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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學術園地

實質蘊涵怪論的語境解讀原瀟霞內容摘要: 實質蘊涵作為邏輯學研究的一項重要內容,對邏輯學的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卻存在蘊涵怪論。當前邏輯學界對蘊涵怪論存在不少的爭論,對實質蘊涵進行全面的研究顯得很有必要。本文通過整合國內蘊涵怪論的相關研究資料,全面闡述和分析了已有的解決方案;通過分析比較,指出語境分析方法或許是解決蘊涵怪論問題的一種新思路;並通過對實質蘊涵的語境分析,闡述了用語境方法分析實質蘊含怪論的合理性。關 鍵 詞: 實質蘊涵 怪論 語境分析 省略 關聯理論「蘊涵」(entailment)作為一個邏輯聯結詞,是對自然語言中像「如果,那麼」類條件句的一種邏輯抽象;與「合取」、「析取」等相同。從歷史角度看,「蘊含」作為命題函子由麥加拉學派提出;之後經皮爾斯、弗雷格等人的探索、發展,實質蘊涵怪論也成了一個論題。學者們就實質蘊含怪論提出了許多消解方法,但並未達成一致。本文通過對已有消解方案的整合、分析,揭示了怪論之怪的實質,認為實質蘊涵怪論實際上並不怪。一、實質蘊涵怪論1、何為實質蘊涵怪論對實質蘊涵怪論的探討,需以對實質蘊涵的理解為基礎。實質蘊涵始於費羅蘊涵,費羅認為:「一個條件句是真的,當且僅當該語句沒有真的前件和假的後件」,[ 馬玉珂著.西方邏輯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P.297-304.]從邏輯史的角度看,對實質蘊涵的定義或理解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首先,將實質蘊涵看作與否定、合取、析取、等值一樣的聯結詞。其次,按照以下形式來對實質蘊含進行刻畫的,即當「p→q為真」時,「p實質蘊涵q」。[ Antony Flew. A Dieionary of Philosophy.London:PanBookLtd,1979,p.l65.] 這裡p、q以及p→q之間的關係是根據p、q之間的真值關係來判斷的,在真值表中表示它們之間的真假關係如下:p q p→q真 真 真真 假 假假 真 真假 假 真對實質蘊涵有了初步的了解,現引入程仲棠教授的蘊涵怪論的定義:「『蘊涵怪論』是指某些合乎邏輯而不合乎直覺的蘊涵。」[ 程仲棠.「蘊涵怪論」有科學標準嗎?.廣東社會科學,1999,3]不難看出對實質蘊涵持第二種理解時會出現怪論:當且僅當p真q假時,p→q為假;而p假或q真時,無論另一命題真或假,p→q都為真,即「假命題實質蘊涵任何命題,真命題可被任何命題所實質蘊涵」,儘管邏輯上這是合理的,但當人們試圖對實質蘊涵進行某種具體的解釋時,就出現了不合乎直覺的情形。例如:如果2+2=4,那麼地球是圓的。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們對實質蘊涵怪論的分析與研究應著重在對實質蘊涵的第二種理解背景下來進行。2、實質蘊涵怪論的研究進路在邏輯史上,邏輯學家們對實質蘊涵怪論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態度和反應。一種觀點認為,實質蘊涵怪論確實是怪論,是不合常理的。在這種觀點的主導下,一些避免怪論的方案就被提出,大致可分為以下兩類:傳統方法,包括嚴格蘊含、相干和衍推蘊含、虛擬蘊含等,傳統的方法為學者所認同的是傳統方法都未能真正達到消解怪論的目的。新近方法有包括歐拉圖解法和邊界確定法,歐拉圖解法由霍書全教授提出(詳見《一種避免「蘊涵怪論」的可行方法》[ 霍書全.一種避免「蘊涵怪論」的可行方法.自然辯證法研究,2007,7:31-34]),邊界確定法則揭示出實質蘊涵怪論的出現其實是由於「越界」而造成的。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實質蘊含怪論的產生是合理的。