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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志強接受新周刊專訪

  他曾是上世紀80年代演藝界里命運最波瀾起伏的一個。他的人生由幾個關鍵片語成:明星、罪犯、囚歌。他的經歷里,剝離開時代背景,一切說辭都顯得太過草率與輕飄。

  文/陳艷濤 圖/郭義(除署名外)

  上世紀80年代,他是家喻戶曉的電影明星,因主演《小字輩》、《夕照街》等影片

,而成為當時的銀幕新星。1981年,他和劉曉慶、唐國強、陳冲、潘虹等11位演員一起被評為全國優秀青年演員。在事業的巔峰時刻,他卻因流氓罪被判入獄4年,從公眾的視線中消失。幾年後,他又憑藉《鐵窗淚》等一系列囚歌大紅大紫,80年代末的一段時間,全國的大街小巷都瀰漫著遲志強哀慟、悲傷的囚歌。那種情形,類似今天的刀郎:紅得快,消失得也快。

  遲志強是80年代演藝界里最波瀾起伏的一個,他的故事版本多多,當年究竟因為什麼被判流氓罪,他曾經在一些場合解釋過,但很含糊,遺留巨大空間。為什麼以囚歌走紅之後又突然從公眾視野里消失?至今,他仍給人留下很多問號。

  迄今,網民在評論遲的時候,還有不少人會罵他是強姦犯、大流氓,說媒體報道他是時代墮落的表現。但,遲志強的經歷,很難用這樣簡單粗暴的結論來評判,在他的經歷里,剝離開時代背景,一切說辭都顯得太過草率,太過輕飄。

  《新周刊》:上世紀80年代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麼?

  遲志強:80年代正好是我事業、生活、個人道路發生劇變的一個時代。我最輝煌的時候是80年代,最艱苦、最磨難、最坎坷的時候也在80年代。失去的東西我又重新獲得也是在80年代,重新獲得政治生命、藝術生命,乃至我個人喜歡的電影、電視表演藝術等等都是在80年代。這是一種幸運還是我的悲哀?我說不清。國家在經歷著改革開放。而我個人,也經歷著國家和個人的互相作用。我有得有失,有幸運有磨難。

  《新周刊》:現在再回頭看你當年拍的那些片子,你認為自己是個好演員嗎?

  遲志強:80年代初,我就獲得了我們國家電影演員最高獎項——政府獎,全稱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優秀青年演員創作獎」。這個獎我們國家到現在一共頒布了兩次。一次是給老藝術家,是給趙丹、白楊他們的,一共頒布了22個人;我們這次頒布了11個人,其中有劉曉慶、陳冲、唐國強、我等等。

  在80年代我很榮幸地拍了《小字輩》、《創業》、《濟南戰役》、《最後八個人》。所謂創作獎不是因為一部電影,是創作塑造鮮明的一系列形象。像《小字輩》我演售票員,《濟南戰役》演一個犧牲的戰士,《最後八個人》演抗日戰士,《創業》演的是創業的技術人員。那個時候我特別年輕,參加工作才十七八歲,到了1980年獲獎的時候已經拍了八九部電影了。那個時候角色不像現在很多,上一個戲不容易,很多人都在爭取一個角色,我拍了很多,這很不容易。

  《新周刊》:當時為什麼入獄,能坦率說說嗎?

  遲志強:那時候隨著改革開放,鄧麗君之類的歌慢慢流傳進來,我們國家雖然不禁止,但也不提倡。我所接觸的環境,像高幹圈子,他們優於老百姓的一點就是有很多這種磁帶,偶爾在家裡舉辦舞會。我雖然沒有參加,但是還是覺得刺激、新鮮。恰恰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一件事情。北京的好多演員、明星來到南京參加一個大型活動,我就接待他們。後來要找幾輛車送他們去機場、火車站。就有人介紹了南京軍區副司令員的女兒,姓陳。她特別有能力,是部隊的軍醫,醫院的營級幹部。她安排好了一切。我特別感謝,要請她吃飯。她建議去她家吃。我不能喝酒。但當時出於感謝,一下子就喝掉了半瓶。那時候年輕,酒量也不行。我估計陳大姐這個人,她是離婚的,肯定是喜歡我。後來報道我是強姦、輪姦,那都不是事實。

  我讓司機送我回去,她就說不用,讓志強住我家吧。我的朋友也說滿臉通紅回組裡形象也不好。我說好。她那時雖然已經離婚了,但也很年輕。我一進她的房間,就覺得特別香,說心裡話心裡也有點渴望,渴望和她在一起,也預感會發生些什麼事情。我也願意這種事情發生。我也沒有結婚,渴望新鮮、刺激的事情發生。她就說,你休息,我去洗個澡。這下我的心裡一陣狂跳。她洗完澡,我已經迷迷糊糊要睡著了,她就鑽進我的被窩裡。這個事情就這樣發生了。那以後,我有點害怕、緊張。有點不好意思再見她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都不敢看她,像逃跑一樣離開了。我回到攝製組還滿腦子都是那晚上的事情,但一點印象也沒有,想不出來那個情景。也沒有其他感覺,就是緊張。當時我們在南京待了三個月拍《月到中秋》那個電影。就和她認識了,她父母經常不在,她還有一幫男男女女的朋友,放錄音機,舉行家庭舞會。我不常去,但一周也有一兩次。拍攝之餘也很願意去。畢竟跳舞的有女伴,多是軍區幹部的孩子。雖然後來都判了刑,我也覺得當時就是純真的好朋友,單純的玩。

