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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oz科技頑童沃茲尼克

iwoz科技頑童沃茲尼克

沃茲尼克是電子奇才,從小就開始接觸電子設備製造,11歲就設立自己的無線電發射電台,13歲就開始研究設計電腦。讀大學時與賈伯斯認識,兩人於1976年建立了蘋果電腦。他一手設計蘋果電腦一號和二號原型,因晶片更少可以把價格壓低;因介面容易,一般人可以操作使用,這兩個關鍵因素,帶動了全球個人電腦的普及應用浪潮,並連帶掀起電腦軟硬體產業的蓬勃發展.....

0-1 【內容導讀】看蘋果電腦的發明人,用工程師的力量改變世界!

沃茲尼克是電子奇才,從小就開始接觸電子設備製造,11歲就設立自己的無線電發射電台,13歲就開始研究設計電腦。在大學讀書時,他與賈伯斯認識,兩人於1976年建立了蘋果電腦公司。他一手設計蘋果電腦一號和二號原型,因晶片更少可以把價格壓低;因介面容易,一般人可以操作使用,這兩個關鍵因素,帶動了全球個人電腦的普及應用浪潮,並連帶掀起電腦軟硬體產業的蓬勃發展;並迫使IBM 的 PC於1981年面世時也使用類似的介面設計,從此改變了整個電腦業的面貌。他獲頒了美國發明家名人堂、國家技術獎章、亨氏獎(對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者)。沃茲尼克有一個精彩的人生,一直追求真正的快樂,他有誠實、寬容、關懷的好品格,並用行動關懷社區、學校。【導讀推薦】把青春還給頑童~詹偉雄/學學文創志業副董事長

對很多人來說,蘋果電腦不僅是一部電腦或一家電腦公司,它還是一個科技版的「美國夢」典範--兩個名字都叫「史蒂夫」的年輕人在自家的車庫創業,因為堅持夢想,因為才華洋溢,終而大獲成功。蘋果電腦也是「矽谷傳奇」不可或缺的一頁篇章。因為有了一九七六年的蘋果創業,方得以延續一九三四年惠普打下的「車庫傳奇」,接軌九○年代末期eBay、Yahoo!、Google的網路創業潮,把舊金山南端的柳丁園,變成新科技洋洋灑灑一片的今日「矽谷」。 今日,人們一談到矽谷的工程師與創業家,腦海中總不由浮起「聰明」、「好玩」、「開放」的酷味意象,這和八○年代美國社會對工程師所預設的「科學怪人發明者」的宅男形象,大大不同,而主導這個社會形象改變的力量,不由分說,也是當年那顆有著一窩斑斕彩色、被人咬了一口的蘋果Logo企業內的員工。沒錯,這真是個陽光燦爛的故事;但別忘了,現實人生與商業世界總並非如此順遂,在成功企業的奮鬥章節中,其實隱藏著同等數量(或程度)的自我猶疑、傷感、悲淒與失落,只是它們太煞「學習型」讀者的孺慕之情,因此不得不受到故事作者與編者的割捨。蘋果電腦(二○○七年一月已經改名為「蘋果公司」)就是這麼一個張力十足的故事,它以自己一九八○年的成功,對比著一九八五至九七年的空前失敗,再浮凸出一九九八年後一系列「i」創新的大紅大紫,但絕大部分的讀者只記得那些風光的頁面,而刻意忽略難堪的歲月,因為英雄的形象必須是完美的,對眾多財經書讀者而言,他們喜愛「成功告白」遠勝於「挫敗反省」,因為現實世界裡已經挫敗處處,他們寧願吸收那些未必能適用於每一個人的成功配方,而不願傾聽那具有普世性的懺悔告白。這就是為什麼市面上的財經書愈來愈難看的原因:它們總嘗試要勾勒出普遍真理,以讓好學的讀者以為遵循,但最終卻落得千篇一律,完全忽略企業經營者、創業家個別的偏執個性、冒險衝動或非理性的慾望,在企業成長中所扮演的角色。但相對地,出版產業裡的另一個出版類型--「傳記書」(biography)卻適時地填補了這個空白,在企業人的傳記裡,我們得以還原歷史事件的真實脈絡,以同理心咀嚼主角人物的決策動機,雖然我們深知無法「有為者亦若是」,但傳記故事最大的魅力不在於「教誨」,而在於「啟發」(inspire),一本好傳記總會激發我們自己的人生創意,而不是吸納我們作為它的信徒與學徒。因而,閱讀完這本史蒂夫.沃茲尼克的自傳,一個讀者所可獲得的,將不是那種「又要學習什麼」的焦慮,而是一種輕鬆的、深刻的啟發式冥想。我們可以看見蘋果電腦亢奮與猜疑兼具的創業歷程,當然也可體會主角工程師人生中的某些意義空虛和無奈,身為蘋果的共同創辦人,沃茲尼克的身影始終隱居在現任執行長、當年另一個創辦人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的身後,雖然是他設計了膾炙人口、首部銷售超過一百萬台的個人電腦「蘋果二號」,但蘋果電腦成立後就定位自己為「行銷公司」,而不是「產品公司」,因此一輩子以「工程師」自居、為傲與為樂的沃茲尼克,在公司內的自我實現企圖其實是處處碰壁的,但這位科技人如何另闢蹊徑,找出自己的生命意義,如何重建科技宅男和社會間的新關係,卻讓我們覺得饒富深意。和賈伯斯不同的是,即便創業已超過三十年,但沃茲尼克從未離開過蘋果,至今他仍支領最低階的員工薪水,參與許多工程師研發計畫,也由於他未曾有機會成為公司的決策者,因而他得以自由地享受著創業成功後的許多人生樂趣──包括舉辦兩次大型演唱會、經歷一次飛機失事、結了三次婚、參與過無數次失敗的發明,以及當了十年的義工老師。和賈伯斯宛如F1賽車跑道的一生比較起來,沃茲尼克的一輩子,雖然平淡許多,但卻也更接近台灣科技工程師的生命處境。當一個熱愛科技創新、相信科技可以改變人類命運的人,學著走進人群,讓自己與家人、他人都能活得熱情洋溢,此時概念將不再只是方程式裡的抽象符號,而是一個個具體動人的產品,從早年捉弄電話公司的「藍盒子」,到創業代表作「蘋果二號」與最新的iPod音樂隨身聽,沃茲尼克示範的是:創意來自生活感受,來自與他人的互動,而不是一個單單聽從理性分析的結果。有了這本傳記,蘋果電腦的神話更真實了,它說明了:人類世界許許多多未盡神聖的個性、動機或意圖,反而有可能催生偉大的發明;而盛大的成功,往往是系列苦惱的開始;當面對一個個人生的苦惱之際,真誠地回歸自我本性中那簡單的善念,也許會讓你眼前一陣柳暗花明。台灣的科技工程師們,你絕對該是這本書的第一個讀者!【推薦人簡介】詹偉雄先生目前擔任學學文創志業副董事長、《數位時代雙週》總編輯。著作有《迫力的東京》、《e呼吸》、《美學的經濟》與《球手的美學》等。目前主力的研究興趣包括各種邊緣的社會人類學──運動、設計、美學、感官、食物、時尚,外加技術史和經濟、知識史的雜讀雜學。【本書作者簡介】史蒂夫.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 .蘋果電腦發明人暨創辦人.IT領域公認十位最聰明的技術天才.20世紀影響全球經濟發展最關鍵的五人之一沃茲尼克是電子奇才,從小就開始接觸電子設備製造,11歲就設立自己的無線電發射電台,13歲就開始研究設計電腦。在大學讀書時,他與賈伯斯(Steve Jobs)認識,兩人於1976年建立了蘋果電腦公司。他一手設計蘋果電腦一號和二號原型,因晶片更少可以把價格壓低;因介面容易,一般人可以操作使用,這兩個關鍵因素,帶動了全球個人電腦的普及應用浪潮,並連帶掀起電腦軟硬體產業的蓬勃發展;並迫使IBM 的 PC於1981年面世時也使用類似的介面設計,從此改變了整個電腦業的面貌。獲頒美國發明家名人堂、國家技術獎章、亨氏獎(對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0-2 【推薦序文】月球的另一面

~王志仁/上海《環球商業評論》發行人、《科技頑童沃玆尼克》譯者多年來,談到蘋果電腦,人們想到的第一個名字,以及唯一的一個名字,總是賈伯斯(Steve Jobs),所有光芒集中在他身上,以至於另一位創辦人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就像月球另外那一面,我們永遠看不到。 終於,月亮的另一面轉過來,呈現在世人面前。沃茲尼克首度打破沈默,以第一人稱談這段經歷,還原了當年個人電腦初創時期的歷史,也詳實演繹了矽谷的工程師文化。 兩位史蒂夫聯手締造蘋果電腦傳奇,但兩人從來就不是同一種人。 賈伯斯是天生企業家:口若懸河、眼光精準,知道生意在那裡;沃茲尼克是天生工程師:害羞自閉、卻好惡作劇,擅長組裝零件勝於經營人際關係。他們唯二的相同之處,在於畢業自同一所高中(沃茲尼克高四屆),以及都喜歡新奇的電子玩意。如此而已。年長的史蒂夫酷愛把電子玩意當專案做,年輕的史蒂夫酷愛把做好的電子玩意拿去賣錢。 年輕時,他們互相欣賞、互相需要、聯手搞怪、聯手創業,但性格的差異終究讓兩人分道揚鏢,各自走上不同的路。工程師史蒂夫先離開蘋果,創辦自己的遙控器公司,繼而再轉去做義務小學老師;企業家史蒂夫則和董事會吵翻後離開,先辦NeXT電腦公司再接手Pixar動畫公司,並於一九九七年回鍋蘋果,東山再起,將一連串i開頭的產品賣成全球叫座,成為當今科技業最有影響力的人之一。 這裡頭,當然有實力、有運氣、有離奇(賈伯斯前幾年得了癌症後來手術治癒),也有媒體炒作。 一九七六年,蘋果電腦成立,美國媒體一窩蜂把焦點對準二十歲的金髮帥哥賈伯斯,刻意冷落實際做出蘋果一號和二號的沃茲尼克(誰會理一個其?不揚、蓄著落腮鬍的反戰嬉皮?)。那是美國整個社會深陷越戰敗戰情緒的時刻,他們太需要這種美國夢成真的故事來激勵人心。 台灣的讀者更熟悉賈伯斯,這多半受美國媒體強勢宣傳的影響,但賈伯斯所具有的創意和行銷概念,很難在台灣落實;或者說,台灣的市場和土壤無法培養出賈伯斯這樣的企業家,這裡更多的是工程師,像沃茲尼克那樣的工程師,這是一個離我們更近的參照座標。 台灣缺行銷式的企業家,不缺工程式的企業家,在科技業成功的類型,從施振榮、張忠謀、林百里、施崇棠、蔡明介到卓火土,都是從工程師創業的企業家,和沃茲尼克一樣,他們甚至比沃茲尼克更積極。沃茲尼克當年根本不想創業,只想留在惠普當工程師,後來是賈伯斯動員沃茲尼克的父母弟妹和朋友,發起人海戰術打電話勸他,沃茲尼克最後受不了騷擾才同意。但是,這些台灣的工程企業家和沃茲尼克最大的不同,在於大多都是做代工(施振榮除外),和終端消費者無關,而沃茲尼克一開始想的就是做出便宜好用的東西,讓每一個消費者都負擔得起,而且輕鬆學會。 