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憲問篇(27)你對自己的工作喜歡誇大其辭嗎?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
注釋
(1)恥,《說文》:「恥,辱也。」即羞辱。形聲。從心,耳聲。本義是恥辱,可恥的事情。本章指以……為恥。
(2)言,《說文》:「言,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即直說叫「言」,論爭辯駁叫「語」。指事。甲骨文字形,下面是「舌」字,下面一橫表示言從舌出。「言」是張口伸舌講話的象形。從「言」的字與說話或道德有關。本義是說,說話。本章指話,言語。
(3)過,《說文》:「過,度也。」即度,經。形聲。「過,罪愆也。」即無意的犯法或作惡行為,錯誤。從辵(chuò),表示與行走有關,咼(guā)聲。本義是走過,經過。本章指超過。
(4)行,《說文》:「行,人之步趨也。」人們在路上行走或小跑。本章指做、做事。
譯文
孔子說:「君子以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誇大其辭為恥。」
解讀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本章是談「言」和「行」之間的關係,雖然《論語》眾多處談到「言」和「行」,因為對話的場景不同,所表達的含義也是有區別的。比如清劉寶楠之《論語正義》說:「此與《里仁》篇『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語意正同。」《論語》中每一章所表達的意思是不一樣的,怎麼又會相同呢?「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的意思是「古聖先賢不輕易說一堆大道理,因為他們以自己都沒有親自做到為恥。」主語是古聖先賢,其「言」是在「言之不出」的「出」為表達,就是指發表意見,說大道理的意思。因此,本章是有特定語言環境的。在學習上一章時,我們明白「謀」和「思」是針對政位來說的,一是不要籌劃與自己政位不相關的事情,一是思考的政事不要超過自己的政位。而在本章是在講「言」和「行」的關係,其重點是對「言」的要求。一個人首先是要思考問題並且籌劃問題,上一章是說不要思考、籌劃分外的事情,本章是說分內的事情。本章的主語是君子,與前章和後章相呼應。恥,以......為恥。而,是卻,反而的意思。「其言而過其行」是一個片語,是說他說出來的卻超過了他的行動。這就有一個疑問,這裡的「行」是在「言」之前,還是在「言」之後呢?是還沒有做先說,還是做了以後對自己的行動所發表的說法呢?結合下一章孔子所說的「我無能焉」,以及本章的「過」是判斷結果的語氣,而《里仁篇》之「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是說其「言」還「不出」,既沒有說出來,本章的「言」是說已經做過的事情,即「行」已經發生了。所以本章的意思是,君子以對自己所做的事情誇大其辭為恥。過,是超出的意思,結合「行」而「言」就是誇大其辭的意思。自己沒有做那麼好,反而把自己說得很完美,這就是「其言而過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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