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化石的早期認識史

  化石的英文名為「fos-sil」,來源於拉丁詞「fossilis」,是從動詞「fodere"變來的,有挖出、掘出之義。早在遠古時期,希臘的希波利圖斯曾引用色諾芬尼的論著,認為在距岸很遠的山上發現的海生動物遺迹是當時動物陷入泥中留下,後來凝固下來的。同時,在中國寫於春秋之末或戰國初期(約公元前 5世紀)的《山海經》中就有關於龍骨的記載。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把龍骨看成與蛇蛻相似的龍蛻,把骨化石與傳說中的生物聯繫了起來。至公元11世紀宋的蘇頌在《圖經本草》中,明確指出龍骨並不是龍蛻,而是龍死後的遺體的骨、角、齒等硬的部分。   在這一時期中國的著作中關於硅化木及其他化石的記載已屢見不鮮。從這些記述中可以明顯看出,一些中國學者已經把這些化石與現代生物相比較,而且試圖用來推斷古氣候了。不過他們對於化石的形成還不很清楚。這一時期對化石的認識應以沈括為代表。《夢溪筆談》卷21第17則:「近歲延州……土下得竹筍……悉化為石。……延素無竹,此……不知何代物。無乃曠古以前,地卑氣濕而宜竹邪?婺州金華山……核桃、蘆根、魚、蟹之類,皆有成石者……。」再如同卷第11則有:「遵太行而北,山崖之間,往往銜螺蚌殼及石子如鳥卵者,橫亘石壁如帶。此乃昔之海濱,今東距海已近千里。」沈括的記載與化石密切相關,以現代古生物學觀點分析,可以看出:其一,太行山崖間的螺蚌殼,顯系古生代地層中的腕足動物或軟體動物化石。其二,浙江婺州金華屬地即今之浙江省中偏西部地區,該地中生代地層中發現了多種植物和魚、蝦化石。至於第三點,經中國古生物學家考釋,可能是一種已絕滅的節蕨類化石──新蘆木。類似記載在這一時期的其他書籍中亦常可見到,如顏真卿的《麻姑仙壇記》記有「高石中猶有螺蚌殼,或以為桑田所變」。朱熹說:「嘗見高山有螺蚌殼,或生石中。此石即舊日之土,螺蚌即水中之物。」再如從漢晉到唐宋期間,多次記載了湖南湘鄉的魚化石等。同時,龍骨、龍齒、石燕、石蟹、石蛇(可能是腹足類化石)等一直作為藥用。蝙蝠石、直角石、魚化石等作為裝飾品一直被利用著。   在歐洲,列奧納多?達?芬奇於1508年首先提出化石是曾經活著的動植物的遺體。與其同時代的一些科學家將「fossil」用於泛指石頭、礦物、器物等各種採集品,當然,其中包括著真正的化石。如德國醫生G.鮑爾著眼於這些化石為什麼是石質的,以及注意它們有無藥用價值。瑞士醫生兼博物學家C.格斯納雖將化石與現代生物對比,但基於當時生物學知識水平而受到一定限制。此外,義大利醫生、地質學家G.弗拉卡斯托羅和法國作家、制陶師B.帕利西都曾發現過雙殼類、腹足類和魚骨的化石。   丹麥地質學家和解剖學家N.斯泰諾基於他對諸多地質現象的詳細觀察於1667年寫出了有關「舌形石」(即鯊魚牙齒化石)的文章(未出版)。斯泰諾提出化石是古代有機體的遺骸,細心研究化石有可能解釋各種地質事件編年史的看法。關於化石的一個著名的插曲也發生在這個時期,作為狂熱宗教徒的自然科學家J.J.朔伊希策將1726年瑞士埃寧根中新世湖相沉積褐煤層中的蠑螈化石視為《聖經》中大洪水時期有罪的俗人的遺骸,訂名為 Homo diluvii testis(洪水證人)。這一錯誤直到1811年才由G.居維葉予以糾正。在其1812年出版的4卷本巨著的第四卷第十五篇論文中指出這一化石不是「人」而是一種盲螈 (Proteus)。直到1837年才由另外學者正式訂名為朔氏大蠑螈。   在歐洲,自W.史密斯、C.萊爾,尤其是C.R.達爾文以後,對於化石的認識逐漸深入而達到作為現代科學的古生物學的研究水平。   在中國,由於長期的封建小農經濟和以尊孔讀經為主導的科舉制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使古代科學技術的萌芽逐漸泯滅。對於化石的再認識也是19世紀中葉以後,作為現代科學的一部分由西歐傳入中國,或由西歐經日本再傳入中國的。來源:化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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