳對外國暴亂的鼓動。但是,這種威脅的強度在接下來的兩年內因為國民議會轉而通過軍事手段來輸出革命大為增強。回首1790年代中葉,柏克認為有兩大主要因素所致:一是有一批文人,多半不信仰宗教,並且致力於鼓吹革命的綱領;另外就是有一批政客,決定利用民主共和國作為帝國的工具來重拾法蘭西之尊榮。儘管困難重重,柏克依然指出,雅各賓主義業已成為不斷發動戰爭來踐踏普遍承認的文明社會規則的可怕對手。儘管皮特內閣在1796年儘力與督政府進行妥協,柏克卻一直主張對他所認為的不共戴天之敵予以無情打擊。一場毀滅性的戰爭必須成功,否則一切將蕩然無存。

柏克同時處理著眾多其政治生涯的重要主題。1760年代中期,當柏克首次面對美洲危機,他不得不採取了關於東印度公司的立場。同一時期,他還揭露了憲法所存在的威脅,並確立了羅金漢姆一派的政黨觀。隨後,即便基於印度的嚴肅情勢作了妥協,他依然沉浸於複雜的美洲爭端。同時他還在修正聯繫殖民地和大不列顛的代表觀念。1790年代,柏克在抵制議會改革之際,也在呼籲廢除愛爾蘭的反天主教立法。奮力推動彈劾哈斯廷斯,並質問政府的對法政策。以一種嚴格的時間順序來呈現如此駁雜的問題,一個主題緊接著另一個主題,就存在丟失柏克各主要關切的邏輯主線的風險。在本書的主體部分,我因此將柏克的主要議題作了劃分,將美洲和印度問題以獨立的篇章來處理。英國和法國同樣分別處理,而愛爾蘭則是柏克思想中十分關鍵卻又較少展開的部分,將在探討英國或法國事務中來加以考察。主要是基於何者對愛爾蘭的歷史進程更為重要。以這種方式將柏克的思考主題獨立出來,持續且完整地發掘柏克思想中最為重要的部分就有了可能。

與此同時,也許是合適的,我保留了對柏克漫長政治生涯的細緻考察。隨著事件的進展,柏克的回應不可能一成不變。有必要表明他是如何適應這些變化的。這種轉變的經過貫穿於本書的五個主要部分。第一,是他1730至1740年代的生活,包括其家庭背景以及教育經歷;第二,是他1750年前往倫敦直至1765年間的法律訓練和知識發展;第三,是他在國會的前九年,隨著與美洲殖民地關係的不斷緊張,他對愛爾蘭、孟加拉和殖民地的看法,及其對日益增長的王權的分析;第四,我考察了柏克此後在國會的十一年,期間他重估了印度問題,通過質疑天主教法案來推動天主教徒的權利,並申明國會成員與其選民之間的關係;最後,在本書的最後一部分,是柏克對法國革命的回應和提出對哈斯廷斯的審判,同時還呈現了其對英國政治事務和愛爾蘭不斷升級的衝突的回應。柏克的政治生涯可以根據其持久的關切來進行總結,但同樣也顯示出不斷變化的複雜性,這主要是由各種事件對既定原則的影響所決定的。

在寬泛的時間順序進路之外,本書還提出了從柏克思想發展中所展現的兩大主題。一方面是征服精神,另一方面則是自由精神。二者共同決定了柏克對帝國與革命的立場。柏克對征服精神的看法是一種視歐洲諸國皆自專制的封建政府中成長這種歐洲觀的產物。柏克認為,這意味著走向一種公正的司法制度和脫離極端的野蠻統治。這些歷史殘留已經被在很大程度上由平等適用法律和確保政治責任的機制所構成的自由精神所取代。正如柏克所承認的,即便十八世紀的法國國王們也支持獨立的司法機構,即便弗雷德大帝也承受著公共輿論的壓力。基於此,英國的情況就幸福得多,普通公民的權利掌握在陪審團之手,輿論可以直達選舉出來的代表。柏克對自由的熱衷在其試圖從世界歷史的語境中理解時得到了進一步提煉:北美,那些來自歐洲的移民們,擴展了對自由的熱愛;眾多亞洲政府均頗為溫和而非純粹專橫。例如,莫卧爾治下的印度就尊重法律,保護財產並遵從風俗。在海外歐洲統治的實踐中征服精神復活得最為明顯,無論是對新舊世界的統治,還是追求印度地區的商業壟斷地位。於是,在政治生涯的最後,在柏克試圖緩和東印度公司形式下的嚴厲專制主義的效果之際,一種前所未有的壓迫機器在歐洲的心臟,高舉著人權的旗幟崛起了。正如柏克所見,征服的精神在虛偽的自由面具下被再次點燃。

