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蘇貝爾有意義學習 奧蘇貝爾(D.P.Ausubel)是意義學習論的創始人。他認為,從接受式-發現式和意義性-機械性兩個維度上劃分,可以把學習分為4種,但在學校情境中,學生學習的書本知識絕大多數是有意義的接受學習。他指出,有意義學習過程的實質,就是符號所代表的新知識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已有的適當觀念建立非人為的(nonarbitrary)和實質性的(substantive)聯繫。所謂非人為的聯繫,是指新知識與認知結構中有關觀念在某種合理的或邏輯基礎上的聯繫。所謂實質性聯繫,是指新的符號或符號代表的觀念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已有的表象、已經有意義的符號、概念或命題的聯繫。有意義學習的條件有內外兩條,外部條件是指學習材料本身必須具有邏輯意義,即能與人類學習能力範圍內的有關觀念建立非人為的和實質性的聯繫;內部條件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學習者必須具有意義學習的心向,二是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必須具有適當的能力與新知識進行聯繫的知識。他強調影響學生學習的首要因素是已有的知識。他在《教育心理學:認知取向》一書的扉頁上寫出這樣一句代表他的核心思想的話:「如果要我只用一句話說明教育心理學的要義,我認為影響學生學習的首要因素,是他的先備知識;研究並了解學生學習新知識之前具有的先備知識,進而配合設計教學,以產生有效的學習,就是教育心理學的任務。」(Ausubel,1968)。
一、奧蘇貝爾的生平及著作 戴維·奧蘇貝爾(David.P.Ausubel,1918- ),1939年在賓夕法尼亞大學獲學士學位,1940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心理學碩士學位。1943年獲布蘭迪斯大學醫學博士學位,1950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50年後先後在美國伊里諾斯大學教育研究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教育學院和安大略教育研究院(OISE)應用心理學系任教,1968年後在美國紐約市立大學任教,曾在該校師範教育部任研究和評價的主管,後來又在該校的研究生院和大學中心工作過。 奧蘇貝爾主要關注學校學習理論的研究,同時在理論醫學、臨床醫學、精神病理學和發展心理學等領域也有研究。他曾在美國心理學會、美國教育協會、美國醫學協會、全國科學院農業教育部、白宮吸毒問題研究小組、生物學課程研究委員會等組織里參與工作,並在197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桑代克教育心理學獎。他的主要代表著作有:《自我發展與個性失調(Ego Development and the Personality Disorders)》(1952)、《青少年發展的理論與問題(Theory and Problems of Adolescent Development)》(1954、1977,第二版時與人合作)、《兒童發展的理論與問題》(Theory and Problems of Child Development)(1958)、《意義言語學習心理學(The Psychology of Meaningful Verbal Learning)》(1963)、《教育心理學:一種認知觀(Educational Psychology:A Cognitive View)》(1968、1978,第二版時與人合作)、《學校學習:教育心理學導論(SChoo1 Learning:An Introduction to Educational Psychology)》(1969,與人合作)、《心理學與精神障礙(Ego Psychology and Mental Disorder)》(1977,與人合作)。 二、知識學習的分類 奧蘇貝爾對傳統的學習理論持批評的態度。他認為,這些學習理論並不探討在課堂里發生的學習,而只是根據實驗室里的學習不加分析地外推。在他看來,「一種真正實在的、科學的學習理論主要關注在學校里或類似的學習環境中所發生的各種複雜的、有意義的言語學習。並對影響這種學習的各種因素予以相當的重視」(Ausubel,1967)。 在他最有影響的著作《教育心理學:一種認知觀》兩版的扉頁上,他寫道:「如果我不得不把教育心理學的所有內容簡約成一條原理的話,我會說:影響學習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學生已知的內容。弄清了這一點後,進行相應的教學」。可以說,這一條原理是奧蘇貝爾整個理論體系的核心,他所論述的一切,都是圍繞這一原理展開的。
