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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方程式——婚姻的歸宿

婚姻除了是一種法律關係,更是一種情感關係,它或者親密,或者疏遠。而無論何種狀態,它們之中總是存在著一種權利的爭奪之戰。大多數時候,這種權利爭奪之戰溫情脈脈,但有時也會相當地殘酷無情。如果婚姻成為情感的戰場,那麼這是對愛的戕害和殺戮,在其中雙方都是受害者,而沒有倖免者。

  婚姻比愛情複雜,是因為婚姻牽涉到更多的利益和關係。婚姻的不幸,除了外部因素的影響,主要還取決於身處婚姻大廈中的人們。她們的性格、心理以及情感互動的模式都對婚姻有深遠的影響。婚姻不僅影響到當事人,而且會影響到各自的原先家庭以及子女的生活,因此我們在婚姻中承擔的責任不僅是個人的責任,而且也對與我們命運相連的人承擔著責任。但我們要有一個好的婚姻,卻又必須首先承擔個人的責任,有能力過好個人的生活。

  婚姻中可能產生各種各樣的衝突,嚴重的衝突導致互相的傷害,乃至婚姻的破裂解體,因此如何在婚姻中以愛化解衝突是至關重要的。雖然歷經努力,但有一些婚姻仍會不可避免地走向結束,這時如何保證婚姻的廢墟不影響到將後的生活則十分關鍵。我們要學會告別舊的情感,同時能夠締結一段更成熟的婚姻,以嶄新的活力開始新的愛,新的情感關係。

人們往往忽略了婚姻之內的權力衝突,而這種權力衝突廣泛存在於各種婚姻之中,包括最為自由的戀愛婚姻。這些權力衝突往往以較為隱匿的方式存在,處於無意識的狀態,是個人的無意識,也是婚姻的集體無意識,不為當事人所覺察,然而影響甚大。婚姻權利的鬥爭,來自實際的利益,也可以來自情感的脆弱、自尊的滿足以及對婚姻的不安全感等。

  婚姻創造了現代社會的基本單位——家庭。婚姻對於社會具有重大意義,對於個人其意義也非同尋常。大多數人的生命都起源於父母的婚姻,大多數人也都將步入婚姻生活。

  上世紀30年代陳顧遠所著的《中國婚姻史》,羅列了中國婚姻發展的紛繁複雜。古代婚姻的人數有多夫多妻、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婚姻的方法有掠奪、買賣、交換、服役、聘娶、選婚、罰婚、贈婚、賜婚、收繼、續嫁、贅婿、養媳、招夫、典妻、志願等多種,關於婚姻成立、婚姻效力、離婚等的禮法規定也十分繁複。

  在人類的歷史上,婚姻經歷了漫長的發展歷程。古代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廣家族,繁子孫,求內助」,在廣家族方面,結婚是為了合兩姓之好,因此「為族娶婦是重,為個人娶妻是輕」;在繁子孫方面,婚姻是為了傳宗接代,「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求內助方面,妻子應該幫助丈夫「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以,古代的婚姻對家庭的意義大於個人的意義,婚姻嫁娶必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對象由父母長輩選定,而不是個人私定終身。《紅樓夢》中的賈寶玉與林黛玉的愛情那麼無奈,因為寶玉到底娶誰,要由賈母一錘定音。

  如今,婚姻對於個人而言,獲得了極大的解放與自由,也更回歸了婚姻的本質。婚姻雖仍然承擔著社會基本組織和生育的功能,但婚姻更主要的是滿足個人的情感和心理需求。

  婚姻一直被視為人生大事。即使一個人事業上有非凡的成功,如果婚姻不幸,那也是令人遺憾,甚至是相當痛苦的事情。

  托爾斯泰82歲高齡時離家出走,離開了共同生活近半個世紀的妻子,最後孤零零地客死他鄉。有評論家說:「托爾斯泰筆下的若干個家庭,沒有哪一個比他自己的家庭更像『小說』。兩個人既愛又恨、不能分開又無法相處的婚姻,耗盡了他們的一生。」

  錢鍾書的《圍城》對婚姻有一個著名的比喻:「有的人想從圍城裡面出來,有的人想從外面進去。」無論是進是出,這種選擇也許並不完全出於個人的理性。

  一個女孩很害怕結婚,因為父母婚姻的不幸,使她感覺婚姻並不安全。雖然男友在各方面都令人滿意,但是當要結婚的時候,女孩內心卻有一種恐懼。隨著婚禮越來越近,她對男友也變得越來越苛刻,動不動就發怒,最後使男友對是否結婚也感到困惑。女孩很痛苦,也很想控制自己的情緒,但就是控制不了。結婚讓她感到緊張,不知道如何應對,為了逃避這種擔心,她在無意識地破壞自己的婚姻,使之不能成功,這樣就不必去面對結婚所帶來的壓力。

  一個30多歲的男青年,父母催促著他結婚,然而,他固執地堅持單身,因此與父母發生激烈的衝突。經過心理的分析,他遲遲不結婚正是要違背父母的心愿,他以自己的婚姻作為對父母的「反抗」和報復。因為他對父母一直很不滿,所以就在父母最著急的這件事上與之作對,表面的理由是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而實際上他拒絕與任何異性談婚論嫁。

  雖然人類一直在追求著婚姻自由,然而,或許永遠無法真正在婚姻上做到完全的自由,我們不是受制於社會和家庭,就是受制於我們尚未意識到的內心矛盾和衝突。即使沒有任何外在的壓力和干擾因素,對婚姻的選擇也受到個人的心理狀態以及性格因素的影響。

  在傳統的婚姻里,因為父母包辦以及從一而終的觀念,使婚姻少了自由選擇,婚姻不是那麼地浪漫。但那樣的婚姻也因此穩定,人在婚姻里有一種安定感和歸屬感,甚至是永恆的感覺。在現代婚姻里,人們有了更多的選擇,婚姻也因此面對更多的誘惑和風險,婚姻中的人並不踏實,對婚姻的未來有一種前途未卜的感覺。

  選擇本身有時會讓人陷入困惑和歧途。有選擇,意味著我們有更多的可能。選擇了一種可能性,就意味著放棄了其它的可能性。有更多的選擇,也就意味著有更多的壓力。因為選擇過後,人們更容易看到失去的,而非得到的。

心理諮詢中經常可以看到婚姻中的權力鬥爭。這個權利問題,並不是在家庭問題上由誰說了算,也不是經濟上如何管理和分擔,而是指心理上的控制與反控制,對引起衝突的責任承擔等。

  婚姻權利鬥爭,或者赤裸裸,或者含蓄,或者以一種隱喻和象徵的形式表現出來。有的甚至以相反的方式表現出來,如在婚姻中完全順從對方。控制與反控制正是權力鬥爭的本質。

  婚姻中的權利運用可以分為顯性控制與隱性控制。

  顯性控制表現為個人的強勢,強迫對方順從自己的意願,事必躬親,事無巨細都要自己做主,否認對方的意見,否認對方的獨立、自主性,在潛意識裡認為「沒有我,你就沒有辦法過好生活」,因此把一切的決定權、處理權都抓在自己手裡。在這種情況下,配偶在家庭裡面被邊緣化了,因此對家庭事務中也就採取了旁觀的態度,這樣又招致了「對家庭不關心」的指責。

