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蒿素、青蒿、黃花蒿,究竟什麼關係?
屠呦呦研究員憑藉青蒿素的抗瘧疾功效,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但令許多人困惑的是,青蒿素卻不是來自青蒿的。提取青蒿素的原植物,在植物學上叫「黃花蒿」而不是「青蒿」,植物學上叫「青蒿」的植物反而不含青蒿素。
暈了嗎?其實,這是植物學名稱和藥用名稱不統一造成的混亂。
Artemisia annua,植物學上的黃花蒿,青蒿素的來源植物。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關於黃花蒿和青蒿的名實問題,植物學界和藥學界都有人做過考證。屠呦呦本人就寫過澄清文章[1];而菊科分類學專家林有潤的考證更為細緻,他結合標本和分類學文獻記載,親自進行野外調查和民間走訪,對古本草書中所記載的各種艾蒿類植物一一作了考訂[2]。所有這些考證的結果大致相同,下面的介紹就主要援引林屠二位的考訂結果。
植物學上的同一個物種,被李時珍分成了「青蒿」和「黃花蒿」兩類
「物種」這個詞在科學上是有特殊地位的,這是現代研究者儘可能綜合形態、習性和分子等各方面證據之後得出的分類和命名,是相對可靠的。但是,傳統醫學和早期分類學者沒有相關知識工具,所以他們很多時候無法給出可靠的分類和命名,這也給傳統醫學實踐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成書於西漢末年至東漢初年的《神農本草經》是後世一切本草書的源頭和基礎,其中已經記載了「青蒿」之名,作為「草蒿」的別名。書中對草蒿的介紹是:「味苦寒,主疥搔、痂癢、惡創、殺虱、留熱在骨節間,明目。一名青蒿,一名方潰,生川澤。」此後,東晉葛洪在《肘後備急方》中記載「青蒿一握,水二升漬,絞取汁盡服之」可治寒熱諸瘧。屠呦呦聲稱,她是從這條記載中獲取了用乙醚提取青蒿素的靈感。
本草書中的「青蒿」和「黃花蒿」,在植物學上都是一種:Artemisia annua。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唐代蘇敬主編的《唐本草》記載:「草蒿處處有之,即今青蒿,人亦取雜香菜食之……此蒿生挪敷金瘡,大止血,生肉,齒疼痛良」。北宋蘇頌主編的《圖經本草》則是首部以「青蒿」為正名的本草書,其記載是:「春生苗,葉極細,嫩時人亦取,雜諸菜食之,至夏高四五尺,秋後開細淡黃花……根、莖、子葉併入藥用。」
然而,在北宋有人發現叫做青蒿(草蒿)的植物具有不同的形態,如寇宗奭《本草衍義》記載:「草蒿今青蒿也,在處有之,得春最早,人剔以為蔬……有青色與深青色兩種。」沈括《夢溪筆談》記載:「青蒿一類自有二種,一種黃色,一種青色……如松檜之色。」這就為後世的命名混亂埋下了隱患。
「秋後開細淡黃花」的Artemisia annua。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到明代李時珍撰成巨著《本草綱目》,麻煩終於來了。
《本草綱目》對青蒿列舉了「草蒿、香蒿、方潰、菣、犱蒿」等別名,認為就是歷代本草書中的青蒿,其性味和功能自然也與歷代本草書記載相同,是「苦寒無毒……治虛勞寒熱、骨蒸、煩熱、虛勞盜汗、瘧疾寒熱、赤白痢下、衄血……」。
但李時珍又在青蒿之後新立「黃花蒿」的名目,介紹很簡略,只有「(又名)臭蒿……此蒿與青蒿相似,但此蒿色綠帶淡黃,氣辛臭不可食」等寥寥數句,又說香蒿(青蒿)和臭蒿(黃花蒿)「通可名草蒿」。
這樣一來,北宋人發現的青蒿的兩種形態在本草書中就正式獨立成了兩「種」植物、兩味葯。清代吳其濬的博物學巨著《植物名實圖考》也沿襲了李時珍的做法,把青蒿和黃花蒿作為兩種植物處理,還附了插圖。