是的,沃茲尼克和絕大多數工程師比起來的最大差別,就是沃茲尼克有「夢想」,那種源自工程師的最單純渴望,那種平凡人想做出不平凡事的渴望,要「創造不同」(make a difference),並身體力行去做。這指的不是單純創一家公司或股票上市或成為億萬富翁,而是創造一個時代,並幫眾人找到走進去的路。 比方說,沃茲尼克總喜歡用最少的晶片,做出與別人同樣功能的東西,這樣子價格才能降下來,這也是電腦從大企業和軍方的技術人員手上,進入一般尋常人桌上的關鍵。 此外,我們用電腦時習以為常的螢幕和鍵盤,也是沃茲尼克的手筆。在那之前,每個電腦用戶都得學會幾種電腦語言和寫程式,用打孔卡片輸入後,在控制板上看結果,再到報表室裡拿列印出來的結果。沃茲尼克利用他業餘研究電視螢幕的心得,最終轉換成為電腦螢幕的原型,並把打字機的鍵盤輸入概念轉換到電腦上,成為今日電腦的標準配備。我們今天操作電腦的方式,源於沃茲尼克三十多年前的想法和實做。我個人甚至認為,個人電腦業的歷史應該從他做出蘋果電腦一號那一天開始算…… 就連新竹科學園區後來流行的員工分紅配股做法,沃茲尼克也早就做了,而且是個人來做。在蘋果電腦股票上市前,他拿出一部分自己的股票,低價賣給他認為對蘋果有貢獻的人,包含同事和朋友,稱為「沃茲計畫」。至於公司方面和賈伯斯個人,則沒有什麼動作。 你可以說沃茲尼克是個「濫好人」,在本書裡你處處可以看到這樣的例子。他不太和別人計較,做事大多自己來,功勞則和別人分享。他對財富沒太大想法,對發明和創造有極大熱忱。當然,和這種對事比對人更有興趣的人相處也很累。誰能忍受新房裡不是堆滿玫瑰而是塞滿主機板和晶片?沃茲尼克離過兩次婚,目前和第三任妻子在一起。 他相信真理、平等和客觀,反對一切的官僚和虛偽,是很典型的工程人。這種人很難成就大組織,或待在大組織裡頭,卻是推動新創公司的種子。矽谷文化可以簡稱為工程師文化,而沃茲尼克就是其中最知名的代表之一。 反觀台灣的工程師,多半在SMT生產線上導入六西格瑪或精實生產,或在全身穿戴密不透風只露出眼睛的無塵室裡追求晶片良率多百分之一,徒有工程師而無工程師文化,把一大群優秀的年輕人浪費在制式沒有夢想的呆板環境中。 台灣已有一大幫工程師和工程企業家,缺的是想「創造不同」的人,不以員工分紅或股票上市為衡量成就指標,而是帶領全世界進入新時代的豪氣與行動。當蘋果決定把電腦兩字從公司名稱拿掉,代表沃茲尼克的發明所帶來的影響力告一段落,但是對於沃茲尼克的研究,我們才剛要開始。 【王志仁簡介】資深財經媒體工作者。清華大學動力機械系學士,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先後擔任《天下》雜誌科技組召集人、網際網路中心主任,《數位時代》雜誌總編輯和《經理人月刊》編輯統籌,目前為上海《環球商業評論》發行人。 曾一對一專訪全球上百位知名科技業意見領袖:比爾.蓋茲、安迪.葛洛夫、麥可.戴爾、約翰.錢伯斯、拉瑞.艾利生、楊致遠、麥可.波特和艾文.托弗勒等人,對電腦、網路、通訊、軟體和半導體業有長期觀察。

0-3 【內容試讀】第1章:我們這一掛: 電子少年

我記得很清楚,父親告訴我,放眼全世界,工程的重要性是沒得比的。能做出電子設備造福人類的人,能把社會提升到新的層次。他告訴我,工程師可以改變世界,改變很多人的生活方式。像自傳這類書通常都會先從父母談起:他們是誰,在你出生前或長大過程中,他們做什麼工作養家等等。但是,我從來都不確定父親究竟靠什麼維生。就我記憶所及,我的弟弟、妹妹和我都伴隨著這個秘密長大。天啊,這還真是天大的秘密。我們甚至不能在家裡談父親的工作或問任何相關問題,絕對不準有這類對話。但我知道父親是工程師,而且在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飛彈部門工作。他只說了這麼多,不過也差不多就是這樣了。回首過去,那是在冷戰高峰的一九五○年代末和一九六○年代初,太空計畫炙手可熱,而且是最高機密,或許這是他不能多說的原因。他絕口不提自己在做什麼事情,以及每天都在辦公室忙些什麼。即使到他過世的那一天,都守口如瓶。還記得一九六○年我十歲的時候,終於了解他為什麼不能說。他說,因為他是個守信的人。有一回,他解釋為什麼一旦在法庭宣誓,就絕不能說謊,他是這麼說的:「我言出必行。」現在,我只好靠自己想辦法把一些零散的記憶和訊息拼湊起來。我記得看過像美國太空總署那類的火箭照片,還有從潛艇發射的北極星飛彈那類東西,但父親口風很緊,不肯多談。我說這些事,是想指出我父親篤信誠實的重要,他要求絕對的誠實,絕對的道德,真的,這是他教我的最重要一件事。他常告訴我,發過誓後再撒謊隱瞞自己做的壞事,比直接去做壞事還糟糕,簡直像犯了謀殺罪一樣。我牢牢記住他的話,直到今天,我從沒撒過謊,哪怕是小謊都沒有,除非你把惡作劇也算進來,但我不這麼想,我認為惡作劇是搞笑,是好玩,和說謊不同,即便兩者之間的差別十分微妙。電子世界真奇妙父親還教了我很多關於電子學的知識。事實上,我會的都該歸功於他。在我很小、很小的時候,還不滿四歲的時候,他就開始教我,向我解釋跟電子學有關的事。那時他還沒到洛克希德做那份列為最高機密的工作,當時他還在洛杉磯的電資系統公司(Electronic Data Systems, EDS)工作。我最早期的記憶是有個週末,父親帶我去他工作的地方,給我看一些電子零件,然後把零件放在桌上讓我邊看邊玩。我還記得他站著操作某台設備的模樣,不知道是在焊接還是做什麼,但我記得他把某個東西和某個東西串在一起,那東西看起來像小小的電視機,我後來知道,那是示波器。他告訴我,他正試著把影像放到示波器的螢幕上,還要讓螢幕上的線條穩定(我記得是波形),好讓他的老闆相信這個設計可行。我記得當時坐在那裡,小小腦袋裡想著:喔,他的世界實在了不起。我所能想到的,就是「哇!」懂得怎麼做這些事情的人──懂得怎麼把一堆小零件拼湊起來、讓這些零件能合力做點什麼事情的人--一定是全世界最聰明的人。這確實是我當時腦子裡所想的。當然,我那時還太小,還不能決定長大後要當工程師,這個念頭是在幾年後才冒出來。我那時甚至還沒看過科幻小說或關於發明家的書,但就在那一刻,我看到父親在我眼前所做的事,不管是什麼事,都是重要的,而且是好事。幾年後,我大約六、七歲的時候,我記得父親在公司對著一夥人展示另一項設備。當場有一大群人,不只是他的同事,還有我們一家人和其他家庭。他展示的應該只是一台鑽孔機。雖然我還是小孩,但父親告訴我,待會兒讓我去扳動開關,啟動機器。他說我一定要在適當時機開動機器。我還記得當時我一直擔心,到底什麼時候才是適當時機。是現在嗎?是現在嗎?到底我該在什麼時候把它打開?是現在嗎?我父親忙著和別人聊天說笑,這些人正等著看我打開機器。突然間,我覺得時機到了,我無法解釋為什麼,但內心的聲音告訴我,就是現在。所以我就把開關打開了。我聽到一陣大笑,但不知道他們為何而笑。我忽然了解到,我太早開機了。如今回想起來,我認為或許我的害羞性格就因此而起。你知道,當你非得說話或做什麼時,會因為害怕失敗,而緊張到胃抽筋。或許那是我第一次搞笑,但絕非有意。其他小孩不知道的祕密父親也教我很多東西,很正經的東西,讓我在工程方面啟蒙極早。通常都是因為我問了一個問題,所以父親開始教我一些東西,而我的問題還真不少。父親是工程師,所以家裡到處都有各種有趣的東西。我家到處都看得到電阻,當我問:「這是啥?什麼是電阻?」時,父親總是會給我答案,而且是連七歲小孩也能聽得懂的好答案。他是非常好的老師,很會溝通。他不會由上而下解釋電阻是什麼,而是從頭講起,一路回到最源頭的原子、電子、中子和質子開始講。他解釋這些東西是什麼,以及如何組成萬物。我還記得,我們花了好幾個星期的時間來談不同型態的原子,然後我學到電子是怎麼在物體(譬如電線)裡流動。最後,他才解釋電阻是怎麼回事──都不是透過計算,而是用常識來解釋,因為小學二年級的學生哪懂得計算呢?你明白了吧,他一開始就給我正統的電子學訓練。每個工程師一生中總會在某個時候開始了解像電阻是怎麼回事之類的事情,他們領悟的時間通常都比我當年的年紀要大一些。但是我到了小學四年級,就已經明白這些事情了。父親總是在我身旁,幫助我了解更多的事,例如光。我想知道燈泡是怎麼運作的?跟我同樣年紀的小孩沒幾個知道──說不定大部分的成年人也不懂。但父親解釋給我聽:先解釋光線是怎麼產生的,然後電子怎麼流過電線,因此讓燈泡發亮。我想知道燈泡怎麼樣發亮。他又回到源頭,解釋愛迪生如何發明燈泡,以及他是怎麼想出法子來的。愛迪生了解,基本上你必須創造出真空的環境,因為如果燈泡裡有氧氣的話,電線發熱時就會燒起來。所以燈泡裡是真空(也就是說,燈泡裡沒有任何空氣),問題是要如何讓大量電子流過電線而發熱。越多電子流經電線,電流就越強,燈泡就越亮。真酷!我還不到八歲就懂得這個道理,讓我感覺與眾不同,和我認識的小孩都不同。我開始覺得,彷彿我知道了別人都不知道的秘密。父親教我的最重要一課我得在此聲明,父親從來沒把我在電子學上的進步當成多了不起的大事。他教我很多事,沒錯,但他擺出一副這對我來說很稀鬆平常的樣子。到了六年級,大家都知道,我的數學和科學程度已經超前很多。我去做了智力測驗,結果他們說我的智商超過兩百。但父親從沒逼我走這條路。那時我們住在艾德蒙頓街上,家裡有一塊小黑板。他三不五時拿出小黑板,只要我發問,他就回答,還在上頭畫圖。我記得他給我看,把正電壓連到電晶體的一腳,從另一腳出來負電壓時會怎麼樣。當時裡面一定有個反向器,一種邏輯電閘(gate)。他甚至用手邊能找到的二極體和電阻等零件,實地教我做出「AND」(且)和「OR」(或)的邏輯電閘。他教會我:在這些電路中需要電晶體來放大訊號,而且連接前一個閘的輸出端到另一個閘的輸入端。這時他所教的正是地球上任何數位裝置的基本運作原理。他花了很多時間教我這些小事情——對他而言是小事情,即便快捷(Fairchild)公司和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十年前才剛開發出電晶體。這真的很不得了,想想看,父親在解釋電晶體的道理給我聽的時候,世界上大部分人都還只看過真空管!