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體制對蘇聯解體的影響

聯邦體制對蘇聯解體的影響

來源:中國民族宗教網|馬戎

  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馬戎就蘇聯的聯邦體制對蘇聯解體的影響進行了反思。他認為,蘇聯的民族理論和制度設計為各加盟共和國的分離保留了法律上的可能性。列寧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所以指出聯邦制只是邁向統一國家的「過渡」。令人遺憾的是,蘇聯始終沒有走出這個過渡階段,儘管斯大林和他的後繼領導人曾經有過非常好的歷史時機和內外環境來邁出這關鍵的一步,但是他們沒有抓住這些時機。在隨後的政治進程中,戈爾巴喬夫推行「改革與新思維」反而進一步斬斷了有效維繫蘇聯保持統一的3條紐帶,使得蘇聯在幾年內迅速地崩潰。

  

  蘇聯建國初期所創立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先後執行了近70年,但事實證明並沒有真正解決國內的民族問題,這說明斯大林及後來歷屆蘇聯黨政領袖對國內民族關係的判斷存在失誤,並有可能在關鍵時刻和關鍵問題上犯了歷史性錯誤。

  根據基本事實和邏輯推理,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個命題:

  1.蘇聯作為一個政治實體而解體,主要推動力來自國內而不是國外。這說明蘇聯的國家制度設計存在關鍵性的問題,無法承受國內重大政黨紛爭、政治風波和社會衝突。

  2.聯盟的解體以加盟共和國為單元,世界上其他聯邦制國家(美國、德國、瑞士等)沒有出現類似危機。這說明蘇聯國家制度的問題並不完全在於聯邦制本身,而在於聯邦制的具體設計原則。蘇聯的聯邦制中各單元是以民族為基礎建立並以民族命名的,其他聯邦制國家沒有按照這一原則來建立本國的聯邦制。

  3.自1922年蘇聯正式成立至1985年戈爾巴喬夫上台執政的60多年間,聯盟中央行政管理系統的權威性從未遇到挑戰,蘇聯的統一從未遇到來自內部的真正威脅。這說明儘管制度設計存在問題,但客觀上存在一些強有力的紐帶在發揮作用,把各加盟共和國緊緊地聯結在一起,避免了分離態勢的出現,而這些紐帶在戈爾巴喬夫執政期間喪失了作用。

  我們由此提出的問題是:如果在蘇聯國家體制上存在問題,那麼蘇聯國家的締造者和領導蘇聯幾十年的政治領袖們是否看出蘇聯制度設計存在問題?是否預計到未來蘇聯解體的可能性?他們對此有何論述,是否採取了預防性措施?在近70年的歷史中是否有機會予以修正?是什麼原因使得蘇聯制度的關鍵問題延續數十年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列寧的考慮——

  基於當時的客觀形勢,只能通過承認自決權,承認各民族有獨立建立自己國家的權利,在此基礎上通過自願原則來組建一個大的國家(聯邦或國家聯盟)。

  列寧在早期曾經明確反對聯邦制,認為「鼓吹聯邦制和民族自治,不是無產階級應做的事情」。「馬克思主義者是堅決反對聯邦制和分權制的,原因很簡單,因為資本主義為了自身的發展要求有一個儘可能大儘可能集中的國家。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覺悟的無產階級將始終堅持建立更大的國家。它總是反對中世紀的部落制度,總是歡迎各個大地域在經濟上儘可能達到緊密的團結,因為只有在這樣的地域上,無產階級才能廣泛地展開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這裡明顯帶有如何更有利於進行政治鬥爭和如何更有利於今後發展國民經濟這兩方面的考慮。他還明確提出,「我們不贊成分裂成許多小國家」。

