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檢察官談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七)B
賈志鴻:充分發揮法律監督作用
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治理能力現代化涉及治理主體、治理理念、治理內容和治理方式等內容,其中的任何一個方面都離不開法治的軌道,都需要以法治為重要依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戰略部署,特別是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回答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也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堅實保障。
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要在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基礎上,準確把握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進一步更新工作理念,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確保憲法和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努力做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參加者、保障者。
一、更新工作理念,運用法治思維方式引導檢察工作發展。從「國家管理」到「國家治理」,雖然是一字之變,卻反映了治國理政思想觀念的發展和變化。國家治理現代化首先要求思想觀念的現代化,徹底摒棄人治思維,使國家治理者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制度治理國家。在檢察工作中運用法治思維方式,首先要正確處理好堅持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的關係。檢察機關作為黨領導下的國家司法機關,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檢察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其次,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方式服務大局、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如《決定》提出「要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具體到海南檢察工作中,就是加大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為海南「護綠」、「增藍」。最後,要正確處理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實體與程序、力度與效果等關係,著力規範司法行為,嚴格依法辦事,把法治思維方式轉變為規範的執法司法行為,引導和帶動全社會法治觀念不斷增強。
二、更加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價值追求,也是檢察工作的生命線。檢察機關主要依靠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當前,要認真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要善於運用黨的刑事政策,增強依法打擊犯罪的實效,對危害國家政治安全和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犯罪,要依法打擊,敢於亮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對普通犯罪分子中從犯、初犯、偶犯、失足青少年等,要根據犯罪事實、情節和認罪態度,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酌情從寬處理。二是加大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尤其是加大自偵案件的查辦力度,促進公權力依法行使。三是著力強化訴訟監督。要按照《決議》關於「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訴訟監督工作,對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損害公民人身和財產權益的行為,綜合運用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督促起訴、查辦案件等手段及時監督糾正。四是進一步深化派駐鄉鎮檢察室建設。《決定》提出:「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新時期派駐鄉鎮檢察室工作是海南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探索開展的,是檢察機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重要載體。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健全完善鄉鎮檢察室工作機制,強化對農村基層組織和執法司法機構的監督制約,依法規範基層權力運行,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三、更新檢察工作機制,促進檢察制度自身完善。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勢必要求對包括司法制度在內的各項制度進行改革創新,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司法制度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重要途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之一,關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全面實施,關係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海南是中央確定的司法體制改革七個試點省份之一,在中央批准我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之前,我們要認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進一步加強調研論證,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海南實際,積極穩妥做好各項改革的準備工作,特別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改革共識,確保隊伍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推薦閱讀:
※檢察機關嚴懲瀆職犯罪
※重磅推出:2016年度北京檢察工作十大新聞及十大新聞提名
※凡是訊問全程錄像 均未發現違法辦案(檢察日報 2007-11-14)
※粵滬今年試點法官檢察官單獨序列
※檢察機關 寬嚴相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