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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來歷

以下內容來自維基百科,值得相信:滿清入主中原,雖然定滿語為國語,[12]但全國通行的實為漢語,漢官多操明代官話,所以清朝官場上的官方語言,實際上是滿漢雙語制。滿族人進入北京後學說漢語北京官話,又把自己的滿語音韻和發音習慣、特色文化辭彙帶入自己的滿式漢語,於清末形成滿漢語言成分融合的京腔旗人話,使其成為現代標準北京語音的前身。[13]現代漢語標準語定命於清朝的「官話」體系。北平音系的聲調,為陰平、陽平、上、去之四聲,而沒有入聲。[14]。雍正6年(1728)8月6日,雍正上諭內閣曰:「凡官員有蒞民之責,其言語必使人人共曉,然後可以通達民情,熟悉地方事宜,辦理無誤。是以古者六書之訓,必使諧聲會意,嫻習言語,皆所以成遵道之風,著同文之盛也。朕每引見大小臣工,凡陳奏履歷之時,惟有閩、廣兩省之人,仍系鄉音,不可通曉。夫伊等以現登仕籍之人,經赴部演禮之後,敷奏對揚,仍有不可通曉之語,則赴任他省,又安能宣讀訓諭,審斷詞訟,皆歷歷清楚,使小民共曉乎?官民上下,言語不通,必使胥吏從中代為傳遞,於是添設假借,百病叢生,而事理之貽誤者多矣。且此兩省之人,其言語既不可通曉,不但伊等歷任他省,不能深悉下民之情,即身為編氓,亦不能明悉官長之言,是上下之情,扞格不通,其為不便實甚。但語言自幼習成,驟難更改,故必徐加訓道,庶幾歷久可通。應令福建、廣東兩省督撫,轉飭所屬府州縣有司教官,遍為傳示,多方訓導,務使語言明白,使人易通,不得仍前習為鄉音,則伊等將來履歷奏對,可得詳明,而出仕地方,民情亦易達矣。」上諭頒布後,閩粵二省的各個郡縣普遍建立了正音書院、書館,教授官話。清末民初的國語運動[編輯]19世紀日本明治維新後開展了「言文一致運動」以及文字改革運動,提倡廢止漢字。留學德國歸來的國語改変主義者上田萬年在日本作了《國語與國家》的演講,提出了「一個國家、一個國民、一個國語」的三位一體國語觀,鼓吹「國語是國家的藩屏,國語是國民的慈母」。他指導明治政府設立的文部大臣直屬機關「國語調查委員會」,主持編寫《大日本國語辭典》,通過國民教育在日本推行標準日本語。不論『國語』或『普通話』,都是借自近代日本所用的名稱。[15]1892年,受日本和西歐等國語言統一、教育普及的影響,福建落第士子盧戇章提出用南京話來統一全國語言。[16]1898年,盧戇章的老鄉林輅存向光緒上書建議「正以京師官音,頒行海內,則皇靈所及之地,無論蒙古、西藏、青海、伊犁,以及南洋數十島國,凡華民散居處所,不數十年間,書可同文,言可同音。」。[17]百日維新失敗後,禮部主事王照流亡日本,1900年,王照摹仿日本「片假名」的形式,以一如國書(滿文)十二字頭之法,創製官話合音字母為北京話注音,[18]出版了《官話合聲字母》一書。王照的京師拼音官話書報社,定官話字母,以五十母,十二韻,四聲,輾轉相拼,得二千餘音。包括京師語言,其取音用合聲之法,與國書字頭相表裡。而字體則取漢字筆畫,相合而成。[19]1902年京師大學堂總教習吳汝綸從日本考察學政回國,為日本推行國語(東京話)的成就所感動,向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張百熙上書,主張以京城聲口統一天下,以一統國民。[20]吳汝綸稱道王照的注音字母「儘是京城口聲,尤可使天下語言一律」,而得劐當時管學大臣張百熙、北洋大臣袁世凱的支持。光緒28年(1902),張百熙奏陳所擬學堂章程,奉准頒行,史稱《欽定學堂章程》,確立了漢語的國語地位。張之洞、張百熙等為滿清制定《學務綱要》指出:「中國民間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語,辦事動多扞格,茲擬官音統一天下語言,故自師範以及高等小學堂,均於中國文一科內附於官話一門。其練習官話,各學堂皆以用《聖諭廣訓直解》一書為準。」《聖諭廣訓》的宣講使北京官話在全國通行。通行本《聖諭廣訓直解》在官辦新學課堂「中國文學」學科中,已被指定為「習官話」的教材,因「其文皆系京師語」,每星期應學習一次。[21]這是北京官話和白話文得以推廣的前提。學部光緒三十二年四月(1906年5月)制訂的《奏定各省勸學所章程》,已明確將「宣講所」納入各廳、州、縣必須設立的勸學所建制中。有關規定也強調了與宣講《聖諭廣訓》的銜接,內容要求與天津成例亦相近:「各屬地方一律設立宣講所,遵照從前宣講《聖諭廣訓》章程,延聘專員,隨時宣講。……宣講應首重《聖諭廣訓》,凡遇宣講聖諭之時,應肅立起敬,不得懈怠。……其學部頒行宣講各書,及國民教育、修身、歷史、地理、格致等淺近事理,以迄白話新聞,概在應行宣講之列。」