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帶給百姓和睦好日子(照片珍檔)

北京市的基層幹部在街頭書寫宣傳《婚姻法》的板報

1950年5月1日,新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關婚姻家庭的專項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簡稱《婚姻法》)頒布實施。這部法律的實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1953年3月22日,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舉行宣傳貫徹《婚姻法》遊園大會。這是兩名青年在觀看宣傳小冊子。

新中國成立前,我國社會主要存在強迫婚姻、包辦婚姻、買賣婚姻三種婚姻形態。封建宗法制度和倫理道德交織在一起的舊中國婚姻制度,不僅使廣大婦女陷入到痛苦的深淵,同時也給很多男子造成巨大的痛苦。1950年實施的新《婚姻法》明確廢除了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納妾、童養媳、干涉寡婦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關係索取財物。這些法律條文的實施給越來越多的婦女帶來了新的生活,但是千百年來形成的封建婚姻糟粕,不是通過一部法律的頒布實施就能徹底解決的,在一些檔案資料中顯示,在城鄉強迫婚姻、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還依然存在。

以北京市為例,在1951年冬,對《婚姻法》執行情況進行普遍檢查後,我們仍可以看到,新婚姻制度在群眾中逐漸被推行。1952年1至8月,全市結婚13840對,其中經過自由戀愛結婚就有7070對。但另一方面,違反《婚姻法》的現象仍相當嚴重。據市婦聯、民政局在前門區椿樹下頭條、宣武區自新路、崇文區關王廟街等三個派出所管界進行調查的結果顯示,自1951年12月到1952年10月,10個月中共發生違反《婚姻法》的大小問題有276件,其中虐待(包括丈夫虐待妻子、公婆虐待兒媳、父親虐待子女)佔53%,包辦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佔9%,剩下的是重婚、通姦、侮辱婦女等。另據市公安局統計,1952年7月至10月,4個月間全市被殺和自殺的婦女共88人(其中已死的12人),大部分與婚姻和家庭問題有關。分析上述的材料,我們不難發現,當時北京一般市民群眾中主要的婚姻問題是:第一,死人現象仍然嚴重;第二,虐待依然很普遍,雖然很多虐待在形式上是比較「文明」的精神虐待,不如有些農村來得殘酷,但是這種虐待也往往迫使婦女自殺或患有精神疾病;第三,干涉婚姻自由、強姦等情況仍然不少。農村的情況與城區大同小異。這些現象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檢查《婚姻法》執行情況的活動還沒有發展成廣泛的群眾活動;對《婚姻法》的學習和宣傳不夠,許多幹部,包括執行《婚姻法》的幹部,對《婚姻法》精神及其重要性的認識仍不足。

為此,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分別發出《關於貫徹婚姻法的指示》,決定1953年3月至8月在全國(少數民族地區和尚未完成土改的地區除外)開展貫徹《婚姻法》運動月活動,希望通過這項活動「根本摧毀包辦強迫、男尊女卑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樹立男女權利平等、婚姻自由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從而建立民主和睦、團結生產的新式家庭,以增強國家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的力量」。

1953年3月下旬開始,北京市如火如荼的貫徹《婚姻法》運動月活動開始了,到4月中旬陸續結束。7月,中共北京市委將這次貫徹《婚姻法》運動月活動總結向中央和華北局進行了報告。

這次貫徹《婚姻法》運動月活動是以宣傳《婚姻法》為中心。由於過去對《婚姻法》宣傳和教育不夠全面和深入,群眾中仍存在著對《婚姻法》精神的誤解和某些顧慮、恐懼或抵觸等消極情緒,如在調查中有的丈夫說:「婦女翻身過火啦!」「反正得我養活你,再翻也翻不過來!」有的婆婆說:「我是打了。《婚姻法》再怎麼也槍斃不了我。」有些壓迫媳婦的婆婆、丈夫有恐懼情緒,有的婆婆說:「以後不管媳婦了,多燒香,少說話。」而在執行《婚姻法》的幹部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幹部有急躁情緒,主要表現在懲辦的勁頭比教育的勁頭大,批評勁頭比表揚勁頭大,找壞人壞事「壞典型」的勁頭比找好人好事「好典型」的勁頭大,把群眾中存在的婚姻問題尤其是虐待問題的面放得很寬,甚至把不叫婦女上民校也算成虐待。把「寡婦不改嫁」「離婚未改嫁」「老姑娘」也算成「問題」。

為了增加《婚姻法》宣傳的深度和廣度,使《婚姻法》能夠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北京市貫徹《婚姻法》委員會辦公室成立專門的宣傳教育組,組織創作了大量的幻燈片、歌曲、曲藝、戲劇、展覽等多種宣傳形式,如市人民美術工作室創作出三套連環畫、三幅招貼畫;說唱材料有王亞平創作的「張生煮海」,老舍創作的「大家評理」,並把宣傳婚姻自由的「趙小蘭」改編為曲藝劇;創作出有關《婚姻法》的86部幻燈片等等。宣傳組還在北京日報開闢貫徹《婚姻法》專欄,在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增設貫徹《婚姻法》的特別節目。此外,還開設了培訓班,對宣傳員、報告員進行培訓。運動開始時,培訓出參加宣傳工作的幹部有2.9萬餘人,積極分子有1.4萬餘人。宣傳組深入到各個機關、工廠、學校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在這場活動中,工廠、機關、學校、街道農村中80%的成年人都受到了宣傳教育。

經過了這次宣傳,老百姓對《婚姻法》的認識有了顯著提高,以前存在的誤解和疑慮澄清很多。活動前,有些群眾對活動抱有懷疑,怕法辦、怕鬥爭、怕家醜外揚、怕妻離子散。經過宣傳,人心穩定了,有些人說:「毛主席的政策條條為人民。」「敢情這是叫咱們家庭和睦,團結生產過好日子。」

原載於《中國檔案報》2014年5月29日 總第2614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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