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有勇氣,才能活得有底氣 | 德芬
「老公有了外遇,怎麼辦?」
一位中年婦女為她的朋友提問:名醫老公去年有了外遇,十多年來一直對她冷淡,婆婆又強勢。被她發現外遇後,老公曉以大義,讓她別吵別鬧免得丟臉。怎麼辦?
我是有點為這名婦女感到愛之深責之切的心疼和氣憤,夫妻之間十多年的冷淡,婆婆強勢,她一直都忍受了,所以老公有了外遇,母子倆自然認為她「理所當然」的應該忍氣吞聲不鬧事,大家維持表面的和諧。她一點錯都沒有嗎?
我愈來愈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受害者,除了孩子。孩子真的沒有選擇,只能受害。作為成年人來說,沒有被拋棄這回事,誰能拋棄一個成年人?誰能一直不斷加害一個成年人呢?受害一次、兩次、一年、兩年,這是可能的。
長期受害,就是一個志願的選擇。可能是無奈的妥協,可能是無力的屈從,但是,這無法磨滅我們其實是有選擇的事實。
男人都是怕麻煩的,這位「名醫」的外遇,也不容易(十多年冷淡的婚姻,現在才出軌)。他如何面對自己的聲譽?父母?孩子?朋友?病人?他眼中的自己,也是個受害者吧。面對一個願意忍氣吞聲、沒有自我的老婆,長期受婆婆欺壓、老公冷淡,容貌一定悲苦衰老吧?
女人不工作,老公忙碌、孩子上學,其實有大把的時間可以修整自己的容貌,調養自己的身體,培養自己的愛好,學習新知技藝,充實自己的人生,而不是認為自己只要表面上扮演好一個媳婦、媽媽、妻子的角色,對方就會滿意,就會手下留情了,不!人都是得寸進尺的,權益需要我們自己去維護的。
得饒人處且饒人,是說給佔上風的人聽的。處在下風的人,可不能順理成章地認為對方會因為你的隱忍、順從而讓步的,那是把自己處於險境的一招劣棋。
其實對於這名婦女,我有非常務實的建議,這是從醒來公號的Ting的撕之秘笈的課上學來了。去談判,增加對方的成本,作為談判籌碼,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放手一搏,在這樣不平等的婚姻當中第一次為自己去爭取權益。
在這樣的險惡環境中,她的法寶就是對方外遇的事實和要面子,還有孩子,這些都是對方的成本。眼看老公是不會回頭的,不如要點錢和自主權來得實在。想好一個金額,並且要求分居(帶著孩子居住,但是對方可以隨時探視)。如果不行,就鬧,在診所鬧,在親友面前鬧,你們愛面子,我愛銀子,拿錢來才罷休。試問這位傳統的良家婦女有沒有膽量這樣為自己爭取權益呢?
有些人可能覺得這個建議很不靈性。我不同意。
靈性並不意味著當做門墊給別人踐踏。
靈性並不意味著不會為自己的權益去爭取最大化。
靈性意味著為自己負責,拿出勇氣為自己的尊嚴奮戰。
靈性意味著勇於放手一搏,突破傳統的教條桎梏,為自己的人生創造不一樣的生機,因而可以自在的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這裡的重點還不是她去要多少錢,而是以此為自己爭取尊嚴和權益。
可惜一般台灣的傳統婦女是很難有勇氣這麼去做的,她本人不在場,她的朋友聽了頻頻點頭,但是她本人能做到多少,我真不知道。只能為她暗自嘆息了。
「為了孩子,我就要忍嗎?」
另外一位聽眾提問,丈夫生長在一個充滿暴力的家庭,最後母親離開了他們,造成他疑心病重,覺得老婆有一天也會像媽媽一樣離開,所以處處監視、查訪行蹤,而且語言暴力不斷,非常病態。目前雖然分居,但是男方還是糾纏不休,造成她和孩子精神上的痛苦。
在台灣離婚是非常困難的。除了法律上困難重重之外,家庭觀念和傳統也是一般人對離婚遲疑的主要原因。這個案主也不例外,同時別人也勸她為了孩子忍耐。
我不認同。孩子沒有必要遭受這樣的虐待,他們應該遠離這樣病態的男人,為自己劃清界限,尋找自己自由的新天地。
當時我還不知道孩子的狀況其實已經很不好了,但我猜也猜得到,在這種狀況下的孩子不會健康快樂的。
最後的簽書環節,這位媽媽帶了孩子來看我,一個十歲不到胖墩墩的小男孩。媽媽說孩子已經有自殺的傾向,讓我憐惜不已。
我和孩子柔聲說,「阿姨小時候像你這麼大時,也想過要自殺。自殺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對周圍險惡環境和強勢權利的無聲和無力的反抗。作為一個孩子,我們真的是對自己的生活無能為力,只能任憑大人由他們的性子來決定。」
「但是你會長大」,我向他保證,「你要有耐心,等一等,你就長大了。長大以後,你就有權利和能力來改變這些你不喜歡的東西。相信我!」
孩子眼裡泛起了淚光,我心疼的抱著他,希望給他一些力量和勇氣。再看看媽媽,我說,「你不為自己,也為這個孩子,做點什麼吧!」
世上沒有真正的受害者,只有缺乏勇氣去面對真相和無法下定決心去處理現實的人。
···
作者 | 張德芬
喚醒、療愈、創造,在這裡遇見未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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