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危言?99%的P2P金融平台即將死亡

關於P2P互聯網金融的興衰論戰網上諸多言論沸沸揚揚,有人說大數據、打破金融壟斷、利率市場化,有人搬出了普惠、救世來彰顯其合理性及未來,當然也有人從監管無序、道德風險等方面提出了反方意見。專家們堆砌的理論太多,一時爭論不下。筆者從事金融監管及小微信貸工作多年,竊以為從P2P平台本身的風險控制手段及市場屬性來進行解讀,研究其創新及顛覆傳統金融的特點,從而研判P2P的未來走向,或許更為清晰。

任何金融產品,大都可以簡單地理解為資金來源與資金使用兩個方面。對傳統金融機構來說,就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博取利差的過程。P2P金融也是如此,無非就是通過互聯網集聚公眾資金,再通過互聯網選擇合適放貸對象的過程。P2P的初衷是金融脫媒,讓資金供方與資金需方直接對接,其價值是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原始的P2P是純粹作為交易平台使用的,不介入過多的風險控制及擔保過程,但此種模式由於很難鑒別資金需求方的風險,易形成信息不對稱導致投資人意願降低,這種原生態的方式儘管有一定的市場合理空間,但很難迅速形成規模,這也是P2P金融在現代金融業、互聯網高度發達的西方國家也沒有得到充分發展的原因。當P2P被複制進中國後,先行者也遇到了同樣的瓶頸,因此,在中國浮躁的社會氣氛下,P2P平台紛紛推出了保底、保證金、抵押、擔保等多種形式來架構風險控制體系,以期獲得投資人信任,放大規模。從這一天起,中國的P2P就走上了一條跟老祖先截然不同的道路上去了,其實質已經很難用P2P來進行定義,更類似於「網路銀行」。中國絕大部分P2P不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中介平台,這使得出資人不是根據借款人本身選擇投放,而是依賴平台信用或其所謂的風控手段可信度進行投資。P2P在裡面扮演的角色已類似於銀行。

我們從P2P本身產品的市場價值及風險控制手段入手,就可以看出此類產品的優劣及核心競爭力,對比現在市場上主導的常規金融產品及信貸市場規律,銀行與P2P互聯網金融誰將幹掉誰, P2P是走向輝煌還是末路,是繼續高舉高打還是會尾隨寶寶們最終歸於平靜,也就不難得出結論了。

由於P2P金融吸收資金公信力不足以及互聯網投資人的屌絲屬性,現在的主流P2P能吸引到的資金年化成本一般在7%-15%之間,再加上平台運營成本、介入的擔保成本,借款人需要付的代價一般不會低於年化15%-24%。事實上,除去一些政府及銀行信用背書的平台,絕大部分平台吸收資金的成本不會低於年化12%,借款人成本不會低於年化18%(不要僅看各網站的公開利率數據,這其中一般不包括平台的服務費、保證金成本、擔保費、管理費、評估費等等)。這樣的資金成本,相對於傳統金融機構平均3%左右的存款利率、8%左右的貸款利率(小微企業大約在8%-15%左右),其展業壓力陡然增加。

就信貸風險控制角度而言,如何設計一款信貸產品,貸款利率平均年化18%左右還要將風險成本、操作成本控制在合理範圍?這幾乎是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務。大家都聲討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的不作為、鄙視貶低銀行的傻子風控,但很少有人知道,眾多銀行均投入過巨資進行過中小微企業信貸的創新與嘗試。

德國IPC技術、法國沛豐技術、信貸工廠模式、三品三表、五看五貸等所謂風控模型及技術哪個不是銀行多年前就率先嘗試的?應收帳款保理、動產質押擔保貸款、保兌倉融資模式、聯保聯貸、小額純信用等眾多小微信貸產品創新何其之多?為何金融機構小微貸款難一直無法解決?主要還是因為中小微企業的信貸調查成本、操作成本及過高的不良率導致的銀行實際凈收益下降,讓銀行失去了投放的動力。

這種問題對銀行存在,對擔保公司、小貸公司、P2P平台及任何希望從事中小微信貸的機構一樣存在。一眾P2P平台個個聲稱自已風險架構極為優秀,許多平台自稱其不良率甚至低至1%以下,遠遠優於銀行,其真實性我們無需考評,我們還是逐一分析一下當前P2P平台採取的保證投資人資金安全的風險控制手段究竟如何,看它是否真的超越了傳統銀行,實現了風險控制手段的創新及突破。

總結了一下現在大部分P2P平台公司宣稱的風險控制手段,大約有以下幾種。

手段一:設立風險保證金。

目前很多平台均設立了風險保證金,比例一般為貸款金額的1%,一旦投資人無法收回投資,由風險保證金提供先行賠付。這一制度看上去有點類似銀行,按貸款餘額的1%計提風險準備金。但是,這個1%真的與銀行一樣嗎?