他是個一直走在技術尖端的人,或許是因為他從事機密工作的關係,他可以接觸到先進科技。結果,我也站上技術的尖端。父親教我,不要死記零件是怎麼連接起來形成電閘,要學會電子怎麼流動,以發揮電閘的功能。要真正理解知識,並把知識內化,而不是只從書上學會線路圖而已。我到今天設計電腦時所用的智慧與方法,背後的驅動力仍是他當年教我的這些事。即使如此──即使他以小孩能懂的語言解釋和教我這麼多──我還是想告訴你他教我最重要的一課是什麼。因為這是一直在我腦中縈繞不去的,比誠實還重要。他灌輸我當工程師的意義是什麼。我的意思是指當工程師中的工程師,當個真正的工程師。我記得很清楚,他告訴我,放眼全世界,工程的重要性是沒得比的。能做出電子設備造福人類的人能把社會提升到新的層次。他告訴我,工程師可以改變世界,改變很多人的生活方式。直到今天,我仍相信工程師是世界的核心人物,而且我相信,我永遠會是個工程師,一輩子都奉獻給工程事業。我知道工程師只要創造出新東西,總會有人爭辯這項創新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原子彈就是個例子。我父親認為,改變是驅使世界向前的動力,基本上所有的改變都是好的。人們想要的任何產品都是好的,而且該製造出來,不應受到政府或任何人阻撓。我很年輕時就有這種想法,當時我大概只有十歲或更小一點。在我心中,基本上科技只有好沒有壞,我一直抱持這樣的想法。不只是技術狂,還要當藝術家你得明白,就電子學的發展而言,一九五○年代的北加州和今天完全是兩個世界。舉個例子,在我長大的地方,只要家裡的電視和收音機壞掉了,大家都得自己動手換真空管。雜貨店裡頭都有巨型的真空管測試器,而家裡的每個人──不管是爸媽或小孩──都知道怎麼操作這部機器。我的意思是,我們都知道電視機壞掉的時候,要打開電視機,把真空管拿出來送到雜貨店,插入測試器裡,上頭有個指針會告訴你這個管子是好是壞。你可以當場在雜貨店買到新管子來替換,帶回家直接安裝到電視機裡。也許你年紀太輕記不得這些事,這個辦法有點笨拙,但很有用。缺點是得花人力:把管子拿出來,一個一個測試,再把管子裝回去。太麻煩了!我以前常看著這些真空管,試著把它拆開,這些管子好像燈泡中的鎢絲般,很容易發熱,說不定會像燈泡一樣燒掉。我曾經想過,該怎麼做出不會燒掉的真空管,又該怎麼做出不需要真空管的電視機。這樣使用起來就會輕鬆多了。我以前就這個模樣,一向都是如此──現在似乎也還是如此。我一直有著技術面,也有人性面。譬如說,我記得我在十歲時告訴父親,長大想像他一樣當工程師,但我也說過,我想要像學校裡史桂克小姐那樣當五年級老師。結合技術和人性面成為我日後的人生主軸。我是說,即使是像設計電腦這樣的事,我都看過太多技術狂只想做技術面的事,只想把一堆晶片拼在一起,使電腦運作起來而已。但我想要像藝術家一樣把晶片組合起來,而且做得比其他人都好,絕對讓使用者覺得輕鬆好用。這是我打造第一台電腦時的目標,也就是後來的蘋果一號。蘋果一號是第一台用鍵盤輸入的電腦,也是第一台有螢幕的電腦。「好用科技」的想法在我兒時就已深植心中。我一直有個夢想,就是要打造出人們實際能用的機器,而後來果然美夢成真!無論如何,隨便你碰到哪個認識我的人,都會告訴你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工程師,但是個會把人放在心裡的工程師。根據我的出生證明書,我的全名是史蒂芬.蓋瑞.沃茲尼克(Stephan Gary Wozniak,暱稱史蒂夫),一九五○年生,父親是法蘭西斯.賈可布.沃茲尼克(Francis Jacob Wozniak,大家都叫他傑瑞〔Jerry〕),母親是瑪格麗特.路易絲.沃茲尼克(Margaret Louise Wozniak)。我母親說,她給我取史蒂芬這個名字時,原本拼的是「Stephen」而不是「Stephan」,但出生證明書上寫錯了。所以我現在用的名字中間拼的還是「e」。我父親來自密西根州,母親則來自華盛頓州。父親是在嚴格而虔誠的天主教家庭長大,叔叔後來更成為天主教士。我家有三個小孩,我排行老大,在生下我之前,父親就叛離天主教,所以我從來沒接觸過宗教。教會和彌撒是怎麼回事,說實話,我一竅不通。不過我從小就常和父母討論社會政策以及社會的運作方式。如果我問到宗教的話,父親會說,不,不,他是學科學的,科學是他的宗教。我們討論過科學、真理和誠實之類的事情,這些討論形成了我的價值觀。他告訴我,他只是希望事情是經得起測試的。他認為,要知道事情是不是真的,最重要的就是進行實驗,看看事實是什麼,然後才能說這是真的。不是只因為看到書上這樣講,或是聽到別人這樣說,就信以為真,他絕不會這麼做的。我最後得到一個結論,是的,我也相信同樣的原則。而且我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知道長大後會做科學方面的事。塞拉小學的火腿族代表之前我忘了提一件事:其實我父親算是個名人。他曾加入加州理工學院的美式足球校隊。不時有人告訴我,他們以前都專程去看父親比賽。我的母親對我們三個小孩很好。我們放學時,她都在家,而且總是很愉悅、詼諧、有趣,經常弄一些很特別的東西給我們吃。她真是很風趣!我想我的幽默感是遺傳自母親,而不是父親。我喜歡開玩笑,惡作劇。這麼多年來,我常對別人惡作劇,我猜這完全得歸功於老媽,她有著絕頂的幽默感。一九六二年,我讀六年級,母親當時熱衷於共和黨的活動。她是尼克森的死忠支持者,那時尼克森正在競選加州州長,而且在聖荷西市有場演講。母親說,「哦,史蒂夫,和我一塊去吧?」她有個點子,讓我去搞笑。她要我去見尼克森,打開一張紙告訴他,我代表塞拉小學的無線電火腿族支持他參選州長。笑點在於,全校其實只有我一個火腿族,而且我很可能是全州唯一的小學六年級火腿族。但我照做了。我走向尼克森,把紙拿給他看,那是我和母親離開家前才用蠟筆寫上去的。我說,「我有東西要給你看。」尼克森看來很親切,對著我笑。他幫我在課本上簽名,順便把簽名筆也送給我。差不多有二十個閃光燈亮起,然後我就上了《聖荷西水星報》的頭版。本人,塞拉小學唯一的火腿族,可能也是全州最年輕的火腿族,代表這個一人俱樂部,送尼克森一張假證書,而且每個人都相信了。哇!這實在太有趣了,但我心裡卻犯嘀咕,直到今天都還在嘀咕。為什麼沒有人弄懂這個玩笑呢?難道沒人去查證一下嗎?報紙的邊欄上寫著:「六年級生史蒂夫.沃茲尼克是代表一個支持尼克森的學校社團。」他們沒弄清楚,根本沒有什麼學校社團,只是我母親捏造出來的玩笑。因此我心想,我隨便告訴報社記者和政治人物什麼事,他們都會相信。這讓我嚇了一大跳──這只是個玩笑,他們卻不假思索,就信以為真。我當時就學到,你可以告訴別人瘋狂的笑話和故事,而他們通常都會相信。我的童年時光大半都在南加州度過。父親到洛克希德從事秘密工作之前,曾在好幾家公司當過工程師。但我真正成長的地方是桑尼維爾(Sunnyvale),就是現在大家稱為矽谷那個地方的心臟地帶。那時候稱為聖塔克萊拉谷(Santa Clara Valley)。我在七歲的時候搬到那裡,附近都是農地,那時的景觀和今天完全不同,到處都是果園。我們住在艾德蒙頓街,那條街全長只有一個街區,整個街區有三邊緊鄰果園。不管你騎自行車逛到哪裡,都會看見杏樹、櫻桃樹和梅樹。我尤其記得杏樹。附近鄰家院子裡都會種幾棵杏樹,我們就種了七棵。每到秋天,杏子就會變軟,掉到地上濺出汁來,你可以想像在小孩子眼裡,這是多麼好的攻擊武器啊!每當我回想當年,想起那條街,就覺得那實在是最適合成長的地方了。當時住家還不多,很容易四處閒逛。天氣總是很宜人。我家是在一九五八年搬過去的,還記得母親給我看過幾篇文章,上頭說這裡是全美氣候最好的地方。就像我剛說的,當時那裡還未開發,不管你到哪裡,處處都是果園。艾德蒙頓街是一個愛奇勒社區。在那個年代,愛奇勒住宅相當有名,在中價位房子裡頭,算是設計新穎的。今天來看,這些房子仍然十分出眾。住在這些房子裡的家庭,大多數和我們家一樣,屬於中產階級,父親每天通勤,到新成立的電子公司上班,母親則操持家務。因為如此,我很多朋友都能從父親的車庫或公司的倉庫裡拿到電子零件和電線,我覺得我們這一掛是「電子少年」。我們是玩無線電和對講機長大的孩子,屋頂上裝了奇形怪狀的天線。我們打棒球,也到處亂跑,玩得很瘋。電子少年幫的祕密通訊系統我五年級的時候,是名運動健將。一直有人說我很會跑步,是學校裡的頂尖好手,也是最優秀的棒球選手,因此我人緣極佳。但電子才是我的最愛,我酷愛和那一掛電子少年設計各種東西。四年級的聖誕節,爸媽送我一個最炫的禮物。那是一個電子嗜好包,裡頭有各種開關、電線和燈泡。我從玩這些東西的過程中學到很多。也因為這個小包包,我能和這群電子少年做出最精巧的玩意兒。我們一起設計出連結六戶人家的通訊系統,我是其中的靈魂人物。首先必須找到我們需要的設備,最主要是電線。但一群小孩要到哪裡去找幾十碼電線呢?我們的辦法還真是匪夷所思。其中一個叫比爾.沃納(Bill Werner)的孩子就直接去找電話公司的維修人員,問他可不可以給他一些電話線。沃納看到維修人員的貨車裡有好多綑電線,所以直接問他要。我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但維修人員把電線給了沃納,「小子,這綑電線給你。」沃納拿到的是纏繞在直徑一英尺線軸上的一大綑電線,很多、很多的電線。這是一種雙線電纜,裡頭是銅線,外頭包著白色和咖啡色兩種塑膠絕緣材料,兩種顏色的電線絞在一起,確保兩條電線成為一線,而且減低電雜訊。你可以把兩條電線想成正向電線和負向電線,如果電訊干擾很強,由於兩條線纏繞在一起,對正向和負向電線的影響將一樣大。重點在於,絕不會有某條電線更接近干擾訊號一點,正向和負向電線的作用要正好可以抵銷干擾。正向電線得到多少干擾,負向電線就得到多少干擾。我從這裡頭學到電話線作用的原理。這也是電話線稱為「雙絞線」的由來。如此一來,我想出該怎麼用這一綑電線了,還在紙上用不同顏色的筆仔細畫出設計圖。我知道那裡該設開關,以及如何連結碳粒麥克風(當時都用這種麥克風)、蜂鳴器和燈泡,這樣我們就不會發出太大的噪音,吵醒父母,以至於東窗事發。