一些人認為怪論只是因為把「蘊涵」這一連接詞「還原」為自然語言中的複合關聯詞才出現的。[ 詳見於:胡澤洪.蘊含芻議.華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5:P.153-154.]另一些人則用格賴斯的會話理論來解讀實質蘊涵怪論。為了對以上兩種觀點進行系統分析,在這裡引入外延法和內涵法。承認實質蘊涵怪論為怪並提出各種消解辦法的觀點屬於外延法,它是在實質蘊涵之外或其基礎上添加一些以消解怪論為目的的方法來研究怪論的,卻沒有涉及到對實質蘊涵及其怪論的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礎並不牢固。承認怪論合理的觀點屬於內涵法,它是對實質蘊涵做某方面適當地分析來解析怪論的,研究根基相對較穩,卻並未對怪論做出全面的解讀。這兩種對實質蘊涵怪論的分析方法似乎都不太讓人滿意,需要尋求一種能夠將實質蘊涵怪論的外延和內涵分析很好融合的合理方法。3、蘊含怪論解釋的語境選擇通過以上分析,我認為實質蘊涵怪論的出現只是由於缺少對實質蘊涵的全面分析。當前在科學哲學領域內頗有影響的語境分析方法或許是解決怪論的不錯選擇。對實質蘊涵而言,語境分析的方法就是以實質蘊涵的邏輯語境為起點,通過分析實質蘊涵的外在語境和內在語境(如語用、語形、語義等),對怪論合理性進行論述。二、實質蘊涵的語境化——對怪論合理性的分析自邏輯產生之時就與語言、符號緊密聯繫。傳統邏輯對語言中的命題進行抽象,形成了一些有形的符號;現代邏輯在弗雷格、羅素等人的發展下,完成了抽象的邏輯語言,邏輯意義的體現離不開對語言的分析。對邏輯本質的理解需要從語言層面入手,而對語言的分析必然涉及語境;實質蘊涵作為邏輯的一部分,對它的理解也自然可以從語言和語境方面來著手。1、實質蘊涵與語境的關係首先,怪論的產生與存在需要有特定語境。「語境決定一個特定的文本如何使用,並且確定它的意義。語境實際上就是一個事件發生的邊界條件或者說背景預設,以及在這個背景預設中的各個要素及其結構關聯」。[ 郭貴春,康仕惠.當代數學哲學的語境選擇及意義.哲學研究,2006,3:P.76.] 實質蘊涵作為表徵自然語言的一部分,有自身發生和應用的條件與環境,我們需要研究怪論產生的語境。其次,實質蘊涵與語境具有內在的結構相似性。語境是語用、語形和語義的統一體。而單從實質蘊涵的演化進程來看歸納為「語用約定→語形推理→語義解釋」。對語境和實質蘊涵間的這種同構性進行分析,有利於我們從語境角度闡明實質蘊涵怪論。2、對外在語境下實質蘊涵怪論的分析對實質蘊涵怪論的分析,需要首先深入分析實質蘊涵的外在語境,探究在此條件下是否存在怪論。外在語境包括大小兩方面,大的方面來講包括實質蘊涵產生、發生、發展以及交流、評價所依懶的現實的社會-歷史語境。實質蘊涵產生之初,對邏輯的研究只是處於構建體系階段,對實質蘊涵的探討只是處在抽象與歸納階段,隨著外部環境對邏輯的影響才進一步推動實質蘊涵的發展,引起了對實質蘊涵怪論的關注。同樣隨著認識的逐步深入,對悖論或怪論進行的消解辦法也會不斷被提出,它必定會被一種更合理的理論所闡明。從小的外在語境層面,即從與蘊含並行存在的其他真值函項來分析。在此需要注意:除實質蘊涵怪論之外,~、∧、∨三者並未發現含有怪論;同樣斯多葛學派提出的命題函子的可互定義性,即現在的「等值」概念是非常重要的。通過等值運算,就可以把p→q轉化為~(p∧~q),~(p∧~q)則可等值為~p∨q,~p∨q又等值於~~p→q。根據等值情況來看:~p∨q、~(p∧~q)、~~p→q等都符合上述真值判斷情況,那麼如果指責「p假q真時p→q」,那麼就動搖了~、∧、∨三者的真值判斷的正確性。因而實質蘊涵的真值表或真值判定是毋庸置疑的。這就需要對實質蘊涵的內在語境進行全面分析,來達到對怪論合理性的論證。3、對內在語境下實質蘊涵怪論的分析實質蘊涵與語境的結構相似性,可從語用、語形和語義這三方面來分析。語形是研究符號與符號之間的關係。對於實質蘊涵而言,一般將命題設為p、q等,「→」表示蘊含關係,若命題間存在「如果,那麼」之類的關係時,就表示為p→q。