  十月革命勝利後,俄國各地的政治形勢非常複雜。高加索、土耳其斯坦、巴什基爾、立陶宛等地都有強烈的自治甚至獨立的要求,在烏克蘭、波蘭、芬蘭等地已經出現了地方政治權力機構。烏克蘭中央拉達宣布成立「烏克蘭人民共和國」後,列寧領導下的人民委員會於1917年12月「承認烏克蘭人民共和國,承認它有同俄國完全分離或同俄羅斯共和國締結建立聯邦關係或其他類似的相互關係的條約的權利」。但是到了1918年4月,列寧的觀點便有所轉變,他在不同意西伯利亞「獨立」的信函中指出,「所謂西伯利亞獨立只會正式給割取東部領土創造方便條件;獨立的烏克蘭、芬蘭就是前車之鑒」。

  列寧認為,在當時的客觀形勢下,馬上建立一個統一的單一國家在現實中做不到,只能通過承認自決權,承認各民族有獨立建立自己國家的權利,在此基礎上通過自願原則來組建一個大的國家(聯邦或國家聯盟)。他指出,「國內各民族都有自決權。國內各民族都有自由分離和建立自己的國家的權利。俄羅斯人民的共和國不應當用暴力,而應當完全通過自願的協議,來吸引其他民族建立一個共同的國家」。列寧希望在理論上給予各民族完全的「自決權」後,各國的無產階級會回過頭來支持建立統一的國家。這可以說是「若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

  根據俄國各地區的實際情況,1920年,列寧進一步明確了他對聯邦制的態度,指出「聯邦制是各民族勞動者走向完全統一的過渡形式…… 聯邦制已經在實踐上顯示出它是適當的…… 既然承認聯邦制是走向完全統一的過渡形式,那就必須力求達到愈來愈緊密的聯邦制同盟」。1922年12月正式締結《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成立條約》時,各民族地區是以加盟共和國加入蘇聯,還是以自治共和國加入俄羅斯聯邦,取決於當時各地區的政治發展形勢,「一部分已經宣布獨立並建立主權國家的民族問題,是通過聯邦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加以解決的;另一部分除主權國家以外的其他民族問題,是在聯邦主體內,也就是在實行聯邦制或單一制的加盟國內通過實行自治制度來解決的」。

  概括地說,由於當時客觀條件的限制,列寧希望通過「承認民族自決權」作為團結已經建立某種形式獨立政權的各民族的旗幟,利用這種方法先建立起一個聯邦制的蘇聯,然後再逐步向「完全統一國家」過渡。當年蘇聯的聯盟—聯邦制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

  列寧非常明確地指出,聯邦制只是在特殊國情條件下向完全統一(單一國家)的「過渡」形式。但列寧逝世後,斯大林和後繼的領導人並沒有帶領蘇聯各族走出這一「過渡」形態,而是使這一形態固定化並長期延續下來。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蘇聯在國際上享有崇高的地位,甚至主宰著戰後歐亞兩大洲政治版圖的劃分。西方各國政府所擔心的,一是本國的共產黨和工人運動是否會危及自身的統治,二是希望在東歐轉為共產黨國家後不要在其他鄰近國家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當時的美國和西歐國家完全沒有能力干預蘇聯內部事務。所以,在二戰結束之後的上世紀40年代後期,是蘇聯修訂憲法、使聯盟—聯邦制轉型為一個統一國家的最佳歷史時機。如果那時斯大林真的這樣做了,那麼後來當蘇聯的政治改革和經濟改革引發重大社會動蕩時,也有可能避免在1991年的政治解體。

  即使是在斯大林逝世之後,「冷戰」時期的蘇聯在西方國家面前仍是咄咄逼人的超級大國,西方國家最關心的是萬一出現新的世界大戰時如何保衛自己,其次關注的是如何制止「共產黨陣營」在東北亞、東南亞的進一步擴張。為此,美國捲入了兩場「遏制共產主義擴張」的局部戰爭(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併入侵古巴。所以,不僅在斯大林在世時,甚至在他逝世後,西方國家完全沒有實際能力去干預蘇聯內部制度的調整。

