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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身體的恢復與職事的權柄

問一:是否先認識個人裡頭的生命,然後才認識身體的生命?身體生命的根基是否為個人的生命?問二:個人主義是否身體的攔阻?不照個人經歷排定真理次序答:路德改教之時所注重的,乃是因信稱義。這裡固然有真理的恢復,只是當時人僅僅看見,人在神面前需要信,而不需要行為。路德恢復因信稱義,但事實上他只注重「信」,不懂什麼是「義」;直到前一世紀達秘等人被興起,才提及此事。只是他們用了「義」字,對義的實際卻還摸不到;究竟什麼是「義」,他們仍未深入認識。雖然如此,他們仍講了許多稱義的真理。前一個世紀,人也講到重生的道理。至於重生與稱義之間的關係如何,那一個在先,那一個在後,則很難說。過去有位弟兄,曾不斷傳講稱義的道,卻從未聽過重生的道,後來過了三年,他聽見了重生的道,覺得自己重生了。從那時起,他出去傳福音,就都告訴人說,人是先稱義,而後才重生。不但他如此傳,連各地的人也跟著他如此傳。像他這樣把稱義放在先,重生放在後,是分得太清楚、太武斷了。一個沒有經歷的人,不能傳神的道;一個光憑經歷的人,也不能傳神的道。傳神的道的人,必須不受自己經歷的限制。個人對某些真理的經歷,可以有時間的先後,但切不能以為那些真理的先後次序,就如他所經歷的一樣。認識真理的兩面真理是兩面的。許多時候,很多道理不過只說到真理的一面。例如我們知道,十字架的功效有兩面的講究,一面它除去我們的罪(西二14),一面它稱義我們(羅八3-4),但你不能因此就說十字架清楚的分成這兩面。它其實是一件事的兩面。我們是從罪中得稱義(justified from sin),藉著十字架,我們這已死的人,是從罪中得著自由,從罪中得著稱義。但並不是說,脫離罪是一件事,得自由又是另一件事;也不是脫離罪是一件事,得稱義又是另一件事。不因個人經歷委屈神的話我們常因個人的經歷,委屈了神的話。因著個人的經歷是局部、片面的,以致對神的話不能有全盤的認識。人以為太陽是白天出來,月亮是晚上出來,所以月亮只在黑夜有,白天就沒有了。其實無論白天或晚上它都在。人來到神面前,也常常憑著自己的經歷去判斷事情。大多數的人都喜歡把真理排出個次序來,以為一定是先稱義,後聖潔,然而聖經是把聖潔擺在稱義之前(林前六11)。其實稱義與聖潔是一個真理的兩面。所以,我們需要脫離人的軟弱,不能因人的軟弱而影響神的話,委屁神的話。我們不僅要脫離懷疑神話語的自己,也當脫離委屈神話語的自己。在神的安排里,對個人生命的認識,與對身體生命的認識應是同時的,不應有那個在先那個在後之分。不以目前所見為真理的全部我們不能憑這一個時代的看見,來斷定神的話。今天我們的認識還是很受限制。也許五十年後,弟兄們要起來批評我們在黑暗中。巴不得我們能爬得高一點去看神的話。我們如何不是先得救後重生,同樣也不是先得個人生命,後認識身體生命。得救與重生如何是同時的,個人生命與身體生命的認識也是同時的。有時代的真理,也有時代的錯誤,不能因一個時代對真理的缺乏,就叫真理在那時代成了錯誤。又如受浸與按手應該是同時的(徒九17-18)。人一受浸後,馬上就應該給他按手,叫他看見配搭,看見身體,把他聯於眾弟兄姊妹。因著真理的恢復有時間的先後,人就把這些真理也分出先後。這是不正確的。為此,我們不能以今天的看見作為全部,更不能以我們的經歷來決定神的話。不要忘記我們乃是神話語的執事。必須清楚看見基督的身體身體的合一,是根據對身體生命的認識。我們乃是先認識我們同得的一個生命,以後才在這生命里合而為一。沒有這個看見,對我們來說,乃是個大缺欠。讓我說一句直話,一個沒有看見身體的人,會覺得他與一個看見身體的人沒有多大差別;但一個看見身體的人,會看見那沒有看見身體的人身上有一大缺失。正加一個未得救的人,看一個得救的人,會覺得他與自己差不多,但一個得救的人看未得救的人,就會發現他身上有一個缺口。