我們得確保沒人知道我們在做這件事,到了晚上,我們就把蜂鳴器關掉,只靠燈光來叫醒自己。一完成設計,我們一夥人馬上騎著自行車到桑尼維爾電子零件店。這是一家本地商店,像我們這樣的孩子常一塊在那裡混。我們把東西買齊,包含麥克風、蜂鳴器和開關,你想得到的都買齊了。接著,我們用電線把幾間房子連結起來。在這條小街上,家家戶戶都以木籬笆相隔,我們趁著白天沿著籬笆布線,用U形釘把電線固定在籬笆上。你知道,U形釘有可能釘到電線裡,造成短路,幸好這事沒發生。我們沿街把電線釘完,從朋友家到我家。然後,我裝了開關箱,在上頭鑽了幾個孔,把幾個開關放進去,結果你知道怎麼樣?可以用了!此後我們有了戶對戶的秘密通訊系統,在半夜都可互相通話。我們大概只有十一、十二歲,所以我不會說那是個多專業的現代工程系統,但它真的能用。對我們而言,這是一大成功。起先,我們用它來彼此打電話,能相互通話真是很酷。我們打電話給對方,說著像是「嘿,太酷了,你聽得到我的聲音嗎?」或是「嘿,按下你的通話鍵,看看能不能用。」或者是「噢,試試我的蜂鳴器,打電話給我。」那是系統剛安裝好的頭兩星期,之後我們就利用它在晚上溜出門。這種時候就不能響鈴,只有靠微弱的蜂鳴和燈光。所以沃納或是某個小孩會給我打訊號,或者我給他們訊號,久而久之我們發展出一組密碼,代表不同的意思。我想不起來有多少個夜晚,我被叫醒以後,看到蜂鳴器或燈光時心想:「天啊,我們今晚要出門!」我們這群小孩都很喜歡晚上爬窗子偷溜出門。也許只是聊天,或者出去騎自行車,或者偶爾朝別人家裡丟衛生紙,通常是女孩子家裡。哈,我們會在半夜溜出來,互相問道:「有誰知道今晚我們該到哪一家丟衛生紙嗎?」說實話,我從不知道該丟哪一家,我從沒想過,但其他人心目中總是有一些人選。之後我們會跑到二十四小時不打烊的商店,想買個二十五捲衛生紙。我記得店員曾問:「嘿,為什麼我老覺得你們要拿這些衛生紙來作其他用途?」我笑著告訴他,我們都拉肚子。他最後還是把衛生紙賣給我們了。

0-4 【內容試讀】第2章:愛上邏輯遊戲

讓每個人都能買一台電腦放在家裡,並學習自己操作。我想那會是最棒的事,而且這正是我的夢想,是驅動我前進的單一力量。我經常思考如何讓夢想成真。當時我才十一歲。孩提時代,我利用夜晚看了很多書,最喜歡的是「湯姆.史威夫特二世」系列(Tom Swift Jr. series)。我總是迫不及待想趕快讀完這些書。那時候,每個月都會有幾本新的續集出來,書一到手,我馬上看完。說這傢伙是我真正的偶像,一點也不誇張。湯姆.史威夫特二世是個小孩,其實算是個青少年,比我大一點,但像我一樣還是小孩。我很崇拜他。他也是個科學家兼工程師,在實驗室裡製作東西,想要的任何東西都有辦法做出來,而且他父親也會幫忙。他和父親擁有一家公司,在公司裡把一堆電線連接在一塊,做出新奇巧妙的機器。史威夫特二世平時神出鬼沒,還有個叫柏特.巴克萊(Bud Barclay)的死黨。對我來說,史威夫特二世的生活實在太棒了。不論地球上何處出現危機,發生任何需要處理的衝突,他都會採取行動。舉例來說,地球上的主管機關偵測到某種外星能量,只有電漿場能阻擋它們入侵。這時候,史威夫特二世就會造出一個電漿場。如果他想造一艘潛水艇的話,他也辦得到。他什麼都造得出來。我記得有一回,他造了一艘太空船去贏得環繞地球的比賽,目的是拿這筆獎金去行善。你知道的,為地球以及全人類做好事。那正是我想做的事。造出某樣東西最終能讓我為別人做好事。我希望像史威夫特二世那樣,從一開始就做好事。我母親規定我每晚九點鐘就得上床。但她關燈後,我會藉著射進窗口的街燈光線來看書。光線剛好照到我地板上固定的位置。我把史威夫特二世的故事書放在光線照到的地方看,並且把頭靠在床邊,這樣可以看書看到很晚,一直到深夜。和史威夫特二世一樣,我也與父親合作進行很多研究計畫。事實上,我的第一個計畫,六歲時做的晶體收音機,全要歸功於父親的幫忙。很多年之後,我才理解父親對我的影響。在我很小的時候,他就開始幫助我完成各種計畫。我的英雄:史威夫特二世湯姆.史威夫特二世是一系列兒童冒險小說裡的英雄,由出版「神探南西德魯」(Nancy Drew)和「哈迪家的男孩」(Hardy Boys)系列的史崔特邁亞(Stratemeyer)出版社所發行。這個系列的小說大都是由詹姆斯.勞倫斯(James Lawrence)寫的,他對於科學和技術有深厚興趣。前面提過巴克萊是史威夫特二世最好的朋友,但這些故事還有其他共同點。讀過這個系列故事書的人可能記得有個間諜來自一個叫做布蘭加利亞(Brungaria)的東歐國家,以及一種叫做湯馬塞特(Tomasite)的神奇物質,可以讓任何東西具有原子彈般的威力。我記得第二十二集中有個著名的情節,談到了由科學再生的恐龍,那可是在《侏羅紀公園》這部電影開拍幾十年前寫的故事!父親和我的關係,大部分總和電子有關。後來變成和我在惠普當工程師做計算機的經歷,或者是在蘋果做出的第一部電腦的經驗相關。但是最初有好多年時間,都和父親所做的工程方面的東西相關。我觀察、聆聽、並且和他一起動手做。重點在於他能多快地展示東西給我看,以及我能多快學會。從我最初有記憶的時候開始,父親總是幫助我把科學計畫完成。我六歲時,他給了我先前提到的晶體收音機盒。那是個小玩意兒,你只需拿個銅板,在上面輕輕刮一下,把電線放在銅板上,再連接盒子上某個耳機就行了。我們就這麼做了,也收聽到電台廣播。我沒法告訴你是哪一個電台,但我確實聽到聲音,真實的聲音,令人很興奮。我清楚記得當時感覺有什麼重要的事發生了,突然之間,我加速超前了同齡的小孩。你知道嗎?幾年後當我弄懂電阻和燈泡的原理時也有同樣的感覺。但現在我真的造了一個東西,別的小孩所沒有的東西,其他小孩都做不出來的小小電子裝置。我告訴其他一年級的小朋友,「我造了一個晶體收音機。」但沒有人知道我在說什麼。那一刻,我隱約覺得,從此以後,我可能在這方面遙遙領先其他小孩。聽起來很瘋狂嗎?在完成晶體收音機並告訴所有人之後,我知道我已經做了一件多數人覺得困難、而且極少同齡小孩做過的事。我當時只有六歲。我想:好吧,這件事已經完成了,我還能做什麼呢?真是有趣,自從六歲做過收音機之後,我就開始花很多工夫,向別人解釋我的設計和發明,但他們都聽不懂我在說什麼。即使到現在,類似情形仍然持續不斷發生。從小學一直到初中二年級,我一直在進行各種電子計畫。其中有很多是和父親一起完成的。他是影響我最深的人。全美最年輕的火腿族五年級時,我讀了一本書,叫《午夜求救》(SOS at Midnight),書中的英雄是玩業餘無線電的火腿族,他所有的朋友都是火腿族。我還記得他們怎麼互相傳送無線電訊號;以及當他被綁架時,如何聰明地修改電視線路,送出求救訊號給夥伴而獲救。這故事還算差強人意,不過是個故事而已。真正吸引我的,是居然有人用業餘無線電,從城市到城市,甚至從州到州,進行長程通話。那個時候,打長途電話的費用還很貴,因此對我而言,這件事十分難以想像。業餘無線電是最有效的長程通訊方式,不必離開家就做得到,而且還很便宜。受到這些啟發,很多年後,我才會入侵電話網路(利用特殊音調來撥打免費長途電話)以及使用阿爾帕網路(ARPANET)。阿爾帕網路之後演變為我們今日使用的網際網路(Intermet)。另外一件特別的事,是《午夜求救》這本書的最後一頁,談到如何成為火腿族。它說無論幾歲都可以成為火腿族,只要連絡美國業餘無線電聯盟(American Radio Relay League, ARRL)就可以得到詳細訊息。第二天,我到學校去,告訴幾個死黨「我要去拿一張業餘無線電執照!」我只是在誇耀,當時沒人知道我在說什麼。火腿族貢獻良多直到今天,業餘無線電在全世界仍然是廣受歡迎的嗜好。火腿族用雙向無線電彼此交談,交流訊息,並且樂在其中。但無線電通訊可不只是嗜好而已。從一開始,火腿族就扮演保護頻道免於被盜用的角色,他們對於使用公用電波頻道,有著高度的道德感。許多早期就加入的火腿族後來持續對社會帶來顯著貢獻,開發出許多務實可行的應用方式,我就是其中一個例子。當時知道業餘無線電的人並不多。但有個小孩在聽了之後,說:「哦,住在街尾的蓋爾斯先生在開班教這門課。你有沒有去上課?」真是幸運。我記得我當場呆掉了。蓋爾斯先生自己就是火腿族,他每週三晚上開課教這些東西,而我正好能去上課。我在那裡學會摩斯密碼,以及一些電子計算方法,還有火腿族可以使用那些頻率。基本上,我得學會考業餘無線電執照必須會的一切東西。父親看到我做的事,也跟著我一起拿到執照。在我六年級時,我們一起參加考試,並拿到執照。那一年聖誕節,我拿到一些材料,製作了海利克拉夫特斯(Hallicrafters)無線電傳送器和接收器。以今天的物價來算,大概要花好幾千塊美金,就教育一個六年級生而言,這可是很大一筆錢,而且造傳送器和接收器對六年級的小學生來說,是很吃重的工作,得組裝數百個零件。為了這個我還得先學會焊接。事實上,我焊接了整個產品。我們還要爬上屋頂,裝上適當長度的天線,以接收到我需要的訊號。這些最初的學習經驗對我日後設計和組裝電腦,像蘋果一號等,有很大幫助。再談談電晶體電晶體可能將與汽車、電話和古騰堡印刷術齊名,成為留名現代史的最偉大發明之一。蕭克利(William Shockley)和他在貝爾實驗室的團隊,在一九四七年發明了電晶體。簡單來說,電晶體是用來控制電流的小型電子元件。但除此之外,電晶體還有兩項主要功能:首先是放大電子訊號的功能,另一項是開關的功能(表示1或0),讓電流通過或擋下它。從音樂生日卡、汽車到個人電腦。今天的所有電子產品中幾乎都有電晶體,自從一九四七年電晶體被發明後(而這推動了後來的電腦革命),把越來越多的電晶體縮小放到一顆晶片上的成本變得越來越便宜。(稱為摩爾定律〔Moore』s Law〕,是由英特爾創辦人之一摩爾〔Gordon Moore〕在一九六○年代所提出的。他提到在製程技術進步下,每年在同樣大小的晶片上,可以放進多一倍的電晶體,但價格不變。)一個簡單的邏輯閘包含了二十個左右的電晶體,而最新的電腦晶片可能包含十億個電晶體。我愛死了我的傳送器和接收器,它們的無線電通訊品質真是出色。直到現在,我甚至還可以看到這些型號出現在無線電博物館和收藏者雜誌中。我並沒有真的和其他火腿族通話,他們的年紀都比我大很多,除了業餘無線電之外,我們沒什麼共通之處。在組裝完成傳送器和接收器之後,我必須承認這件事開始變得有點無聊,但這次經驗很重要。