  顯性控制的人高估了自己的作用。也許他們必須這樣高估自己,否則,就會感到自己在婚姻中沒有價值。他們需要突出自己,以免被否定。很多時候,他們確實如「紙老虎」,不僅沒有從中得到成就感,而是感到疲憊,感到肩上的擔子太沉重。他們也希望有人來分擔,而一旦有人願意分擔的時候,他們又表現出不信任和恐懼。實際上,他們把一切都掌握在手中,是因為害怕被拋棄,害怕在家庭中無足輕重。

  隱性控制的人外表看上去不是那麼強悍,相反表現出軟弱和弱勢。或者他們在情緒上很憂鬱,總是悶悶不樂,難得開心,或者他們在身體上「體弱多病」,經常頭痛腦熱,但醫學檢查又沒有什麼大病;或者他們經常做出一些自虐、自殘或者自殺的行為,不能令人放心。他們表現出沒有能力獨立生活下去,從而引起對方的憐惜和關照,因此必須順應他們、照顧他們。他們利用了「良心」來控制對方,來使對方服從。

  還有一種類型的隱性控制是經常製造衝突,他們不能忍受婚姻生活中「風平浪靜」,必須經常地弄出一些動靜來。因為平靜會讓他們不安,而經常為一些小事爭吵,這樣可以證明對方還在乎自己,或者希望引起對方的關注。無論是通過愛或者恨的方式,都與對方建立了某種連接。他們以一個「麻煩製造者」的形象,表達了自己害怕被忽視、被拋棄的恐懼。

  「剛結婚時因為我個性較為任性且不成熟,加上兩人也總不在一起,所以感情一直忽好忽壞。因為他的淡漠和不體貼,我們經常爭吵,後來發展成長期冷戰,誰也不向誰低頭,很是矛盾,但有個規律,矛盾鬧久了,又會合好,相處的很好,幾乎無話不談,相互也很恩愛,彼此很遷就,很默契,像熱戀中一樣。可是分開之後開始幾天還能維持原狀,可過不了幾天,我們就互相不怎麼聯繫了,慢慢地就感覺很遠,很淡,有點像陌路人了。時間久了,我覺得太壓抑了,就會找他談,或者大吵一架,慢慢地我們就又好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這種分分合合,爭爭吵吵,也是夫妻溝通的一種方式。無論是分,還是合,如果哪一種狀態持續了過長的時間,都會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甚至恐懼,因此又進入了另一個狀態。在反反覆復中,婚姻得以持續,以致這成為婚姻的一個模式。當然,這是一種不成熟的模式。

在婚姻之中,如果一方付出特別多,或者彼此覺得付出特別多,這樣會期待對方變得更好。如果這個期待沒有變成現實,漸漸地滋生了失望,彼此抱怨,導致衝突。

  很多遭受父母反對的婚姻,即使當事人衝破阻力,爭取到結婚的權利,甚至不惜與父母斷絕關係,最後的婚姻關係也往往並不和諧,甚至以離婚收場。並非父母真的具有先見之明,能夠看到他們本來不配,也不是他們一語成懴,還在於夫妻雙方自己的心理較量。

  當一個人克服了很大的障礙時,自然想求得更大的回報。當一個人付出了更多的時候,也認為有權利索取的更多。曾經被對方父母堅決拒絕、否定的那一個,當他得到了這份愛情後,他的心態也就發生了變化。有時候,婚姻本身在潛意識裡只是為了要證明自己,或者是要打敗對方父母的一個工具。一旦成功地結婚了,那麼他就可能在對方身上施加報復。他可能通過貶低對方、控制對方,甚至虐待對方,來挽回自我的尊嚴。他覺得自己有權利這樣做,因為他曾經承受了那麼多不公平的對待。當然,也有一些夫妻會因為結婚來之不易而倍加珍惜,夫妻感情更加深厚,這與雙方的心理成熟度有關。

  那些陷入「權力」慾望之中的人,並非總是最有力量的,也可能正是出於對權力的恐懼,才那麼在乎權力。我們看到有些人在外面唯唯諾諾,在家裡卻是一個十足的「君」。因為只有在家裡,他才能找到擁有權利的感覺,他濫用這種權利,以證明權利確實存在。

  有的人在婚姻中可以說是有些霸道,說一不二,完全不在乎配偶的意見和感受,動不動就當眾批評和訓斥對方。

  當一個人不在乎配偶的尊嚴,那麼很難說他是愛對方的。一個鄙視自己配偶的人,也鄙視著自己的婚姻。當一個人對自己的婚姻鄙視,那麼也就談不上有珍愛之情了。婚姻或者成為「籠子」,或者已經成為「雞肋」。

  如果要想婚姻和諧,「權力」就要以一種良好的方式運作,離不開尊重、忍耐和妥協

婚外情儼然已經成為婚姻的最大殺手。

  婚外情是引進了愛情,或者是引進了性,或者是引進了報復和懲罰。也就是說,婚外情往往是對當前婚姻缺陷的一種非正常補充。

  一個有婚外情的男人說:「妻子是個心性很窄的人,和她談話時經常免不了吵嘴,她還喜歡罵人,有時不講道理,連我家人都被她傷了心。我為了這個家經常讓著她,時間長了我對她也就心灰意冷,話也就懶跟她說了。她這人的脾氣我摸不透,一會冷一會熱,我心好煩!不久前,在業務上我認識了她,平時我們話題很投機,我和她也就慢慢地走在一起,而且相愛得很深,難以分開。」

  婚外情給人強烈的誘惑和體驗,它比婚姻本身充滿了更多的調情與浪漫。但這些調情和浪漫通常是對現有婚姻問題的迴避和挑戰。有時候婚外情只是一個理由和借口。一個結婚數年的女人有了婚外情,只是她厭倦了舒適的、沒有刺激的生活。她的丈夫實在「太好了」,她無法啟齒離開丈夫,只能以墜入婚外情作為解脫婚姻的理由。離婚後,她的婚外情也結束了。

  很多陷入婚外情的當事人內心也有強烈的衝突,然而無法擺脫這種情感,正如陷入毒品、酒精一樣,有一種上癮的癥狀,或者如神經症的癥狀,想擺脫而無法擺脫。更多的時候,陷入只是因為寂寞及內心衝突,婚外情正是一種非正常的替代滿足方式。

  同其它婚姻危機一樣,婚外情可以使雙方意識到問題。因此婚外情如果得到恰當的處理,雙方的婚姻可能變得更加親密和忠誠。猶如一個人大病痊癒之後,會加倍地關注健康,改正不良的生活方式。在經歷婚外情的危機之後,有時候雙方會更加關注對方的需求。因此,婚外情可能給婚姻致命一擊,也可能讓婚姻鳳凰涅磐,重獲新生。婚外情如果被發現,被表達,被討論,通過處理仍然可以維持婚姻。