[22]則《聖諭廣訓》的白話解讀本是晚清白話文運動和國語運動的一條線索。[23]1910年10月,學部基於尚書榮慶的指示,命令各省小、中學堂在國語教科之外,增設官話教科。1905年,勞乃宣將王照的官話字母加以修正,作《簡字譜》一書。1906年,盧戇章也贊成用京城語音統一語言。[24][25]盧懋章的「京音」方案有字母63個(聲母21個、 結合韻母42個)。1909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首次得到官方命名。1910年因《拼音官話報》觸犯攝政王,官話合音字母被清政府禁止傳習。從1900年王照創製官話字母到1910年清朝攝政王查禁官話字母,推行了10年,遍及13省,編印書籍6萬餘部。1910年,資政院議員滿人慶福等《陳請資政院頒行官話簡字說帖》:「竊維官話簡字,舊名官聲字母,本國書合聲之制,取首善京音為準,發現於天津,實驗於各處。拼音不過兩母,故較東西各國拼法為易學易記;四等不分於韻母,故較中國韻學舊法為直截了當。」資政院議員江謙在《質問學部分年籌辦國語教育說帖》中提出了「用合聲字拼合國語,以收統一之效」的主張。連署此說帖的有嚴復等32人。此案通過提交學部。1911年,清朝學部召開中央教育會議,會上通過了王邵廉等人提出的《統一國語辦法案》,其中包括「以京音為主,審定標準音,以官話為主,審定標準語」。決議在京城成立國語調查總會,各省設分會,進行語詞、語法、音韻調查,審定國語標準,編輯國語課本、國語辭典和方言對照表等;並提出語音以京音為主,調整四聲,不廢入聲;語詞以官話為主,擇其正當雅訓者。但章太炎指責北京音為「金元虜語」,為方言爭地位。[26]吳稚暉認為「南人則雜有苗蠻之音,然北人亦未嘗不離胡羌之聲……多數人通解之音為最當。」[27]國語統一籌備會委員黎錦熙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為了團結各民族,提倡國語運動,政府公報出現《教育部徵求各處方音廣告》,提到「本部現擬編定國語音韻標準」云云,廣告多次發布。教育總長蔡元培主持通過「採用注音字母案」,並計劃成立讀音統一委員會。12月,教育部公布「讀音統一會章程」及任務為:一、審定一切字音為法定國音;二、將所有國音均析為至單至純之音素,審定所有音素總數;三、采定字母,每音素均以字母表之。次年2月在北平召開了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確定了以「北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國音,具有入聲。讀音統一會籌備處由蔡元培任總長的教育部成立,吳稚暉任議長,王照任副議長,網羅全國文字學、音韻學、語言學之權威專家一共80人,其中由教育部任命的有50人左右,其餘為各省推舉。來自江蘇的會員有17人,浙江9人,直隸7人,福建、廣東、湖南各4人。最終參與表決的共44人。1913年讀音統一會上的爭吵打架,是明清南北兩派正音傳統的最後一次衝突。王照為了入聲存廢問題,曾和吳稚暉大戰。[28]這個會開了三個月,爭論很激烈,結果是制定了三十九個字母,稱為「注音字母」。字母的形式是採用筆劃最簡而音讀與聲母韻母最相近的古字。[29]拼音官話書報社的編譯員、各號官話字母義塾的教員、教習、經理、贊成員等111人向資政院的說帖提道:「凡京師所在,人皆趨之。千百年薈萃磨練,而成此一種京戲話,斯即中央而非偏隅也。且原與京話大略相同者,已有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甘肅、雲南、貴州、四川、陝西十一省,及江蘇、安徽之兩半省矣。此外各語,無兩省相同者。為高因陵,為下因澤,豈有舍京語而別事矯揉之理哉!京語非北京人私有之語,乃全國人共有之語。」最後讀音統一會決定以「每省區為一表決權,以最多數為會中審定之讀音」。讀音統一會從清人李光地《音韻闡微》中選出6500多個常用字,以表決方式審定國音,編成《國音彙編草》,並擬訂了一套注音字母。依照清朝李光地的《音韻闡微》的同音字,採取較為常用者,隔夜印發各會員,以便分省商定音讀,用會中預備的「記音字母」注於字單上。次日開會每省提出一張記音字單,由注音員逐字比較各音的多少,而以該字最多數的音為會中審定的讀音。同期並制定了注音字母第一式。滿文十二字頭「合聲法」標音的《音韻闡微·凡例》說:「世傳切韻之書,其用法繁而取音難。今依本朝字書合聲切法,則用法簡而取音易。」[30]審定每一個字的標準讀音,稱為「國音」。每個字的音素定下來之後,還要制定相應的字母來代表每一個音素。會議過程中,對有爭議的字音,以多數票決定「國音」。[31]教育部令第75號:「查統一國語問題,前清學部中央會議業經議決。民國以來,本部鑒於統一國語,必先從統一讀音入手,爰於元年特開讀音統一會,討論此事。