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趣聞之三十三:與烹飪器皿有關的字

鼎: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本義古代的烹飪器具,鼎的形狀有圓和方兩種(圓比方的起源要早一些)。圓鼎,其形為三足、兩耳、圓腹,無蓋著居多。方鼎為四足、兩耳、方腹。《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

據說,鼎的製作筆「鼎」字歷史悠久。相傳鼎為黃帝創製。《事務紀原》:「《史記》、《黃帝內經》等書皆雲皇帝采首山之銅,鑄鼎與荊山。此鼎之始也。」鼎主要用於烹制整隻牛、羊、豬等食物用於祭祀。因此,到了商周時期,鼎就成為統治階級等級制度的標誌,如列鼎制度。列鼎是指一組鼎形制、紋飾相同或相近,大小依次遞減。天子用九鼎,分別盛方牛、羊、豕、魚、臘、腸胃、膚(帶皮的豬肉)、鮮魚、鮮臘。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由於鼎是用來烹飪整隻祭牲的,所以鼎是最大烹飪器。所以,在漢語中便以「鼎」表示大,如:「鼎力相助」、「鼎鼎大名」、「鼎盛」。另外,用鼎煮制食物沸騰以後,聲響也很大,故就有了「人聲鼎沸」一詞。

鬲(lì):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鬲本義是一煮粥為主的烹煮食物的炊具。鬲的形狀為大口、帶形腹、三足(也有四足)、兩耳、有蓋,足中空,與腹相通。

甗(lǎn):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本義是蒸飯器,全器有上下兩部分組成,上部形似無足之鼎,盛放食物,稱之為「甑(zèng)」,下部為鬲,用於煮水,甑、鬲中間有箅以通蒸氣。

簋:

小篆

簋,是盛放煮熟的黍、稷、稻、梁等飯食的器具。《說文》:「簋,黍稷方器也。」從字形可知其為會意字,從竹是因為後代簋多為竹木製,皿為食盤,艮是放滿食物的食器的象形字。

簋的形體特徵大都是有圓形或方形底座(有的有足),腹部有圓形、方形兩種(以圓形為多),有的有耳(二或四)。

簋在商周時期也為重要的禮器,以偶數與奇數的列鼎配合使用,如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

釜:

小篆

本義烹飪炊具,斂口圜底,或有二耳,類似現代的罐。曹植《七步詩》:「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

好老頭我一直以為東西方飲食文化的差異是由食材和烹飪器具決定的。中國古代以稻菽為食,烹飪器具又是由上述組成,其特點是方便蒸煮,不宜烤制,故中國人的飲食習慣是以蒸煮為主。而西方古代以小麥為主要食材,又沒有上述的烹調器具,故只能以烤製為主。這個觀點不知對否,望知道的網友們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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