但本草書的這兩種藥材,在植物學裡都是黃花蒿按照《中國植物志》,黃花蒿和青蒿是兩種不同的植物。黃花蒿是菊科蒿屬學名為Artemisia annua的種的中文普通名,青蒿是蒿屬另一種Artemisia carvifolia的中文普通名。但根據上面這些本草書記載中的分布、花期、氣味等關鍵特徵,完全可以確定中藥里的「青蒿」和「黃花蒿」都是Artemisia annua,也就是植物學上的黃花蒿。植物學上的青蒿,其實是名字用錯了地方。
「細淡黃花」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首先,本草書一再強調青蒿的分布是「處處有之」、「在處有之」,而植物學上的黃花蒿的分布極廣,不僅中國所有省區都有出產,在北溫帶其他地區如北非、亞洲中西部、歐洲、北美洲也都廣布,能夠生於多種生境之中。相比之下,植物學上的青蒿在中國僅在東北、華北至華南地區呈零星分布,而且主要生於水邊。
無花時的黃花蒿Artemisia annua。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其次,本草書記載「青蒿」在秋後開花(李時珍明確指出是農曆七八月份),這也與植物學上的黃花蒿的花期結合。植物學上的青蒿的花期卻在夏季(公曆7–8月份)。
再次,本草書還描述了「青蒿」的濃鬱氣味,而植物學上的黃花蒿正好是一種氣味濃烈的植物。相比之下,植物學上的青蒿在開花前植株氣味較淡,到果期氣味才變濃。
這才是植物學上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了。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不僅如此,屠呦呦在進行考證時還對國內市場所售中藥「青蒿」的原植物進行了調查,發現絕大多數為植物學上的黃花蒿,兼雜有少部分牡蒿(Artemisia japonica)和茵陳蒿(Artemisia capillaris),而植物學上的青蒿幾不可見。這從民族植物學的角度也證明了民間使用的青蒿自古至今有很強的一致性,一向都以植物學上的黃花蒿為主。
植物學上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花開在夏季,而不是秋後。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因為上面的一些原因,屠呦呦斷定古本草書中記載的青蒿是學名為Artemisia annua的種無疑。她因此建議把「青蒿」作為Artemisia annua的正式中文名。不過,她認為「黃花蒿」是另一種蒿屬植物,具體是哪個種有待另作考證,這個結論卻不正確。正如林有潤的考證,《本草綱目》和《植物名實圖考》中的「青蒿」和「黃花蒿」實際上是同一種植物。無論宋人所謂「青色與深青色兩種」、「一種黃色,一種青色」,還是李時珍所謂「色綠帶淡黃」,都不過是同種植物在不同生態環境中所產生的變異罷了。林有潤還發現,《植物名實圖考》所附插圖中的「青蒿」和「黃花蒿」乍看形態不同,其實「黃花蒿」不過就是沒有蟲癭的植株,而「青蒿」就是把莖節處膨大的蟲癭當成了較大型的頭狀花序畫出來的植株,仍然是同種植物。
林有潤還推測,古本草書上僅有少數所謂「花淡青、淡黃色」的,才有可能包含植物學所稱的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但由於年代久遠,又兼描述簡略,這個分布零星而少見的物種被古人關注到的可能性很小。
通過多年的野外觀察,我自己完全贊同林有潤的觀點。Artemisia annua這個種在乾旱環境中生長的植株氣味濃烈,顏色偏黃綠;在濕潤環境中生長的植株氣味就稍淡,顏色也偏深綠。特別要指出的是,一種氣味是香味還是臭味,有時候受很強的主觀因素影響,依不同人的感覺而不同。我曾做過測試,即使同一株「黃花蒿」也有人認為是香味、有人認為是臭味,因此本草書中以「香蒿」和「臭蒿」表示不同物種的區別很可能並不準確。總之,因為Artemisia annua這個種分布廣泛,環境適應能力強,能夠有那麼豐富的生態型是很正常的事情。