在語形階段,實質蘊涵怪論不存在。因為首先,實質蘊涵怪論的出現是由於對實質蘊涵進行某種解釋時才出現的,而語形推理的全符號化過程並未涉及到對這種符號關係的解釋階段;其次,在實質蘊涵外在語境的分析中,我們已經探討了「~、∧、∨、→」四者之間的等值關係,如果對蘊涵式的語形推理提出質疑,也就是對整個邏輯基地提出了挑戰。對實質蘊涵來說,語用約定是進行邏輯研究的第一步。人們通過對自然語言中「如果,那麼」類語言的長期觀察,發現它們是代表同一類語言,從而對它們進行抽象,得到自然語言符號系統,在此基礎上通過邏輯學家和語言學家約定並抽象出一些特殊符號對這些句子成份進行表述以方便在邏輯上的進一步推理研究,就形成了人工語言符號系統。在此階段,我們還未看出實質蘊涵怪論出現的痕迹。從語義層面來講,邏輯知識或者實質蘊涵為了獲得自身價值,需要對符號推理等進行一定的解釋。這裡對實質蘊涵的解釋,並不是簡單的將邏輯符號根據當初的語用約定。實質蘊涵的語義解釋需要在人的參與下進行,而人平時接觸最多的是自然語言,接受最多的只是自然語言中比較顯眼易懂的邏輯,所以當看到對實質蘊涵的解釋(如前面的那三個例子)時會覺得很怪。由此可以說實質蘊涵所謂的怪論出現在語義解釋階段。4、對實質蘊涵怪論合理性的論述通過上述對實質蘊涵內外語境的全面分析,可以看出,怪論出現在於某種解釋的試圖。怪論是由於人的參與而產生的,所以對怪論的探究應以對人的分析為基礎。(1)思維呈現過程中的「省略」是形成怪論的重要原因。思維科學認為:思維是人接受、存貯、加工以及輸出信息的活動過程;思維的特點有概括性與間接性、邏輯性和形象性、統一性和差異性、等等。由此不難看出,思維過程並不是完全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某些過程是被省略掉的,這一現象類似於情境語義學派提出的「未被認知的『情境』」,該學派的德福林曾指出:「說謊者悖論的真正根源不在於自我指涉,也不在於真假值,而在於未被認知的『脈絡』。一旦弄清語句出現的脈絡之後,說謊者悖論便不再是悖論,就如同美國人認為六月是夏天,澳洲人卻認為六月是冬天,但兩者之間並沒有真正的衝突一樣。」借鑒他這一理論,我認為思維呈現過程中的「省略」是形成怪論的重要原因。省略的語境情景可分為單個情景和多重情景的省略,消解怪論的例如如下:例1:如果2+2=5,那麼張三打李四。這個式子表面上看似乎存在實質蘊涵怪論,但如果我們從上述思維過程中的「省略」入手,給其補充一個適當的情景,如「張三和李四是父子關係,李四是個小學生,數學學得不太好;張三脾氣又很暴。如果李四說2+2=5,為了讓他知道錯了,那麼張三就打了李四一頓」,這樣整個蘊涵式的完整內容就呈現在了我們面前,直覺上的不合理消失了,怪論也就不存在了。例2:曾經有人向羅素挑戰,要他從「2+2=5」這個假命題推出「羅素和某主教是一個人」。羅素接受了這個挑戰,作出了以下推導:假設2+2=5,而我知道2+2=4,故得4=5,兩邊減1得3=4,兩邊再減1得2=3,兩邊再減1得1=2;大家知道羅素和某主教是兩個人,因此羅素和某主教是一個人,論證結束。例3:證明:如果2>3,那麼3>2。證明:已知2>3,並且8>6,故2+8>3+6,故10>9,又已知7=7,故10―7>9―7,所以3>2。上述三個實質蘊涵的例子都是實質蘊涵怪論。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總結如下:首先,實質蘊涵的兩個支命題可以看作是省略了部分情景或推理的命題,這些省略的情景可以單個情景或者是多個連續的情景;省略的推理可以是由前提推導出的命題,也可以是由其他已知命題組成的,甚至可以由以上兩者結合的命題。其次,通過補充這些情景、推理等,可以將兩個具有跳躍性的支命題聯繫到了一起。有些人可能會問:對一個蘊涵式的情景、推理的補充有很多情況,無論什麼都可以用嗎?在此以現實世界和可能世界的關係對其進行說明。克里普克認為:「『可能世界』就是概率的微型世界的擴充……是世界可能呈現的所有狀態,或者是整個世界的狀態或歷史。」