我們先普及一個常識,專業人士可以選擇跳過。

1、截至2014年6月末,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08%,上半年16家上市銀行不良貸款餘額超過5581億元,其中中小企業貸款不良率大部分介於2-3%之間(不含上半年核銷的709.93億元不良貸款)。P2P投放的貸款由於利率水平遠遠高於金融機構,其客戶質量及保證措施不大可能優於金融機構,P2P如何能夠用1%的準備金來覆蓋?

2、2014年上半年,中國16家上市銀行撥備覆蓋率為251%,環比下降13%。撥備覆蓋率(也稱為「撥備充足率」)是實際上銀行貸款可能發生的呆、壞賬準備金的使用比率。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是衡量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是否充足的一個重要指標。

撥備覆蓋率=(一般準備+專項準備+特種準備)/(次級類貸款+可疑類貸款+損失類貸款)×100%。舉例來講,某銀行貸款餘額100億,其中正常類90億,關注類2億,次級類5億,可疑類2億,損失類1億,則其不良貸款率為(5+2+1)/100=8%。假設不計提特種準備,按照現行規定,首先計提貸款一般損失準備金=100*1%=1億,然後按比例計提專項貸款損失準備:2*2%+5*25%+2*50%+1*100%=3.29億。加上一般準備,準備金總額應當達到4.29億元。目前,對於一些銀行,中國銀監會要求撥備覆蓋率達到150%,是比撥備充足(100%)更審慎的要求。這些撥備資金來源均是銀行的稅前或稅後利潤。

以上說明,P2P的1%計提不同於金融機構的1%,金融機構是用自身利潤來計提的,而P2P大都是將1%成本加到借款人或出借人身上的,這勢必帶來了更高的融資成本,從本質上加大了貸款的風險。金融機構是多重撥備,且遠遠超過貸款餘額的1%,而P2P的準備金如何持續與積累?另外P2P宣稱的準備金是否真實到位?有無挪用?如何監管?

手段二:小額分散,將一筆資金分散到若干個借款標的。

眾多P2P平台將小額分散作為降低風險的主要手段之一。實際上,此種分散在降低單一客戶的本金風險的同時,也降低了客戶的收益率。這種信貸投放越分散,單一客戶承擔的風險越接近行業平均不良率。就如一個賭徒,將100美金的注分成1注下還是100注下,帶來的結果是1注有可能全贏、全輸,100注各有輸贏,後者在分散風險的同時,也失去了單注全贏的可能,越分散下注,其賠率越接近賭博項目的平均賠率,眾所周知,賭場贏的就是那個1%的賠率,也就是說,如果一個賭客將自已的籌碼無限分散,那得到的結果肯定必輸無疑。

P2P與之不一樣的地方是,不存在賭場必勝的1%。但最終投資者通過此種方式實現的收益,只能是行業平均毛收益率減去行業平均損失率的最後差額。這種方法在分散單一投資人風險的同時,也分散了單一投資人的收益,此差額有可能高於銀行存款利率,也可能低於銀行存款利率,當平台平均不良率超過一定比例的情況下,投資人扣除承擔的平均風險損失,綜合回報率甚至有可能低於存款利率。

上述通過小額分散來解決風險的做法,其實本身並不是風散了投資風險的絕對值,而是將損失平攤到每一個投資人身上,它僅僅能減少一個投資人血本無歸的機會以及延伸帶來的對P2P平台的壓力,在宏觀層面上並沒有改變風險本身。另外,上述的P2P行業平均損失率還不僅僅是貸款不良率造成的損失,還有平台操作與道德風險產生的損失,這一點,P2P與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是不可比的。一些國資或銀行背景的P2P當屬另類,但是這類平台的投資回報率也比一般P2P平台要低的多,這其中應理解為官方背書的成本吧。