經該會會員議定注音字母三十有九,以代反切之用,並由會員多數決定常用諸字之讀昔,呈請本部設法推行在案。」但北洋政府遲遲不予公布。「國語統一籌備會」成員胡適以及反對新文學的胡先驌1916年袁世凱死後,教育部有批人認為民國所以出了「皇帝」 ,在於民智不開。應推行白話,以廣文化。1917年2月,蔡元培、吳稚暉、黎錦熙等組織成立「中華民國國語研究會」(簡稱「國語研究會」),主張「言文一致」、「國語統一」,催促北洋政府公布國語。,其《成立緣起》指出:「中華民國國語研究會之起源,蓋由同仁等目擊今日小學校學生國文科之不能應用,與夫國文教師之難得,私塾教師之不曉文義,而無術以改良之也。……同人等到以為國民學校之教科書必改用白話文體,此斷斷乎無可疑者。惟既以白話為文,則不可不有一定之標準,……」國語研究會五項任務為:調查各省方言;選定標準語;編輯標準語的語法辭典;用標準語編輯國民學校教科書及參考書,「國文」教科書改稱「國語」教科書;編輯國語刊物。黎錦熙的國語研究會與北京大學國文門研究所國語部錢玄同、劉半農、胡適等聯合討論國語統一之事,國語研究會會長蔡元培校長出席指導。隨後胡適在北京大學文科學長陳獨秀辦的《新青年》發表了《文學改良芻議》提出文學革命。胡適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中提出:「用白話作各種文學」。1917年,吳稚暉依據《康熙字典》部首排列,將《國音彙編》改編為《國音字典》。1918年11月23日,教育部頒布第七五號令指出:「查國語統一問題,前清學部中央會議業經議決。民國以來,本部鑒於統一國語,必先從統一讀音入手,爰於元年特開讀音統一會,討論此事。」1918年,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注音字母」,字母形式全部都是筆劃簡單的古漢字,音節的拼寫採用聲、介、韻三拼法。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4卷4期上發表《中國今後的文字問題》一文說:「廢孔學,不可不先廢漢文;欲驅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蠻的、頑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廢漢文。」他贊成吳稚暉提出的辦法:限制漢字字數,夾用世界語,逐漸廢除漢字。陳獨秀的答覆是:贊成廢除漢字,不贊成廢除漢語,認為「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胡適則表示「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文字,但是文言文中單音太多,決不能變成拼音文字。所以必須選用白話文字來代替文言文字,然後再把白話文字變成拼音的文字。」逐漸形成了國語羅馬字運動。胡適1918年寫《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將文學革命的目標歸結到「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十個大字,又加以解釋曰:「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只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可有文學的國語。有了文學的國語,我們的國語才可算得真正國語。國語沒有文學,便沒有生命,便沒有價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發達。」新文化運動批判舊文學,提倡新文學,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倡導「白話文學為文學正宗」、聲明「文言一致的方針」,有力地促進了「國語運動」的發展。吳稚暉仍然堅持主張用世界語代替漢語,反對用羅馬字拼音。傅斯年針對吳稚暉的觀點,發表一篇長文《漢語改用拼音文字的初步談》,主張用羅馬字母的拼音文字拼寫漢語。中華民國正式公布了注音字母,並決定在全國高等師範附設「國語講習科」。1919年,國語運動與言文一致運動、文學革命運動在國語研究會合流,會員近萬人。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成立國語統一籌備會,與會者包括吳敬恆、黎錦熙、趙元任、林語堂、錢玄同、胡適、劉復、周作人、蔡元培、許地山、汪怡等人。經教育部指定張一聾為會長,吳稚暉、袁希濤為副會長,會員有劉半農及錢玄同。