首先要找出順服的對象有了以上第一步,才有第二步。第一步與神的話有關,第二步與我們有關。先有神的話,然後這話才能作在你我身上。在身體中,我們首先要學的,就是要找到順服的對象。我們必須認識,誰是在我之先,聖經中所有的權柄,都是代表的權柄,不是直接的權柄。我們所需要學習的不是誰順服我,乃是我順服誰。例如我去上班,我不必問我的下屬是誰,我必定先問我的上司是誰。你若去作人家的老媽子,你無需問小孩是誰,只需問東家是誰。我們若讓裡面的生命運行,我們自然會找出誰是我所順服的。我們以為順服是叫人不舒服的,其實不然,順服才是叫人舒服的,不順服才會叫人不舒服。只有彼此順服,才能有彼此的配搭。這一種配搭是頂美麗的。真正的順服不是因外面的原因而順服,乃是由於裡面生命的運行而順服。若有人因某人地位高,錢多而順服,這是不對的,這與今天的政黨毫無不同。我們的順服,不是由於外面的條件,乃是出於裡面生命的要求。這種順服,叫我們雖然流淚,但仍會歡笑;雖然難受,但仍有喜樂。有時雖然你要順服的對象使你為難,但你仍然能說阿們。這就是真正的順服。真正的順服叫人也不難受,也不舒服,卻又叫人靈里阿們,靈里平安。彼此有交通、互相能配搭你若看見基督的身體,就會看見交通。主給我們的生命,乃是要我們柔軟下來,好叫我們能配搭在一起。在這配搭里,我們沒有摩擦,沒有埋怨。若在身體里有這些東西,那與世界的政黨有何不同?在聖經里,主有許多話不是直接對人說的。一面說,在新約中,人可以從裡面認識神;但另一面,我們看見,主遇見掃羅後,沒有直接向他說話,反而要亞拿尼亞對他說話(徒九6)。一面說,新約的生命是非常個人的;另一面說,約翰書信中也提到「你們與我們有交通」(約壹一3直譯),這個交通是彼此的。一面,我們是個人藉著寶血,經過幔子進到神面前(來十19-20);另一面,我們乃是一同作工、一同走路、一同配搭、一同事奉的。在這裡,有服事的,也有被服事的從保羅、路加、提摩太等的記載中,我們看見他們中間有配搭。保羅一提起什麼,眾人就都說好,都立刻去作。提摩太乃是一個好弟兄,他原可以寫一封信給保羅說,「保羅弟兄,我已信主多年,我會禱告,會尋求主。請你給我一點自由吧!」但提摩太沒有這樣作。一面,人到神面前是獨立的,是個別向神負責的;另一面,人不能獨立,不能自由。你有沒有配搭,你不用告訴人,你自己裡頭知道。脫離自己人的口頂會說話,但人的口不一定代表人自己。有時人口裡贊成,裡頭卻是反對。有些弟兄姊妹,聚會只帶口來,並沒有把自己帶來。有一位姊妹來找我,談到在家庭中順服的問題。她口裡說要我來辦這事,但我裡頭清楚,她的口、她的耳朵來了,但她的自己沒有來。當你失去你自己個人的看法時,口中不一定承認,裡頭卻會說這是對的。我們要學習蒙拯救,作一個脫離自己的人。假如五十台收音機同時收一個電台,而我的聲音不同,那定規是我的收音機不對了。雖然我們是在新約中,有主在我們裡面,但我們也是在身體里,需要聯於別的肢體。在身體的配搭中,要學習顧到其他肢體的感覺;然後,才能有好的配搭。不單獨身體是全世界最好看的東西,但身體也可能變成最難看的東西。一個人站在那裡是很好看的,但我若走過去,只看見那個人單獨的肢體,那就是頂醜陋的了。假如我走進這屋子,在門口看見二條腿,在裡面看見一對耳朵,在梯間看見一對手臂,這是何等可怕,我必定會立刻跑掉。照樣,一個人若是單獨行動的,不和身體在一起的,他就成了醜陋的肢體。一個人承認自己是肢體是一件事,這個人是否在配搭中作肢體,又是一件事。單獨的行動是最難看的了。1.職事就是權柄權柄與頭髮生關係,權柄也與職事發生關係。請你記得,所有的肢體都有它特別的恩賜,就如耳朵、眼睛、嘴巴、手、腳等,各有其恩賜,這些恩賜就是職事(林前十二2-12)。只要是職事,就有權柄。為什麼職事有權柄?因為各人所得的職事不同,職事的不同,就產生權柄。另一面,因著有職事的權柄,所以你就受限制。神恩待我,叫我作耳朵,叫我能聽見,他一面是要我以我的聽來服事身體,一面是要我接受自己的限制。我要能看見,就要眼睛的幫忙。今天的難處是,不能聽的,卻要去聽;不能說的,倒要去說;不能跑的,偏要去跑。