  婚外情的後果主要取決於雙方對關係的期待,以及能夠在一個有缺陷、受到污染的婚姻中繼續生活的能力和願望。如果在婚外情中過份內疚,或者另一方過分地憤怒,並從嚴厲的懲罰中尋求安全感和補償,那麼雙方的關係就會更加疏遠。

  未能「康復」的婚外情可以有很大的破壞力,有時會長期地留下陰影。一個女人在婚外情後十年時間,仍然耿耿於懷,內心沉重。

  「自己曾做過的事情讓心愛的人傷心,死了的心還能回來嗎?我是一個罪人。我曾經出牆,在丈夫不在身邊,倍感寂寞的時候。後來,我又回到了丈夫身邊。那之後,我們的生活也有磕磕碰碰。事過10年的今天,當我以為我們的關係穩定下來,日子就這樣過下去的時候,他說至今沒有忘卻當年的傷害。我心如刀絞,可是我能怨誰。經過這些年,我發現我愛他。沒有了他,我覺得什麼都沒有了。可是我做過的事已經讓他不能信任我。我的心,在痛,很痛。」

  當一個人對婚姻寄予了滿腔的希望,付出了許多,而最後卻發現遭受了背叛,這無異于晴天的霹靂,這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伴隨的是一種強烈的失望、憤怒、抑鬱、無助、焦慮等心情,感到被拋棄、被欺騙、被否認,甚至內心有一種被撕裂感,一種幻滅感。這不僅是婚姻和愛情的危機,也是個人的心理危機。

  一些婚外情對很多人造成了傷害,也有一些婚外情閃耀著人性的光芒。婚外情的發生,總是具有多重意義,許多的動機都可能導致婚外情的發生。關鍵是我們如何去發現這個意義,並採取良好的、恰當的處理方法。

如果說,婚禮是一齣戲劇的開幕式。那麼,作為男主角和女主角,如何在婚姻的舞台上成功地「演好」自己的角色,這是一門藝術。

  婚姻是兩個人的關係,它不可避免地深受雙方性格和原來家庭的影響。

  每個人對自己的認識都是有限的,尚未能認識的部分便成了「盲點」。我們帶著這些盲點生活,也把這些盲點帶入了婚姻。盲點,給婚姻帶來了不確定的因素。

  多少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的男女,曾經山盟海誓、海枯石爛,最後卻是勞燕紛飛。有人說,那些立下的最長久的愛情誓言,往往也是最短命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如一句不詳的讖語,讓多少男女為之心碎。他們中的許多人曾經充滿了對甜蜜婚姻的期待,然而最終在婚姻中無奈地徘徊,或者傷痕纍纍,或者驚恐地想從圍城中逃出去。

  「在外人看來,我們兩個很般配,幸福。但是,我是有苦說不出,我覺得同床異夢,貌合神離更適合形容我們的婚姻。我也知道婚姻需要磨合,遷就,可是他的缺點比一般男人的還要多好多,人的忍耐是有極限的,所以每次忍耐不下去我就會在一件小事上爆發,但是即使爆發,他還是改不了多少。我很痛苦,我不能跟家人說,我怕他們難過。我不能跟朋友說,他們多是同事,更不想別人問我:他這麼差勁,當初你看上他什麼了。

  為這段婚姻,我後悔過很多次,離婚的念頭也有了好幾次。

  我想我早就不愛他了,以前我愛他因為他的體貼關愛,因為他的帥氣和才藝,可婚姻中,當體貼沒了,帥氣和才藝就無足輕重了。選老公,最該看的就是責任心!其實很多差異婚前也暴露了一些,只是當時我愛的稀里糊塗的,沒往深處想。如今沒有心靈的交流理解,也沒有日常生活的溫馨和諧,所以我常常覺得很孤獨,不快樂的時候很多……」

  沒有幻想的婚姻,才是踏實的婚姻。

  曾經抱有美好的期待進入婚姻,爾後發現現實有巨大的反差,所看到的對方不足,遠超過以前的了解,這時會有巨大的失落心理。

  有一句話說:「人們因為不了解而相愛,因為了解而分開。」隨著時間的推移,在生活的頻繁接觸中,我們看到了以前所沒有看到的缺點,產生了以前沒有產生過的矛盾,婚姻漸漸地有了裂口。結婚初期被忽略的東西在婚姻中並非消失,相反,它們像白蟻一樣,一點點地侵蝕著婚姻的柱子。夫妻越來越表現出差異性,相互之間接受程度越來越低,親密關係降低,攻擊行為、詆毀和指責增加。這時有必要回顧雙方的婚姻關係,重新定義過去的選擇。我們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為過去的選擇去責備對方。

  很多時候,配偶成為我們對自己生活不滿的替罪羊。當我們覺得生活不如意的時候,容易擴大對方應該承擔的責任,而淡化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

  隨著個人生活經歷的變化,每個人都會不斷地重新審視自己的生活,其中包括婚姻關係。婚姻關係可能會從令人滿意到不能容忍。這不是婚姻發生了什麼本質變化,而是我們對待婚姻的態度變了,因為內心的桿杠和尺度在變化。

  一個女人說:「結婚前他在生活上照顧我,關心我,點點滴滴深深打動了我的心。我感動了,我覺得我很幸運遇到了他,於是和他結婚了。可婚後,他卻對我越來越不如從前,當我氣憤地埋怨他時,他很坦誠地說:『以前對你那麼百依百順是為了得到你,現在已經結婚了,我不可能哄你一輩子,兩個人結了婚是過日子的,沒那麼多好聽話說了。』我很難過的說:『正是因為你以前對我那麼好我才嫁給你!』他說:『夫妻之間哪來這麼多甜蜜的情話,我哪裡對你不好了?』」

  長期的婚姻,也許不會像剛開始階段那麼的激情浪漫,會感到一些簡單、平淡。但這種簡單、平淡,應該是在一種心靈的平和之中,內心感到雙方有一種緊密的連結,而不是感到厭煩和倦怠,不是耗竭了激情。

  在婚姻關係中,有一支看不見的手,大部分夫妻都是感情世界的俘虜。他們沉浸在自己的情結之中,而沒有真正地去了解對方。人們往往被感情所驅使著,感性遠遠大於理性的思考。

  許多因為婚姻問題而來諮詢的人,對於痛苦的理解通常很狹隘,他們將婚姻視作問題的根源,認為它是導致了目前所有問題和不幸的罪魁禍首。實際上,婚姻問題往往只是他們自身問題的一個反映而已,婚姻也可能並不是問題的原因,而是問題的「犧牲品」。婚姻的脆弱,顯現的恰恰是他們自身的脆弱。因此,無論在任何一段情感中他們都會碰壁。