四、征服精神和自由精神

柏克之於歷史的遺產是複雜的。在19世紀的不同時期,柏克在英國的各主要黨派中——輝格黨、自由黨以及托利黨等——贏得了標誌性的地位。柏克同樣得到了歐洲和美洲的認同。其被廣泛接受存在兩大解釋方向。一種是「自由主義」的論調,主要是基於其關於愛爾蘭、印度以及美洲的著作,但涵蓋的是他對抗喬治三世治下王權的要素;另一種則是保守主義的敘事,部分基於其對中世紀自然法的認同,更最主要的還是受到其批判法國大革命的立場的啟發。試圖調和這種分裂則導致了事實上存在兩個柏克這樣的建議,即早期擁護人權,而晚年則與進步主義的原則漸行漸遠。這最初是源於福克斯派的指控,形成於政治爭辯的中心,但卻作為一種學術假設獲得了令人難以想像的成功。這往往採取的是質問柏克思想一致性的形式,並質疑其思想的統一性。這裡並不打算深究這些反對聲音的內在聯繫。不過,至少可以說,實踐的判斷究竟是如何與形式推理所成立的結論在邏輯上不一致,並不是顯而易見的。

時人認為,柏克明顯的不一致實際上就是某種背叛;既然他與此前一道的友人分道揚鑣,於是,他一定背離了他曾經堅持的立場。然而,柏克從未公然放棄之前所宣告的原則。相反卻是對這些原則之應用持有異議。這完全體現在對美洲革命和法國革命的回應之中。對柏克的一些批評者來說,向理查德·普萊斯和約瑟夫·普萊斯特里,二者都預示著千禧年之約,它們似乎都在期待著將來的精神解放,它們被認為均服務於某種相同的事業。但對柏克來說,這兩場革命是截然不同的。在被迫軍事自衛之前,美洲革命是從訴諸於古老的帝國安排開始的。而法國革命,則旨在推翻舊制度。為實現這一目的他們推翻了財產權和因襲權利。當然人們也許會質疑柏克得出這一結論的判斷,但卻難以就此成立柏克思想的矛盾。試圖主張柏克背叛的問題,最後實際上根本不是柏克本身,而是法國革命的歷史後果。一些有影響的史學傳統指出1789年事件乃是現代進步的大門。作為這場革命的一位批評者,柏克因此或者與一種反對的意識形態相聯繫,或者被認為為了晚年的保守主義原則而背叛了年輕時的自由價值。

在這種敘事中,自由主義是根據對自然權利的信奉來理解的,而保守主義是根據保留國家權威的努力來理解的。明顯的是,捍衛著這兩項原則的柏克反對單獨為其中之一來背書。這樣,他的著作就難以透過當時尚無市場的黨派立場的稜鏡得到有效地理解:自由主義或者保守主義均不能充分地涵蓋柏克。在柏克晚年,面對愛爾蘭一觸即發的叛亂,他將保存國家的義務視為一種基本的責任:一個國家的第一要務就是保存它自己。不過,一旦安全無虞,保障人民的權利就是公共權威的首要任務。在早年針對壓迫的批判中柏克就明確了兩點:任何人都會同意,我們自然權利的獲得和安全享有是公民社會之偉大和唯一的目的。1790年代,柏克指出對於這一偉大目的存在三個當下的威脅:政治霸權,印第安主義和雅各賓主義。每個術語都代表了基於征服精神的不當治理類型。對柏克而言,它們是威脅著現代自由精神之存續的反對力量。1758年,大衛·休謨指出不列顛超越了最為自由和輝煌的古典共和國。柏克甚至堅定信仰著英國人的自由觀念。對柏克政治學的恰當詮釋必須還原他所謂的自由精神以及他是如何理解自由精神遭到征服精神的衝擊。但是,這一還原的過程受到了一種可稱之為教條的限制,即18世紀的英國人的自由只是舊制度之餘緒,而法國革命則為美好的未來開闢了道路。至少,這種結論建立在對歷史的極端化約之上。

