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紀檢監察綜合派出機構(紀工委監察分局)的職能定位及規範履職對策與思考
作者:餘生權 | 發布日期:2012-09-29 | 瀏覽次數:88 | 字型大小:[ 大 中 小 ] | |
設立紀工委監察分局,是縣級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加大反腐倡廉建設力度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2010年4月至7月間,五峰紀委監察局根據中紀發【2009】9、10號文件、鄂辦發【2009】51號文件精神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推進縣直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先後成立了三個派出(駐)紀工委監察分局。第一、二紀工委監察分局分別重點派駐五峰民族工業園、新城管委會,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集中派出,負責縣總工會等14個縣直部門的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集中綜合派出的工作模式,變同體體內監督為異體體外監督,為強化監督檢查創造了前提條件。如何正確定位、強化綜合派出機構的專項職能,實現改革目的,是新體制下的重要課題。筆者結合履職實踐情況,談談自己粗淺的思考和認識。
一、職能職責定位分析
職能準確定位是紀工委監察分局正確履職,充分發揮作用的基礎和前提。職能定位不準,不明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作用無法充分發揮。準確把握紀工委監察分局的職能定位,明確其職責任務,應從以下三方面來考慮。
㈠正確認識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機構性質、角色定位,明確其「是什麼」
從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機構性質、角色定位來看,紀工委監察分局是縣紀委監察局的派出機關,隸屬於縣紀委監察局,接受縣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代表紀委監察局對所聯繫縣直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㈡正確理解紀檢監察派出機構改革的目的,明確其所處環節和職責重點
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倡導是懲、防結合,重點有兩個環節,就是「防禦」與「遏制」。紀檢監察派出機構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強化監督檢查,強化腐敗預防。紀工委監察分局應處在「防禦」環節,其職責重點應是對部門的監督檢查、督辦指導、制度規範的完善及廉政的宣傳教育。而「遏制」環節上的信訪調查,案件查處等職責主要應由紀委監察局各室承擔,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是工作配合。
㈢正確理解紀工委監察分局與紀委各室的關係,合理分擔職責任務
紀工委監察分局與紀委監察局各室是分工協作、相互配合的關係,在業務上,紀工委監察分局接受室的指導。但在實際工作中,當前在理解上存在三個誤區:
1、室對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業務指導關係變為實際領導關係。室是代表紀委監察局,便直接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布置工作任務,事實變成了室對紀工委的領導關係,室髮指令,督促紀工委去完成,事實變成了室對紀工委的領導關係,這樣在紀委和部門之間又多了一個層級,紀工委成了小紀委,不便於工作。紀委和紀工委間不能再增加事實上的層級間隔。特別是在綜合派出和重點派駐並行的情況下,綜合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管理的單位,在工作布置時就明顯滯後於重點派駐的單位。
2、單純界定紀工委監察分局職能,職能劃定過於原則。目前,紀工委的職能劃定比較原則,和紀委各室很多職能交叉重疊,不利於工作的開展。
3、片面認為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重心是案件查處。一講到加強反腐敗工作,就想到案件查處,這是片面的認識。其實,反腐敗工作懲處不是目的,目的是要保護好我們的幹部,保護的重點應在於預防。對於案件查處工作,紀工委監察分局應是協作配合,而不是工作重心。
準確把握紀工委監察分局的職能定位,必須走出以上三個誤區。紀委各室與紀工委監察分局關係處理重點應在於合理分工,相互協作,二者要同處於一個平面上,都是代表紀委監察局工作。紀工委監察分局職能的界定有必要與紀委機關各室職能的調整同向進行。要對紀委各職能室的職能進行梳理,把思想教育、制度防範、督促檢查和服務把關等基礎性常規性日常性的工作從紀委各室中剝離出來,下移到各紀工委負責,職能室負責宏觀統籌、綜合匯總後,向領導彙報,並按程序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信息共享、協調聯絡機制。室研究謀劃、布置工作時要同步知曉紀工委。室要側重於工作研究謀劃,信訪調查和案件查處,工作布置直接針對部門進行,一步到位。紀工委監察分局側重於工作監督檢查、督辦指導,加強事前事中監督、抓實思想教育、制度防範、督促檢查和服務把關。這樣,既可使紀工委的工作職能具有針對性,又可使紀委機關各職能室強化對紀工委業務的指導性,同時也可使紀委機關各職能室從日常繁重的事務中騰出人手,集中精力抓辦大案要案。
二、規範履職的對策探討
紀工委監察分局在準確定位職能的前提下,如何規範履職,更有效地對所聯繫單位進行真正的監督,這是值得探討的課題,五峰縣直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堅持到位不越位、參與不干預、監權不攬權,結合所聯繫各縣直部門的實際,探索性地開展工作,確保了紀工委工作高效協調運轉。
㈠出台工作規程,完善制度規範。一是由縣紀委監察發文,出台《紀工委監察分局運行管理辦法》,明確細化紀工委監察分局監督檢查的職責內容、方式方法、程序流程、責任追究等。二是出台可操作性、實用性、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系列制度,使被監督單位抓工作落實和彙報工作有章可循,紀工委對單位的監督才能有據可依。首先是建立日常工作月報告制度,主要內容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貫徹落實上級重要指示精神、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出台情況,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財務收支預算等。涉及重大事項及突發性事件隨時報告。報告要體現主動性、時效性、真實性、完整性。報告的文字材料要由「一把手」審閱簽字後再報紀工委監察分局。其次是建立列席會議制度。凡涉及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議題的黨委(黨組)會議和行政辦公會議,以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等會議,要提前向紀工委、監察分局預告,紀工委、監察分局派人列席。再次是建立聯繫會議制度。紀工委、監察分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開被監督單位負責人參加的聯繫會議,聽取部門黨風廉政工作彙報,交流經驗,進行廉政教育等。第四是建立日常督查制度。紀工委、監察分局根據縣紀委監察局部署的工作任務、階段性重點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情況及黨委政府決策布暑落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及時掌握被監督單位開展工作的情況,及時發現和督促被監督單位整改存在的問題。第五是建立巡查制度。紀工委、監察分局根據縣紀委監察局的安排對重點領域專項治理的問題,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被監督單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檢查。第六是指導部門制定《「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規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