  婚姻出現問題正給了我們一個機會,重新審視和評價婚姻,對生活方式和婚姻關係做一個調整。

  婚姻中一些潛藏的問題,一些曾經被忽視的盲點,可以藉由危機而得到發現,並及時處理。就如同疼痛可以提示疾病的存在,以便及時治療。所以,對於婚姻出現的問題,不能漠然視之,也不能隨便服用「鎮痛劑」,而要及時進行反省和調整。

  有些婚姻在危機處理之後,會得到鞏固和升華。如同一個人經歷了一場疾病,康復之後有了更強的免疫力。比如患過天花或者乙型肝炎之後,會產生抗體。對於婚姻的危機,也完全不必驚惶失措地視為洪水猛獸,危機有時就是機會的代名詞。當婚姻出現了危機,需要格外的冷靜,不要讓情緒控制了理智。不要在情緒衝動的時候做出任何重大的選擇和改變,因為這時候的選擇更多地是滿足非理性的要求而不是理性的願望。

婚姻之中發生衝突,證明有人表達了需求而沒有得到滿足,甚至沒有得到回應。

  適當的夫妻衝突,有時可以起到促進夫妻關係的作用。因為衝突的存在,提示我們去面對和改變業已存在的問題。如果我們能夠冷靜地審視,那麼衝突便如一張CT膠片,它會告訴我們很多東西。適度的衝突也可以激活夫妻凝滯的情感,給雙方情感體驗帶來一定的刺激和變化,促進情感的流動,帶來情感的活力。

  健康的婚姻關係不是沒有衝突,而是可以公開地探討衝突。良好的婚姻有一個好的討論衝突的機制。

  如果衝突沒有得到充分的討論,那麼類似的問題依然存在著,那麼它就會繼續積蓄力量,也就有可能會再次爆發。長期處於衝突的婚姻之中,對人的內心是一場持久的消耗。如果婚姻變成了戰場的話,那麼在這個戰場里,永遠沒有贏家。

  在處理婚姻衝突中,需要意識到自己的責任。當我們感到不滿和抱怨時,看到的都是對方的缺點和不足。如果我們能夠「停」下來看看自己,就會發現此刻情緒的真正來源。除了看到對方的不足和過失,看到對方應該承擔的責任之外,我們也要捫心自問:自己在這些問題中到底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自己是否習慣於用現在的方式來處理問題,而無法使用其它的方式?

  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有防禦,或多或少會以非理性的方式去處理感情關係。

  在處理衝突時,我們不僅要理解自己的情緒,也要理解對方的不滿、抱怨或攻擊。如果我們能夠理解到:對方的情緒表面上看來是指向你,其實是來源於別處時,我們的內心會油然而生一種同情和寬容。當一個人憤怒的時候,也正是她內心最脆弱的時候。我們最好的反應不是反擊,而是抱持她的感情,做她的支撐。必要的時候,也要做她情緒的「垃圾桶」。正像有些人憤怒的時候,會用手去打牆。如果你真的愛她,那麼做一次不動的牆又何嘗不可。當對方「打」累了的時候,她會知道怨恨的不是牆。當她把所有壞的情緒都傾倒乾淨了,她會知道討厭的不是垃圾桶。所以,當對方情緒不穩的時候,我們自己一定要穩定。婚姻最好的穩壓器就是你自己。

  在處理衝突時,需要立足於此時、此地、此事。讓我們把眼睛看著現在,看著在這個空間、這個時間的彼此,聚焦於此事,解決當前面對的問題。牽扯以前的舊帳,只會導致舊怨新仇一起湧上心頭,讓矛盾更加尖銳,讓情緒更加衝動。所以,我們需要給衝突畫一個界限,就像孫悟空用金箍棒畫圈一樣,讓它只在這界限之內衝撞。千萬不要在情急之下揭對方的傷痕,這樣等於捅了情緒的「馬蜂窩」,會激起強烈的反抗,陷入無休止地清算歷史舊帳之中。在衝突之中不要糾纏於細節,如果過於注重夫妻之間的細節,那麼永遠只是剪不清,理還亂。

  在處理衝突時,不要害怕表達自己的情感,尤其是脆弱的情感。這樣,我們就不必假裝強悍,不必一直抱著自尊的面具不能放下。如果真的是自己錯了的話,那麼坦然地道歉。我們允許自己,也允許對方有改變的機會和空間。在婚姻中,我們需要做一個「軟體」動物。

  在婚姻當中,不可避免地會有各種情緒。我們需要用直接的方式讓對方理解到自己的感受,而不是用指桑罵槐、發泄或在其它方面的吹毛求疵來表達。強調自己的體驗,講出自己的感覺和想法,而不去描述對方做了什麼,或猜測對方的想法與感受。每個人都有表達的責任,如果你什麼都不說,對方又如何理解你呢?沒有人是你肚子里的蛔蟲,交流是在不斷的表達中促進的。

  憤怒等負面情緒也並不總是破壞性的,如果我們能夠理解這種情緒,並且做適當的處理,負面的情緒也有正面的作用。憤怒是提出要求的一種方式。當一方表示出蔑視和生氣時,這可能表明,對方沒有像自己一樣同時增加對婚姻的滿足感。有時一方的生氣也許預示著另一方的退縮。柔弱、悲傷的感情也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它通常會暴露出夫妻生活中的某種失敗。

  衝突如果造成了傷害,要允許對方進行適當程度的懲罰。婚姻是個平衡的關係。如果一方受到了傷害,另一方必須進行適當的補償,這樣才能維持平衡。就如同天平一樣,如果一邊少了一些東西,那麼必須給另一邊增加一些。有人可能會說,婚姻不能進行懲罰,否則會導致惡性的循環。其實不然,為了讓雙方進入一個平等的角色,必須允許被傷害的那一方有懲罰或取得補償的權利。當然,懲罰的強度和損害不能超過原先的傷害,有時只能是象徵性的,否則就會導致新的不平衡。

經濟的富裕固然不能保證婚姻的幸福。經濟的多寡,與婚姻中的幸福感也不存在正比例的關係。但無論貧富,經濟問題對婚姻都是重大的考驗之一。

  「我們很窮,生活很苦。這些都無所謂了,當初既然選擇和他在一起,就做好了吃苦的打算。因為我們年輕,年輕就是資本。心想只要他對我好一切都會好起來。就是因為他變換工作的事情,我和他吵架了,吵的很兇。他這個人自尊心特彆強,即使他有一萬個不對,也不許別人說的。哎,我說他的話有些重了,我說你這個男人,要承擔起對家庭的責任,照這樣下去,跟你永遠窮一輩子,他來一句:『我是無能,你找有能力的去吧!』現在日子越來越苦了,可他對我越來越不好了,抱怨多了,說我太強悍了,說他現在的一切都是因為我導致的,我無語。天知道我的苦悶,兩年了我都沒給自己買過一件新外套。我還鼓勵讓他買,因為他要出去見客戶,沒有好點的衣服不行,沒給自己買過超過40元的化妝品,因為沒錢……」