釐清柏克的論辯我們需要理解其思想。修辭的力量直接依賴于思想的內容。而且,為把握柏克思想的實質,就有必要通過相關的語境在兩個層面重建其論辯:一是日常政治的微觀語境,二是18世紀政治思想的語境。柏克的政治語境尤為豐富和複雜。他在1765至1766年羅金漢姆內閣時期支持政府,此後,在1782年3月至7月間,他在第2任羅金漢姆內閣時期擔任軍需總務一職。在1783年短暫的福克斯-諾斯聯合政府時期他再次擔任此職。在其擔任議員的其他時間都是在野的反對派。因此,大部分時期,重建柏克的政治學必須將其論辯置於他所反對的政策背景中。這就要求完整描繪18世紀喬治三世治下的政府命運。還要注意到現有的回憶錄、媒體報道以及通信所反映的歷史事件的節奏和內容。馬基雅維利、格勞秀斯、霍布斯以及洛克,均處於公共生活的中心。西塞羅甚至規划過本人的政治生涯。不過柏克必須更為直接地回應時政的壓力,並且其政治背景因之更為複雜。

特別是由於柏克的政治家抱負,其思想背景也就更難一窺究竟。柏克並非一體系性的哲學家,而是終日用事的辯論家。結果,他並無機會去袒露其思想的底色。不過,同其他議會的演說家和政客相比,柏克對歷史的思想傳統如數家珍。他和亞里士多德、西塞羅、蘇厄瑞茲、格勞秀斯、柯克、霍布斯、普芬道夫、洛克、哈欽森、伯克萊、孟德斯鳩以及博林布魯克的遺產進行著思想的交流。他還對瓦特爾、盧梭、休謨和斯密的重要性予以高度評價。這些人物往往被人認為影響了柏克。也許他們更應該被視為是為柏克所用的思想家。毫不奇怪柏克對他們在多個方面加以利用。柏克一般訴諸於法理學的義理以建立當時所共同認可的智慧。這也是柏克利用斐洛、查士丁尼和瓦特爾的方式。他還批評了那些作為其立場對立面的道德家:孟德維爾、博林布魯克以及盧梭均被如此處理。在此之外,尋求一種包羅萬象的柏克式哲學也被證明是難以捉摸的。柏克推崇普通法並尊重國際法,卻認為二者皆從屬於自然法。他對個別思想家的回應則是綜合性的。他雖駭然於霍布斯的法律理論卻採納了其法團概念。他接受了洛克的政治前提卻拒絕了其結論。他追隨休謨的思想卻反對其宗教懷疑主義。他在道德問題上誤讀了斯密,卻接受了其政治經濟學,並在東印度公司的權力的性質上對其提供幫助。

由於同一些律師、哲學家和宣傳家之間存在著突兀的聯繫,柏克往往更加綜合性地利用特定的思想流派來加以調和。某個思想派別的觀念一般意味著公開的信奉,但很難以此捕捉到柏克的思想淵源。這並不是說柏克沒有哲學傾向:他無疑受著思想信念的引導。其信念也因此得以廣為傳播,從而引導其成為一名自然法學家、最初的功利主義者和歷史決定論的先鋒。儘管這些立場往往是排他性的,但事實上其中並非必然不可調和。格勞秀斯以降的自然法尋求調和正義與功利,孟德斯鳩旨在經由道德的歷史研究法律和政府;基於此,孟德斯鳩在十八世紀的政治思想史中佔據著中樞地位。他也在柏克的思緒中一再浮現。孟德斯鳩的這種地位有若干理由。首先,柏克為孟德斯鳩對歷史的法律最終要回應某種道德法則的看法所吸引。柏克還對孟德斯鳩就將人法和自然法與道德、習慣以及風俗相聯繫印象深刻。其次,柏克推崇孟德斯鳩通過比較的方法來闡明歷史法則的傾向。他還為孟德斯鳩追求基於世界史視野的比較研究雄心——包括古典的和現代的歐洲以及亞洲文化——所打動。柏克還因為《論法的精神》根據征服與和解的進程清晰地闡明了歐洲的歷史受到進一步的觸動。最後,柏克必然對孟德斯鳩關於自由乃是支撐不列顛政制的基礎性原則的主張深為信服。