[ Saul A Kripke. Naming and Necessary. Oxford: 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1980, p.18·] 實質蘊涵的兩個支命題是現實世界已存在的;但對於要給定的情景、推理,由於每個人的學術背景、信仰和所處環境等不同,補充出的省略情景或推理存在的差別,屬於可能世界中的可能性事件。只要補充的命題解釋合理,都可以認為是蘊涵式所省略的情景或推理。再次,對例3的證明從一個層面暗示了存在實質蘊涵支命題間可建立可理解的邏輯關係的可能性。儘管這三個例子的證明過程略顯粗糙足,但這種思維過程不失為解釋怪論的一種可行方法。相信通過對這種省略理論的進一步研究、加工和精細化可以對實質蘊涵怪論的解讀更為深刻。(2)人們的交流過程即信息流通也是導致實質蘊涵怪論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此引入D.Sperbe和D.Wilson從人類認知角度對人類交流進行的研究。他們認為:人類的認知過程就是用最少的運行力來獲得最大可能的認知效果,因而個體所關注的應是可用的關聯信息。對實質蘊涵式的理解屬於人類的認知過程,人與人對某一實質蘊涵式進行交流前首先需要對這一認知過程有所了解,否則就會出現怪論。當個體之間就某一實質蘊涵(如果2+2=5,那麼地球是圓的)進行交流時,需要用最少的運行力來獲得最大可能的認知效果。在這裡我們需要首先運用前面所提到的思維過程中的「省略」觀點,那麼怎樣對這些可能的情景或推理進行選擇從而獲得最大可能的認知效果呢?需要個體關注可用的關聯信息,根據這個實質蘊涵的前後兩個支命題我們會聯想到很多的場景或將兩個命題聯繫起來的推理,當兩個個體所聯想的情景相同或推理相似時就找到了那個最少的運行力,從而對這個看似是怪論的實質蘊涵式做出比較合理的理解。總會有相通或共性的東西將兩個個體聯繫到一起,只是很多時候我們沒有察覺到,當我們真正靜心去發現時,怪論也就沒有生存的土壤了。所以只要在交流中能找到共性如:相似的推理、語境等,實質蘊含怪論就是合理的。運用思維過程中的「省略」觀點,對實質蘊涵怪論的命題進行情景或推理的補充;依據斯帕伯和威爾遜的交流理論,使我們得到對怪論最合理的解釋;通過以上兩種理論的綜合運用。由此我們得出實質蘊涵怪論是合理的。三、對實質蘊含怪論語境解決的意義對實質蘊涵怪論的語境分析,一定程度上為邏輯學科提供了一種新的研究視角和方法。這對於實質蘊涵怪論本身的研究有著重要的哲學意義。首先,實質蘊涵怪論存在的合理性依賴於語境。其次,揭示了實質蘊涵怪論的合理性,澄清了相關問題的爭論。最後,引入語境分析方法,突出了從整體和動態意義上對實質蘊涵的把握,這是對實質蘊涵進行全面把握的保障,同時有效彌補了以往研究的上述不足。參考文獻:【1】郭貴春.論語境.哲學研究,1997,4:46-52【2】殷 傑,郭貴春.論語義學和語用學的界面.自然辯證法通訊,2002,4:13-18【3】胡懷亮.含意理論與蘊涵怪論(上)——會話含意能消解蘊涵怪論嗎?.內蒙古社會科學(漢 文版),2009,3:89-92【4】柯華慶.論蘊涵怪論的合理性.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4:18-24【5】張建蓉.蘊涵和蘊涵怪論述評.湛江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4:1-7【6】朱新民.現代西方哲學邏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1987【7】鄭文輝.歐美邏輯學說史.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1994文章的觀點不敢苟同,僅供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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