至少我確信自己是全美國最年輕的火腿族之一,那對我來說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我學會關於拿業餘無線電執照的過程和所有該具備的知識,懂得如何製造無線電設備,然後實際把它造出來。這給了我很大信心,對日後做其他計畫很有用。我父親在這件事上也帶給我重大影響。我是說,他和我一起拿執照,與我一起研讀,一起參加並通過考試。他從未嘗試引領我走進任何方向,或強迫我踏入電子工程。但是我一對任何事有興趣,他馬上就陪在我身旁,隨時準備好在黑板上告訴我某個東西的運作原理,他總是隨時準備好要教我一些事情。我母親也推動我進步。三年級時,當我在學校用數學卡片學習運算時,母親在學校教乘法的前一天晚上,就讓我在家裡練習。結果我是班上唯一在算術方面贏過女生的男孩子。我記得有個老師說,「喔,真了不起,我從沒碰過男孩子在數學卡片運算上能贏過女生。」這是很大的讚美。我想,女孩子成績似乎總比男孩子好。接著又想,哇,天啊,我的數學真厲害,我還要再更努力。之後我不斷努力,想要不斷超前,這種想領先別人的念頭是我小時候不斷進步的驅動力。有位史桂克老師在四年級和五年級都教過我,她稱讚我的科學計畫,彷彿就因為我對科學如此了解,因此我是班上最聰明的孩子。不出所料,我因此又不斷加速往前。六年級時,我所做的電子玩意已經是許多高中生都還搞不懂的東西。我很幸運遇見這些老師,特別是史桂克老師,她在我生命中最需要她的時候出現了。電腦夢萌芽差不多在這時候,還有另一個幸運巧合。我在父親以前常看的一本舊電子期刊上,發現一篇談電腦的文章。在那之前,在一九六○年代,關於電腦的文章並不常見。我看到的是關於ENIAC的文章,還附了一張照片。ENIAC是「電子數值積分器及計算器」(Electronic Numerical Integrator And Computer)的簡稱,是多數人認定的第一台真正的電腦,二次大戰期間設計來幫軍方計算炸彈彈道,所以實際上是在一九四○年代設計的。這本期刊上有各種大型電腦的圖片和文章,這些電腦和我以前看過的東西完全不同。有張圖片上展示了一個大圓管,看來像電視裡的真空管。文章解釋這些大電腦用那個大圓管來儲存資料。電腦靠磷光燈的亮或滅來讀取資料,就像今天電腦裡用1和0代表開關一樣,而且可以快速重新設定。文章裡解釋這是儲存資料的方法,而我覺得這個想法實在太有趣了,當時我才十一歲。突然之間,我明白早期的電腦界正開始發生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當然,這離把電腦打造得讓一般人都負擔得起、或全世界都能用,還很遙遠。他們根本沒談到每個人都能買一台電腦放在家裡,學習自己操作這類的事。但我想那會是最棒的事,而且這正是我的夢想,是驅動我前進的單一力量。從此,我經常思考如何讓夢想成真。當時,先後發生了許多關於電腦的不可思議的事情。如果我不是因為個性害羞,而待在家裡看這些雜誌,可能永遠都不會知道這些事。我在年少時期,就碰巧找到父親的這些雜誌,是很神奇的事。一般人根本不會去看這些雜誌,或不會對這些雜誌感興趣,因為它訴求的對象是政府部門的高階工程師。但讀過之後我就上癮了。我一讀再讀,還看父親的其他雜誌。我記得有一天我找到一篇關於布林代數(Boolean algebra)的文章,那是電腦所使用的數學。接著我又學會布林代數的基礎:笛摩根定理(De Morgan』s Theorem)。於是在我五年級的時候,邏輯逐漸成為我生活的重心。我學習這套公式,並學習如何應用它在邏輯方程式中變換「AND」和「OR」。舉例來說,在邏輯上,你可能會問一個英文單字是否以母音開頭,且以母音結尾,這就是「及」的邏輯,在布林代數中就以「AND」代表;如果有單字開頭是母音,結尾不是母音,或者開頭不是母音,而結尾是母音呢?在布林代數中就以「OR」——即「或」——來表示。在這些期刊中,他們有「AND」和「OR」的圖形,我把圖形複製下來,學著用標準方式畫這些圖。舉例來說,一個半月形加一個點在中間,代表「AND」,如果中間是加法符號而不是點,那就是「OR」。然後我學著畫出代表反向器的圖,是一個指向右邊的三角形,在端點有一個小圓圈。有意思的是,我到今天仍沿用這些符號來設計電子產品。我在五年級時,就從堆滿床頭的雜誌中學會這些知識。沒那麼困難嘛!當時令我訝異的是:嘿,儘管我只有五年級的數學程度,卻已經學會電腦用的數學:笛摩根定理和布林代數。我是說,任何人都能學布林代數,根本不需要具備比五年級生更高的數學能力。我發現電腦其實很簡單。這個發現把我完全鎮住。在我原先的想法裡,電腦是世界上最不可思議的東西,最先進的科技,比任何人的腦子都還厲害,超乎一般人的理解。但是,像我這樣的五年級小學生居然就能弄懂電腦的道理!真是太棒了!我當下就決定要玩邏輯和電腦,雖然不確定是否真的可能。在那個年代說你要玩電腦,簡直是癡人說夢,如同你說想當太空人一樣。那是一九六一年,根本還沒有真正的太空人!要成為真的太空人,機率實在太渺茫了。但是邏輯就不同了。我很快就把邏輯弄懂,而且一直都是如此。因此,電腦就這樣徹徹底底地成為我生活的重心。事實上,電腦邏輯終究成為我最拿手的項目,可能比其他人都厲害(當然,我無法確定,也許大學裡頭有些高手也懂得把笛摩根定理用得爐火純青)。但是在我設計蘋果一號時,邏輯已經成為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我知道這聽來不可置信,但我酷愛邏輯和關於邏輯的一切,甚至早在我年少時期,就已經如此。在我讀小學到初中這段時間,參加科學展覽或競賽是很酷的事情。大家不會把做科學研究、參加科展的人當怪胎,如果能贏得大獎,更是聲名遠播。所以我就大大出名了。我有一些參加科展的作品,直到今天我仍引以為傲。我這裡所指的,是從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一路到初二的作品(為了某個特別原因,我在初中一年級時沒有參加科展)。我當時就曉得,我的科展題目都非常困難,難度遠超過比我高幾屆的學長的作品。其實我故意挑一些難的題目來做,只為了難倒那些小孩和評審。我像英雄一樣贏得無數獎項,其中包括舊金山灣區(就是現在的矽谷一帶)的科展大獎。這些科學展覽讓我產生自覺,知道只要在科展場上提出好作品,我在世界上就可能佔有一席之地。老師們立刻就看出我與眾不同之處,有的老師甚至因為我在科展會場裡有很多很棒的作品,而開始稱我為科學鬼才。或許因為如此,我在六年級時已開始做一些即使中學生也不懂的電子計畫。種種肯定和成就促使我不停努力做新的東西,直到這些東西成為我的技術、我的發明。小科展大啟發我第一次參加科學競賽是在小學三年級,而且首次參加就得獎。那個作品其實很簡單,真的。我把一個燈泡和幾個電池以及一根電線,全部安裝在一塊木板上,拼裝出一個小東西,是可以實際使用的閃光燈!很多人感到十分訝異,我因此得了獎。我其實沒有把得獎認真當一回事,因為我心裡覺得它沒那麼了不起,下回我肯定可以做出更好的東西出來。到了四年級,我參與的科學計畫才第一次讓我學到日後需要的各種知識,包含了物理、電子和一些用到的材料。這個實驗是把兩根碳棒放進任何液體中,看看會發生什麼事。兩根碳棒用電線連結到燈泡和交流電插座上。把碳棒放進液體中,液體的功用實際上就等於能導電的電線,優質電線的導電效果很好,劣質電線則導電效果很差。由燈泡發光的明暗度可以了解液體的導電功效有多強。我用了手邊可以找到的各種液體,像水、可樂、冰茶、果汁和啤酒。那一種液體導電效果最佳呢?答案是鹽水。如果你想了解水力發電機或一般電池的工作原理,這是非常重要的知識。接下來這個實驗,老天,可真是夠大的。我做了一個巨大的電子模型來展示化學元素週期表上九十二個原子的電子排列形式。先來複習一下:就像行星繞著太陽轉一樣,電子也繞著原子核轉動。此外,不同星球的軌道也不同,地球和海王星環繞太陽的軌道就不一樣。我的計畫重點在於,只要按一下開關,就能展示出週期表上每一個不同的原子各自有多少電子繞著它轉,以及這些電子應該在什麼軌道上運轉。比方說,如果我按下氫原子的開關,就該亮一個燈(氫原子只有一個電子),而且燈位在離洞的中心(代表原子核)最近的軌道上。要完成這個計畫,我得在一張很大的鋁箔上鑽九十二個洞,洞的位置靠近底部。每個洞都會連到代表該元素的開關上。一個開關代表氫,一個代表金,一個代表氦,諸如此類。接著,我畫了一張很像靶心的大圖:也就是由小到大、有不同顏色的同心圓,圓心部分有個小小的靶心代表原子核。然後我得在大軌道圖上再鑽九十二個洞,而且每個軌道上都有幾個洞,來表示電子繞著原子核轉。最終結果是這樣:你想知道這九十二個元素中任何一個元素的電子數目和軌道,比方說氧好了,我就按下氧的開關,代表氧原子八個電子的八個燈會在適當的軌道上亮起來。我之所以知道適當的軌道在哪裡,是因為我參考了《化學和物理手冊》(The Handbook for Chemistry and Physics)。這個計畫最終變得極其複雜,當我在處理九十二個原子時,同時也陷入處理九十二個開關的困擾。因為太麻煩了,後來我不得不用父親教我的二極體知識,這也是我第一個學會的電子零件相關知識。二極體和電阻不同,二極體是一條單行道,只會單向導電。電流能通過二極體,但不能迴流。如果你嘗試讓它迴流,整個電路就會短路。之所以碰到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在試著讓一些含較多電子的元素亮燈時,由於接通了部分回饋線路,結果一些含較少電子的元素和其他不相干的電子都跟著亮燈了。總之,我需要一個解決方案,並因此學會二極體的原理。除了這個巨大的模型外,我還展示了豐富的元素收藏。你知道,就是幾罐鈹,幾片銅,還有一瓶水銀。要拿到這些東西並不難,我要求一位聖荷西大學的教授捐贈,他就捐給我了。是的,我得獎了。得到第一名,最大獎。真夠酷!但這不是最重要的事。回顧起來,這是一段神奇的學習經驗,十分經典的經驗。父親指導我,但我自己把東西實際做出來。父親從沒有嘗試教我如何算出質子間引力和電力的公式,或是講解質子和電子之間有什麼作用力。那些都遠遠超過我當時所能理解的範圍。