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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禮俗 (育子)

第一節 報喜誕生是人的一生開始進入世界的大喜事,歷來為人們所重視。按照傳統禮俗,生育子女稱為「添喜」;嬰兒降生,女婿須前往岳父母家通報,稱為「報喜」。報喜的方式因地域不同,略有差異。浙江地區報喜時,生男孩用紅紙包毛筆一支,生女孩則附花手帕一條。也有分別送公雞或母雞的。陝西渭南地區是帶酒一壺,上拴紅繩為生男,拴紅綢為生女。有的地方則帶傘去岳父家,傘放在中堂桌上為生男,置於大門背後為生女。另外,大多數地區報喜時要送上煮熟並染成紅色的雞蛋,生男蛋為單數,生女蛋為雙數。而岳父母收下「喜蛋」後還要加倍送還,女婿再將這些返回的「喜蛋」分送親友。第二節 洗三朝  出生三天最重要的禮俗,是會集親友替嬰兒洗身,叫作「洗三朝」,亦稱「洗三」。其用意在於洗凈穢污,使其潔白入世,另也可增長小兒膽量,增進小兒健康。這一禮俗唐代即已盛行,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更有具體記載,且一直流行至今。  據胡樸安編《中華全國風俗志·京兆》 記載,北京地區「洗三」的當天,必請接生婆到家,酒食款待,然後由家人在產房外廳供上碧霞元君、催生娘娘、痘疹娘娘、眼光娘娘等13位神祗。產婦炕頭則供「床公床母」像,以點心或油糕為供品。上香叩頭後,便將用槐條、艾葉熬過的水倒入銅盆擺上炕,旁邊放涼水一碗和染上紅色的各種果品(如花生、棗、栗子、桂圓及雞蛋等)一盤,還有一個盤子盛肥皂、礬、胭脂、糖、白布、秤權和鎖等。這時家人親友按長幼依次往盆中添涼水、果品和銅錢,名曰「添盆」。添盆時接生婆在旁唱祝詞,如添水,唱「長流水,聰明伶俐」;如扔果,唱「早兒立子」、「桂元桂元,連中三元」等。添盆畢,由接生婆洗小兒。小兒哭,稱為「響盆」。洗時還邊洗邊念祝詞:「先洗頭,做王侯;後洗腰,一輩更比一輩高;洗洗蛋,做知縣;洗洗溝,做知州。」隨後,點著艾葉球兒,用生薑片作托,象徵性地在嬰兒腦門上灸一下,再將肚臍處敷以燒過的明礬末。梳頭打扮時也有祝詞:「三梳子,兩攏子,長大戴個紅頂子(指做官);左描眉,右打鬢,尋個媳婦(或女婿)准回襯。」此外,還有一些其他表達祝願的禮俗。如用雞蛋滾嬰兒臉,謂「一生無險」;用蔥打三下,謂「聰明伶俐」;拿秤權和鎖比劃幾下,謂「秤權雖小壓千斤」,「長大後頭緊、腳緊、手緊」。還要把嬰兒放在茶盤上,以準備好的金銀錁子、首飾等往嬰兒身上掖,謂「左掖金,右掖銀,花不了賞下人。」最後焚化神祇牌位,洗三儀式方告結束。洗三過程中的祝詞,雖然帶有封建色彩,但基本表達的還是希望嬰兒將來有所作為的意願。第三節 做滿月嬰兒出生後一月,要為其舉行慶賀禮,稱為「做滿月」。做滿月起源較早,《魏書·汲固傳》中即有「滿月」的記載,唐高宗也曾因其子滿月而「賜酺〔pu葡,聚眾飲酒〕三日」。做滿月必須設祭享祀神祖,舉辦酒筵宴請親友,其酒稱為「滿月酒」。還要向鄰舍分送喜面及其他食品。這一天,親朋來賀必帶禮物。俗諺云:「姑姑家的帽子,姨姨家的鞋,老娘(外婆)家的鋪蓋搬將來。」其帽子或鞋還要飾以壽星、狗頭、虎頭等圖樣。除衣物外,還有送食品、小車、搖籃及長命線等禮物的。做滿月的禮俗中,有一項重要的內容是為嬰兒剃「滿月頭」。