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股份解聘副總原因說各異 控股股東涉操控公司
查看該股行情|最新資訊|資金流向|泰達股份六維診斷|進入泰達股份微博相關股票:
相關板塊:
對於解聘原因,公司稱,被解聘副總經理韓小龍分管的投資工作未能如期完成。韓小龍則稱,自己多次對大股東違規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提出異議,是被解聘的主要原因
本報記者 胡仁芳
9月下旬,泰達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通過副總經理韓小龍被解聘決議。看似一份普通的解聘公告,背後卻激起不小的浪花。次日,被解聘的副總韓小龍在其官方認證微博中發布聲明稱,「泰達股份是在他本人毫不知情且無過錯的情況下,強行召開董事會解聘其副總經理職務」。
更具戲劇性的是,隨後,《證券日報》在對被解聘副總韓小龍的獨家專訪中得知,公司獨董陳敏在發給其郵件中稱,「不知您(韓小龍)的聲明只發給了我,還是也發給了證監會、深交所,或發在網上?最好到我為止,尚未對外發布。我們個人左右社會的能力實在有限,對待突來的不幸,忍受也許是最佳的對策」。
時隔半月,這起本來不算大的解聘事件,卻引發出泰達股份可能存在的多個問題的猜測。先是,韓小龍在其聲明中稱,泰達股份董事會成員均為實際控制人泰達控股和大股東泰達集團委派,泰達集團完全按照自己的規章制度要求泰達股份所有經營決策都需報泰達集團審批。繼而,《證券日報》記者接到多名泰達股份投資者的電話,所述涉及泰達股份或存在內部管理問題。
「上市公司每個月都要給集團上報財務報表,有無利好消息,集團領導都是先知道的。很多項目都是先經過集團審批,再決定做不做。」9月25日,韓小龍告訴記者,他已將相關證據及資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中紀委等相關部門。
解聘事宜、泰達股份內部管理是否如韓小龍以及投資者所說?9月27日,泰達股份在給記者的回復中稱,韓小龍在任職期間,其分管的投資工作尤其是資產處置項目未能如期完成,一年來其工作表現未能盡職履責。為此,公司總經理韋劍鋒特向董事會建議解聘其副總經理職務。「解聘韓小龍所任副總經理職務的提議、審議和表決程序合法、有效。韓小龍不負責任,在個人博客及一些網站上發表個人聲明及其他內容,嚴重失實,對公司造成了負面影響。」
而對記者提到的涉及公司內部管理問題,泰達股份在給記者的答覆中,隻字未提。
副總被解聘毫不知情?
9月24日,在泰達股份發布解聘公告的第二天,本報刊登稿件《泰達股份解聘最年輕副總 上任僅一年下課原因成謎》。9月25日,記者專訪了被解聘副總韓小龍。被解聘之前,他是泰達股份董監高人士中最年輕的一位。
對於擔任泰達股份副總經理一職,韓小龍告訴記者,「本來,以前在渤海證券、渤海銀行工作時,跟泰達這邊就有業務合作,加入泰達,也是想換換環境,並且任命是經過公司董事會正規審核通過的」。
泰達股份2012年年報顯示,公司副總經理韓小龍任職起始日期為2012年8月2日,終止日期為2014年5月20日。
韓小龍歷任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經理,渤海銀行投資銀行部、基金託管部投資銀行經理。其中,截至2012年底,泰達股份持有渤海證券27.04%股份。
在一個多小時的電話採訪中,韓小龍多次告訴記者,被解聘一事自己毫不知情,得知消息也是通過公司9月23日晚間發布的公告。中秋節剛過就被解聘,讓其最糾結的,莫過於被「悄悄」解除了副總經理一職。
針對是否知情這一問題,記者欲向泰達股份求證。在記者發給泰達股份的問題中,其中一個便是:韓小龍稱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解聘,是這樣嗎?
隨後,泰達股份在發給《證券日報》的採訪回復中表示,9月9日上午,公司董事會秘書處收到總經理韋劍鋒簽署的《關於解聘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韓小龍副總經理職務的提議》。
當日,秘書處將《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會議通知》、《天津泰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通知》以郵件、傳真方式送達各位董事。
9月22日,公司召開泰達股份第七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臨時)會議。公司全體董事、部分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張秉軍主持,全體董事以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的表決結果,通過《關於解聘韓小龍副總經理職務的議案》。
至於韓小龍是否知情被解聘一事,公司沒有回應。
解聘原因分說各異
知情與否未有定論的同時,另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伴隨解聘公告的發布便一直存在,那就是解聘韓小龍副總經理一職的原因。
韓小龍稱自己並無過錯。「泰達控股董事長兼泰達集團董事長兼泰達股份董事長張秉軍親自出面,操縱董事會毫無理由免我副總經理職務,甚至在董事會公告上都不敢寫任何原因,因為他們無法寫明原因。」他在聲明中如此表示。
對此,9月26日,《證券日報》記者致電公司董秘謝劍琳,詢問解聘韓小龍副總經理一職的原因。她當時告訴記者,「公司公告中寫明原因了,是因為工作原因」。然而,記者在泰達股份9月23日晚間發布的兩則解聘韓小龍副總經理一職公告中,並沒有發現「因為工作原因」這幾個字。