  假如斯大林在1946年到1950年期間通過立法程序修訂蘇聯憲法,把蘇聯轉變為一個單一國家,新的國家體制可以得到40年的鞏固期,那麼到上世紀80年代後期,當戈爾巴喬夫倡導「改革與新思維」並進行經濟和政治體制改革時,也許會出現黨內某個激進(保守)派別掌權的局面,也許會開放黨禁、出現政黨輪替的局面,但是黨內反對派或其他反對黨的領袖(如葉利欽)將無法利用解散蘇聯的手段來爭取國家的最高權力,各地區的政治領袖也沒有可能通過宣布本地區「獨立」和把自己「改頭換面」為民族領袖來重新獲得自己領導地位的合法性。蘇聯可能會「改變顏色」,但是蘇聯仍將是一個統一的蘇聯,這將為國家在激烈政治動蕩後的社會重新整合和經濟崛起創造一個更加有利的局面。

  由於蘇聯近70年的發展歷程中始終保持了列寧稱為「過渡」形態的聯盟—聯邦制,在憲法中保留了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宣布獨立的合法權力,所以在蘇聯社會政治動蕩的1991年,葉利欽能夠以俄羅斯聯邦總統的身份來挑戰蘇聯總統的權威、有權宣布把蘇聯的全部財產轉交給俄羅斯政府,並以俄羅斯聯邦首倡、聯絡烏克蘭、白俄羅斯共同宣布「蘇聯解體」。

  斯大林的信心——

  認定蘇聯的聯盟—聯邦體制能夠經受住實踐考驗,是解決蘇聯民族問題、建設蘇聯國家、推動其他國家民族解放運動的最佳形式。

  斯大林為什麼沒有在其個人威望和蘇聯的國際地位處於鼎盛的最佳時機終結這一過渡期?一個可能的解釋就是斯大林對於蘇聯聯盟的凝聚力和制度的鞏固太有信心了。

  首先,斯大林認為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在蘇聯各地區已經佔據了絕對的領導地位。其次,蘇聯共產黨中央領導的政治—人事紐帶在全國各地積極有效地運行,而且聯盟中央直接領導的秘密警察組織完全控制了所有共和國的政治變動。第三,各加盟共和國(以及蒙古)在蘇聯共產黨的領導下已經建設成各有分工合作的統一的經濟體系。有了這三重保險,斯大林認為蘇聯的聯盟—聯邦體制將會堅如磐石。所以,在二戰勝利後,他所考慮的主要問題是:在與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對峙的外交鬥爭方面,蘇聯作為一個政治實體繼續保持聯盟—聯邦體制所可能得到的好處。

  筆者認為,這一體制對於蘇聯外交帶來的好處可能有兩條:一是在聯合國機構內,這樣的體制使蘇聯除俄羅斯聯邦外,還可以在聯合國多有3張投票權(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這些「獨立國家」甚至可能會在一定任期內出任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這對蘇聯的外交鬥爭是有利的;二是有助於推動那些新近解放並處於蘇軍控制下的東歐國家(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東德)的精英及民眾接受蘇聯政府的領導。如果二戰後不久即把蘇聯改變為單一國家,取消各加盟共和國已有的獨立法律地位,無疑會增加東歐各國社會精英集團的疑慮,使他們擔心在未來某個時刻也會失去自己的獨立地位,這樣顯然不利於斯大林在東歐各國組建親蘇政權和發展東歐各國與蘇聯的正式結盟關係。後來成立的「華沙條約組織」和「經濟互助委員會」即是以蘇聯為主導的實質上的政治—軍事聯盟和經濟合作組織。

  除了以上因素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斯大林在列寧逝世後,改變了把聯盟—聯邦制看做是向單一國家「過渡」的基本觀點,而把它認作是蘇聯國家應長久堅持的基本制度。

  1921年,斯大林在《關於黨在民族問題方面的當前任務的報告》中提出,「蘇維埃共和國聯邦是國家聯盟最適當的形式」。在1927年進一步指出,「用唯一正確的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的方法解放被壓迫的民族,是可能的而且是適當的,因為它在事實上表明,各民族的工人和農民根據自願原則並在國際主義基礎上結成兄弟般的聯盟,是可能的而且是適當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世界各國勞動者將來在統一的世界經濟之內聯合的榜樣)的存在不能不是這一點的直接證明」。1936年,斯大林在《關於蘇聯憲法草案》中對蘇聯成立後的總結是:「過去這一時期,毫無疑義地證明:在社會主義基礎上建立多民族國家的實驗,是完全成功了……我們現在有了完全形成的、經住了一切考驗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換言之,斯大林已完全不再把蘇聯的聯盟—聯邦體制看做是「過渡」形式,而把它認定為解決蘇聯P族問題、建設蘇聯國家、推動其他國家民族解放運動的經受住實踐考驗的最佳形式。