其儀式嚴肅而隆重,但各地對執剪者要求不一。浙江紹興是請剃頭師傅剪髮,剪前先將一把嚼碎的茶葉抹到小兒頭上,說是日後不生瘡,長出的黑髮如茶樹般濃密。剃頭時,小兒由祖父或親友中有福分的抱在懷裡。抱小兒者腳下須踩著用紅布或紅紙包著的蔥、芸豆、斧子,待剃髮畢由小兒父親將蔥、芸種入地中,取聰、運、福之意。另蔥芸生命力極其旺盛,亦寓意小兒可健康成長。滿月頭髮型,一般是在頭頂留一小圓圈頭髮,其餘剃光;也有的在腦後留一小塊銅錢大的頭髮不剃,稱「孝順毛」。落下的胎髮不能隨便處置,杭州習慣掛在堂屋高處,有的掛在床檐正中。落髮後,還要設案祭神,給小兒穿戴一新,抱其走街串戶,叫「兜喜神圈」。《東京夢華錄》中叫「移窠〔ke棵〕」。這樣做的用意在於使小兒見世面。第四節 命名幼兒出生三個月或滿月百日後,要由父親命名,並十分鄭重地舉行命名儀式。據《禮記·內則》記載,命名當天,全家男女都要早早起來,沐浴更衣,準備飲食。母親抱嬰兒出房後,父親執著嬰兒右手為其命名。然後將孩子交給保姆,保姆把名告訴諸婦諸母。再告訴管家,由管家告訴其他男人。接著,詳細記下孩子誕生於某年某月某日,並轉告閭史(閭里小官吏)。閭史將孩子姓名及出生日期書寫兩份,一份存於閭府,一份則上交州府收藏。命名的儀式表示家族及社會增加了一位新的成員。從此,幼兒便有了自己的稱號。至於所命之名,最初常體現對自然萬物的崇拜,如天壽、天威、天澤等。後來多在名中含有長輩的祝願,如祥子、福子、如意等。通常男子用名多為福、祿、壽、喜,富、貴、財、康,德、才、仁、文,士、傑、世、光等。女子用名則有一首《女子起名歌》很具代表性:「鳳蓮巧女俊,媛娟嬌妹嫤〔ji 緊〕。玉蘭桂花香,玲珊瑞珠珍。芙蓉莉芝萍,鸞鳳春秋清。雙姬娥妍娣,英芳芬翠芹。素梅淑慧敏,秀華惠月琴。彩霞雲景紅,美麗昭君貞。」此外,一般男孩子命名還要排輩分,即同輩堂兄弟的名字都要嵌一個相同的字,這樣就可使其長幼次序一目了然。第五節 抓周到了幼兒周歲,父母為了預測其將來的志向及愛好,則有「抓周」的禮俗。據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記載,孩子滿周歲時,為其沐浴、打扮,換上新衣服。然後在幼兒面前放置弓箭、紙筆、食品、珍寶、玩具等,若是女孩還要加上刀尺、針線。大人不加任何誘導,看幼兒抓取什麼東西,以此預測其將來的貪廉愚智和興趣愛好。當時稱此項禮俗為「試兒」,《東京夢華錄》中則叫「試晬〔zui醉〕」。古典文學名著《紅樓夢》第二回記有賈寶玉抓周的情況。寶玉周歲時,「將世上所有的東西,擺了無數叫他抓,誰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釵環抓來玩弄」,其父賈政氣得說他將來必為酒色之徒。抓周試兒並無科學道理,實為一種迷信禮俗,但在古代卻被視為「小兒之盛禮」(《東京夢華錄》卷五),廣為流行。第六節 家教在中國古代,小孩童年全靠父母對其進行家庭教育。《禮記·內則》對於教子就有很具體的要求,但教子內容主要限於生活和禮儀方面,後來則逐步加入了文化知識的傳授。宋代司馬光曾制定了《居家雜儀》,其中規定:兒子初生時,如果要為他請乳母,必須選擇品行端正、溫文謹慎的良家婦女,否則會對孩子的品行產生不良影響。兒子能吃飯時,鼓勵他自己動手,並教他如何用右手拿筷子。兒子能說話以後,教他自己的姓名及唱喏〔re 惹〕等;稍懂點事兒,就給他講恭敬長上的道理;發現他不辨尊卑長幼,說話沒大沒小,就立刻加以訓斥,不要縱容。