  貧窮給人帶來生存的焦慮。人是有慾望的,在本質上都是趨樂避苦的。如果讓一個人受苦,他一定要感到受苦的價值才是。在貧窮之中,他必須得到其它的補充和安慰。因此,會對感情的要求更高。人是容易受到誘惑的。在貧困之中,人會想到要改變,特別是覺得還有改變機會的時候,這種誘惑會更加強烈。這時,她會問自己付出是否值得。如果她無法改變,那麼在貧困的生活中,更可能放大對方的弱點,因此產生不滿,甚至怨恨。所以,在貧窮中,婚姻需要更加細心的苛護。

  當然,對於經濟富裕的人來說,他有更多受到誘惑和滿足慾望的機會。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自己的情感,那麼婚姻就可能在金錢面前被異化了。

  在現代社會,金錢財富對於一個人生活影響巨大,也不可避免地滲透到人的婚姻情感關係之中。在婚姻關係中考慮金錢財富問題,本無可厚非,因為婚姻情感也遵循著付出與得到的平衡原則,金錢有時是一種重要的支出或所得,金錢可以保障一個人生存,也可以用來提升一個人的生活品質。但重要的是,如果把婚姻情感完全出賣或抵押給金錢的話,那麼就是對婚姻感情的貶低、也是對自我情感的漠視,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是絕望之中對愛的背棄。一個女孩因為在感情之路歷經坎坷,因此對愛情再也不信任了,她說,既然沒有所謂的真愛,那還不如找一個有錢人,至少還有財富,感情是不可靠的,至少金錢是實在的。如此的話,其實就是在金錢面前矮化了婚姻情感,把婚姻情感當作換取金錢的商品,這樣的人往往避免不了被對方當作「工具」的命運——性的工具、生育的工具或者炫耀的工具等。金錢並不能給人帶來心靈的溫暖,而只有人的感情才能彼此溫暖。一個女人家產豪富,然而,每當她站在自己高檔別墅之中,透過巨大的落地玻璃,看著院前的花園,內心卻感到極度的落寞,她說,自己的心就像是被關在奢華的監獄之中。

  因此,我們既不能忽視金錢在婚姻中的作用,因為金錢有時確實可以影響到婚姻的穩定,但同時也不要高估金錢在婚姻中的作用。婚姻的品質歸根結底還在於雙方情感的深度,在於雙方在情感中的成熟程度。

在婚姻中如果一方有重大疾病,那麼從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來挽救對方,能檢驗出愛的深度和婚姻的牢固程度。

  看過一篇文章,講述一個醫生同時收治了兩個重病女患者,一個來自城市富裕家庭,一個來自農村普通家庭。城市婦女對醫生說,有好葯儘管開,我們家不在乎看病的錢。農村婦女近乎哀求醫生,盡量開一些便宜的葯,家裡沒有那麼多錢來看這病,如果這病沒有治,最好不要開藥,省得浪費錢。這兩個婦女的丈夫也先後找到了主治醫生。讓人驚詫和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城市丈夫對醫生說,如果看不好就不要看了,省得落得人財兩空。而農村的丈夫對醫生說,無論如何要救救自己的妻子,就是砸鍋賣鐵也要替妻子看病。

  俗話說,久病無孝子。同樣的道理,久病的妻子或丈夫考驗著另一半的耐心和毅力。

  有一部電影,講述一個男子在新婚不久因為意外摔成了植物人。為了讓丈夫醒過來,妻子自學醫學護理知識,在長達十幾年的時間裡,堅持不懈地為丈夫做康復訓練。在她的努力下,丈夫終於醒了過來。在這個過程中,妻子付出了自己的青春、毅力和辛苦,也經受了慾望和誘惑的折磨。

  疾病可能改變當事人的心理,也會改變彼此的關係。

  一個妻子在丈夫出了重大安全事故之後,感到非常地困惑,不是因為治病或經濟問題,而是雙方的關係。「自從他出了事故做了一個大手術後,切除了一個內臟器官,以後好象變了一個人似的,腦子總想著我在外面怎麼樣怎麼樣了,經常查我的電話和簡訊,說我跟那些人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要和他們通電話,為什麼要和他們發信息。我都跟他說了千百遍了,我跟那些人沒什麼關係,我們只是說說話而已,發發信息而已,沒什麼的,可他死也不信。就為了這些事天天跟我吵啊,吵啊。我都快崩潰了呀。他說他想離,跟我沒感情了。不過他放不下孩子,可孩子不肯跟他。我現在實在是沒法過下去了呀。」

  事故,讓這對夫妻站在婚姻的邊緣,不知何去何從,感到很迷茫。事故導致丈夫失去了重要的器官,以致他的內心產生強烈的不安、擔心和恐懼,擔心會被妻子拋棄,會被妻子背叛。他也許怕拖累對方,怕對方最終忍受不了而離開他,這種不確定性在折磨著他。他試圖通過自己的行為考驗妻子對婚姻的意志,努力求得妻子的承諾。而妻子顯然沒有理解到這一點,她把丈夫的行為看作是性格的變異,看作是對自己的折磨,而沒有意識到丈夫所有的這些反常都是在有意或無意地表達其不安。有時候,一些身患重病或絕症的人,他們的情緒和行為反常,除了可能與生理、藥物因素有關外,也可能是他們有意識或潛意識地讓家人對他們產生厭煩和不滿,讓家人能夠離開他們或者在他們死後不至於太哀傷,他們通過這些反常的情緒和行為「保護」家人。就這個案例而言,丈夫也可能存在這種心理——因為害怕耽誤妻子,但又顧慮妻子會不舍,所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妻子離開,而不讓她感到良心不安。

  疾病使人脆弱,對於確實生病的人就應該像對待孩子一樣,給予積極的關注、照顧、安慰,尤其是包容。他們可能會表現出一些情緒,而這些情緒表明了他們內心的不安。所以,我們不要壓制他們的情緒,更不要因此而感到憤怒,而要做他們的容器,給其抱持,讓他們感受到你確實理解了他的不安和願望。

婚姻暴力對受害人心理上的傷害甚至超過了身體上的傷害。有研究表明,一旦開始了婚姻暴力,暴力行為就會持續不斷地出現,並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步升級。因為當事人一旦學會使用暴力,暴力行為就會繼續。

