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基督徒的家庭
十二、基督徒的家庭
經文:弗五22至六9
在這段經文之前,保羅已經把很深奧的道理,如聖潔的真理,教會與個人的關係,屬靈生活,和聖靈充滿等都說過了,然後才說到家庭的道理,似乎和由淺而深的原則不合,其實不然,基督徒家庭問題,在整個屬靈生活上占很重要的地位,必要過聖潔生活的基督徒,才有基督化家庭的享受。有人說知識才幹不夠不要緊,常會得到人的原諒,如果在人前裝假,過後被人發覺,必然得不到別人的寬恕,家庭生活更是這樣,一個人若不過聖潔的生活,他不能在家中一天到晚假裝聖潔,在家中要過絕對坦白的生活,不能徒有外表。家中的各人必須自己過聖潔的生活,才能有基督化的家庭,保羅先說了深奧的道理,然後說到真正基督化的家庭,這段道理實在是很重要的教訓。
基督徒在地上所過的生活,就是天上生活的預表,主稱天堂為父家,神是天上的父,我們是兒女,將來天堂的生活也如家庭生活,我們從在世上所過的家庭生活,來學習如何在天上生活,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家庭的重要性。
丈夫與妻子的關係,就如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主是教會的頭,在這個關係中,我們看出兩件事:首先是在基督徒家庭中,學習如何敬拜神,將來在天家裡我們要永遠的敬拜神,假若在地上不學習,那麼,將來在天上如何會有那樣的快樂敬拜神呢?同時我們現在要在家庭中學習如何相處,如何相愛,如何包容,寬恕,因為這是天上家庭生活的預表。其次,我們的家庭生活,乃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主要見證,如果你對人作主的見證,而你在家庭間充滿紛爭,妒忌,那就所作的見證也沒有用。從上兩項,我們更明白家庭生活的重要。
現在把這段聖經分開三樣關係來說:
(一)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保羅的教訓是給主內的信徒的,所以人不在主內,就看不出這經上教訓的重要,沒有主的生命,就不明白主的教訓。這裡說妻子當順服丈夫,不在主內的人,便誤解了其中真理,妻子便成為奴隸,這裡是主的教訓,不是按人的教訓,在主內我們是互為肢體,丈夫就不能把妻子看為奴隸,產業一樣。作丈夫的就要在主內,有主的生命,然後在家庭中就作被妻子順服的丈夫,請看22節,在兩個順服旁邊都有點,表示原文無此二字與21節看,那麼,就成為「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如此對自己的丈夫,如同對待主」妻子對丈夫這樣,丈夫對妻子也是一樣,這就是彼此順服。
這裡又說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主是教會為頭,家庭內彼此順服的道理,是基督教特有的道理,這裡說是「頭」,是在什麼事上作頭呢?就用經上的標準來看,是在屬靈的事上作頭。如家庭中有崇拜,這個場合中,丈夫就是頭。在社會上一切有關政府法律,對外交往,丈夫就作頭──在這些事上,應當是家庭中最高的男人:父或丈夫作代表人,(作頭)女人不能代表,否則就不合聖經教訓,也就是在這些事上,妻子就要順服,但有些家庭項事,廚房工作,那就要由妻子作主,丈夫不能事事干預,這才是彼此順服。
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是基督徒,那就容易辦,假使丈夫不是基督徒他就不是在主內。又怎樣呢?妻子也一樣順服嗎?這裡,我們多看一節聖經:彼前三──「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所行被感化過來。」由此可知,你們作妻子的,站在婦人,妻子基督徒的地位要順服未信主的丈夫。不能因丈夫未信主,便故意與他為難,必要用溫柔體貼的態度,良好的品行去感化他,造成一個基督化的家庭。同樣,作丈夫的也要愛妻子,妻子是信主的,不用說要愛她,是未信的呢?更要用完全的愛心去愛她,如同基督愛教會,在教會的人與神為敵之時,主已經愛她,因她是主的身體,妻子是丈夫的身體的緣故啊。有時我對我自己的身體不滿意,原因我沒有運動家的體魄,又沒有歌唱家的嗓子……按自己的意思,許多部份要改變,但是,我怎樣待自己的身體呢?換過吧?不能,我還是愛這個身體,主愛教會,就是這樣,教會雖然污穢,不聖潔,主總是「保養顧惜」。照樣,丈夫也不能說不滿意妻子便隨意放棄。