  當時有個女孩跳舞的時候抱我抱得挺緊的,還偷偷告訴我,明天到我們家去玩吧。這個女孩比我小。我又是一頓心跳。她說明天下午一點到雞鳴寺等我,我去接你。第二天,我就興奮地去了她家。她家沒人,一開門,把門一關,一下子就把我抱住了。我還是很緊張的,也抱她。後來在她家待了兩個多小時,跟她有了性關係。我講這些就是講我的生命軌跡,是什麼原因導致遲志強入獄。這種事情怎麼能夠導致判刑呢?我也覺得奇怪。只能說,是我們那個年代不允許的事情。像談戀愛,要經過黨支部批准,才能去談。1982年,我參加舞會,和這些女孩有這樣的關係。然後戲拍完了,我就走了。到1983年,已經過了將近一年的事情,全國範圍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我們跳舞那家的鄰居就向公安局揭發,說她們家就是流氓窩,每天晚上男男女女拉上窗帘跳舞。而且有電影演員遲志強。於是公安局就特別感興趣,槍打出頭鳥嘛,馬上他們就立案了,把這些跳舞的人都抓起來了,問到都有誰,每個人都先說我。公安局就因為這個抓了我,我當時在河北的完縣拍《金不換》,那片子還有幾天就拍完了。南京公安局就來抓我了。

  帶到南京後,我就實事求是,把跟誰什麼什麼事情都說出來了,因為我也沒有強行,也根本沒有什麼報道中的所謂裸體舞會之類的事情,頂多就是兩個人抱得緊一點而已。其他什麼都沒有。結果在裡面一關就是兩個月。本來是要長影領導接我回廠里內部處理的。但在他們出發的第二天,《中國青年報》就發了《銀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的文章,講遲志強就是強姦、輪姦。說我怎麼露出猙獰的面目,惡狼一樣撲上去……全是這樣的報道。這是我入獄以後才看到的。這個報道出來後,公安局也傻眼了,說怎麼能夠這樣不實報道呢,嚴重歪曲事實,干擾我們的審判程序嘛。當時全國的輿論都指向了我,江蘇審判委員會作出決定,這個案子不要放人,就按流氓團伙來判。於是我就被判了4年,還是從重來判的。那要按照報道來的話,都得槍斃啊。人家都說遲志強肯定要槍斃,但是結果出來,只有4年以後,媒體又嘩然了,覺得怎麼判得這麼輕啊?其實我是沒有罪判的罪啊。

  《新周刊》:入獄以後,最讓你痛苦的是什麼?

  遲志強:那時候上訴什麼都沒用。我到了勞改隊以後才看到《中國青年報》的報道,暴跳如雷,那兩個記者要是在我面前,我就是判死刑都會把他們殺了。管教幹部勸我既來之則安之,這樣鬧沒有好處。當時每天都有記者,還有很多老百姓來看我。那時候我名氣很大,就跟現在的陸毅似的。我感到屈辱,也沒有能力辯解,只能忍受他們的眼光,忍受他們認為我是個惡棍。但是也沒有想去死,我沒有這個勇氣。我的前途已經沒有希望了,反而就一咬牙,決定好好乾,就從牢里開始,不管以後單位會不會接納我。

  那時候我已經被長春電影製片廠除名了,多大的打擊呀。80年代連個單位都很難找,而我被開除了,我就有一個信念,一定要回到廠里。我一抱定這個決心,就被分配到大田三組干農活。那個地有幾百米長,沒有機器,一天就要幹完。還有就是把幾噸重的大石頭敲碎,弄成墊路基的小石塊,敲得虎口都震裂了。回來後,看到遲志強的名字有小紅旗,那個高興啊,因為小紅旗多了就能減刑。幹了半年,然後就是春節了。指導員就說,小遲啊,春節就要到了,是不是排幾個節目娛樂一下啊?我精選了20多個人,排節目對我來說是手到擒來,雖然我是電影演員,但是排個相聲啊,三句半啊,小品、小短劇、歌舞啊還是不在話下,很快排了十幾個節目。那年春節,名聲大振啊,周圍的老百姓都來看,這一下子,讓支隊的一把手作出一個決定,讓遲志強當總導演,組織一個犯人藝術團。我們每個周末都演出,就從那個時候開始唱《鐵窗淚》。

  入獄到這個時候,我記了兩次大功,一下子減了一年半。要出獄了,那個興奮啊,炒菜的聲音,家的感覺,人民幣,還有自己能夠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但興奮完了就是茫然。出來時,面對那麼多的記者,接我的人,一瞬間,我都想回監獄去。至少在那裡我是平等的。而出來我去哪兒呀?單位開除了,我怎麼待在我家的那個院子?像唐國強、陳佩斯等等都是我的朋友,人家都在幹啥?