你應該知道,別人作,就是你作,他的恩賜就是你的恩賜。你也要學習受限制,因為教會是個身體。2.必須看見自己的限制有些人根本不是讀聖經、教聖經的人,但是他偏要去作,結果就發生難處。主恩待你,叫你作手,你可以把手舉得很高。但你如果說,我也要能看見。那你是看一輩子,也看不成功。我們要禱告說,「主阿,求你給我看見我的限制。」若你是全才,那你就是全身體了。接受限制,乃是配搭里的一個原則,也是最大的一個試驗。認識限制的人,就會凡事交通,凡事找幫助,凡事請求別人。我們必須看見,權柄就在職事裡頭。耳朵有聽的職事,所以,耳朵就有聽的權柄。若是你沒有看見自己的限制,你就是要服權柄,也是服不來的。只有那些看見自己限制的人,才能與別的肢體合得來。有些弟兄以為自己會解經,他想他是個解經的人。但事實上,他並不會解經,卻偏要去解,結果就出來一個奇怪的道理。在基督徒身上,己和個人生命,是沒有多大分別的。有些人從來不明白保羅說,「萬有全是你們的,」(林前三21)是什麼意思。我們要知道,我們是生在一個富有的家中。你能喜樂,因為你是富足的。你裡頭的感覺,總是叫你接受權柄;你裡頭的人,總是服下來,接受職事的權柄。一面我們要看見,我們是有限制的;另一面我們也要看見,主所設立的都是權柄。主叫一個人能,這一個「能」,就是他的權柄。3.順服職事,就是順服神當你學習順服職事的時候,你就是在順服神。你不能說,我要直接順服神。神在世界上所設立的權柄,有百分之九十九,過半又過半的,乃是代表的權柄。聖經提到要順服丈夫、長官,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等等。除了一、二處之外,其餘都是說到代表的權柄。不能順服代表權柄的人,就不能順服神。眼睛雖然能看,但事實上乃是頭叫它看,它才能看;眼與頭一分開,就了了。你碰著的是眼睛,但眼睛背後的乃是頭。你若看見背後的元首,要服下來,就不困難了。4.順服是可樂的馬太福音里山上的教訓,不是叫我們難受,乃是叫我們舒服。走第一里路時,的確叫人難受,但走第二里路,則叫人舒服(五41)。在那裡的「福」(3-12節),應該譯作「可樂」。順服乃是一件可樂的事,因為主給我們的生命,乃是一個可樂的生命。元首賜下職事,那裡有職事,那裡就有權柄。當我們順服權柄時,裡面就感覺舒服,感覺喜樂。5.追求順服在工作上,我們應該看見誰是在我前面,我們要找機會順服。我不相信,有一位弟兄是不在另一個弟兄之下的。你裡頭會要求你,去尋找你所要順服的人。姊妹蒙頭,不能靠生出來的頭髮,需要用帕子。帕子的意思就是要求順服。我們為什麼不追求順服,如同追求愛、追求知識一般呢?為什麼人不注重順服,如同注重工作呢?為何人不喜歡順服,像喜歡傳福音一樣呢?人總得在教會中,學習在一個或幾個權柄之下。我再說,沒有職事就沒有權柄;職事在那裡,權柄就在那裡。6.尊重神所設立的權柄在地方教會中,不光有屬靈的權柄,也有地位上的權柄。保羅派提多、提摩太出去設立長老,這些長老就有地位上的權怲。假如你沒有屬靈的眼光,設立了三個長老,過三年後,發覺有四個比他們更長進的,那怎麼辦?是把舊的換新的好呢,或是叫舊的退去好?我們應當在主的旨意里,尊重神所設立有權柄的人。7.順服使自己得造就,也能造就人我要見證,神在教會中有他的安排,你若順服這些安排,這些安排就能造就你。職事就是權柄;當你順服那職事的權柄時,你就會得著造就。有位姊妹本來很會作頭,但因里要順服丈夫,她就來見我。她說她不能順服,因為丈夫凡事無法決定,無法作主張。我回答說,「你只管順服,只管凡事去問他,他不能每一次都說不知道,你會逼他到神那裡去。你要學習敬虔、敬畏。你的順服不是你降格;你這樣順服,能夠幫助你的丈夫。神派定你作順服的人,你只要順服,就能幫助別人。」我們被揀選是有緣故的,我們被揀選乃是叫我們能順服。保羅能大膽的說,「我的福音。」(羅二16,十六25)又告訴提摩太說,「你知道是跟誰學的,」(提後三14)這乃是因為他是正式的使徒,他的職事最多,恩賜也最多,他有權柄提醒人關乎他的福音、他的職事,和他的教訓。