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並不存在包青天大義滅親斬包勉和鍘美案
08-05
包公原名包拯,北宋時期安徽廬州(今合肥包河區)人,由於他一生之中清正廉潔,不徇私情,辦案公正,不畏權貴,又被人們稱之為「包青天」,又因他為人處事鐵面無私,剛正不阿,又被人們叫做「包黑子」。明眼人一看便知,前者是普天之下的勞苦大眾對他的尊稱,後者則是那些貪官污吏,霸權主義者對他不願同流合污而起的一個不雅的外號。至於包拯是否為官清廉,辦案鐵面無私,後人一度猜疑鍘美案和斬包勉這兩個富有神奇色彩的故事,純粹是子虛烏有。 年前有幸一游包公祠,在參觀了合肥包公祠里所遺留下的一些文獻,讓我對這位一千年前的清官有了進一步的了解。我認為,對於歷史人物的研究和探索,首先要做到尊重歷史,利用歷史文獻結合當時社會的生活現狀來還原歷史,以及歷史中的人物和事件,而不是僅僅憑藉現在的思維方式和社會制度,來盲目的定性和質疑一位一千年前,為了維護法律公正而窮其一生的人。有人質疑鍘美案和斬包勉案與包拯沒有一點關係。 一說包青天大義滅親斬包勉根本就是無稽之談,不過是一個經過歷代文人炒作的帶有理想色彩的民間傳說,他認為,在古代法律制迴避制度下,包拯不可能有機會處死親侄子包勉。那麼我有一點疑問,古代的法制體系,要求訴訟迴避,這在今天依然在使用,雖然現在的當事人和主審法官不能見面,必須迴避,但是其目的主要是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能夠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試問,如果在審判中被告的親屬出庭指證被告的直系親屬有罪,那麼法院是否不予採用?如果連至親的人的供詞都不予採用,那麼其他人的供詞還有多少可信度? 二說鍘美案更是子虛烏有,他指出陳世美是清朝初期的一名進士,與北宋的包拯毫無瓜葛,兩個朝代的人怎麼可能有聯繫呢?《鍘美案》中的人物與包拯不是同一時期的人,所謂的鍘美案,只不過是一場關公戰秦瓊的戲碼。此處我不敢苟同,通過查閱文獻,涉及到陳世美的文字作品記錄中,最早的是《包公案》,此書又名《龍圖公案》,這本小說是由明朝人安遇時所著,而《鍘美案》又名《秦香蓮》出自清代石玉昆的《三俠五義》一書,是天朝戲曲的傳統劇目之一,屬於裘派代表劇目,豫劇又稱之為《秦香蓮》,兩部作品之間相隔兩個時代,那誰的可信度更高一些?如下一看便知。 我們客觀的來講,《包公案》和《鍘美案》里的人物包公、陳世美、秦香蓮之間有什麼相同之處,又有什麼不同之處呢?以往有人分析有以下四點。 1、人物名字相同,只有陳世美的妻子秦香蓮在清朝有了具體的姓名,而在《包公案》里只叫秦氏。但她倆都姓秦,可以說應該都是一個人。 2、故事結局不同,包公案里陳世美沒有被斬,而是被發配充軍。 3、陳世美的籍貫不同,一個在河南,一個在湖北。 4、陳世美的身份不同,一個是狀元,一個不僅是狀元,還是駙馬爺。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這三個人物有著如此大的相似之處,可以肯定的說,《鍘美案》是延續《包公案》之後作者又進行了二次創作所得的結果,而最早的人物原型應該是共同生活在北宋時期,而不是兩個不同的朝代,作者在二次創作時,為了更好的樹立一個典型人物,以取其精華,棄其糟泊的創作手法,使故事情節更富於細膩化,人性化,合理化,同時也便於人們歌頌和傳唱。 通過比較,不難得出,我們用一個《鍘美案》和《包公案》中的人物年代,來否定歷人物史和歷史事件的真實性和關聯性,是不尊重歷史的,也是不尊重科學的。歷史告訴我們,包拯是真實存在的,他的存在,有他一定的理由,一個一生清廉的人,在他死後,能夠得到國家和人民最高的評價,不是一個普通人能夠做到的。他的聲譽,是靠親人的犧牲,家庭的付出,也是靠自己一生潔身自律拼來的,孝肅公的謚號,足以證明,包拯在歷朝歷代的律法人物中,永遠都是創導者,引領者,無論在過去還是未來,都無人代替,任何的質疑和悱惻,都是蔑視法律和正義的尊嚴。 包公祠全名「包公孝肅祠」,位於合肥市環城南路東段的一個土墩上,是包河公園的主體古建築群。明弘治元年(1488年).廬州知府宋鑒在此修建包書院,故名為包公祠。這個土墩又有「香花墩」的雅號。包公祠是紀念宋龍圖閣直學士、禮部侍郎、開封府尹包文拯的公祠。 包公祠正門的門樓並不顯赫,青磚黑瓦,飛檐翹角,就像宋代一戶普通人家,平淡而樸實,只是門前凸起的石鼓,門楣上「包孝肅公祠」五個金字,彰顯著包公曾經的地位。這「孝肅」二字,是宋仁宗賜給他的謚號,是對他身前美德的嘉獎。他是一個孝子,父母身體欠安,他便在前端水送葯,極盡孝道,一度棄官不做。 關於亭外的包河還有一段故事:仁宗皇帝封包公為龍圖閣大學士時,還將半個廬州城賞賜給他,誰知包公卻說:「臣作官是為國家和黎民百姓,不是為了請賞,所以我不要。」仁宗聽了暗暗稱讚,但又覺得一點不賞賜,心裡又過意不去,於是就說:「那就把包家門前那段人工河賞賜給你吧!」包公想:河不比田地,不好分,不好賣,富不了,也窮不盡,就謝恩接受了。說也奇怪,世上的藕,絲都很多,而且藕斷絲連,可是包河裡的藕,絲卻很少,人們說:這是因為包公無私的緣故。回瀾軒在正殿之西,東、北臨水,古時為官宦、文人避暑飲宴之處。 包河美,美在它的整體意境;包河秀,秀在它那人文與自然的巧妙結合;包河雅,雅在它睡美人似的寧靜安詳;包河麗,麗在它那幽靜中的動感。包河,合肥城中一個靜靜的迷人的港灣。 包公為什麼有兩座墓,已成為「千古之謎」;而合肥包公墓地出土的材料同時又給歷史學家們提出了許多新的問題,成為「謎中謎」。比如,在墓地中軸線的西南部,有一較大的封土堆,高約4米,底徑10米,整個外形略大於包拯夫婦遷葬墓。從這個封土堆的地表再往下深挖3米,都是一色的生土,可知這個土堆是典型的「疑冢」。包公墓為什麼設此「疑冢」?它是什麼時代修建的?實在耐人尋味。 墓旁有祭田數畝,「世奉免徵」,由世襲的守冢戶耕種。守冢戶平時管理墓地,禁止牛羊放牧,遊客來時供應茶水。清明時節,包公子孫掃墓,供應午餐兩桌,雞、鴨、魚、肉八大盤,另加白酒和挂面,即當租課。 鞏縣包公墓修於何時,很難考證。現存關於此墓最早的記錄是明朝嘉靖年間的縣誌,從中可知修建的時間不晚於明代中葉。元、明兩代史籍對此均無說明。既然如此,為什麼要修這座墓,墓裡面究竟埋葬著什麼,等等,也就無從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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