他從未強迫我跳級超前,因為這樣的話我反而學不到東西。我當時還沒準備好學那方面的知識。六年級時,我一小步一小步地學會如何製作「AND」和「OR」電閘,這是打造起電腦科技的基礎結構。數位電路以「開」(以1表示)和「關」(以0表示)的概念為基礎,解決了每一個問題。我沉迷在邏輯世界裡。父親先前用紙筆教我玩圈叉遊戲,來幫助我了解邏輯概念。如果你懂邏輯概念,玩這個遊戲就永遠不會輸。我下一個科學計畫就是據此而來:做一台圈叉遊戲機。我做的這台機器永遠不會輸。它是百分百的邏輯遊戲,同時也是心理遊戲,可以打敗那些自認永遠不會輸的人。如果這個叉畫在這裡,另一個叉畫在那裡,結果會是如何?我的三夾板上滿滿都是各種零件,這是一項大計畫。而進行一項大計畫對於學習工程、或學習任何事情都很重要。進行一項長期計畫,不像做閃光燈那麼快速容易的計畫,而是得花上幾個星期來做的大計畫,代表你精通了某項了不起的技能,例如做一台靠邏輯運作的電腦圈叉遊戲機。「過程」代表的意義不幸的是,這個作品並未得獎,而是搞砸了。搞砸的意思是,在參賽前一晚,有些電晶體開始冒煙。很明顯,一定有什麼地方不對勁。我知道要找出究竟是那一部分出問題,得花很久的時間,一定來不及在參賽前完成。我真是大失所望,因為我一直很想贏。從我有記憶以來,我總是想把事情做到最好,而且很幸運的,我通常都做到了。不過,同時間我也在思考,只在科學競賽上得獎對我的意義沒那麼大,因為我和父親都知道,我真的做出了一台複雜而且可用的邏輯機器。即使當時還是個小孩,我也清楚知道對我而言,真正有意義的事情是什麼。我對自己說:聽著,向別人炫耀你在科展上得獎的獎座,還不如知道自己家裡已經擺了一個獎座;即使家裡沒有擺著獎座,努力贏得獎座的經驗更重要。最重要的事情是:透過自己設法完成科展計畫而在過程中學到東西。我在做圈叉機的過程中的確學到東西,而且遊戲機已相當接近完成。我到現在仍然十分引以為傲。對我而言,工程本身比獲得的榮耀更重要。好吧,我把電閘組合在一起,造了一台圈叉遊戲機,基本想法就是把這些閘串成一個電晶體電路系統,讓你永遠贏不了它。就像我前面所說,我玩遍所有可能的狀況,然後從中理出規則。發明加法減法器到了初二時,我做了截然不同的東西,我發明了一台加法減法器。這是我當時所做過最接近電腦的設計。我敢這麼說,是因為我設計的這台機器能加減數字,然後在電子螢幕上顯示計算的結果,同時也是因為這台機器不像圈叉遊戲機般,只是由一堆邏輯閘所組成。加法和減法就像圈叉遊戲一樣,都是邏輯,藉由輸入某些1和0,你可以計算應該會產生些什麼樣的1和0組合。以規模和建造時間而言,加法減法器並沒有比圈叉遊戲機複雜,但這項計畫的目標和真實的電腦運算更接近,這比圈叉遊戲的目標重要多了。學校教我們加法和減法,但沒有人教我們圈叉遊戲,因為圈叉遊戲沒那麼重要。把數字相加可以把人送上月球,但圈叉遊戲則不行。我的儀器有一項功能,一項有用的功能:你可以輸入數字,加減數字,然後看到結果。這台加法減法器大概有一平方英尺,我用了一塊塑膠板,把從店裡買回來的連接器放進板上的洞裡頭,形成連接點。我把連接器放進需要的地方,並和電晶體和其他零件焊接在一塊兒。我用十個小開關來代表1和0,還有其他的開關來代表更多的1和0。如果你要計算三加二等於多少,你必須扳動最上面一排最右邊的兩個開關(三的二進位表示法是0000000011),再扳動代表二的另外一排右邊倒數第二個開關(二的二進位表示法是0000000010),運算結果會亮燈表示。就這個例子來說,五在二進位中是以0000000101表示,因此假設你的加法減法器是設定在加法模式,而非減法模式,那麼最右邊和右邊倒數第三個燈會亮起來。這件工作有趣之處在於我已經很懂電子、邏輯、二進位理論和焊接,所有我過去學到的經驗全部加總起來,發揮效用。我可以向評審解釋二進位制的運算方式,該怎麼加減數字,以及如何用二極體和電晶體組成邏輯閘。然後我向他們展示如何用電閘組成一位元加法器(只能加1或0)。我也向他們展示如何經過簡單修改後,可以用加法器來做減法。我也告訴評審,我如何把電阻改為二極體,以解決邏輯閘中電子無法發揮功效的問題。這可是實實在在的電子學知識。在這塊板上有十個加法減法器線路並列,可以運算進位和借位的問題(就像算術一樣),加法減法都行,只要是比1023小的數字。但問題來了。我在比賽前一晚,把作品帶到灣區科展會場去陳列。有一些人告訴我該把東西放到哪裡,並問我能不能告訴他們這玩意兒是怎麼運作的。我跟他們說「不行」,只有比賽當天才能說。我當時有點害羞。回想起來,我當時拒絕的那些人可能就是評審。比賽當天我到場時,所有得獎作品都已經決定了。不知怎的,評審工作早就已經完成。我的作品獲選為佳作,但另外有三個作品得到更重要的大獎。我看了這些作品,和我的作品相比實在微不足道,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我找了比賽簡介來看,發現得獎的那三個作品,都是來自主辦這次科展的學區。我想,嘿,我被騙了。那天晚上,我把作品展示給很多人看,和他們交談,其中包括真正的評審。這些人似乎真的了解我的東西很重要。我是說,我的作品很棒,我心知肚明,而其他人也都有同感。我向他們解釋我如何運用邏輯方程式和電閘,以及如何將電閘、電晶體和二進位運算結合起來,讓加法減法器發揮功效。在那之後,空軍頒給我灣區科展的電子作品首獎,這個科展的最高參展年齡到高三,而我當時僅是初二的學生。我得到的其中一個獎品,是去崔維斯空軍基地參觀美國空中戰略指揮設施。他們讓我搭乘非商用噴射機,這是我第一次搭飛機。我想我可能就是這樣愛上了飛行。培養一次跨一步的耐性回想起來,加法減法器是引導我當工程師、以及最終做出第一台個人電腦的關鍵作品。這個計畫絕對是我的重要起步。這是個很大的計畫,用了一百多個電晶體,兩百多個二極體,兩百多個電阻,加上繼電器和開關。它實現了一項有用的功能:加法和減法運算。多虧了這些科學計畫,我得到了在工作上終生受益的核心能力:耐心。我是說真的。大家往往低估了耐心的重要。我是說,從小學三年級到初中二年級,我所進行的科展計畫讓我逐漸學到很多事情,學會如何把電子元件組合起來,而不是只懂得翻書。很多時候我想,天啊,我真是太幸運了,看來我似乎從一開始就幸運走對方向,從小就學會一次跨一小步的做事方法。我學會不要太擔心結果,而是專注在做事的過程上,並且要盡可能把事情做到最完美。今天在工程界做事的人並非每個人都有同樣的領悟。我在蘋果電腦和其他公司工作的時候,看到很多怪才想要一步登天,卻不肯先一步步完成中間的步驟,出來的結果當然不對,絕不可能行得通,那只是一種認知層次上的發展結果,如此而已。如果沒有經過實做,你無法單單在認知的層次教會別人下兩步該怎麼走。了解這件事對於我教導自己的小孩,以及日後我教的五年級學生,幫助都很大。我不斷告訴他們,像座右銘一般:一次跨一步。

0-5 【內容試讀】第20章:給年輕發明家的幾個忠告

工程師比大多數人都容易看見並接受週遭世界灰色的本質,因為他們很清楚在一切尚未成形之時,就能預知或想像各種可能性。在工程師眼中,全有和全無之間有很大的空間。或許你不免好奇,為什麼我以往從來不曾寫過回憶錄,事實上,一直有人要求我寫回憶錄,而我之所以遲遲沒有動筆,有很多原因。我很忙,太忙了。有幾回,我甚至已經開始進行了,但總是被其他計畫打斷。實在是沒有時間做這件事。這次情況不同。撰寫本書時,我已經五十五歲了,我認為人生走到這個階段,該是澄清歷史紀錄的時候了。一直都有很多關於我的資訊在外面流傳,但其中錯誤百出。正因為如此,我甚至開始痛恨各種關於蘋果電腦歷史的書籍。舉例來說,有些報導說我念大學時被退學(其實沒有),或說我曾被科羅拉多大學踢出校門(其實沒有),又說賈伯斯和我是高中同學(其實我們相差好幾屆),還說我倆一起開發出最初的幾部蘋果電腦(其實都是我獨自開發出來的)。當然我充分理解,身為公眾人物,不免會冒出種種錯誤資訊和謠言。我甚至可以提供你內幕消息,告訴你這類事情是如何發生的:我以前曾提過一個絕佳的例子,一九八○年代末,當我離開蘋果電腦公司,開創遙控公司CL9時,《華爾街日報》的記者打電話給我,開門見山地問我是不是因為在蘋果電腦待得很不愉快,所以才離開。我直接了當地否認,不是,我不是因為待得不愉快而離開。雖然我提到我認為員工士氣有一點問題,但我明白告訴他,我離開的唯一原因是,我想要創辦一家新公司,而不是因為其他任何問題。事實上,就技術上而言,我根本沒有離開蘋果電腦。 直到今天,我都還是蘋果電腦公司的一員,我仍然保留著我的員工證,也還在領取一點點的薪水,還會代表蘋果電腦出席一些活動或演講。但結果《華爾街日報》刊登的報導仍然犯了兩個錯誤:他們說我離開了蘋果電腦,而且說我之所以離開,是因為有所不滿。兩者都不是事實!但你知道嗎?這兩個錯誤都成了歷史。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翻開任何一本關於蘋果電腦歷史的書,可能都會讀到這個關於我的錯誤版本。其他大報或書籍中關於我的錯誤資訊也都逐漸成了歷史紀錄。所以,這才是我一直深感困擾的地方,關於我究竟如何設計和打造出最初的幾部蘋果電腦,以及後來發生了什麼事,沒有人作過正確報導。所以我希望本書能澄清以往的錯誤紀錄。該怎麼著手改變世界撰寫本書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雖然直到本書進行到一半,我才了解這點。我很喜歡提供忠告給酷似我當年那樣離經叛道的年輕人──那些打從心底喜歡設計東西、發明東西、組裝東西,喜歡改變人們做事方式的年輕人。多年來,我學到很多教訓,不過這些教訓和如何應付前妻,並非完全相關。哈,事實上,關於這件事,我什麼教訓都沒學到。不,我想給年輕人的忠告是,當你發現自己腦子裡充滿各種構想,很想把東西做出來時,你該怎麼辦?你很年輕,身無分文,腦子裡的想法是你唯一的資產,而你認為自己的想法棒得不得了,因此衝勁十足,腦子裡成天想的都是這些東西。但只是在腦子裡想著要發明東西,和實際去發明東西,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你要怎麼辦呢?你要怎麼樣實際著手改變世界呢?

