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思想,讓我們遠離道德。
因徒手接住墜樓女孩,吳菊萍被網友譽為「最美媽媽」,事迹傳遍大江南北;可做出同樣行動,徒手去接跳樓同學而被砸成重傷的湖南師大2010級自考生易亮,現在卻身處困境,父母為照顧他,雙雙辭去工作,舉債7萬多元。跳樓事件後,學校承擔了易亮包括手術在內6萬多元的醫藥費,還把一個月的營養費、看護費近4000元付給他們。但之後就再也沒有說法了。事發近一年後,易亮仍套著頸托,右臂纏著繃帶,他的身體里,現在還埋著3塊鋼板。其中一塊要2013年4月份才能取出。他身體的康復和學業問題,困擾著這個救人英雄及其家人。(南方都市報3月23日)
與「最美媽媽」的行為相比,易亮的行為幾乎絲毫不差,可兩者得到的待遇實在相差太遠。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別?代表校方出面與易家人溝通的成員之一,湖南師大法學院教授、校法務辦公室主任劉興樹坦率地解釋:對易亮這次不成功的營救行為,學校「不宜宣傳」,原因是「影響不好」。從校方的解釋看,可能有兩方面原因,一是他的營救「不完美」,被營救者死亡;二是被營救者是該校患有抑鬱症的學生,因此,如果要宣傳易亮的英雄事迹,可能會影響到學校的形象。而為了顧及學校的形象,本該有的見義勇為表彰沒了,進而這位英雄也被大學悄悄處理,直至「拋棄」,連意外傷害保險也不賠付,因為是他主動去接的人。
這令人不寒而慄。在校方看來,易亮救的是自殺同學,學生自殺對大學來說是不光彩的,學校自然擔心宣傳易亮「拔出泥」,而且相對於見義勇為來說,學生自殺的社會負面影響可能更大。權衡利弊得失,學校也就選擇了對自己最有利的做法。
按照學校處理易亮見義勇為行為的邏輯,如果「最美媽媽」救下的不是墜樓的小女孩,而是一個不慎墜樓的小偷,或者自殺的大學生、公司員工、公務員,那麼,「最美媽媽」的事迹極有可能被「雪藏」,她的事迹不會被廣為傳播,也不可能得到最好的救助。很有可能與易亮一樣陷入困境。而如果易亮救人行為在校外,救的也是墜樓的小女孩,該校的表現很可能完全不一樣,不但會在校內大力宣傳,而且還可能為易亮申報感動中國的人物,主動幫易亮解決醫療費用以及未來的學業問題,易亮也不會像現在這樣陷入困境,而成為「最美大學生」了。
事實也確實如此,據報道,湖南師大並不缺少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迹:2003年8月的醫學院學生陳野平,還有2006年7月的歷史文化學院學生李春華,兩人皆為了營救落水兒童而力盡溺水,兩人犧牲後,學校為他們舉辦了各種各樣的主題徵文賽、演講賽、辯論賽、報告會、班會、團日活動,乃至用他們的名字為宿舍樓命名。
這樣看來,不得不說,有很多外在因素成就了「最美」,這種功利的考量,讓美德染上功利的色彩,難道下次救人,事先要確認被救者的身份?就是徒手接住一個跳樓的殺人犯,其行為也應該和徒手接住一個墜樓的女孩一樣美。兩者在救人時的想法完全一樣,行為沒有任何高低。因被救者的身份,來評價救人行為的價值,這是十分荒謬離譜的。大學的功利化在這起事件的處理中暴露無遺。
其實,救人者出於本能的救人行為,根本就沒有想過自己有多偉大,自己會面臨怎樣的困境,他們就是出於人性和良心,但事後社會對待他們救人的態度,卻參雜如此多的利益因素,這無疑扭曲了人性之美。這是這次湖南師大處理易亮事件可能給社會和學生的反教育。這件事發生在應該引領社會風氣的大學中,尤讓人覺得更為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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