劉復、周作人、胡適、朱希祖、錢玄同、馬裕藻等提出《國語統一進行方法》等議案。9月,吳敬恆等人將讀音統一會審定的七千二百個漢字的國音和沒有審定的同音字六百五十餘個,總共一萬三千七百餘字,編成一部《中華民國國音字典》出版並由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同時明示:「北京亦有若干土音,不特與普通音不合,且與北京人讀書之正音不合,此類土音,當然捨棄,自不待言。」第六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開會於上海,議決「請教育部廣徵各方面意見,定北京音為國音標準,照此旨修定《國音字典》,即行頒布。」[32]胡適為國語統一籌備會起草並修正的《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被教育部以《訓令第五十三號》頒發實行。1920年,「國語統一籌備會」在北京召開大會,通過了馬裕藻、周作人、劉復、錢玄同、胡適等人提出的議案《國語統一進行方法》,其中第三項為「統一國語既然要從小學校入手,就應該把小學校所用的各種課本看作傳布國語的大本營,其中國文一項尤為重要」。1920年1月24日《教育部令第七號》通令全國國民小學一、二年級改國文為語體文,廢除古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33]《教育部令第八號》通令小學讀本「宜取普通語體文,避用土語,並注重語法之程式。」北京大學國文系以胡適、周作人、余平伯的散文以及徐支摩的詩歌為教材,極大的推動了新文學運動。黎錦熙的弟弟黎錦暉擔任「國語統一籌備會」幹事,編寫了《新小學教科書·國語讀本》,並出任「國語專修學校」的校長等職,創作歌舞,親自向兒童們普及國語。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平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爆發了「京國之爭」。同年,南京高等師範學校英文科主任張士一發表《國語統一問題》,認為注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認同國音,主張以北平音為國音標準。張士一在《國語統一問題》一書中明確提出,連注音字母帶國音都要根本改造,其辦法是:一、由教育部公布合於學理的標準語定義——就是定至少受過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話為國語的標準;二、由教育部主持,請有真正科學的語音學訓練的人去研究標準語裡頭所用的音,分析之後,先用科學的方法記下; 三、由教育部主持,請語音學家、語言學家、心理學家、教育學家制配字母。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和江蘇全省師範附屬小學聯合會相繼做出了定北平語音為標準音的決議,最後由「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將國音確立了「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即「新國音」,並開始在全國學校推廣。《國音字典附錄》:「凡遇原來注音有生僻不習者,已各照普通音改注;北京音之合於普通音者。當然在採取之列。」《國音字典》只將聲母和韻母拼定字音,不但沒有指定何種方言可以作口頭上標準之聲調,就連紙片上的四聲點也沒有點進去。由於平上去入各地調値不一,在民國初年的「國語」及《國音字典》雖然有各漢字的聲韻拼法,但對於聲調的表現法卻莫衷一是,沒有統一的標準可言。在京音派持續鼓吹其主張之際,黎錦熙等人開始提出以北京聲調為準則的意見。連原來主張廢除五聲的人也出來呼籲教育部從速公布國音聲調的標準,許多有識之士提出「最好就用北京調為國語的聲調標準」。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及國語留聲機片先後發行,確定了國音聲調。中華國音留聲機片由王璞在上海發音,陰陽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讀書音。國語留聲機片是趙元任在美國發音,上海商務印書館製作發行,陰陽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則為標準南京音。1922年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次大會中就有黎錦暉提出《廢除漢字採用新拼音文字案》。