從「二人成為一體」一語我們看到幾件真理:一頭一身體,就一夫一妻有人多過一個妻子是不對的,成為一體,就是二人一起有生命的聯合,頭不能離開身體,身體也不能離開頭,所以,夫妻二人是不能分開的,在另一方面夫妻的關係就等於主與教會的關係,人信主,是甘心樂意順服相信而不是勉強壓迫,夫妻二人的聯合也是甘心樂意而不能勉強壓迫成就的,再者「二人成為一體」,中間也不能多一個第三者,現在許多家庭有問題,就是因為夫妻中間多了一個人,如姑媳之間,妯娌之間……便發生許多阻撓的事,一體之間加上一塊東西是不能生活的,夫妻之間也不能多一個人啊!我特別多說句,為父母的請尊重兒女的意見和兒女自己夫妻之間的關係,他們二人成為一體,父母千萬不要加入倒亂他們,這是基督徒的家庭生活的根基。
(二)父母與兒女的關係
弗六──「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兒女孝敬父母,不是因父母的地位,權利,學問,或其它條件,而是「理所當然」的,「理所當然」在原文是「這是對的」之意,請再看西三20說是主所喜悅的。願青年人,小孩子們都在主內作好兒女,聽從父母,孝敬父母。
中國人孝敬父母的美德,為歐美人所稱讚的,全世界人都要向中國人學習,可是,現在漸漸我們好像要失去這種美德了,青年人有些學問,地位,便說父母是老頑固,事事無用,因此不肯聽從父母,孝敬父母了,這裡說「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願這些話能行在為兒女的身上,各位青年人,如果你回去有空,請看看羅一29-30、提後三1-2,便知道不順服父母的罪是何等嚴重。
為父母的,不要惹兒女的氣,不要不公平,不忠心,無愛心,易發脾氣,應許的話不實踐。請你們要保重自己為父母的地位,這就是不惹兒女的氣,不叫兒女看不起你,反過來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六4)。
(三)主人與僕人的關係
這裡所說的僕人,有人指為那時的奴僕,是主人買來的,但詳看8節,不單是指奴僕關係,乃指一切被僱用的人與主人的關係,僕人對主人應如何,在5-6節說得很清楚,要用誠實的心聽從主人如聽從基督一樣,特別是基督徒作傭僕的要誠實,不論買菜,看家,須絕對忠心,不論是不是在主人跟前,要盡本份,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主人對僕人,也是一理,(9)「一理」原是「同樣平等」,是在人格上絕對平等,不因他軟弱,需要便輕視他,不要因工人易雇時而少給工值,必要按照他的工作而酬,西四1「公公平平」就是這個意思。我們千萬不要忘記,他是主內的兄弟姊妹啊!
我友人的妻子產了兒子兩天,女僕就對他說有事辭工,如要留用,必要加薪,這樣的事,基督徒不能做,不能因主人的需要時要求加薪或辭退。又有一友,家有兩個女僕,一作什工,一司炊事,炊事工作本甚清閑,恰巧這佣的丈夫由廣州偕同六歲的孩子來,他要靠工值來養夫育子,所以不能辭工,但主人卻知道她的弱點,便要她炊事之外還要作什工,這是欺壓的行為啊,基督徒不能如此行。
各位,將來誰都要受主的審判,到那時,主不問主僕的地位,只問我們在交託的事上有無忠心,有無盡本份,我們能不戰競戒懼嗎?── 鮑會園《以弗所書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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