順便說一句,植物學中以「臭蒿」為中文普通名的物種,則是與「青蒿」或「黃花蒿」均不相干的另一種蒿,其學名為Artemisia hedinii,在我國分布於西北和西南的高海拔地區,青藏高原尤為多見。此種的植株較矮小,頭狀花序大而密集,形態上與植物學上的青蒿和黃花蒿都有較大差別,植株氣味雖也較為濃烈,但與植物學上的黃花蒿迥異;即使聞黃花蒿覺奇香的人,聞過臭蒿也覺惡臭。
臭蒿Artemisia hedinii,又是另一種植物了。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臭蒿Artemisia hedinii的形態和青蒿、黃花蒿就差距比較大。圖片來源:作者提供植物學家太粗心,把青蒿這名字又給了另一種植物
由上述的考證可知,中國古代的博物學家和傳統藥學家因為缺乏科學鑒定植物的方法,對物種的分類常常出現錯誤。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傳統上被認為是考訂嚴密的,卻也仍然犯了把「青蒿」和「黃花蒿」分別為二物的錯誤。但另一方面,只要他們對植物的基本性狀描述可靠,通過多方面的考證,在今天仍然有可能糾正錯誤、得出植物古名和學名的正確對應關係。
但說到底,傳統中藥主要使用的那種植物,還是被叫成「青蒿」的場合多。那為什麼在植物學上,Artemisia annua這個種的正式中文名卻是「黃花蒿」,而「青蒿」卻用來指Artemisia carvifolia這個沒怎麼入葯的植物呢?原來這個錯誤是日本人造成的,後來又被中國學者因襲。
最早誤用「青蒿」一名的日本著作是18世紀本草學家小野蘭山的《本草綱目啟蒙》,及19世紀本草學家飯沼欲齋的《新訂本草圖說》。此後,有「日本植物分類學之父」之稱的牧野富太郎在《日本植物圖鑑》中稱該種植物為「廩蒿」,村越三千男的《大植物圖鑑》則仍然稱之為「青蒿」,學名均定為Artemisia apiacea(經林有潤考證,這是Artemisia carvifolia的異名)。
受此影響,中國學者賈祖璋等人在1955年所著的《中國植物圖鑑》中引用了日本學者的記述,將Artemisia apiacea的中文名定為「青蒿」。這樣一來,中國歷代所稱的「青蒿」之名就張冠李戴地給了另一個種。如果說日本人對中國植物不熟悉、誤用了青蒿之名還可以理解,那麼中國學者當初未經考訂就接受了日本人的命名指定,就未免有些輕率了。
同樣令人遺憾的是,林有潤先生作為一名植物分類學家,在進行系統性的蒿屬分類研究工作時,雖然已經在艾蒿類本草植物的考訂文章中明確指出:「從現代藥理與臨床資料看,藥用青蒿即黃花蒿Artemisia annua,含青蒿素,可治瘧疾」,但是他考慮到植物學界沿用日文名「青蒿」作為Artemisia carvifolia(= Artemisia apiacea)的中文名已久,在自己編著的《中國植物志》第76卷第2分冊的「蒿屬」中仍把這個種叫做「青蒿」,而Artemisia annua則採用本草綱目的名字,叫做「黃花蒿」[3]。
其實本來有一個可以避免名稱混亂的做法,就是在「青蒿」和「黃花蒿」中取其一作為Artemisia annua的中文普通名,而為Artemisia carvifolia另起中文名(如「芹葉蒿」之類)。但《中國植物志》這樣的權威性志書一出,蒿屬這兩個種的中文名在學界均已得到廣泛應用。為了名稱的穩定性,我們恐怕不宜擅自更改,也只能將就沿用下去了。