㈡圍繞中心工作,強化督查,立信立威。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必須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時跟進,進行謀劃和組織,確保政令暢通,督促聯繫部門認直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布暑,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全面發展。要圍繞縣紀委監察局的統一安排部署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堅決服從縣紀委監察局的領導,要與縣紀委監察局合拍合節、同心同向,開展工作,對所聯繫單位服好務、把好關,提高公信度,樹立紀檢監察機關權威。
㈢完善溝通協調機制,正確處理監督與參與、協作的關係。一方面,紀工委監察分局對所轄單位履行監督職責,要在尊重理解中監督,在溝通協調中監督,在參與服務中監督。要做到盡職不失職,參與不干預,建議不插手。同時,要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主體是部門領導班子集體,「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 「一崗雙責」,紀工委監察分局則履行檢查指導、組織協調職責。另一方面,室和紀工委間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不定期進行工作磋商,溝通情況,實行信息資源共享。強化協作配合,促進工作運轉協調。
㈣創新工作方法,檢查督辦寓於指導中。工作方法的創新是為了更好地推動工作的落實,要換位思考,把工作做細。五峰縣直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在檢查督辦部門廉政文化建設時,實行「表格法」,受到部門歡迎,取得很好效果。所謂「表格法」,就是紀工委監察分局在到部門檢查督辦前,認真研讀相關文件,把文件要求細化成條項,繪製成表格,到部門檢查督辦時,與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有關人員,對照表格逐條梳理,並對未達到要求的項提出改進意見。再如,五峰縣直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為了強化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部門制定《「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明確「三重一大」事項內容,決策方式、程序等,並在公開欄公開。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監督成為常態,較好地化解了難深入難監督的問題。部門的幹部群眾普遍認為,這是個好辦法,有效預防了腐敗,保護了幹部,促進了部門機關和諧。
㈤聯合督查,探索建立「大督查」聯動制度。對於中心工作任務,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暑政策落實情況督查,可以協調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室,建立聯動機制,進行大聯合大督查,確保全地域政令暢通,政策落實不打折扣。
三、 履職保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充分發揮作用,必須要有一定的保障。筆者就當前影響紀工委監察分局高效運行,存在的問題缺陷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㈠強化監督考核,增強監督實效。紀工委監察分局對縣直部門進行監督,沒有一定的話語權,監督必然乏力。建議對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評中,給予紀工委監察分局合適比例的話語權。
㈡信息相對封閉,不對等。紀工委監察分局作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出機關,紀工委書記應可以列席縣紀委常委會。紀工委監察分局可以傳閱上級關於紀檢監察工作的相關文件,以保障紀工委監察分局的工作知情權。紀委監察局要加強協調,爭取力度,縣委縣政府召集的部門工作辦公會,要讓所涉及的紀工委監察分局參加,解決紀工委監察分局與部門信息不對等的問題。
㈢業務培訓不夠,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提升監督能力。要通過參與所聯繫單位內的重要工作、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開展調查研究等多種方式,履行對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監督檢查的職責,提高監督工作水平。二是提升協調能力。圍繞組織協調的目標和任務開展調查研究,積極工作,實現由被動協調向主動協調轉變,由簡單協調向綜合協調轉變,由程序性協調向機制制度協調轉變。三是提升創新能力。要結合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和所聯繫單位工作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加強理論探索和實踐創新,注重工作的前瞻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創新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加強理論業務培訓學習,提升執紀能力。要強化幹部培訓,讓幹部熟練掌握黨的各項政策和法律法規,紀檢監察工作制度、程序,業務工作技巧,不斷提高業務工作能力。
㈣要給予紀工委監察分局的適度自主權,充分發揮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觀能動作用。紀工委監察分局是派出機關,是紀委監察局這個大家庭的一員,但不等同於縣紀委監察局的內設機構室,管理既要體現整體合力,也要給紀工委以寬鬆的工作環境。
㈤機構設置方式和運行機制有待進一步改進。對於縣級同一地域來說,集中綜合派出與重點派駐並行並不合適,兩種方式的管理機制存在差別,不便於工作協同整體推進。對編製很緊的山區縣來說,大量增加紀檢監察人員編製,全部實行集中綜合派出,落實難度又很大。一個折中解決的辦法,就是對紀委機關各室職能與紀工委監察分局職能作同向調整,對幹部進行調整,合理分工。紀工委不一定要集中辦公,而是實行在紀工委管理形式下的輪換派駐制度,進行重點監督管理。(作者單位:五峰縣直第三紀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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