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裝飾裝修管理法規

裝飾裝修的基本分類1、室內裝飾裝修;室外裝飾裝修。2、 新建房屋的裝飾裝修;原有房屋的裝飾裝修。業主

裝飾裝修不是我們自己的事嗎?還需要管理嗎?從案例看裝飾裝修管理的必要性 某小區業主吳先生搬進其購買並裝飾好的某套三居室。搬進新房不到一個月,發現其主卧室衛生間的漏水嚴重,導致三間卧室及走廊地面鋪裝的複合地板大部分被污水浸泡了,踢腳板、卧室門和門套的下沿也被水浸泡,屋內臭味彌散。 物業公司在疏通過程中發現,原來阻塞的部位是與樓上房屋相連的主下水管線處阻塞,阻塞物有水泥等裝修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 吳先生找樓上業主,未果。於是找物業公司。吳先生認為由於物業公司未履行職責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故要求物業公司進行賠償,一氣之下將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

裝飾裝修管理的法律規定應包括哪些內容呢?

法律文件:我國對物業裝飾裝修管理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兩個法律文件中:(一)《物業管理條例》 (國務院2003年6月8日頒布,同年9月1日施行。) 存在於第53條和第46條的規定。(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建設部於2002年3月5日發布、同年5月1日施行。) 是專門的裝飾裝修管理的部門規章。 是我們學習的重點法律文件。(一)《物業管理條例》涉及到裝飾裝修規定只有以下兩條。 第53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第46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管理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共7章、48條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二章:一般規定(主要規定禁止和應注意的裝修行為)第三章:開工申報與監督第四章:委託與承接第五章:室內環境質量第六章:竣工驗收與保修第七章:法律責任(裝修人、企業等的違法責任)從以上規定中我們可知道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包括六個環節1、報建程序;2、提交材料;3、告知(重點)裝修禁止和注意事項;4、簽訂協議;5、監督檢查;6、竣工驗收。

1第五條第一項:  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不得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2第五條第三項:  不得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的 磚、混凝土牆體。

業主

大梁能動嗎?大梁是承重構件,不能隨意動

物業

業主

陽台能改為廚房嗎?第五條第二項:不能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台改為衛生間、 服務間。

物業

業主因裝修破壞節能設施,可以嗎?第五條第四項:不得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物業

業主

任意處理大廳地面,可以嗎?第五條第五項:不得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第七條: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面荷載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物業

結論A、裝修活動中未經批准不得有四項的行為即為《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6條的規定:業主

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可以嗎?第六條第一項:要經過城市規劃部門批准物業業主能封陽台嗎?能在外面隨意裝空調嗎?第六條第二項: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牆上開門、窗要經過城市規劃部門批准物業業主改動供暖管道和設施,引起供暖管道漏水。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改動供暖管道和設施,要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第六條第四項規定: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要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物業B、要注意的兩條規定(第7條和第8條的規定)第八條: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訂施工方案,並做閉水試驗。監督檢查的內容:1、第26條:自覺限定每天施工的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2、第27條:按照規定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廢物。3、第28條: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 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名、廠址等。 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4、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用,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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