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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能安靜地跑步嘛,為什麼非要寫一本跑步書?

你的朋友圈裡是否有一大堆跑步愛好者?作家圈裡也是如此。信手拈來,比如我們熟悉的村上春樹,覺得跑步和寫作差不多的英國詩人W·H·奧登,瘦成閃電也要跑的美國女作家卡羅爾·歐茨,寫《小婦人》的路易莎·梅·奧爾科特甚至覺得自己上輩子是一隻鹿。

既然大家都在跑,既然跑步是如此稀鬆平常的一件事,那又有什麼好寫的?跑就跑唄,為什麼你們一定要寫本跑步書啊?

當我們寫跑步時,我們在寫些什麼

來源 |The Guardian

作者 | 布麗吉德·德萊尼(Brigid Delaney)

翻譯 | 王林園

寶貝兒,或許,你命中注定要跑步。

我嘛,我命中注定要坐著。

跑步(只有在結束之後才)很有趣噢

坐著好處多多——坐久了不累,想受傷挺難的,而且坐著的同時還可以忙點別的,比如看看書啦,或許還可以寫寫書。你跑著行嗎?

可如今越來越多的作家加入了跑步大軍,瞧瞧「運動回憶錄」題材的異軍突起就知道了:經典如克里斯托弗·麥克杜格爾的《天生就會跑》(Christopher McDougall,Born To Run);優雅如村上春樹的《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如果你偏愛徒步,那麼有謝麗爾·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Cheryl Strayed,Wild)。上周,澳洲作家卡特里奧納·孟席斯-派克又出版了一本以女性和長跑為主題的回憶錄《長跑:女性與跑步小傳兼文化史》(Catriona Menzies-Pike,The Long Run)。

《長跑:女性與跑步小傳兼文化史》

有些作家,例如村上,寫的是跑步和文學創作之間的關係。他們表示,能形成自己的寫作風格都是跑步的緣故;不過村上最初跑步是為了強身健體,他在東京經營一間爵士酒吧,每天要抽上60根煙。

對於寫作和跑步的關係,村上春樹如是說:

「想跑快點就適當地加速,不過就算加速也為時甚短,只想將身體感受到的愉悅盡量維持到第二天。其要領與寫作長篇小說一般無二。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果決地停下筆來,這樣第二天重新著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

跑步的村上的跑步書

美國小說家喬伊斯·卡羅爾·歐茨(Joyce Carol Oates)的狂熱可見一斑:

「跑起來!還有什麼運動叫人更加快樂、振奮,更刺激想像?我想不出其他可能。跑起來的時候,思想和身體一同疾馳,伴著雙腳移動、雙臂揮擺的節奏,神秘的語言之花隨之怒放,彷彿在大腦中勃勃跳動。」

瘦成閃電依然不輟奔跑的歐茨

英國小說家伊恩·麥克尤恩(Ian McEwan)寫到寫不出就出去散步。

「一次可愛的遠足有諸多好處,其中之一就是能讓你回歸"此刻』,這種感覺太美好,太玄妙,太容易消逝,因此使你徹底沉浸在這一刻,就像好好打一場網球、下一局棋。」

麥克尤恩:「這種感覺太美好」

我創作力最鼎盛的那會兒——通宵達旦一口氣完成小說初稿——恰是我堅持跑步的那段時期。當時住在倫敦中央,我沿著尤斯頓路跑到攝政公園,來回一個小時,回家往書桌前一坐,神清氣爽,似乎經過活動、享受過疾風鋪面的感覺,大腦就放鬆下來了。

剛跑完步的本文作者……

最刺激的要數沿途的城市風景:尤斯頓和國王十字車站川流不息的上班族,大學學院醫院門口抽煙的醫護人員和病患,大英博物館外絡繹不絕的遊客……我從人群身邊跑過,好像他們是慢鏡頭播放的電影;當然他們是正常速度,是我的速度加快了。我在奔跑!在倫敦城裡!很不可思議的樣子。有種類似撒了謊又沒有被抓住的刺激感,借著這個勁兒,得以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大展拳腳。

文學與運動之間的關係其實由來已久(從前的華茲華斯、梭羅、惠特曼,似乎永遠都是徜徉在田間的狀態),而「運動回憶錄」則完成了一種過渡:

跑鞋廣告語

(想做就做!)

勵志書

(你能做到!)

文學

(沒準能做到吧,但障礙重重,

人生艱辛,道路難免崎嶇,

non sine pulvere palma,沒有汗水哪來收穫)

既然跑步這麼稀鬆平常,那又有什麼好寫的?

或許就因為跑完馬拉松(或者一場長跑)就是當代「探險家沃斯」(帕特里克·懷特);如果你酷愛電視/酒精/偷懶,平時點個「網飛」、下個外賣單就是力氣活,那更是如此。如今已經沒有新大陸供你去發現,所幸還有一個廣闊而未知大陸叫「自我」。完成一項乏味、痛苦又艱巨的體能挑戰,這份毅力你有嗎?抑或你跟配送到門口的芝士披薩一樣軟綿綿?

「如果我能去跑步,呵呵呵呵呵」

當然,對於悉尼居民來說,復活節後,拎著一堆紅酒瓶子扔到回收垃圾桶,還有別一種滋味,那是一種入秋時蠢蠢欲動的慾望,一股莫名其妙的衝動,想去跑跑City2Surf。(編者註:「City2Surf」為城市到海灘馬拉松大賽是澳洲悉尼一年一度的公路長跑比賽,顧名思義,是由城市跑到海灘,總長度為14千米,每年吸引多達8萬名選手參加。)悉尼作家卡特里奧納·孟席斯-派克30歲的時候,突然就產生了這種衝動,讓自己都嚇了一跳。她的《長跑:女性與跑步小傳兼文化史》一書,就講述了她從「懶癌患者」變身長跑選手的歷程。

被長跑治癒的懶癌患者卡特里奧納

她在接受澳洲《衛報》採訪時解釋道:

「二十幾歲的時候,我喜歡泡泡雞尾酒吧、圖書館,沒什麼運動天賦。後來去給跑馬拉松的幾個朋友加油,看到那麼多人跑過終點線,心裡很好奇,很想知道完成一件事是什麼感覺。我那是是從形而上學的角度看待馬拉松的。幾年之後,我體能達不到,就決定去跑City2Surf。感覺上這個目標很差勁,但後來我吃驚地發現,自己非常享受在跑步機上訓練、水平逐漸提高的感覺。我深深地沉浸在這種體驗中,無論是思想還是情緒都完全投入,對此我很是驚訝。」

完成City2Surf之後,她開始參加距離更長的賽跑,為馬拉松做準備,但她發現跑步本身就是一個啟發。

「跑步影響了我生活的方方面面。持續跑很長時間以後,一片新的廣闊空間向你敞開了。有些人覺得長跑像冥想,有些人覺得跑步過程中難題迎刃而解;對我來說,跑步讓我進入到另一種思維空間,幫我解決了生活中的大問題。變化的確是會來的。」

對當今的作家來說,繆思就是跑鞋。

本文編譯自The Guardian,翻譯:王林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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