當然,這些並不是說柏克的政治學是為了具體實踐孟德斯鳩的思想。然而,《論法的精神》為接下來理解柏克的自由精神,以及對他所希望加以戰勝的征服精神提供了一個有益的起點。對孟德斯鳩來說,這種勝利在光榮革命之後的英國呈現了最為純粹的形式。但正是這種成功使其面臨著無法預見的腐化。在《論法的精神》中,在詳加思考其1729至1731年間訪問英國的經歷後,孟德斯鳩寫下了兩卷英格蘭憲法的內容。第一篇,是第11章第6節,是關於英國政府的形式;第二篇,在第19章第27節,討論了這個國家的風俗和禮儀。孟德斯鳩的觀察吸引了從休謨到狄龍到麥迪遜的廣泛評論。基於相同的精神,柏克一生都視其為法國貴族中的偉大天才。類似於休謨,崇敬並未使柏克成為完全順從的信徒而是成為了雖然重視孟德斯鳩的著作但也進行批判的讀者。在一項早期的片段式研究——《英國史綱要》——中,柏克討論了《論法的精神》中關於英國人的自由之起源的解釋的可信度,而將近三十年之後,在《法國革命論》中,柏克重新評估了孟德斯鳩帶給英國穩定的前景。在此期間,以及此後的歲月,顯然《論法的精神》中的英國章節有助於刺激柏克思考國際政治。同時,這部著作整體上也在為更為綜合地思考憲法提供靈感。

在柏克看來,現代歐洲歷史最重要的成就乃是法學從權力之手中獲得了解放。孟德斯鳩已經表明,公正的法律治理隨著獨立的司法的確立而得以成長。司法的清明乃是擺脫了統治者之專橫任性的最明顯標誌。它標誌著自封建野蠻主義走向文明歐洲的政治文化的進步。公正,柏克寫道,最終戰勝了專制。《論法的精神》也鼓勵讀者將這一成就與東方政府以及古代的共和國聯繫起來思考。柏克對孟德斯鳩關於亞洲政治的看法有過深入的批評,但他與孟德斯鳩一樣對後封建時代的歐洲至少超過了希臘和羅馬的憲政成果而感到欣慰。正如他在《法國革命論》中所觀察到的,現代歐洲大陸的各位成員確已從那些最為輝煌的古典時代中繁盛的國家中脫穎而出。

柏克對歐洲政治的理解是基於對有助於現代自由之確立的憲政安排的重視。對孟德斯鳩而言,當代的君主國家如英國和法國的自由,不同於古代地中海的城邦國家,並不是人民權力的直接實踐。相反,它是一種沒有恐懼的安全感的產物。古代的自由與之相比,既更為脆弱也更受制約。一開始,它通過限制個人利益來培育公民美德。通過控制私人的和個別的慾望,公民的激情只集中於公共的福利。由於這個原因,希臘-羅馬的共和國就不是「生而自由」,孟德斯鳩認為,他們的自由是通過巧妙的自我節制來保存自由。結果,民主共和國在兩個方面尤其存在腐化的危險。他們或者因為社會的不斷奢靡,或者因為過於追求政體普通成員間的平等,從而不斷倒退。在前一種情形,公民就會放棄共和國的信念,一如他們追求消費的滿足;在後者,隨著人民逐漸自視為具備管理國家的同樣能力,對長官的敬重越來越少。由於這些弱點的存在,孟德斯鳩指出,自由在現代君主制國家中通過憲法的規範比在古代共和國中通過激發愛國熱情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在那些權力受到分權制衡制約的地方,權力的濫用就得到了控制,而且對專橫當局的恐懼就被普遍的自信所取代。

柏克認為,征服精神存在程度之別:極端情形可以在純粹的戰爭中發現,而另一端即便存在絕對權力卻暴虐無多。在國際層面,貿易是征服的對立面,而在國內,與征服相對立的正是立憲政府。對柏克來說,孟德斯鳩是治理立憲政府所依賴的機制的宗師。他們均認為,治理是權力分立的一項功能。分立並不意味著要分割政府的各個分支以使其獲得獨立行動的能力。所以,在英國,貴族院享有司法特權,並在立法中佔有一席之地。然而,關鍵的問題是另外的情形,正如在法國,影響個人權利的司法裁決決不能掌握在國王之下的行政機關之手。根據柏克,這種安排帶來了法律面前的平等。這是現代政治的正義前提。一如孟德斯鳩的觀察,權力的分立最為常見的組織是二居其一。第一種方法所採取的一種適度自由的政制,而且當時的法國就是例證。在這種情形下,權力通過將司法治理從統一的立法和行政權中獨立出來而得到限制。孟德斯鳩認為第二種方法為英國人所完善。他們的政制是極端自由,權力乃是通過保持政府的三個組成部分各司其職而得以限制。其司法的治理則交予了陪審團和不同等級的法庭,而立法和行政則分為議會和王權。每種權力均相互制衡卻不相互拆台。這種政府體製成功地調和了分散在各個獨立分支中的衝突。