  暴力是一種與他人強行進行接觸的方式。施暴的人無法真正「接觸」到另一個人,也就是沒有辦法與他人的世界有正常的聯繫,感覺到被他人或社會拋棄、孤立。在暴力的過程中,他對被侵害的對象是冷漠的,有時並不是把對方當作「人」,而是看作「物」。因為如果把對方當作「人」,那會顯出示他本身的渺小。而只有把對方當作物,才能體現出自我的主宰感。電影《沉默的羔羊》中,女參議員的女兒被變態殺人狂綁架後,為了向殺人狂求情,讓他對女兒不要下毒手,這位母親在電視講話中不斷重複著女兒的名字,以此提醒殺人狂他手中的「獵物」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物。如果他把受害者當作一個人,而不是物,那麼就會難以下手。這段台詞富有心理學內涵,她說:「我向挾持小女的人說話,凱瑟琳是非常溫文和善良的,你和她談談就知道。你有力量,你有控制權。我知道你有一個向世界展示的好機會,就是你是善良而堅強的。你有能力善待凱瑟琳,比這個世界待你更好,你有這個能力。求你,我的女兒是凱瑟琳。」這位母親沒有憤怒地譴責和辱罵對方,而是以充滿人性的語言試圖與對方交流,試圖與對方建立情感,去理解和接近他的內心。在面對暴力侵害時,我們要尊重和提醒對方他是一個人,是一個有力量的人,但他可以通過其它的、更好的方式表現出來力量來,而不是用現在這種傷害別人的方式,那樣他會得到更大的認可。同時我們要顯示出自己與對方一樣,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是一個有情感的人,並且是一個可以理解他情感的人。同類之心是善良和仁慈的發端,「我與你一樣」能夠讓不同人的情感貼緊在一起。共情是一種巨大的力量,如果我們能夠站在對方的立場上來與對方交流,說出對方想表達的願望和情感,那麼我們將可以消融對方的仇恨,慰藉對方的心靈,也可以讓對方接納我們。如果我們只是逆來順受,聽從擺布,或者只是站在我們自己的立場上來進行交流,那樣我們將讓對方感受到的是冷漠,對方也將以冷漠的態度來對待我們,把我們當作一個「物」來加以控制和發泄仇恨。

  施暴者通過暴力感到自己對他人的影響力,甚至是生殺大權。這樣,他們找到自己的重要位置。雖然他們意識到會受到懲罰,但他們已成就了「自我」。羅洛·梅說:「許多兒童或青年都曾借破壞性行為強迫人們認識到他的存在,儘管他會受到懲罰,但至少人們已經注意到他。活生生地被恨幾乎跟活生生地被愛一樣好,它畢竟打破了孤獨和無個性的極其難以忍受的處境。」電影《七宗罪》中的那個殺人惡魔,他有一種變態的自戀——在行兇的過程中,他感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在與警察的較量之中,他感覺到自己的智慧與勇氣。他最後自首並拚命地激怒持槍對著自己的警官,以自己的被殺註解最後一宗罪。雖然他被憤怒的警官開槍當場打死了,然而,他「贏了」――他完成了對七宗罪的懲罰,以「犧牲」自己的方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也以殺害警官妻子的方式,讓那個警官對他終生難忘——他成為了一個重要的人!

  施暴一方表現出的是攻擊性,內心卻可能是一種脆弱。他沒有辦法控制好內心的衝動,也不知道如何去控制,從而習慣於用暴力來掩蓋自己的虛弱。暴力有時是一種隱藏自己,防禦他人的自我保護方式。

  「她人很老實,結婚後她對我很好,事事都讓著我,寵著我。而我卻越來越變態,我喜歡抽她嘴巴子,喜歡咬她臉,怎麼樣過份,怎麼樣傷她自尊,我就怎麼做。我嫌她煩的時候就讓她離我遠點,心情好的時候又讓她圍著我轉。她惹我生氣的時候,我就希望她死。我讓她對我百依百順,稍微有點不合我意,我就暴跳如雷……我不明白我又不是不愛她,為什麼要這樣傷害她呢?」

  他在虐待妻子的時候,也在折磨自己,只有這樣才能夠感覺愛還在自己的手中,其實他非常害怕失去愛。

  施暴的一方往往難以控制自己的憤怒,在處理雙方關係和交流溝通方面缺乏技巧。他無法控制自己的衝動,沒有學會用其它的方式面對所遇到的問題。施暴者體驗到比常人更多的憤怒,這種憤怒可能來源於個人的早期家庭生活,他們可能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期目睹了父母的暴力行為。

  我們有時會滿帶困惑地發現,曾經被丈夫打得傷痕纍纍的女性,第二天自己又回到了家裡,再次被打,再次求助,又一而再地回到那個施暴者的身邊。對於這些受害者,我們可能會「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為什麼她們會這樣做呢?表面上也可能有現實的原因,但很多受害者本身也有一種心理需要。她們或者習慣於忍受暴力,或者自認為應該受到懲罰;或者在潛意識裡,因為個人成長經歷中的特殊原因,內心有一種罪惡感,覺得自己應該遭受折磨;或者她們感到了施暴者的脆弱,認為他需要自己,沒有自己他會無法活下去,因而在承受傷害中找到了個人的價值。因此,要真正幫助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人,除了我們看到的,還要想到我們沒有看到的――受害者的內心需求,她們在遭受暴力中尋求安慰。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對對方抱有幻想,希望對方哪天能夠大發慈悲,能夠覺悟而停止暴力,甚至因為自己的犧牲、忍耐而感動,從而改變對自己的態度。殊不知,家庭暴力只會因為忍受而升級。家庭暴力就像一株毒草,從一開始就不能讓它生根發芽。有些施暴者,在施暴之後也會表示悔悟和痛改前非,甚至痛哭流涕,希望得到原諒和再給他們一次改正的機會。然而,實踐證明,原諒只會是縱容。施暴者的習慣性行為會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他要是不喝酒,還是跟以前一樣。但他現在經常跟朋友喝酒,酒喝的都是很多,酒喝多了後,對我就很兇狠,回來後就象換了一個人,那種眼神象是要殺了我一樣,語言粗俗,謾罵著我,把我當奴隸似大聲命令我給他打水洗漱、換鞋更衣。我稍有不小心的地方,對我就大打出手,還不准我哭。並大喊大叫斥責我,這個不好,那個不好,罵的都是傷透人心的話,還說明天就離婚什麼的!第二天起床後,他就又恢復了所謂正常的狀態,比較和氣了。對前夜的事一概不提,我有意識地提醒,他都說不知道,搞不清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有時候,看到我臉上的傷痕,他說不是他打的。他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

  作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面對家庭暴力要採取正確的處理方式。委屈忍讓,無法消除家庭暴力,指望對方良心發現,更不過是一種幻想。這時,保護自己是首要的原則。如果確實無法承受家庭暴力的傷害,也可以對婚姻做出新的選擇。如果想繼續維持婚姻,對暴力行為進行心理上的干預,是唯一可以維持和改變婚姻的途徑,也是最可能幫助對方的途徑。如果身體上受到嚴重傷害,也應及時求助法律和其它社會支持系統。

  「我被老公打了很多次,最嚴重的一次導致骨折,之後他收斂了一段時間,但最近又開始了。面對這樣的婚姻,我毫不留戀,可是因為孩子,我沒有離婚。我心裡很矛盾,一方面希望能給孩子一個健康的家庭,但另一方面又擔心:我們的衝突對孩子心理上造成的影響遠遠大於離婚對於他的影響……」