這個世界並不是黑白分明的首先,你必須相信自己,不要輕易動搖。總是會有人──我是指大多數人,幾乎你碰到的每個人都是如此──認為這個世界是黑白分明的。大多數人看事情的角度都受媒體或朋友的影響,而且總認為如果他們是對的,其他人就是錯的。所以大多數人都無法了解新的構想,包括革命性的新產品或產品性能,因為他們總是以非黑即白的角度來看世間萬物。或許他們之所以不明白,是因為他們無法想像你說的是什麼東西,也有可能是因為別人已經告訴他們什麼樣的東西才是有用的好東西,而他們聽來的訊息中並沒有包含你的構想。千萬不要因為這些人而懷憂喪志。切記,他們只不過是人云亦云,採納了社會上流行的觀點罷了。他們只懂得自己曾經看到和聽到的事情。事實上,這也是一種偏見,這種偏見完全違反了發明的精神。但是這個世界並不是黑白分明的,而是灰色的。身為發明家,你必須用灰色的尺度來看事情。你必須很開放,不能隨波逐流,要拋開群眾。你必須絕對客觀,忘掉你曾經聽過的所有事情,像科學家一樣實事求是,探索真相。你不希望驟下結論,很快採取某種立場之後,再拚命找資料來維護自己的立場。誰會浪費時間支持爛點子呢?千萬不要自以為是,更不要為了維護自己的想法而找各種藉口。工程師比大多數人都容易看見並接受週遭世界灰色的本質,因為他們原本就生活在灰色的世界裡,很清楚在一切尚未成形之時,就能預知或想像各種可能性,是怎麼回事。更何況,在工程師眼中,全有和全無之間有很大的空間,他們能估算出具有部分價值的解決方案。要產生改變世界的新發明,唯有衝破束縛,你的思維必須超越所有的人為限制。如果你希望發明別人從來不曾想像過的新東西,你就必須用灰色的尺度觀看世間萬物,而不是活在黑白分明的世界裡。要成為工程師中的藝術家我見過的大多數發明家和工程師都和我一樣──都很害羞,成天胡思亂想,幾乎就像藝術家一樣。事實上,他們之中的佼佼者根本就是藝術家,而藝術家往往在獨自工作時,才能產生最好的傑作。發明家最好脫離企業的環境,最好自己一手掌控新發明的設計工作,而不要有一堆人要求你為了市場而設計或要你聽從委員會的意見。我不認為有任何革命性的新發明是出自委員會的集體創作,因為委員會的成員絕不可能達成共識!為什麼我說工程師很像藝術家呢?因為工程師通常都拚命想把事情做到盡善盡美,達到即使自己都認為不可能的完美境界。工程師要求每一行或每一段程式碼都必須合乎邏輯,而且設計得直接、簡潔、快速。我們製造小小的軟體和硬體零件,然後把它們組合成較大的組件。我們知道如何設計電路,讓電子穿過電阻器和電晶體,形成邏輯閘門。我們將幾個閘門組合成暫存器,再把許多暫存器組合成更大的暫存器。我們把幾個邏輯閘門組合成加法器,然後再把加法器組合成其他電腦組件。我們撰寫一段段電腦程式碼,以便可以開關電腦組件。我們不斷堆砌、組合、創造,就好像畫家以畫筆塗抹色彩或者音樂家編織音符一樣。這種追求完美的精神──希望用別人不曾嘗試過的方式,將每一件東西組裝得盡善盡美的精神,讓工程師成為真正的藝術家。或許大多數人都不認為工程師是藝術家,因為一般人想到工程師時,通常都只想到工程師所創造的東西。但如果不是工程師縝密地思考如何以最少的零件,創造出最好的成果,他們創造的東西不會性能如此精良,不會設計得如此優雅巧妙。我這輩子見過的工程師中,大概只有二十分之一真正展現出藝術家追求完美的精神。所以真正能稱得上是藝術品的工程作品可以說少之又少,但原本理應如此。最近,電影《為你鍾情》(Walk the Line)的其中一個場景讓我看了非常感動。電影裡面,製作人告訴凱許(Johnny Cash),彈奏一首歌時,要彈得彷彿那首歌將能拯救全世界。當我談到工程中的藝術或其他事情時,其實也是同樣的意思。自己當家作主如果你既是發明家、也是藝術家,是我剛剛提到的那種罕見的工程師,那麼我要給你一些或許十分逆耳的忠言:獨自工作。當你在組織嚴密的大公司上班時,比較沒有機會憑一己之力將聰明構想變成革命性的新產品。不幸的是,在我們這個社會裡,金錢就是上帝,而資助你研發新產品的都是些生意人,他們很懂得怎麼擬訂合約,規定誰擁有什麼權利,以及你可以自行決定哪些事情。但你或許沒有什麼商業方面的經驗、知識或敏銳度,因此要保護自己的心血或應付那一堆無聊企業文件很不容易。我的意思是,提供資金、工具和環境的人通常最後都搶走發明新科技的功勞。如果你是個想改變世界的年輕發明家,絕不要誤入企業的環境裡。唯有獨自工作,而非只是團隊的一份子,你才能設計出最好的革命性新產品。不要參加委員會,不要加入任何小組。但這表示你很可能必須像當年的我一樣,利用公餘之暇、憑著有限的資金和資源,進行自己的研究計畫。但是這一切終究還是值得的。如果發明新東西真的是你最想做的事情,這一切就很值得。如果你真的想透過新發明來改變世界,而不只是在公司裡為別人的發明作嫁,那麼你就必須下工夫打造自己的發明。當你可以完全自己作主,自己決定要設計什麼東西,如何進行,在性能和品質上自行取捨時,這一切就成為你的一部分,就好像你心愛的孩子一樣。你會產生一股巨大的動力,渴望創造出最好的發明,而且你滿懷熱情,所有心思都放在你的發明上,如果是別人命令你構思的新發明,你絕對不可能產生相同的熱情。但如果你並不那麼喜歡動用自己的積蓄和資源,鑽研自己的新發明,甚至在必要時還得利用下班時間辛苦工作,那麼你絕對不應該這麼做!我們總是很容易懷疑自己,尤其是當你的想法和所有人都背道而馳的時候。而且當其他人都認為他們很清楚怎麼做才對時,更容易令你動搖。有時候,你沒有法子證明自己究竟是對是錯,唯有靠時間來說明一切。但是,只要你相信自己客觀推理的能力,你就能得到快樂,建立自信。我發現,另外一個讓自己快樂的關鍵要素是,必須明白我們並不需要因為和別人意見不合,就讓氣氛變得很緊張。如果你相信自己的邏輯思維,那麼就放輕鬆一點。你不需要背負很大的壓力,覺得非說服別人不可,所以就別浪費力氣了!你必須相信自己的設計、自己的直覺、以及相信自己最了解新發明應該長什麼樣子。我看到了未來!如果預測未來是很容易的事情,那麼發明新東西也會變得容易多了!但即使你參與開發的產品正主導著電腦的發展方向,就像我們在蘋果公司那樣,要準確預測未來仍然非常困難。一九七○和八○年代,我在蘋果電腦上班的那段期間,我們一直努力向前看,想找出未來的方向。要往前看一、兩年還滿容易的,因為我們在電腦這一行和其他公司往來密切。但一、兩年後的未來,可就難以預料了。我們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摩爾定律──這個目前在電子業非常有名的定律,是根據英特爾公司創辦人摩爾的姓來命名。摩爾定律是說,每隔十八個月,每顆晶片上可以容納的電晶體數量就會增加一倍。摩爾定律意味著電腦將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便宜。我們看到了這個趨勢,但卻難以想像哪些應用才能充分利用到日漸增強的電腦威力。我們沒有預料到高速數據機的出現,沒有預料到電腦日後會內建龐大的硬碟容量,沒有預料到ARPANET後來會演變為網際網路,而且普及到人人都可以上網,也沒有預料到數位相機的誕生。我們沒能預見這些趨勢,只能看到眼前一、兩年內可能的變化,最多如此而已。但只有一個例外。大約在一九八○年左右,賈伯斯和我、以及其他一堆蘋果人一起到全錄的「帕洛奧圖研究中心」(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 PARC)參觀,那裡是全錄眾多研發實驗室之一。我們在那裡生平第一次見到了真正的影像顯示器──電腦監視器,而且他們在上面展示一項嶄新的技術給我們看──世界第一個圖形使用者介面,能讓你用圖示和選單來控制電腦程式的介面。那時候,電腦作業仍完全以文字為基礎。今天,很多人早已不記得那個年代了,所以聽起來可能覺得不可思議。但當時電腦的所有功能確實都靠文字操作,使用者必須親手打字輸入指令──又長、又複雜的指令──才能指揮電腦做事。但是這部實驗性的全錄電腦,螢幕上卻會到處冒出視窗,而且使用一種外型滑稽的裝置來控制,現在每個人都知道那叫「滑鼠」,只要用滑鼠在文字或小圖案(圖示)上輕輕點一下,電腦就會開始動作。我一看到這個介面,就知道我看到了未來。我在心裡沒有絲毫懷疑,這就好像單向通道的入口一樣,一旦你穿過了那扇門,就再也不可能回頭了。這真是電腦使用上的一大躍進。有了圖形使用者介面,你可以讓電腦做你平常要它做的事情,但耗費的心力卻小了許多。這也意味著不懂技術的外行人也可以指揮電腦來做很多重要的事情,而不需要先花時間坐在電腦前面,學習如何輸入長長的指令。而且這種介面還容許電腦開啟不同的視窗來執行不同的程式,實在太厲害了!幾年後,蘋果公司就以這個概念為基礎,設計了麗莎電腦,然後又推出麥金塔電腦,而微軟公司幾年後也推出視窗作業系統。今天,距離我們在全錄實驗室看到那部實驗性電腦二十五年後,所有的電腦已經完全以視窗模式操作。能夠像這樣清晰地預見未來,實在是非常罕見的機緣。我不能保證你一定碰得到這樣的事情,但是萬一你碰上了,你自然會曉得。如果你真碰到了這種難得的機緣,千萬要抓緊機會,參與其中。要相信自己的直覺,每個人一生中能夠參與塑造未來的機會並不多。勒緊褲帶的日子有趣的是,就某個角度而言,蘋果電腦為我的人生帶來不少煩惱,蘋果電腦的盛名彷彿影響了我的一生,我因此一直受到其他人追逐騷擾。但一九九○年代中期,有一陣子蘋果好像碰到麻煩了,至少所有的媒體報導都這麼說。這個消息令我十分震驚。就好像多半的事情一樣,媒體的報導,加上人心的推波助瀾,更強化了原本的印象。許多人讀到報章雜誌上說蘋果陷入困境,然後整個情勢就越演越烈。當時許多人到使用蘋果電腦的公司或學校,要求他們把麥金塔電腦換成剛推出的IBM個人電腦,擔心麥金塔很快就會消失。我對於蘋果公司的遭遇感到十分不解。在蘋果走下坡的這段時間,亞美利歐(Gil Amelio)是蘋果的執行長。他知道解決之道唯有緊縮開支,更準確地預估產品銷售量,勒緊褲帶,想辦法恢復獲利能力。但是還有一個問題。麥金塔當時的作業系統Mac OS 7經常當機。麥金塔的使用者,包括企業主管和員工,普遍認為麥金塔的作業系統很差、很不可靠。所以蘋果決定要換個新的作業系統。在當時,這個問題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我覺得蘋果並不需要新的作業系統,現有的作業系統很棒,因為,這個系統不容易遭到駭客和病毒的攻擊。我在家裡架設了一個網路,而我從來不需要防火牆的保護。我和其他人一樣明白麥金塔容易當機的問題,但是我認為修補目前的作業系統會是比較好的解決辦法,而不是換個全新的系統。然後有一天晚上,我意外地發現問題出在哪裡。多虧了我兒子傑西,他總是喜歡和別人有不同的思維,他也不愛用當時流傳的主流產品。當時他下載了一個叫iCab的網頁瀏覽器,而不採用微軟的瀏覽器IE。因為他在用這種瀏覽器,所以我也試用看看。結果,我一用,就愛上了它!我第一天試用iCab,就沒有當機,一次都沒有。嗯,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心想真是見鬼了。