順服使教會得建造8.順服使教會得建造一個人總得把自己擺在兩三個人之下,順服他們,這樣,不但個人得益處,教會也得益處。一個肢體在身體中,就如同石頭在聖殿中;聖殿的建造乃是因著有合式的石頭,彼此配搭而建造起來的。建造就是一塊石頭在另一塊石頭上;而荒涼就是沒有一塊石頭在另一塊石頭上。跟隨主往前主是往前的。我們昨天以為是生命的,可能今天就是死亡。我們必須往前,不能停留在已過的經歷中。我相信主今天所作的,比以前更多,也更豐富。凡看見的人,都會覺得我們今天是在最豐富的時代中;然而這豐富卻又是在荒涼時代中累積的。一面說,教育是進步的,是往前的;另一面說,教會又是在一個荒涼的時期中。有些人只看見教會的荒涼,而沒有看見教會的進步;有些人卻只看見教會的進步,而沒有看見教會的荒涼。從主今天所作的事來看,我們可以說,主是進步的;但另一面,看看我們周圍的一切,我們也可以說,教會是荒涼的。在教會荒涼時期,作地方教會的見證神今天所作的,乃是要在荒涼中,興起地方教會的見證。以地方教會來回應神在教會荒涼時期中的呼召,並藉著地方教會的見證,將教會從荒涼中恢復回來。基督教今天是走了樣,落在荒涼中的。因此,今天的基督徒並不典型,並沒有達到神的水準。典型的基督徒不光是個人作基督徒,更是有一個教會的見證;只有這個教會的見證,才能將教會從荒涼的光景,帶到豐富的境地。以教會的職事,維持主的見證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父是一直作工,從未停止,因此今天我們也在作工。我們今天的工作,乃是要為主得著一個地方教會的見證;我們今天的職事,乃是教會的職事,也就是要為主得著一個教會的見證的職事。今天教會的情形是在荒涼中。從預表來看,教會是被擄到巴比倫去了。保羅在頭一世紀所看見教會興盛的光景,不久就失去了。從那時起教會就落在被擄的光景中,一直延續到推雅推喇。推雅推喇之後,就是撒狄,神才起首作工(啟二18,三1)。推雅推喇預表天主教,撒狄則預表更正教。乃是到了撒狄,神才起首有恢復。雖然真理被丟棄那麼一段長時間,但等到它們一被恢復,這些真理就變為更實在。保羅在頭一世紀說到這些真理時,它們是一些屬靈的實際;但不夠實在。例如他說的教會,乃是一個實際,但實實在在的教會,在當時還未出現。改教後,不光真理被恢復,更是那實在的東西被恢復了。就如因信稱義,不光是一個真理,更是一個實實在在的東西。假若主遲延不來,教會是絕不會勸人要因行為稱義了,因為因信稱義這個實在的東西,已經在教會中被恢復了。今天教會所需要的,乃是興起維持主見證的職事。今天各地的難處,就是我們只維持地方上的教會,而沒有一個維持主見證的職事。今天的職事,必須購得上神今天所要作的工。我們不能光有一個所謂的職事,我們更需要有一個是見證的職事。我們的職事,必須是教會的職事,是教會見證的職事。神今天的職事,乃是在地方教會裡,也是為著地方教會的。職事所作的,就是恢復教會應有的見證,這才是真正的恢復。那職事是為著那見證,而那見證的內容乃是充實在地方教會中的。在地方教會中彰顯基督身體的實際今天的日子,不是普通的日子,我們今天所作的工,也不是普通的工。今天的路乃是教會的路,在這路中我們不能亂,不能任意而作。因為一亂,主就無法往前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說的身體,乃是一個地方教會應有的見證,也就是身體的見證。在這身體中,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21節),一切都必須是在配搭中。以弗所書四章向我們啟示了身體與頭之間的實際。今天的地方教會,必須是顯出這身體實際的一個見證,地方教會必須成為一個在地方上,彰顯出來之實實在在的身體。上章目錄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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