1922年8月「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出版以後,創製拉丁字拼音方案的風氣更達到高潮。錢玄同式兩種,趙元任式一種(1922),周辨明「中華國語音聲字制」一種(1923)。1922年和1925年周作人先後發表了《國語改造的意見》以及《理想的國語》,強調國語的文化建設功能,以白話(即口語)為基本,加入古文(詞或成語,並不是成段的文章)、方言及外來語,融合古今中外的語言,倡議國民全體用國語。[34][35]瞿秋白則批評這種現代漢語是「非驢非馬」的新文言。翻譯西方文學對國語的語法影響至深。[36]魯迅也認為接近歐化文法是必要的。[37]國語是一種不同於古代漢語的新的語言體系。[38]國語研究會出版會刊《國語月刊》。胡適發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認為文學革命已大勝。國語推行委員會常務委員錢玄同1923年中華教育改進社又把社員葉谷虛提出的《請審定一種羅馬字拼音制度案》轉送籌備會。於是籌備會決議組織"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 ,國語統一籌備會另組成一個叫做「國浯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推舉了錢玄同、 趙元任、黎錦熙等十一位當委員,負貴起草和擬訂方案。1924年至1925年,錢玄同、劉半農、林語堂等人每月在東方飯店聚會研討,最終發明了以羅馬字母為漢字注音的方案,這是最早的漢語拼音。[39]1923年,錢玄同在《國語月刊》第一卷《漢字改革專號》上發表<漢字革命>長文:「我敢大膽宣言:漢字不革命,則教育決不能普及,國語決不能統一,國語的文學決不能發展,全世界的人們公有的新道理、新學問、新知識決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國語寫出。何以故?因漢字難識、難記、難寫故;因僵死的漢字不足以表示活潑潑的國語故;因漢字不是表示語音的利器故;因有漢字作梗,則新學、新理的原字難以輸入於國語故」。他幾乎把中國所有的落後、封閉、野蠻都怪罪於漢字。漢字成了「千古罪人」。1924年黎錦熙《新著國語文法》出版,這是第一部系統的現代漢語語法學著作,提出「依句辨品,離句無品」,仿造英語語法。汪怡《新著國語發音學》出版。1924年北京臨時政府成立,章士釗任司法總長兼教育總長,反對國語運動和新文學,與以南京東南大學為中心的學衡派形成夾擊國語運動與新文學運動的聲勢。錢玄同的學生魏建功在《國語周刊》上發表《打倒國語運動的攔路虎》一文。1925年9月,劉復在趙元任家發起組織在京的音韻學家學術討論的「數人會」,成員是:劉復、趙元任、林語堂、汪怡、錢玄同、黎錦熙。除劉復外,其餘的都是「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委員。從1925年9月至1926年9月,整整用了一年時間,開了22次討論會,「數人會」終於議決了一份《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 9月14日,正式召開「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決議通過,呈交教育部。11月9日,由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作非正式公布。布告中說:「羅馬字母,世界通用,辨認拼切,已成國民常識之一」,因此,「定此《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與《注音字母》兩兩對照,以為國音推行之助。此後增修《國音字典》,即依校訂之國語標準音拼成羅馬字,添記於《注音字母》之後,教育、交通、工商各界,如遇需用羅馬字時,即以此種拼音法式為標準,以昭劃一而便通行」。1925年6月14日,錢玄同與黎錦熙主編的《京報》副刊之一《國語周刊》創刊發行。新文學運動所產生的文學刊物也大量出現。1926年1月1日在北京中央公園舉行了全國國語運動大會,通過了《全國國語運動大會宣言》。 《宣言》第一次明確地宣告:「這種公共的語言並不是人造的,乃是自然的語言中之一種;也不就把這幾百年來小說戲曲所傳播的『官話』視為滿足,還得採用現代社會的一種方言,就是北京的方言。北京的方言就是標準的方言,就是中華民國公共的語言,就是用來統一全國的標準國語。這也是自然的趨勢,用不著強迫的:因為交通上、文化上、學藝上、政治上,向來都是把北京地方作中樞,而標準的語言照例必和這幾項事情有關係,然後內容能豐富,可以兼采八方薈萃的方言和外來語,可以加入通俗成語和古詞類;然後形式能完善,可以具有理論上精密的組織,可以添加藝術上優美的色彩。