第二天,麥金塔也沒有當機。我用了兩個星期之後,才第一次因為當機而重新啟動電腦,真是破紀錄的表現!從此以後,我的電腦大半時候都不再當機,而我對系統所作的唯一改變,就是停止使用IE。我明白在當時,幾乎每個麥金塔使用者都採用IE瀏覽器,依我看來,這正是為什麼電腦會一再當機的原因。但由於會引起當機的IE錯誤並非只在啟動IE瀏覽網頁時才出現,而是在使用電腦時,隨時都可能出現,因此無論蘋果公司或其他人都不相信我的論調。所以要他們明白,引起當機的元兇其實是IE瀏覽器,而不是系統的問題,並不是那麼容易。一旦弄清楚問題所在,我就盡可能通知蘋果公司上上下下每個階層,我告訴我認識的每個主管和員工,但沒有人把我的話聽進去。滑稽的是,當時有幾個朋友聲稱他們的電腦從來不會當機,我原本以為他們要不就是平時悉心呵護電腦,很少使用電腦,或每天晚上都關機,要不就是在撒謊。但是現在我問他們使用的是哪一種瀏覽器,所有聲稱電腦從不當機的朋友都說他們用的是網景瀏覽器(Netscape),那是當時流傳的另一種瀏覽器。於是我開始四處寄發電子郵件,問朋友用的是哪一種瀏覽器。沒錯,電腦不當機的人都採用網景瀏覽器。我始終無法說服蘋果公司,我當時覺得很難過,我沒有辦法說服任何人,讓他們明白電腦當機不是麥金塔作業系統的錯。蘋果公司的及時雨有一天,亞美利歐告訴我,蘋果公司除了努力避免生產過剩、庫存過多、節省開支外,還將買下新的作業系統。他們打算買下賈伯斯離開蘋果後開的新公司NeXT的作業系統。亞美利歐在電話中告訴我:「史蒂夫,我要讓你知道一下,我們正和NeXT談一筆四億美元的交易。」哇,真叫人目瞪口呆!我從來沒有料到會這樣。而且這表示賈伯斯要復出了,我也沒有料到這件事!我知道許多蘋果的員工都覺得賈伯斯在一九八五年離開蘋果,是背叛了蘋果。(賈伯斯是在經歷了和董事會的一場權力鬥爭後辭職,他們剝奪了賈伯斯的大部分職務,於是賈伯斯就自動請辭。許多矽谷人一直誤以為賈伯斯是被開除的,但其實他是自己請辭的,因此蘋果人覺得他不忠。)賈伯斯剛回來時只是擔任顧問,但結果他成為蘋果公司的及時雨。像蘋果這樣的公司必須仰賴員工的強烈熱情和顧客的高度承諾。當蘋果面臨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公司裡群情激昂,當時蘋果的生存確實遭到莫大的威脅!但賈伯斯有辦法站在舞台上,談論蘋果的前景,恢復員工對蘋果的忠誠度。蘋果公司當時正需要有個領導人帶動行銷攻勢,展現領導魅力,激發員工以往的熱情,而這正是賈伯斯復出後帶給蘋果的貢獻。iPod漂亮登場好笑的是,大家都認為蘋果後來東山再起,要歸功於iPod和iMac兩個成功的產品,但當蘋果深陷泥沼時,這兩個產品其實已經進入研發階段,主要設計師艾佛(Jonathan Ive)當時已經在開發產品。但是賈伯斯以令人驚歎的手法推出新產品。他先確保消息滴水不漏,不會外洩給媒體,所以當新產品亮相時──色彩艷麗的iMac和播放數位音樂的iPod讓大家驚歎不已,感覺耳目一新。老實說,我從來不是iMac迷。我對於iMac一體成型的設計一直有些質疑,我也不那麼在意色彩,而且我並不認為iMac看起來有那麼棒,我顯然不是iMac的正確銷售對象。但對學校而言,iMac──低價、一體成型的麥金塔——卻是絕佳的產品。然後他們又推出iPod。你要明白,對我而言,能隨身攜帶、隨時收聽的音樂一直都很重要。從我擁有第一部電晶體收音機開始,我一直都攜帶著隨身音響。市場上首度推出可攜式錄音機、可攜式光碟機時,我都是第一批購買者。在我認識的人當中,我也是第一個擁有迷你光碟機的人。你在日本總是可以看到各式各樣走在時代尖端的產品,可以將音樂儲存在記憶晶片的隨身聽等等。基本上,這些音響裝置都是把音樂儲存在小卡片的RAM上,數位相機也是把照片儲存在同樣的記憶卡上。我到日本的時候,只要看到這類又酷又炫的新產品,我都會忍不住立刻購買。所以當iPod上市時,我真是興奮極了。iPod價錢並不便宜──因為裡面內建了一個小小的光碟機──但結果這是正確的做法。這一向是賈伯斯的長處,他很懂得在一堆新科技中,選擇正確的技術,選擇會成功的技術。由於工程師的本性作祟,我總是希望等到使用和測試新產品後,再下評斷。所以我把我的第一部iPod拿來和當時我最喜歡的Diamond Rio 500相比較。後者的設計比較單純,沒有移動零件,但如果想把它帶上飛機聽音樂,卻得另外花一千美元來買記憶卡。我也把iPod和我的新力迷你光碟機(MiniDisc)比較。我出外旅行時,總是帶著迷你光碟機,你不必花太多錢,就能用迷你光碟機來錄下自己喜歡的音樂。把兩個機器擺在一起,我不敢說iPod性能比較優越。但是自從有一次我帶著iPod搭機旅行後,我發現iPod用起來很合乎人的本性和直覺,感覺上非常合用,我知道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會使用其他產品了。毋庸置疑,現在iPod已經改變了全世界,我想自從一九七九年新力推出隨身聽(Walkman)以來,這是為音樂而打造的最特殊的產品。而且iPod還有一大優勢:和當時其他公司推出的MP3播放器不同的是,蘋果公司為iPod設計了專屬軟體iTunes,把你的電腦變成一切的核心,所有的音樂其實是儲存在你的主電腦中,而iPod只是扮演衛星的角色。結果證明這個方式非常完美。這正是非常正確的典範。哇,而且由蘋果來推出這樣的產品,真是再適合不過了。畢竟蘋果一向有自行設計軟硬體、創造出完美組合的悠久傳統。這是為什麼蘋果電腦一向比IBM相容電腦性能更佳,因為任何公司都能製造IBM相容電腦的硬體,再安裝其他公司設計的軟體。所以iPod是硬體,而蘋果公司特別設計了iTunes來作為iPod的軟體,兩者完全融為一體,令人驚歎!這完全是因為蘋果一手設計了軟體和硬體,因此才能創造出如此卓越的產品。我感到非常驕傲。尤其令我感到驕傲的,不只是蘋果公司終能反敗為勝,而是蘋果扭轉乾坤的方式竟然如此符合創業時所秉持的價值,那就是在產品設計上追求卓越──卓越到顧客簡直等不及要擁有這個產品。這些價值中還包括某些獨特的感覺──好玩的感覺。就好像早期我們決定要賦予蘋果二號彩色功能時一樣,當時其他人完全沒想到會出現彩色電腦。我很驕傲蘋果公司終於重拾這些重要的價值。希望你像我一樣幸運如果你和我一樣幸運,那麼你就有機會在年輕的時候看到革命性的巨變萌芽、發生。就好像二十世紀初亨利.福特見證了汽車工業的興起一樣,我見證並親手打造了最初的個人電腦。還記得一九九○年代中期,我在學校教書的時候,有一次我心想,哇,看到現在有這麼多新奇玩意兒,可以做這麼多事,我真希望自己現在才十二歲。但是我很快就明白,我是個幸運兒。我有機會看到生活中許多重要的變化發生前後的整個過程,而且我是能影響其中一些變化的極少數幸運兒之一。正因為我不是那麼有錢,而且也因為我有很好的基本技術,但過去沒有做過這些產品,因此才能追求卓越。我希望你像我一樣幸運。我們的世界很需要發明家,需要偉大的發明家,而你很可能是其中之一。如果你熱愛目前的發明工作,而且也願意竭盡所能,那麼成功將指日可待。你在夜晚孤獨工作的分分秒秒,你花在反覆思考你的發明的時時刻刻,最後都將變得非常值得。我敢保證,你終究會覺得很值得!【感謝辭】首先,我要謝謝我的父母,他們幫我找到自己的價值,並幫助我完成教育。這本書能問世,要歸功於對出版業抱持堅定信念的人。著名出版人約翰.布洛克曼(John Brockman)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找到我們的出版商諾頓(W. W. Norton)。我們幸運地請到傳奇的非小說類編輯安琪拉.范.德.麗普(Angela von der Lippe)來編這本書。她對這本書的濃厚興趣,讓我能夠完成這個計畫。我要非常感謝吉娜.史密斯(Gina Smith)促成本書誕生,並在無數場合和我碰面,把很多細節整合起來。由於她訂好時間表和目標,加上不斷敦促,使得一切皆有所不同。我們碰面並把交談的故事錄下來,再反覆整理段落,以找到適當的說故事語調。也要感謝米雪兒.厄爾(Michele Earl)在一次幸運且不尋常的聚會中,讓我認識吉娜。我要謝謝那些幫助我人生成功的人。謝謝史桂克老師發現我的潛力。謝謝麥考倫先生在日常學校工作之外,設計了那些很有價值的教材。謝謝賈伯斯(Steve Jobs)一心做偉大的事業。謝謝威京頓、艾斯皮諾扎、索柯爾、費南德茲、和自製電腦俱樂部的成員,為人類提升了電腦的價值。謝謝所有惠普的朋友,包括明茲和狄金生,發展出工程師所嚮往的偉大環境。最重要的,謝謝鮑姆,他參與了我的電腦生涯中許多重要階段。還有他的父母,他們欣賞笑話和幽默,有很好的人生價值。一想起他們,仍會讓我流淚。我要謝謝我的第一任妻子愛麗絲,沒有她,我的生命中不會出現蘋果電腦。謝謝我的第二任妻子坎蒂,幫我生了傑西、莎拉和蓋瑞三個最棒的小孩。也要為了硬石餐廳和高空彈跳,謝謝我的第三任妻子蘇珊娜,以及她美好而敦厚的個性。還要謝謝那些幫忙翻箱倒櫃找照片、提醒我曾經發生的故事,讓本書得以成真的朋友,這些人包含羅拉、丹、和亞力士。其中,雪儂可以說是最認真的,總是為我打點一切,確保需要的東西能到位。吉娜要謝謝她的朋友厄爾在搖滾音樂會中介紹她認識沃茲尼克。我們會面後不到一週,本書的企畫案就送到經紀人布洛克曼手上。吉娜要謝謝諾頓的優秀團隊,包含編輯麗普,麗普的助理莉蒂亞?費茲派翠克(Lydia Fitzpatrick)等人。也要謝謝沃茲尼克的粉絲兼編輯凱斯.布萊特(Keith Blate)和大衛.史崔特(David Street)花很多時間閱讀本書最初草稿。吉娜還要謝謝無條件支持她的家人和朋友,沒有他們的支持,本書不會完成。感謝名單上首先是最有耐心的老公亨利和小兒子艾瑞克。特別感謝她美麗而堅韌的已故母親艾米利亞.史拉嘉娜.迪珠藍.佛格森,她教吉娜在美國永遠不要怕和大人物交談。還有吉娜的父親,住在紐約瑞弗戴爾的大衛.A.馬爾比。吉娜向他致上最高謝意,這麼多年來他一路支持,提供閱讀和寫作建議,不斷給予鼓勵。也謝謝同父異母妹妹伊莎貝爾、妹婿羅傑和外甥女維多麗亞和亞麗珊卓。還要謝謝瑪麗亞.羅培茲和吉娜的公婆亨利和麗沙,在吉娜忙於寫書時幫忙看顧小孩。最後,吉娜永遠感謝那些長久以來站在身旁支持她的人:教會姐妹羅拉.梭瑟杜和弟兄凱斯.普魯威特。願愛與和平與你們同在。沃茲尼克和吉娜都很感謝他們每週去的兩家餐廳,他們在那裡做了五十六次訪問,每次歷時兩小時。本書前半段的訪談在舊金山珍珠餐廳進行,後半段在加州坎貝爾市的希克里皮特餐廳進行,我們要特別向那裡的服務員瑞秋和她的老闆布萊恩致意,感謝他們經常為我們修改店裡規定。讀者們,還要謝謝你們。希望你們享受沃茲尼克的探險之旅,一如他享受說這些故事,也一如吉娜享受聽這些故事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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