  正像這位妻子所擔心的一樣,家庭暴力對孩子的負面影響是深刻的,它的影響超過了單純的婚姻破裂。

  與暴力行為相聯繫的是酗酒、賭博、乃至吸毒等特殊問題。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時候,不能優柔寡斷,以至問題積累、發酵,越發嚴重。對於成癮性的問題,要及早地解決,可以通過社會途徑,法律途徑,也應該同時尋求心理上的幫助。陀思妥耶夫斯基著名小說《罪與罰》中描繪了一個酒鬼馬爾美拉陀夫,他原本是一個小文官,因為機關裁員而失業,家裡非常貧困,女兒索尼雅被迫賣淫維持生計,而馬爾美拉陀夫卻沉迷在酒中。他絕望地說:「我想在杯中之物里尋找同情和感情……我喝酒,是為了要使自己加倍地痛苦。」

  成癮性行為是一種逃避的行為,逃避自己不能接受的問題。然而,這種逃避的做法,往往於己於人都是傷害。

婆媳之間是一種重要的關係,也是一種傳統的「衝突」。

  我國文學史上第一部長篇敘事詩《孔雀東南飛》,描寫的是一起因婆媳矛盾而起的愛情悲劇。一對恩愛的夫妻,因為婆媳不和,婆婆逼著兒子休妻,導致媳婦投水自盡、兒子殉情的悲劇。另一起著名的因婆媳矛盾而起的愛情悲劇,主角則是南宋愛國詩人陸遊。陸遊與表妹唐婉結婚,婚後夫妻感情親密。但唐婉不受陸遊母親喜歡,夫妻不得不離婚。幾年後,兩個人在沈園意外相逢,陸遊感慨萬分,題了一首《釵頭鳳》:「紅酥手,黃藤酒,滿城春色宮牆柳。東風惡,歡情薄,一杯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悒鮫綃透。桃花落,閑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托。莫,莫,莫!」因為婆媳矛盾,導致兩個有情人空自牽掛,遺恨綿綿。

  雖然人們常說,愛一個人就要愛他的全部,包括他的家人。但畢竟兩個人是從不同的屋檐下走進來的,需要與新的家庭成員進行磨合。一個女人結婚近十年,每當回到婆婆家,仍然感到自己是一個外人而拘謹和不自在。

  除了現實的因素之外,也有一些心理的因素會導致婆媳關係緊張。一些婆婆過多地干涉子女的生活問題。有一些母親與兒子的關係非常親密,對媳婦有一種潛意識的排斥心理、嫉妒心理,母親覺得兒子被另一個女人奪去,感到一種感情的失落,無意識之中表現出競爭性和攻擊性,以及強烈地想要控制兒子的生活。

  「我很不喜歡他跟他媽打電話,只要他們多說幾句,我就來氣。他媽很會瞎操心,我們這麼大個人了,他還總是叫我們這個不要,那個不能的,這些事情連小孩子都懂的,她也能說好幾遍,而且是幾乎每次都說。老公叫他不要瞎操心,她就說,自己就是這個樣的人,對於這一點,我是很嫌煩的。」

  婆婆與媳婦會有一種潛意識的爭奪,一個是爭奪對兒子的愛,一個是爭奪對丈夫的愛,任何一方都不希望自己被排斥,並且希望自己是最重要,好像另一個是「第三者」。婆婆有時會通過自己的「操心」,表達了對兒子的需要和自己存在的價值。

  媳婦一方面因為婆婆捲入了過多,對此有厭煩和排斥感;另一方面,也把她當作「競爭」的對手,害怕被她所打敗,害怕自己被疏遠,擔心夫妻關係不如母子關係親密。

  在電視上看到一個節目:婆婆與兒子、媳婦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婆婆每天打電話問兒子的生活,吃什麼、穿什麼、幹什麼,一聊就是好久,佔據了本來屬於兒子與媳婦交流的時間。甚至她連兒子、媳婦的性生活都要過問,這讓媳婦不能忍受,感覺簡直要窒息。然而,婆婆一點都沒有意識到自己這樣做有什麼問題,她反而認為是媳婦心眼小,自己關心兒子有什麼錯?這個婆婆無法做到與兒子的分離,她把自己內心的混亂,帶入了下一代人的婚姻之中。

  從原則上來說,在夫妻和婆媳關係中,對任何一種關係都應有一種尊重的態度,並要有一定的界限。對婆婆而言,不要用母子的關係來干預兒子的夫妻關係;對於媳婦而言,不要用夫妻關係來干預丈夫的母子關係。如果任何一方試圖干預的過多,將會因為捲入而形成複雜的關係和矛盾。

  作為媳婦來說,需要保持對丈夫母子關係的尊重,即使婆婆捲入到夫妻的關係中,也不要過多捲入他們母子的關係。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母子關係早於夫妻關係,並且是不可改變的血緣關係,不要試圖用夫妻關係去「戰勝」母子關係,否則會兩敗俱傷。

  在有些家庭裡面,母親處於絕對的控制地位,兒子與父親都是「弱勢」群體。他們沒有發言權,不可以有自己的主見,缺少「男子氣概」。心理學上有一個術語,叫做「被閹割的男人」,這種閹割是精神上的,導致一個男人沒有能力離開母親而獨自長大,母親也不會允許他這樣做。

  雖然我們都希望愛情是兩個人的世界,是兩個人的甜蜜。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總會受到各種因素和關係的制約。每個人都帶著各自的家庭背景走入到新的關係之中。當我們建立新關係時,就交織進了多重的關係之中。即使母親不直接干預子女的生活,她也將發揮「影子」作用。她的存在,已經深深地影響和塑造了子女的性格、處理問題的方式等。因此,在每一對夫妻關係中都存在著六個人,除了這對夫妻之外,還有他們各自的父母。

  此外,當父母之間出現矛盾,作為子女確實很難處理。對於父母的情感婚姻,即使子女很無奈,也不能過多地干涉,就像父母不能過多地干涉子女的情感一樣。父母的婚姻情感裡面有很多子女未知的因素。因此他們的感情應該讓他們自己去處理,作為子女,應該以中立的、非批判性的態度,促進他們的和解與交流。

離婚是對婚姻的「反抗」,或者是背叛,或者是拯救。

  做出離婚的決定,有時是艱難的過程。對於有些人來說,離婚會帶來一種恐懼的感覺。如果婚姻真的沒有持續的必要,那麼離婚並非是一種罪惡,離婚也並非總是一場悲劇。離婚在以前是被看作不道德的,甚至被法律、宗教所禁止,而現在人們認為維持一段不幸的婚姻,更是一種不道德。

  雖然我們都希望婚姻百年好合,能夠長相廝守、白頭到老。但當離婚不可挽回的時候,能夠坦然地決定和面對離婚,也是成熟的表現。它讓人有機會結束一段不好的過去。雖然這需要付出一些代價。然而,這個代價對於未來的生活來說,也許是值得的。