這彷彿是一種理想的語言,但北京的方言,因環境和時代的關係,實已具有這種自然的趨勢,所以采定北京語為標準國語,比較地可算資格相當。」胡適在《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中說:「我們如果考察歐洲近世各國??國語的歷史,我們應該知道,沒有一種國語是先定了標準才發生的;沒有一國不是先有了國語然後有所謂『標準』的。凡是國語的發生,必是先有了一種方言比較的通行最遠,比較的產生最多的活文學,可以採用作國語的中堅分子;這個分子的方言,逐漸推行出去,隨時吸收各地方言的特別貢獻,同時便逐漸變換各地的土話:這便是國語的成立。有了國語,有了國語的文學,然後有些學者起來研究這種國語的文法,發音等等;然後有字典、詞典、文典,言語學等等出來,這才是國語標準的成立。」同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制訂並發表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布告決定推行王璞、趙元任、錢玄同、黎錦熙、汪怡、白鎮瀛為起草委員所修訂的國語標準音,及以北京語音為標準,羅馬字母辨認拼切。胡適在教育部第三屆國語講習班、南開學校、南開大學、教育部第四屆國語講習所講授《國語文學史》。1927年4月北京文化學社以南開油印本講義作底本出版《國語文學史》。1928年北師大教授錢玄同提出「請組織《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案」。7月12日,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成立「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代理主席沈步洲指定王璞、張士一等27人為「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委員,逐字審改《國音字典》,正式採用北平地方音編成《國音常用字彙》取代《國音字典》。 1929年《小學課程暫行標準-小學國語》指示:「練習運用本國的標準語,以為表情達意的工具,以期全國語言相通。」1931年北京大學公布《國文學系布告》,分散文、詩歌、小說、戲劇四組。胡適、周作人、余平伯擔任擔任散文指導教員;徐志摩、孫大雨擔任詩歌教員;馮文炳擔任小說教員。新文學運動的老教授退出教學一線以後,羅常培和魏建功接棒從事國語推廣,並在1936年合擬了文學系課程綱要。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布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彙》,指定北平語音為國語拼音和聲調的標準,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為現代漢語標準第一個系統——國語系統。《國音常用字彙》序言對國音以北京音為標準的含義做了進一步說明,「所謂以現代北平音標準音者,系指『現代的北平音系』而言,並非必字字尊其土音」。京中市井土語與京中通用之官話不同。[40]1935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改組為國語推行委員會,開始進行國語的全面普及和推廣教育工作。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採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彙》為標準的形式。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辭典《國語辭典》由由黎錦熙、錢玄同主編、中國大辭典編纂處出版。1938年3月,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基礎上成立中國辭典編纂處,所長黎錦熙。1940年,國民政府公布准照國音的《中華新韻》。往後的國語系統及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源於中華民國此時期的國語系統。1948年《國語課程標準》:「指導兒童練習國語,熟諳國語的語氣語調和擬勢作用。」 熱心網友 2013-07-07 2610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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