六歲時,教他數數和方位名稱。 七歲,教他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的規則,並讓他開始讀《孝經》、《論語》。七歲以下的孩子統稱為孺子,早睡晚起,飲食無時,都是允許的。八歲以後,就不能隨隨便便了,出門入戶,即席吃飯,必須懂得謙讓長者;並由父母教他讀《尚書》。九歲,讀《春秋》及諸史,父母要耐心給他講解,使他通曉其中的「義理」。十歲以後,才可以外出投師,並允許在外面住宿。  家教的內容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家庭存在差異,但尊敬長上的禮法教育則是共同的,且日趨嚴格。徐珂撰《清稗類鈔·教育類》載:「八旗之家庭教育於禮法最嚴」,子弟早晚都要給長輩請安,而且「皆侍立,命之坐,不敢坐;所命,聳聽不敢怠;不命之退,不敢退」。如在路上遇到前輩兄長,則「拱手立於旁」,等待長上過去後才可行走。這種循規蹈矩的教育,有壓抑兒童個性的消極面,但如不分貴賤對所有的長者都尊重,則也有其合理因素。《清稗類鈔》記載,以詩書畫三絕著稱的鄭板橋訓誡其子,對佃戶也「必須待之以禮」,這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實在是難能可貴的。第七節 拜師按《禮記·內則》規定,兒童十歲時出門拜師求學,不論是進私塾,還是入庠〔xiang詳〕序等學府,都要行拜師禮。先秦時期,初次拜見老師是以「束脩」(即十條幹肉)作為禮物,並舉行相應的拜見禮節,以表達敬意。後來,兒童求學的年齡大多提前到七八歲,給老師的見面禮也不再限於干肉,但拜師的儀式則一直延續下來,只不過根據兒童家庭的地位及經濟狀況不同,儀式之繁簡有所差異而已。  古代的官宦家庭雖然在家教階段即給兒童傳授了一些文化知識,但是真正意義的學業還是從正式拜師開始的。第一位老師對於兒童承擔著啟蒙的責任,習慣上稱為蒙師。拜見蒙師的儀式又稱發矇禮,歷來受到重視,一般都較為隆重。在江浙一帶,發矇禮必選擇吉日舉行。是日要在中堂上擺列發矇學童外婆家送的髮菜、湯圓、豬肝、小鯉魚等十味,分盛十碗,叫「十魁」,請蒙師的老學生前來與蒙童共食。食畢,發矇學童即於紅氈毯上向蒙師行跪拜禮。然後,蒙師手把手地教蒙童執筆描寫已印好的「上大人」三字,寫畢,蒙師在這三個字上加圈表示肯定,蒙童再行跪拜禮示謝,並且呈上錢物等拜師的禮物,以表恭敬。之後設宴款待蒙師,宴畢再按照禮節送蒙師出堂。蒙師離開後,蒙童還要在家長的帶領下,拜見長輩親友,接受長輩饋贈的「發矇錢」,外婆家所送的狀元片、福壽糕等要分發給同學,所送紙做的魁星和狀元則由蒙童收留。至此,整個發矇禮才算結束。  拜師的禮俗反映了對授業解惑之老師的尊敬,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之一。 古代許多家訓、家誡中都強調要尊敬老師,視師如父,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甚至過去還有「不敬先生,天誅地滅」的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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