隨後,9月27日,泰達股份在給記者的郵件答覆中表示,「總經理韋劍鋒提出,在韓小龍任職期間,其分管的投資工作尤其是資產處置項目未能如期完成,融資工作未能取得預期進展,出現諸多工作推動無力,甚至被動的局面,工作未取得相應的目標業績,其能力和表現不能履行其崗位職責。在一些重要工作安排時,出現通訊脫節、中斷狀況,甚至多次聯繫不上本人,較為散漫。一年來其工作表現未能盡職履責」。
不過,對於泰達股份提到的未盡職責的解聘原因,韓小龍並不認同。他表示,「在泰達任職副總經理一年的時間裡,我積極調整泰達股份的債務結構,完成了泰達股份10億元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報會審核工作」。
從2012年8月份任職到今年9月份被解聘,任職一年的時間裡,泰達股份給副總經理韓小龍安排的工作量包括什麼、各項工作完成如何、做到什麼程度算完成,均不得而知。目前看來,對於解聘原因,泰達股份與韓小龍可謂各執一詞。
在韓小龍看來,恰恰是他多次與領導意見「不合」導致被解聘。其在聲明中稱,由於分管資產管理工作,所以他深入了解泰達股份的資產狀況,了解泰達控股是如何通過泰達集團操縱上市公司投資決策的。
「此前,我多次對大股東違規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提出異議,正告泰達集團及泰達控股領導違規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是違反《證券法》,違反上市公司監管規定的。由於我提出的異議妨礙了泰達控股和泰達集團操縱上市公司,他們早就想換掉我,借一切機會排擠我。」 韓小龍表示。
據他介紹,在解聘公告發布之前,集團領導多次有調任其到其他崗位的行動。最近的一次是,8月30日,泰達集團領導簽發了將其調任泰達集團下屬子公司津菜城的文件,但對調任原因,集團沒有給出任何理由。隨後,韓小龍以違反《勞動法》、《證券法》為由,拒絕調任。
獨董發郵件勸冷靜
此次泰達股份解聘副總一事中,不得不提到的一個小插曲是,獨董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在公司解聘副總決議獲得董事會全票通過公告發布的同時,公司發布的另外一則公告稱,公司獨立董事缐恆琦、陳敏、魏莉發表獨立意見,認為公司董事會解聘韓小龍副總經理職務的提議、審議和表決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解聘韓小龍副總經理職務。
在韓小龍看來,正是因為公司無法寫明解聘原因,才會有獨立董事為此事發表獨立意見。只是,不管解聘原因究竟如何,暫且不論孰是孰非,公告發布後,公司獨董陳敏給韓小龍發去的郵件內容,卻讓人頗有大跌眼鏡之感,也平添了幾縷撲朔迷離之態。
韓小龍告訴記者,陳敏發給他的郵件內容是,「突發事件總會讓人產生衝動,越是這種情況越要告誡自己冷靜。不知您的聲明只發給了我,還是也發給了證監會、深交所,或發在網上?最好到我為止,尚未對外發布。只要不會因您的聲明引起泰達股票的波動,您就可能平穩地度過這段時間。我很理解您的衝動,更何況您還年輕」。
翻閱公司2012年年報,有關於獨董陳敏的介紹。陳敏現任財政部財科所財務會計方向博士生導師,兼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專家,首都經貿大學、中國石油大學、河北工業大學特聘教授,航天長征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國家會計學院教授。
「當時,我給陳敏發郵件,是認為獨立董事受了董事會的蒙蔽,我想向獨立董事說明白。不過,從她給我發的郵件內容來看,她是提前知道這個情況的。」韓小龍告訴記者。
而作為泰達股份的獨董,究竟是基於怎樣的考慮,對被解聘副總進行如此「安慰」?一句「平穩度過這段時間」,著實令人不解。泰達股份如何看待獨董陳敏發給韓小龍的這封郵件?對此問題,泰達股份在給《證券日報》的郵件內容中並未提及。
控股股東操控上市公司?
圍繞公司副總被解聘一事,延伸出的有關泰達股份內部管理可能存在的問題之一,便是控股股東可能操控上市公司。
韓小龍在其聲明中表示,「泰達集團完全按照自己的規章制度要求泰達股份,所有經營決策都需報泰達集團審批,甚至薪酬制度,也要求泰達股份照抄泰達控股和泰達集團的薪酬管理制度。所有的投資項目,均需向泰達集團請示」。
除此之外,對於一家上市公司來說,財報是非常重要的。據韓小龍介紹,自今年泰達新的領導層上任之後,也就是董事長張秉軍上任,胡軍接掌泰達股份常務副總經理一職之後,泰達股份每個月的財務報表都需要上報集團。
毋庸置疑,「上市公司有無利好消息,集團領導都是先知道的。並且,上市公司的很多項目都需要先經過集團審批,集團同意才可以進行」。韓小龍告訴記者。
在韓小龍的聲明中,還有這樣一段表述:泰達股份董事會成員均為實際控制人泰達控股和大股東泰達集團委派,因此所有董事均受到泰達控股董事長兼泰達集團董事長兼泰達股份董事長張秉軍的脅迫,都會依據張秉軍的個人意志進行表決。
而上述問題,也是多名泰達股份投資者向記者提到的泰達股份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之一。那麼,泰達股份確如韓小龍和部分投資者所言,財報需要先上報控股股東、上市公司項目需要先經過集團審核嗎?股東大會確以董事長一人獨大嗎?
對此,記者向公司董秘謝劍琳詢問時,她告訴記者,「公司內部有程序,商量後會給予答覆」。不過,9月27日公司在答覆記者的郵件中,針對記者提到的上述問題,依舊沒有回應。
「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話,說明公司內部管理已經有問題了。控股股東直接干預上市公司的各種決策,已經違反了《公司法》、《證券法》。」一券商投行人士如是說。
返回騰訊網首頁>>
推薦閱讀:
※操控秒殺轎車!4
※買啥漢蘭達,斯巴魯全新旅行車標配四驅,外觀帥炸,操控不輸寶馬
※日本首相官邸操控購釣魚島鬧劇 野田立場強硬
※香港港獨幕後操控黑手竟是他,國人萬萬沒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