  但是也得面對啊。我自己一個人坐著火車又從哈爾濱回到了長春。後來我見到廠長,那是我有生以來哭得最厲害的一次,連屋裡的人都哭了,尤其是那些女演員。全團都來了,說怎麼辦呢。團長就讓我去人事處報道吧。後來我就做了臨時工,去後勤總務。我是1985年出獄,在總務科幹了一年。推著個車去拉土啊,去修理什麼東西啊,因為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就習慣了戴墨鏡。

  《新周刊》:什麼時候又開始拍戲?後來怎麼突然又成了歌星了?

  遲志強:1987年吧,我們廠的廠長寫了一個劇本,當時我在外地幹活,我們廠長讓我馬上買機票到成都,去西藏拍這個片子。那時候我沒有哭,但是那個興奮呀。雖然隔的時間不長,才4年。但感覺是失去的政治生命和藝術生命又回來了。我們那個戲真是艱苦啊,拍長江漂流。在長江源頭,我和李幼斌一個帳篷,全是他幹活。吃的是壓縮餅乾和罐頭,缺氧。這個劇後來沒有上是因為剛拍完中宣部就有一個通知,說長江漂流的事情就不要宣傳了。那是我出獄後的第一部電視劇。後來很多觀眾就說,你怎麼不演了呢,其實不是我不演,那個時候《四大天王》《風流女傑》都是我主演的電影。只不過沒什麼影響而已。

  拍這些戲前後,我們廠說遲志強你那個歌那麼好,現在正好可以出磁帶。後來還成立了一個創作班子。以後在宣傳里說歌詞全是遲志強寫的,那不可能,我沒有那麼多才華,只是改動了一些詞而已。我沒有想到那盤磁帶會有這麼大的影響。我們廠辦的《電影世界》創辦35周年慶典的時候,毛阿敏、閻維文他們都來了,所有人的掌聲都沒有我大。當倪萍說下面歡迎我們久違了的遲志強時,萬人館的大學生都拍手了。當時劉威站我旁邊說,遲志強你小子又起來了。這句話給我的印象特別深,我是沒有想到這盤磁帶能達到這樣的效果。錄的初衷其實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告誡青年朋友們要懂法知法守法。

  《新周刊》:那些歌很火過一段時間,為什麼你又突然消失了呢?

  遲志強:那時邀請我唱歌的人特別多,遊離了電影電視表演了。這是我不情願的。而且後來,這些磁帶被弄成商業行為了,我特別反感。再找我去錄的時候,我就不幹了。什麼都要有尺度。其實這些年我也從來沒有消失過,一直在拍戲、唱歌,就是沒有在中央台露面。但還是一直在從事這些工作,只是沒有那麼轟轟烈烈而已,沒那麼多人注意。

  《新周刊》:經歷過這麼多的大起大落,你的性格這麼多年有什麼變化嗎?

  遲志強:我是話不多的人,但是和朋友們在一起又比較活潑。我不喜歡冷場,不願意沒有話題而讓氣氛冷,也不想在這些朋友中間有什麼矛盾衝突。我最大的變化就是變得比較熱情,喜歡幫助別人。看到別人有磨難,就想起自己那個時候多需要幫助啊。哪怕是一句話,現在也會想起來。那個時候我入獄時,有個女演員,張小蕾給我寄了30塊錢,說強哥啊你要好好振作。現在想起來真是比什麼都要好。那時候郭寶昌導演帶話說:出來以後我們再合作,那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啊。我的變化就是:我要成為別人的精神支柱。我想,如果沒有入獄的經歷,我可能不會那麼熱情,會和某些明星一樣很傲慢,用那種眼光看別人。但我現在永遠也不會。

  《新周刊》:你更願意談上世紀80年代還是90年代?

  遲志強:人們都以為我會迴避談80年代,其實我很願意。我願意談那個時候。那時候按時上下班,還有一個大集體。我渴望上班,也渴望一個集體,現在沒有班上了,很懷念。包括入獄那段經歷,大家都知道了,我還有什麼不能說的?但是我很悲哀的是,直到今天,都還有人說我是強姦犯啊流氓罪啊,這讓我受到特別大的刺激。我想讓大家知道,我不是,我就是在那樣的時間做了那樣一些事。和我發生關係的兩個女孩也挺慘的,那個讓我去她家的女孩被判了1年,那個陳大姐被判了5年。如果說是強姦,是犯罪,那麼誰是受害者?誰又不是?

  我有錯,錯在對女友不忠誠,那時我很快要結婚了,拍完《夕照街》,就有人給我禮錢,我都收了。我很愛我女朋友。我不愛她們,當時是圖新鮮、刺激,就發生了關係。我一直在後悔自己的行為,但對於別人說我是罪犯,是強姦犯,十惡不赦,還是覺得很痛心。

  我現在是長影廠正式演員,這實際上是為我平反了。那時候冤案太多了,不可能一一澄清。做人不容易,尤其面對自己曾經的磨難。要面對磨難,要主宰自己,這是大話,但是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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