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現在就開始懷孕不影響孩子符合政策

原標題:放開二孩湖南「搶跑」 國家衛計委稱「不得自行其是」

預計明年第一季度政策落地,官方稱現在開始懷孕將「符合政策」

南都訊 (記者吳斌 發自北京)針對地方衛生計生部門表示,對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修訂實施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國家衛計委指導司負責人昨日回應稱,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其是」。

修法之前生二孩仍受罰

此前,湖南衛計委黨組書記詹鳴曾明確表示,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後到湖南省正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

昨日,國家衛計委指導司負責人回應這一做法時稱: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之前,各地各部門都必須認真執行好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這就是說,對各地不符合政策、已經懷孕即將生產第二個孩子的家庭而言,只要孩子是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實施之前出生的,就仍將按照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41條所規定的,「繳納社會撫養費」。

「性子急的現在開始懷孕」

不過,對於那些因為五中全會「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而決定生第二個孩子的家庭來說,國家衛計委方面已經釋放積極信號。

國家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庄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實行之後,所有新出生的二孩都應當是符合政策的,因為現在有關工作進行得很快,「性子急的,現在就開始懷孕也不影響孩子符合政策。」

而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表示,全面兩孩各地何時落地,具體是由各省區市決定,「我們預計明年第一季度,全國多數省區市會落地實施」。

政策都應該和「按政策生育」相匹配。過去的政策是鼓勵少生,現在全面允許生兩個孩子,經濟社會政策方面都應該進行相應調整。各省份相應的計生條例修訂,也都應進入議事日程。

觀察

修法最後一關怎麼過?

「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兩孩政策正式實施之時。」這成為了國家衛計委官員回應外界「全面兩孩」政策何時實施的一個口徑。一名專家告訴南都記者,相關部門早就啟動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研究了。

何時修法?

最快12月底人大常委會啟動

國家衛計委方面表示,全面兩孩政策必須依法啟動實施。根據十八屆五中全會的精神,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配套的法規規定也要相應修訂。

2013年,單獨兩孩政策落地時,並未啟動修法,只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經批准後,隨後各地修訂條例實現單獨兩孩落地。

人口專家、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解釋,單獨二孩政策早前就考慮只是一個過渡性政策,只要符合預期就會過渡到全面兩孩。考慮到法律的嚴肅性,當時並沒有啟動修法。

中央在2013年11月出台單獨兩孩政策,2013年12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審議批准了相關建議。因此,專家也預計最快今年12月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會啟動相關修法工作。

如何修改?

未來獨生將不享優待政策

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第18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隨著全面兩孩實施,這一條款勢必將會進行修改。同樣各地的計生條例中關於允許生兩個孩子的特殊情況的條款也將進行修改。

原新向南都記者表示,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2001年修訂,2002年實施的。隨著人口形勢的變化,計生法作為一個中國人口政策原則性法律,也到了該修訂的時候了。

此外,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已經明確表示,將取消二孩審批,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相關的獎勵與社會保障的內容也將進行修改。

鼓勵生育?

「還沒有到那個程度」

至於《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中是否會在「一對夫妻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允許條件下,從過去控制人口的思路轉向鼓勵生育的思路,還有待觀察。但原新認為,「還沒有到那個程度,鼓勵生二孩還需要一步步來」。

不過,原新也向南都記者表示,在地方調研評估時,公眾反映了很多政策層面的問題,如產假較少、3歲以下幼托機構緊缺,撫養成本較高等,體現了生育政策上需要更多關懷性的措施。

原新說,所有的經濟社會政策都應該和「按政策生育」相匹配。各省份相應的計生條例修訂,也都應進入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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