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35年演進史:離政府漸遠,離市場漸近 | 每經網
80年代放權讓利、政企分開,搞活國企;90年代試行以股份製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2003年後至今由國資委履行國企出資人職責,圍繞完善國資監管體系的核心推進改革,目的是使國有企業保值增值,做大做強。而本輪改革將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行使股東職責,並在分類基礎上,以管資本為主推進改革。
每經實習記者 馮彪
1978年10月,四川的氣溫已開始轉涼,但是寧江機床廠的部分職工卻收到一份額外的暖意。除了工資,他們破天荒的得到一些獎金。對於該廠來說,除獎金外,還有一件大事--獲得了自行銷售產品權。隨後4個月,該廠便承接了1400台機床的訂貨。此後幾年該廠業績上升,1981年資金利潤率比1979年增長77%,勞動生產率增長37.7%。
當時的職工可能不會想到,自1980年《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試行辦法》開始,國企改革風雨兼程,而又爭議紛紛,但卻從未停滯。
80年代放權讓利、政企分開,搞活國企;90年代試行以股份製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2003年後至今由國資委履行國企出資人職責,圍繞完善國資監管體系的核心推進改革,目的是使國有企業保值增值,做大做強。而本輪改革將設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行使股東職責,並在分類基礎上,以管資本為主推進改革。
回顧國有企業35年的改革車轍,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主任郝玉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其中可以看出三條主線。
「最根本的就是向著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的目標,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營造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環境。第二條就是政府和國企關係的變革,從最初政府直接管理企業,到政企分開,再到目前以管資本為主的間接管理。第三條線就是通過規範的治理機制來解決企業的內部運轉問題。」郝玉峰說。
國企市場主體地位漸明:「請給我們鬆綁」
1978年改革伊始,現在的國有企業還被叫作國營企業,政府直接負責掌握企業的人財物、產供銷。管理僵化、效率不高、員工積極性不強,國企改革迫在眉睫。繼四川之後,國企改革在全國多點開花。1979年5月,首都鋼鐵公司、天津自行車廠、上海柴油機廠等8家企業進行擴大企業自主權改革試點。部分企業試行利潤包干制度,在分配上試行「利潤留成」、「盈虧包干」、「以稅代利、自負盈虧」等形式。
1984年,福建55位廠長發表《請給我們「鬆綁」》的呼籲書。文章稱,「現行體制的條條框框捆住了我們手腳,企業只有壓力,沒有動力,更談不上活力。」之後,廠長負責制應運而生。再後來,部分國企開始嘗試承包制、租賃制、資產經營責任制等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形式。
這些改革形式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員工積極性。但是,隨後幾年國企的表現依然不及預期,特別是與剛進入中國的外資相比,沒有競爭力,甚至與新興的鄉鎮企業比也缺乏效率。而當消費與投資過熱、宏觀經濟形勢惡化時,政府部門的緊縮政策又收回已下放的權利,這也造成了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怪圈。
郝玉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一階段的放權搞活並沒有觸及體制層面的根本性問題,而只是通過頻繁的政策調整來調動員工積極性。
進入90年代,國企虧損的問題依然嚴峻。有資料稱,當時近三分之一的國企虧損,另有三分之一的國企不賺錢。如何提高效益,成為當務之急。1992年,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國企改革也轉向更為根本性的所有制層面。股份制改造,國企兼并、重組、破產和出售逐漸掀起高潮。
早在80年代後半期,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厲以寧就呼籲推行股份制。十四大報告也指出,股份制有利於政企分開、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和積聚社會資金。到1992年,全國股份制試點企業發展到3700多家,其中有92家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
股份制改革在形式上向現代企業制度邁進了一大步,但國有股一股獨大、所有者虛置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此時,將國企私有化、產權到民的呼聲漸起。國企通過出售或管理層收購(MBO)等方式轉變為私人所有或控股的民營企業。在廣東,美的通過MBO從集體企業變成民營,TCL通過增量改革從市屬企業變為民營資本控股的企業。
原國資委商業科技質量中心主任衛祥雲曾說,這輪改革,國企都得到機會強身健體,存活下來的國企,大多集中在了自然資源壟斷領域,效率得到一定提高。
但是這種方式的改革從一開始就面臨是否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質疑。香港學者郎咸平題為《格林柯爾: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的演講,質疑顧雛軍在收購活動中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將爭論和質疑之聲推向高潮。此後,MBO基本被叫停,以改變所有製為形式的改革基本停滯。
國資委掌舵的十二年:「不是你調就是我調」
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的成立,在國企改革道路上具有分水嶺的意義。國資委扮演國企出資人角色,承擔對國企的監管職責,負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國資委的成立解決了此前"九龍治水"的問題,由國資委集中了國企的監管權力。」郝玉峰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另外,國資委的成立也意味著我們對國有企業的理解發生了變化,不僅管企業,更重要的是要管資本的概念開始顯現。」
面對當時國企私有化的爭論,國資委首任主任李榮融上任不久就表態:國有企業無論怎麼改,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是不會改的,196家央企絕不會私有化。到目前,國資委已掌舵國企12年,在這12年中,國資委推動國企現代企業治理結構建設,加強監管,另一方面,通過整合重組推動國企做大做強。
國資委成立伊始,就在國有獨資央企中建立董事會制度,寶鋼集團等成為我國中央企業中第一批有規範的公司董事會的企業。或許是因為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陳久霖在期貨市場投機,導致公司巨虧5.5億美元,對國企的有效監管引起了高層的重視。隨後,獨立董事、監事會等機構也逐漸完善起來。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國資委面向全球公開招聘國企高管,首次打破了國企高管行政任命的方式,7位通過公開招聘競爭的高管走上國企管理崗位,隨後幾年,共有幾十位公開招聘的高管為國企帶來了新鮮血液。