  在處理離婚問題上,有兩大誤區:一是確實毫無希望的婚姻,而當事人卻仍不能放棄,無法從中走出來。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那些已經無可救藥的婚姻,儘早結束這段婚姻應該是最明智的選擇。然而,當事人雖然感受苦惱,卻無法下定決心去結束。他們仍對這個業已死亡的婚姻抱著起死回生的幻想。這種幻想,有時僅僅是一種幻想。或者因為缺乏勇氣,沒有能力面對離婚後的生活,包括現實的問題,如經濟條件、獨立生活等。或者在情感上無法面對離婚後一個人生活的孤獨寂寞;或者是對婚姻仍有幻想,希望對方能夠迷途知返,幡然醒悟;或者是因為離婚可能帶來的內疚感,不道德感、被否定感、失去感等。一個女人不能離婚是因為當初自己堅持要與丈夫結婚,而父母是反對的,如今離婚等於承認自己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而自己曾經對父母的信誓旦旦,都變成了對自己的嘲諷;或者因為考慮到孩子會失去完整的父母之愛;也可能考慮到婆媳關係,一個女人不能離婚是因為婆婆把自己看作女兒一樣,離婚不忍傷害婆婆等。離婚與愛一樣,需要有能力,需要完整的自我。

  離婚的另一個誤區就是衝動地選擇離婚,當婚姻出現重大挫折的時候,要給自己的情緒一個緩衝期,避免衝動性地做出離婚的決定,而是可以再思考一下:離婚真的是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嗎?離婚之後,會過得更好嗎?如果等待一段時間,對自己會有什麼不同嗎?有的人以離婚來懲罰對方。婚姻是雙方的責任與承諾,而不是用來懲罰、交換或當作其它的工具,那些衝動性選擇離婚的人,缺乏對婚姻足夠的尊重,一方面也表明其自我情緒的控制力較差。

  離婚,可能是一次分離的創傷,也可能是一次成熟的機會。

一般來說,感情上的離婚要遲於法律上的離婚。

  困惑和既愛又恨的矛盾心理,使很多人難以理智地對待離婚問題。離婚後一段時間,許多人因此懷疑自己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並引起複雜的心理變化。對於許多離婚者來說,最痛苦的在於割不斷、理還亂的情感聯繫,以及對原配偶或原家庭的懷念不舍。

  「我是單親媽媽,多年來自己一人帶著孩子,努力生活,堅強面對。我的前夫是因為有了第三者和我離婚的,我常想為什麼他要和我離婚?我是不是很差,如果當時我給他機會他會不會回頭。其實他是個不錯的人,可能是我年輕時的任性,不懂事,還有遇事時不冷靜造成了今天的後果。現在他很成功。有知情的朋友都說我,當時為什麼要放棄。他們看我一個帶孩子很辛苦。我現在總自責,我還仇恨著第三者,她破壞我一生的幸福。」

  離婚會引發一系列困難的轉變,大多數離異者,特別是被動的那一方,在離異後的二三年里,都會有一段心理上的脆弱期,可能會出現如抑鬱、憂傷、孤獨、迷茫等情緒,也需要面對一個人單獨生活的經濟、交際以及性的滿足等問題。大多數人可以最終走出這個狀態,漸漸出現明顯的恢復。

  離婚初期的情緒危機是一種正常現象,是一個人迎接新生活的過渡。從一種新的關係中掙脫出來,是一個複雜和艱難的過程,需要有耐心和時間讓自己適應。這個適應與婚姻持續的時間有一定的關係,婚姻持續得越久,適應離婚的時間也相應需要更長。

  離婚,是一個人重新成長的過程。離婚,帶來了很多的不確定,帶來了很多的困惑,這些是成長的機會和營養。

  離婚之後,必須在內心澄清雙方的關係與角色。雖然法律上的關係結束了,但感情上、心理上可能還會較長時間地藕斷絲連,難以做到分離。我們既可能詆毀原配偶,也可能過份美化對方。但無論如何,離婚之後,怨恨不會解決任何問題。

  一段婚姻可以結束,但婚姻留下來的痕迹卻沒有辦法完全消除。離婚之後,有的人很難從以前婚姻的陰影中走出來,對將後的婚姻也沒有信心,不敢抱有希望,或者有畏懼、害怕的情緒。

  「離婚了,因為他對我沒有愛,但是他愛孩子。我為自己重獲自由而慶幸,為孩子失去父愛而自責。每天生活在矛盾里,經常擔心他再婚的時候,就是孩子徹底失去殘存父愛的時候。現在,我沒有再婚的勇氣,又渴望像別的女人一樣,有家、有老公,希望孩子有父親。我很困惑,我今後的路該怎麼走?」

  失敗的婚姻,對一個人最大的傷害,是對情感信心的挫傷。以前的那段婚姻也許並非純粹的失敗,它至少教會自己更成熟。它的結束,證明這並非真正屬於你的,同時給了自己另外一次選擇的機會。

離婚後,孩子仍然是雙方關係的連接點。孩子與父母的法律關係並不因夫妻關係的變化而變化,但孩子肯定會在婚姻的變故中受到影響。離婚後一段時間,孩子出現情緒壓抑現象是正常的。不過,父母離異的孩子,並不一定比那些在不幸婚姻中的孩子受到的傷害要更大。

  離婚後要讓孩子仍然感受到父母雙方的愛,不要讓孩子成為傳達仇視、怨恨、報復、不信任和爭取利益交換的工具。即使自己曾經受到傷害,也不必將自己受到傷害的情緒傳遞給孩子。即使離婚了,如果你在生活中感受到幸福,你會有給孩子更多的、健全的愛。

  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僅僅在於完整的家庭,更重要的是讓孩子感受到完整的愛。離婚的父母要做的一點,就是明確地讓孩子理解到,父母的分開只是父母兩人的事情,與孩子無關,不是他的責任。同時,要讓孩子感受到,即使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他仍是父母共同的孩子。只要父母能夠保持與孩子穩定的關係,孩子受到傷害就很小。所以,離婚之後拒絕或限制對方看望孩子,這是不明智的,除非對方的看望確實會給孩子造成現實的傷害。

  有些人在離婚後,把怨恨和憤怒情緒傳給孩子,這樣做的後果非常嚴重。在心理諮詢中常常可以看到,有些人害怕婚姻,正是出於對父母婚姻失敗的陰影。有些女孩很難與男性正常交往,因為從小母親就一直警告她:男人是危險的。真正高明的父母,應該讓孩子學會尊重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而不要把自己的主觀情緒加在孩子的身上,不要讓孩子承擔他不該承擔的責任。

  如果家族裡面有人離婚了,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婚姻破裂的「感染」。這裡面重要的原因,既可能與這一家人的個性有關係,他們在特殊的家庭環境裡面,以一種固有的、習慣的方式導致了婚姻的解體,也可能因為家人之間相互向婚姻失敗者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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