當然,和植物的學名不同,中文普通名並沒有各方認可的強制性規範,所以藥學界一直就有人不理會植物分類學界對「青蒿」一名的誤用。比如屠呦呦的研究組率先用乙醚成功提取出了黃花蒿中的抗瘧有效成分,後來就將其命名為「青蒿素」。她在南京中醫中藥專業組會議上報告了這項成果和方法之後,其它醫藥研究單位人員借鑒屠呦呦的經驗,也成功提取出了有效成分,又給它起了「黃花蒿素」、「黃蒿素」等名稱,但最終都統一成「青蒿素」[4]。雖然屠呦呦對黃花蒿改名「青蒿」的提議並未被植物學界接受,但我所見的201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明確認定中藥「青蒿」的來源是「菊科植物黃花蒿Artemisia annua的乾燥地上部分」,事實上相當於承認了黃花蒿的「青蒿」之名。
青蒿之名背後的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屠呦呦研究員獲獎之後,支持與反對中醫的人未加仔細考證就爭相搶功,分別認為是傳統醫學或現代醫學的功勞。其實站在中立者的角度,結合上面的考證結果,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一、植物學所稱黃花蒿(Artemisia annua),就是中藥所用「青蒿」,含有青蒿素,具有抗瘧作用。中醫常將「青蒿」用於清熱解暑及拔毒治瘡,或可兼治瘧疾,但很多時候炮製手法不恰當,青蒿素很可能已被部分或全部破壞,因此是否真有藥效是有疑問的。葛洪《肘後方》並不屬於正規中醫典籍,直到今天中醫內科學教材的瘧疾部分依然把青蒿和大批其他未得到驗證的中藥相提並論,因此有多少人真的受益於青蒿直接治療也是可疑的。
二、植物學所指青蒿(Artemisia carvifolia),雖然是黃花蒿(Artemisia annua)的近親,但描述與古本草書上的「青蒿」不符,且不含青蒿素,並無抗瘧作用。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關於「青蒿」原植物的敘述「本品為菊科植物黃花蒿Artemisia annua的乾燥地上部分」是準確的,並非淆亂視聽。
四、屠呦呦等人發現青蒿素的過程受到了傳統醫學的啟發。
五、屠呦呦等人提取青蒿素的過程用的是現代醫學的方法。
由此可見,支持中醫的人認為青蒿素的發現應歸功於中醫,是中醫藥對人類健康的巨大貢獻,這顯然不能成立;而反對中醫的人試圖以「青蒿」不是黃花蒿為由,撇清青蒿素的發現與古醫書的關係,這樣論證也不合事實。
除了能合成有抗瘧功能的青蒿素外,蒿屬家族裡還有一類叫做絹蒿的成員對醫藥有過貢獻。絹蒿類里的幾個種——主要是蛔蒿(Artemisia cina)和海濱絹蒿(Artemisia maritima)可以合成山道年(santonin),或稱蛔蒿素,可用於治療蛔蟲病等寄生蟲病。但是山道年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可導致視力障礙甚至更嚴重的危害。隨著醫藥技術的發展,各種更安全的新型驅蟲葯不斷問世,山道年便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順便一說,還有許多種植物的名字帶「蒿」字,但它們的關係就相對更遠了。比如日常吃的蒿子稈和茼蒿,它們都是茼蒿屬Glebionis的植物,都不屬於蒿屬。剩下一些更遠,甚至不在菊科裡面,比如松蒿和馬先蒿為列當科,角蒿為紫葳科,播娘蒿為十字花科,綠絨蒿為罌粟科。(編輯:劉夙、Ent)
參考資料- 屠呦呦 (1987). 中藥青蒿的正品研究. 中藥通報, 12(4): 2–5.
- 林有潤 (1991). 中國古本草書艾蒿類植物的初步考訂. 植物研究, 11(1): 1–24.
- 林鎔, 林有潤 (1991). 中國植物志第76卷第2分冊. 北京: 科學出版社.
- 饒毅, 黎潤紅, 張大慶 (2011). 中藥的科學研究豐碑. 科學文化評論, 8(4): 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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