在國企整合重組、做強做大上,國資委可謂不遺餘力。「必須在兩年時間內,使中央企業成為各行業的排頭兵。達不到的趁早找對象,否則肯定要調整,不是你調就是我調!」李榮融就曾如此宣稱。
李榮融的話擲地有聲,10多年來,央企從196家集中到目前110家。但是央企的資產總額卻快速增長,從7.13萬億增加到2013年的35萬億,稅後利潤從3006億增加到2013年的1.3萬億。今年世界500強企業中,央企數量增加到47家。從資產的絕對數量來看,國資委成立以來的12年,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都取得了較大的增長。
央企率先試水:分類分層改革更接地氣
無論是90年代以MBO為典型的國企向民企轉制的激進方式,還是2005年開始的股權分置改革加速國企股權多元化改革,這兩輪經典的國企改制都是對於既有觀念和國企低效率體制的突破,極大釋放了民間資本的活力。
在國企高歌猛進中,卻被質疑「壟斷」、「國進民退」、「與民爭利」。近年大量國資進入和加強高盈利的一般競爭性產業--房地產火爆時,許多大型國企都要求將房地產認定為自己的主業。煤炭最火時,山西搞煤炭重組兼并,國企全面接管民營煤炭企業。國企憑藉與民企不平等的金融資源,土地資源,政策資源以及其他資源優勢,不斷越界。
硬幣的另一面是,與民營企業相比,特別是在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的效率偏低。根據中國企業聯合會2015年8月22日發布的《2015中國企業500強企業發展報告》,中國企業500強當中293家國有企業在收入、資產、利潤、稅收等方面佔80%左右的份額,但是,凈資產收益率低於民營企業4.57個百分點。更有研究機構指出,如果再減去國企在貸款、土地租金等方面獲得的優惠,國企的利潤率更低。
近年來,宏觀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國有企業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利潤下降或虧損。財政部數據顯示,今年1-7月,全國國有企業利潤同比降幅擴大至2.3%。並且,在鋼鐵、水泥、煤炭等行業出現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這些行業的國有企業扭虧困難。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認為,我國國企大多分布在傳統型產業,處於產業鏈、價值鏈的中低端環節,戰略性新興產業比重較低。行業產業集中度較低,資源配置效率不高,核心競爭力不強,重複建設、惡性競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沒有很好解決。而導致上述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此前國家對國有企業戰略定位缺乏清晰度與指向性,國企改革頂層設計並不明朗。
他認為,未來國企按功能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純公益型企業,如軍工、糧鹽等國企,主要目的是服務社會;第二類純市場類企業,包括汽車、電子等,主要目的是盈利、;另外,石油、電信等以公益為主、市場為輔;第四類則以市場為主、公益為輔。
去年以來,起始於南北車合併,中遠系和中海系接棒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路徑已經顯山露水。國金證券認為,央企整合的邏輯其一是符合「一帶一路」的走出去戰略,如高鐵、核電等高端裝備,其二是產能過剩行業如航運、建築、電力、鐵路、鋼鐵等產能過剩行業。
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指明改革方向到「三個有利於」標準的提出,從2014年「四項改革」試點啟動,到南北車合併,從國企的負責人薪酬改革先期落地,到地方國企改革的蓄勢待發,隨著頂層設計的出爐,國企改革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
一路走來,國營企業、國有企業、政企分開、股份制、現代企業制度、管資本為主……郝玉峰不無感嘆,30多年的國企改革不斷深入,而且每一階段的改革又為下一階段提出了新問題和新要求,同時,我們也發現,國企改革離政府漸遠,離市場漸進。
改革開放以來國企改革動作:
1980年,《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試行辦法》發布
1982年,《關於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的決定》發布
1983年,國務院批轉《關於國營企業利改稅試行辦法》
1984年,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
1985年,《企業破產法》草案通過試行
1987年,石家莊造紙廠廠長馬勝利成為「企業承包第一人」
1991年,山東諸城市探索國企產權實驗,通過股份制、股份合同制等形式將國營或集體企業出售給個人
1992年,國務院發布《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件》
1994年,《公司法》正式頒布
1996年,國家經貿委宣布「抓大放小」
19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02年,十六大指出繼續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成立,頒布《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2003年,央企首次面向全球公開招聘高管。
2004年,國務院國資委在寶鋼等央企進行董事會試點
2007年,央企開始上繳部分利潤
2008年,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於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
2009年,《企業國有資產法》施行
2011年,「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探索實行公益性和競爭性國有企業分類管理」
2012年,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於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中積極引入民間投資的指導意見》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2014年7月,國資委發布「四項改革」試點央企
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2015年6月5日,深改組第十三次會議通過《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
2015年7月17日,習近平考察東北提出國企改革的「三個有利於」標準
每日經濟新聞
趙慶
每經實習記者 馮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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