柏克終生都是這種「極端政治自由」的擁護者。其極端乃是其明顯的脆弱所導致的結果:哪裡有行政權和立法權相互抗衡,哪裡就一直存在憲政崩潰的可能性。選舉的代表為這種力量的結合同時注入了穩定和虛弱。一方面它在中和公共意見上取得了成功,立法機關較之總體的人民更為明智,因此,不同於古代的公民大會,代議機關更有益於公共的審議。但代表制通過推動兩種主要的權力相互競爭也使國家陷入了憲法的動蕩:一方面傳統上托利黨一致擁護國王的特權,而輝格黨則更屬意於國會的特權。不同於休謨,對柏克和孟德斯鳩來說,這兩大黨派在整體上發揮著一種積極的影響:行政權對立法機關權利的突然侵奪將促使人民團結在國會的背後,而當國家安全面臨外國威脅則使人民轉而團結支持國王的特權。正如柏克在逝世前數月所談及的,英國的政黨「因其衝突和相互對抗」,從而保存了憲法的完整。所以,正如柏克和孟德斯鳩均觀察到的,較之於派系,危險更多是在持續的腐敗:當王權的影響最終壓倒平民院,國家就將衰亡。對此,用孟德斯鳩的話說,就是立法權將變得比行政權更加腐敗。對比1640年代的動蕩,十八世紀的英國少有因派系的盛行帶來內戰的威脅,而通過清除有效的國會反對派所導致專制主義則不斷浮現。所以柏克對政黨的辯護,以及以之作為最初羅金漢姆一派的政治舞台,均需要在更為廣闊的憲政結構中來加以理解。

柏克相信,腐敗的進程在喬治三世的腐敗政府治下大大加快。雖然這在國內已經危及憲法的完整,但其影響在範圍更大的帝國境內最為顯著。孟德斯鳩認為英國是能夠免於領土佔領誘惑的自信商業力量。英國人是妒忌的和壟斷的,面對殖民地的相對繁榮而焦慮不已。他們雖然保護了國家自由免遭征服精神之手,但在柏克看來,情勢在七年戰爭之後已經大為不同。首先,政府對美洲各地方的態度愈加迫切。其次,東印度公司已被允許進行殘酷鎮壓反抗。此外,一種專屬領地的觀念在愛爾蘭的管理上牢固確立。最後,在1790年代,危機自另一方向浮現。在法國革命的影響下,高漲的平民主義危及到了社會階層的分化進而破壞立憲政府的根基。平等主義的怒火在歐洲大陸肆虐,雅各賓主義則誓言清理柏克所珍視的一切封建殘餘。柏克徹底喪失了對所有進步的自信希望。最初是宗教戰爭阻擋了啟蒙的成長,而現在自由時代的成就即將為黑暗時代所吞噬。

在1792年,也就是柏克自議會退休的前兩年,與17世紀宗教戰爭相伴的野蠻征服精神不時浮現在他的腦海。愛爾蘭則成了這種情形的可怕例證。對於「徵收」的殘酷和針對「反徵收」的仇視,柏克驚懼不已。政治迫害與政治對抗業已動搖了政府並破壞財產的穩定。因襲是持久和平的僅有機遇,良知乃是強制性義務的唯一途徑。柏克震驚的是,法國革命拋棄了所有這些不可或缺的資源。財產權也許尚未被摧毀,但對財產的信念已經支離破碎。完整的「我的」和「你的」也許再難復原如初。法國對特權的敵視破壞了所有的社會差別。繁榮、道德進步以及相互的信任成為即刻的犧牲品。這正是柏克在《法國革命論》的最後所觀察到的,較之於英國人的極端自由,孟德斯鳩所謂的法國人的適度自由,在革命所倡導的原始平等理想面前,要更為脆弱得多。

在柏克看來,消弭所有社會等級的觀念在鼓動性的宣傳下首先對英國構成了威脅。然而,整個1790年代,法國的意識形態日漸證明了其自身作為一種軍事力量的價值。在失敗的陰影下,法國革命將何去何從尚有待觀察。當柏克1797年夏去世之際,關於未來可能情景的判斷依然模糊。事實表明,人們的政治態度在19世紀發生了轉向。地產政府的觀念被迫退守防禦。不過,很難說政治價值已經被完全革新,或者說之前的制度已被完全取代。革命的平等並未顛覆古老的歐洲規範。的確,有多少久已確立的信念繼續定義著當代的社會和政治經驗仍然是一個重要問題。法國革命當然是分水嶺,但它並未創立一個新的時代。柏克晚年自視為那個正在消逝的世界的捍衛者,但他的貢獻卻在於使後人認識到事實上並不曾發生過明顯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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