  蘇聯時期曾湧現出許多優秀的政治家、學者和軍事將領,許多來自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應當說其中有些人對各地的民族關係、政治體制中存在的問題和潛在的分裂危險是有所了解的,面對各族民眾和社會精英中不斷強化的「民族意識」,他們應當有所察覺並對蘇聯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具有反思能力。但是為什麼沒有人把這些問題向斯大林和聯共中央進言,為什麼沒有在蘇聯學術界引發相關的討論?

  上世紀20年代設計的蘇聯體制框架、30年代實施的「民族識別」工作都是在斯大林親身參與和指導下進行的,斯大林曾出任「人民委員會」的「民族事務人民委員」,這使得民族理論和蘇聯體制實際上成為「禁區」。30年代的「大清洗」,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蘇聯政界和學術界幾十年在這個問題上的「集體失語」。斯大林逝世後,蘇聯在「冷戰」對峙中仍是一個咄咄逼人的超級大國。直至1985年戈爾巴喬夫執政前,蘇聯內部不存在分裂的實際威脅,政界和學界的慣性依舊,所以也無人去觸及這個問題。勃列日涅夫在位時曾否決了要求取消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以及限制加盟共和國許可權的動議,他試圖「打破民族界限,代之以『經濟區』……但它未能得到實行」。直至戈爾巴喬夫倡導「改革與新思維」後,許多傳統意識形態禁區才開始被打破,但從戈爾巴喬夫上台到蘇聯解體,這個時期只有短短不到5年時間,學者們和社會精英所關注的焦點主要集中在經濟改革和民主政治方面,民族問題從來沒有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

  戈爾巴喬夫的思維——

  錯誤地斬斷了把蘇聯的各組成部分聯結和凝聚起來的3條重要紐帶,最終導致蘇聯的解體。

  儘管蘇聯的體制設計上存在重大問題,但直至上世紀80年代後期,蘇聯一直是個高度集權的統一國家。是哪些因素幾十年來有效地維持了蘇聯作為一個政治實體來實際運行?筆者認為,有3個要素,也可以說是3條重要紐帶把前蘇聯的各組成部分聯結和凝聚起來,而戈爾巴喬夫在對這3個要素的處理上所犯的錯誤最終導致了蘇聯的解體。

  第一條紐帶是蘇聯各地區、各民族共同信奉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強調共產主義理想和無產階級的利益高於民族利益,強調用無產階級的國際主義反對民族主義,為了反對帝國主義國家的武裝干涉、經濟封鎖和政治顛覆活動,無產階級政黨已經掌握權力的各個國家必須聯合和統一起來。通過在幹部和民眾中的共產主義思想教育、通過對各級少數民族幹部和知識分子的系統培養,使各族民眾建立起了一個高於本族的更重要的核心認同意識,這就是對共產主義理想的認同、對蘇維埃政權的認同、對各族人民共同領袖斯大林的認同。全國各地都懸掛蘇聯國旗、蘇共黨旗和列寧、斯大林的肖像,都把列寧、斯大林的著作當做經典來閱讀和信奉。雖然赫魯曉夫在「秘密報告」中批評了斯大林,但是蘇聯各地整個政治氛圍和政治導向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第二條紐帶是在國家各個地區、各個民族中建立起來的統一的自上而下的共產黨組織。作為唯一執政黨的共產黨中央領導機構,在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主要黨和行政領導人的任命上具有絕對的權力,從而保證了完全擁護聯盟中央的官員在各地區掌握行政權力,避免地方行政首腦利用《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憲法》(以下簡稱《蘇聯憲法》)賦予的分離權來從事分裂獨立活動。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共產黨的書記是這些地區的「第一把手」,而這些書記都是由克里姆林宮直接任命或撤職的。由聯盟中央直接領導的「契卡」和後來的「克格勃」組織對各地黨政官員實施著有效的監督與核查,具有特殊的權力。