奧蘇貝爾教育心理學中最重要的觀念之一,是他對意義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的描述。在他看來,學生的學習,如果要有價值的話,應該儘可能地有意義。為此,他仔細區分了接受學習與發現學習、機械學習與意義學習之間的關係,具體如下: 接受學習與發現學習之間的區別並不難理解。在接受學習中,學習的主要內容基本上是以定論的形式傳授給學生的。對學生來講,學習不包括任何發現,只要求他們把教學內容加以內化(即把它結合進自己的認知結構之內),以便將來能夠再現或派作他用。發現學習的基本特徵是,學習的主要內容不是現成地給予學生的,而是在學生內化之前,必須由他們自己去發現這些內容。換言之,學習的首要任務是發現,然後便同接受學習一樣,把發現的內容加以內化,以便以後在一定的場合下予以運用。所以,發現學習只是比接受學習多了前面一個階段——發現,其他沒有什麼不同。 意義學習和機械學習。奧蘇貝爾根據知識學習過程的不同性質,將學習分為意義學習和機械學習。意義學習是指語言文字或符號所表述的新知識能夠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已有的有關舊知識建立一種實質的和非人為的聯繫。以下兩個先決條件是劃分意義學習和機械學習的標準:「(1)學習者表現出一種意義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的心向,即表現出一種把新學的材料同他已了解的知識建立非任意的、實質性聯繫的意向。(2)學習任務對於學習者具有潛在意義,即學習的任務能夠在非任意的和非逐字逐句的基礎上同學習者知識結構聯繫起來。」 明確了意義學習的先決條件,就不難對意義學習和機械學習做出明確地區分。拿無意義音節的學習來說,由於學習者頭腦中沒有與之對應的有關觀念,無意義音節不能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的適當觀念建立實質性的聯繫,因此,在學習中只能逐字逐句地背誦它,所以,它只能建立一種逐字逐句的聯繫,因而是機械的學習。有時人們為了便於記億,往往把無意義的材料賦予某種意義,但這種意義的賦予不符合邏輯意義,而且是因人而異的。這種聯繫是一種人為的或任意的聯繫,因而也屬於機械學習。 當然意義學習和機械學習的劃分也不是絕對的。奧蘇貝爾認為,「這兩種學習僅是處在一個連續體的兩個極端」。「概念、命題和原理的學習是意義學習,而符號學習便具有某種機械學習的逐字逐句的性質」。有時機械學習和意義學習也會同時發生,例如,學生通過背誦來學習一首古詩或學習乘法口訣就是這種情況。
三、意義學習的類型 意義本身並不是意義學習過程的產物。因此,很自然地就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整個意義學習過程是怎樣開始的?」奧蘇貝爾由此考察了一套有層次組織的學習,從最底層次——表徵學習,到最高層次——創造能力的形成,目的是為了考察有意義的學習材料是如何被同化到學生的認知結構中去的。奧蘇貝爾把意義學習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表徵學習(representational learning) 對兒童說來,最主要的理智任務之一,是要學習各種符號的意義。兒童最初學到的符號,是家長對他們所講的辭彙。我們的任務是要了解,兒童開始時是怎樣賦予這些符號以意義的,以及構成這些符號的意義的認知內容的性質。 例如,當年幼兒童正注視著一條狗時,家長說:「這是一條狗。」「狗」這個詞最初對幼兒來說是沒有意義的,但在聽到家長的話時,兒童認知結構中的兩種內部刺激同時被激活了:一是狗的視覺映象;一是聽到「狗」這個詞引起的內部刺激(如下圖a所示)。通過講話和手勢(如,手指著狗),家長向孩子表明,「狗」這個詞代表實際的狗。因此,兒童給「狗」這個詞賦予的意義,就是由實際的狗引發的認知內容(視覺映象)。在符號(「狗」這個詞)與實物(實際的狗)多次配對後,只出現符號,也會引起對狗的視覺映象(如下圖b所示)。這時,「狗」這個詞引發的認知內容,與實際的狗引發的認知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到了一定的時候,兒童會注意到環境中不同的客體有不同的名稱;同一類客體的不同的成員(如,「狗」這一類別包括各種不同的狗),可以有同樣名稱(都稱為「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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