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為情人產子被判重婚罪(圖)
四川一女子小劉,在浙江務工期間與同廠小張認識並相戀,在明知小張已結婚的情況下,仍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被溫州甌海檢察院以涉嫌重婚罪起訴。近日,甌海法院以重婚罪,判處小劉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
4年前,小劉在溫州甌海經濟開發區一鞋廠上班時與同個辦公室的小張(已被判刑)認識,後在小張追求下,小劉開始與小張交往,隨後以夫妻名義開始同居。同居之前,小張告訴小劉,自己曾結過一次婚,但已離婚。 相處一年後,小劉無意間在小張褲口袋發現一張法院傳票。小劉拿這事問小張,小張才向她坦白,原來小張還未與老婆離婚,案子已起訴到法院,但小張老婆不同意離,所以這婚也沒離成。此後,小劉在明知小張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他同居,去年,小劉與小張的兒子出生,小劉在他們租住的地方專職帶孩子,小張一人打工養家。 去年8月,小張的原配小吳向警方報案。小吳稱,她跟小張在溫州務工時認識,不久就領了結婚證,婚後生有一雙子女。4年來,小張常夜不歸宿,也不撫育子女,還經常對她實施家暴。去年10月,小張因重婚罪被法院判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於小劉在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結合具體案情,予以從輕處罰,並可適用緩刑。故以重婚罪,判處小劉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兩種情況。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事實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的。
婚外情的攪局,讓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走向了破裂,讓很多原本單純的孩子因父母離異而變得自閉,讓很多未婚女子在做第三者後產下私生子,讓這些私生子在成長過程中承受各種非議,讓很多為婚外情貪婪的人們沾染重婚罪最終成為階下囚。
有一種婚外情是從欺騙開始的,也就是一些個已婚男子冒充單身,將心儀的未婚女子先佔為己有,等到未婚女子對自己的情感欲罷不能時,再坦白自己已婚男人的身份。在此狀態下,未婚女子非常痛苦,純屬在不知情的狀態下成為小三,又源於愛情存在的非理性思維,在面對這份情感欺騙的時候,不排除會有一些女子會選擇繼續留守在情夫身邊,期待著有一天小三轉正。
有一種婚外情是從人情世故開始的,因為人的存活是一個非常繁瑣的過程,在拼搏過程中,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也會結交形形色色的朋友,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個讓自己心動的異性,一旦Hlod不住最後的底線,就會將一份純純的友情演變成兔子吃窩邊草的行為。
有一種婚外情是從對現狀婚姻失望開始的,因為我們習慣性對愛人高要求,習慣拿他人的優點來比對愛人的缺點。事實上,婚姻就像一份試卷,60分及格,換句話說,另外的40分是用來夫妻之間因生活瑣事的犯錯空間。既然我們都不是完美的人,所以,要學會對愛人多一些理解、寬容和改正錯誤的機會。
有一種婚外情是從寂寞開始。寂寞分為很多種,最常見的要數夫妻常年兩地分居或者夫妻中一方經常出差,在此狀態下,就會在網路世界尋找慰藉,事實上,網路情人都是從一回生二回熟的軌跡中演變出來的。
事實上,非法同居和重婚罪之間僅一線之差,又因為情到深處是佔有,為此,很多非理性的第三者很容易在衝動的狀態下讓自己沾染重婚罪。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非法同居』和『重婚罪』的區別在於前者是一種偷摸行為,後者是以夫妻名義一起生活。
不是每個人的婚姻都可以白頭偕老,允許離婚的存在,但在和前一段婚姻沒有徹底了解之前,就心急火燎的和其他異性以夫妻之名在一起同居就是重婚罪了。
不是每個人的婚外情都與花心有染,也有因家暴、吵架等生活瑣事而導致夫妻情感破裂,又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為此,夫妻以好爸爸好媽媽之名保持著名存實亡的婚姻,對於彼此在婚外的行徑互不干涉。對於如此情形的夫妻,應該在維繫家庭完整的同時學會自我反思,盡量的修正自己身上的缺點,讓婚姻重新走向正確的軌跡。
不是每個出軌男人都願意為小三離婚,換言之,小三戰敗原配的幾率非常渺茫。為此,如果你不小心成了小三,如果說你深愛的已婚男人承諾願意為你離婚,那麼,在沒有看到離婚結果之前,請不要隨便讓他解開你的衣扣,即便是讓他解開你的衣扣,在愛愛的時候也別忘了遞套,因為在沒有婚姻作保障下的孩子是私生子,一旦已婚男在孩子生下後,突然以其它理由不提離婚這等事,那麼,你很有可能成為單親媽媽,做情人,何必讓自己做的如此被動?
PS:做人的道理其實真沒多少,該知道的大夥其實也都知道,只是在履行的過程中很多人喜歡將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從而讓自己『傷筋動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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