  第三條紐帶是「聯盟中央—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州(邊疆區)」體系的統一行政體制。在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邊疆區的經濟生產都是由中央政府的計劃部門統一組織的,有著非常具體的分工和合作。各共和國政府實際上並沒有規劃和管理本國經濟活動的實際權力。《聯盟成立條約》中規定,「各加盟共和國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以及糧食、財政、勞動、工農檢查各人民委員直屬各加盟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並遵照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相應的人民委員的命令辦事」。此外,蘇聯的軍隊是統一組建的,各加盟共和國並沒有軍隊指揮權,外交、政府預算、稅收、資源使用、法律制定等方面的權力都屬於聯盟管理的許可權,所以這些「國家」在實際運行中是有名無實的,聯盟政府是真正的權威體系,各加盟共和國等都只不過是蘇聯這架大機器上面的齒輪,聯盟中央機構是控制齒輪轉動的鏈條。雖然《蘇聯憲法》規定了每個共和國都是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享有分離的完全自由,但是在戈爾巴喬夫推行「改革與新思維」之前,蘇聯在實際運行中表現得如同一個政治實體,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前兩個牢固的意識形態和人事任命的紐帶所維繫和擴展出來的行政功能。

  但是,《蘇聯憲法》中包括了關於各加盟共和國可以分離和獨立的條款,正是這些條款使聯盟中的各個部分之間缺乏必要的法律紐帶,使聯盟各部分之間的法律聯繫變得非常脆弱,並為上世紀90年代的聯盟解體提供了法律依據。

  戈爾巴喬夫推行「改革與新思維」後,首先質疑原有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有批判地分析了80年代中期以前形成的局面」,提出了「走民主化的道路」,認為這是「改革及其實質」。在「公開性」的旗幟下開始對列寧、斯大林等蘇聯領導人進行「清算」,客觀上損害了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共產黨組織和共產黨領袖(列寧、斯大林)在民眾中的威信。雖然戈爾巴喬夫仍然在談「現實的社會主義」,但是第一個紐帶在「改革」運動中已經變得名存實亡,取而代之的是西方國家色彩的「民主運動」和形形色色的民族主義思潮。

  在戈爾巴喬夫推動的改革進程中,1990年2月的蘇共中央全會取消了憲法賦予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在流產的政變失敗後,共產黨在政府和軍隊中被禁止公開活動 。各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的共產黨首腦,看到自己在當地掌權的「合法性來源」開始出現問題,本國民族主義思潮興起,就紛紛以本民族的「民族領袖」身份出現,以此獲得繼續掌權的合法性。當這些加盟共和國的高級共產黨領導人紛紛脫黨,共產黨的組織體系已經潰散而不再發揮作用時,第二條紐帶也就隨之被徹底斬斷。

  此外,蘇聯的經濟私有化使計劃經濟體制下各加盟共和國之間共有的經濟基礎和經濟紐帶被極大地削弱了,這也使一些加盟共和國特別是俄羅斯聯邦的分離主義思潮佔據了上風。

  為了使俄羅斯總統之上不再有蘇聯總統這個更高一層的行政權威,葉利欽積極推動了蘇聯解體。而《蘇聯憲法》中關於「民族自決權」的條文為各加盟共和國的分離活動和蘇聯的合法解體提供了法律依據,各部分之間的行政聯繫被葉利欽等領導者通過「蘇聯解體」的行動所終止,第三條紐帶最終斷裂。  編者按 從1917年11月7日布爾什維克攻打冬宮、奪取政權到1991年12月25日19時30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國旗在克里姆林宮上空落下、蘇聯正式解體,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存在了74年。作為20世紀最重大的歷史事件之一,蘇聯的建立和解體都為後人留下了許多可資借鑒和反思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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