手段三:由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第三方提供擔保,由擔保公司及小貸公司承擔盡職調查成本及代償風險。

大家看一組數據,基本可以判別這種方式的可靠程度了。截止2013年末,全國融資擔保公司法人機構總計8185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不良貸款餘額348億,比年初增加160億元,增長84.5%。融資性擔保貸款不良率為2.24%,比年初增加0.95個百分點(中國擔保協會統計數據)。

事實上,由於協會統計數據均來自各家擔保公司自報,其真實度無可考量,至於消失與死亡的擔保公司也就更不在其中了。據筆者了解的情況,真正的擔保貸款不良率基本不可能低於10%,這還不包括這些融資擔保公司銀行合作外的擔保及違規集資的數據。看看全國擔保行業在2013至2014年度出現的大洗牌現象就應該有更直接的理解。

今年以來,四川省有12家擔保公司因不合格被註銷,23家公司需整改;廣東已有30多家擔保公司退出了融資性擔保市場;此外,浙江、江蘇、河南、湖北等地也出現了類似情況,大部分擔保公司或被移交,或重組,或變更,或註銷,擔保業倒閉潮已呈現全國蔓延之勢。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通過主管部門年檢的擔保公司約為2013年末的半數,目前仍能夠正常開展融資擔保業務的公司不超過總數的20%。

另外,相當一部分P2P平台合作的擔保公司根本沒有主管部門授予的融資擔保資質,僅是名稱上有個擔保字樣而已,或者直接就是P2P平台關聯人成立的皮包公司。

至於全國小額貸款公司,因沒有統一的不良貸款數據來源,只能根據多方情況進行概括。筆者由於是行業中人,接觸到全國眾多省份的監管機構及小貸同行,因此對全國情況相對了解。全國的小貸公司良莠不齊,差距極大,如果希望得出一個統一的數據基本不可能,但據筆者接觸到的全國十餘個小貸行業發展較好的省份情況反映,當前小貸公司的貸款平均不良率也不可能低於10%。

綜合上述情況,如果僅僅是依靠擔保公司、小貸公司來鑒別項目並提供保證,其可靠度可想而知。

手段四:由P2P平台運營方提供代償保證。

這一點更不靠譜。試看當下P2P平台,除幾家銀行國資系及拿了VCPE錢的公司實收資本略大一點外,又有幾家公司資本金經得住賠付?絕大部分P2P平台實收資本與P2P貸款餘額比例低於1%,有的甚至早已虧損為負數,根本無法承擔代償責任。高收益對應高風險,如果說三兩家平台依靠資源、技術或運氣可能會成為另類的風險控制佼佼者還有可能,那麼整個行業是無法打破這個規律的。紅嶺創投,一個項目損失一個億,而它的註冊資金只有5000萬元,加上利潤、資本公積金也就9000萬元,它也就只能拿「瘋投」的錢賠了。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如何相信P2P公司能夠代償?

手段五:由房產提供抵押,所有借款人必須提供房產抵押。

應該說,想出這個方法的人肯定是信貸的外行。如果風控就依靠簡單的房產抵押能解決的話,那銀行完全可以坐在房產登記處放貸款就行了。應該來說,這個措施騙騙老百姓及不懂金融的投資人是非常有效的,在這個房價上天的時代,房子被老百姓當成了一生最大的追求與可靠的依賴,聽說有房產抵押,就認為是零風險。不僅是老百姓了,連郞咸平教授在電視上也大為讚賞P2P的房產抵押零風險。

事實上,真正有過信貸工作經驗的人都懂得,把房產抵押當作信貸的唯一選擇,結果是反而將貸款客戶質量向下擠壓了一大步,加大了信貸風險。銀行做房地產抵押貸款相對可靠,因為它利率低,可以優選客戶,擁有房產的優質客戶除了銀行,也沒有其它的選擇。

而P2P做房地產抵押貸款,那麼高的利率首先就將優質客戶全部排除在外,剩下的大都是風險客戶,等於撿了一地垃圾。眾所周知,當下銀行對房產抵押貸款的認可度極高,如果一個企業或一個自然人拿房產去銀行抵押都拿不到貸款的話,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借款人的各種風險因素導致的拒貸。這其中包括借款人沒有可靠的還款來源、借款人用途有風險或抵押房產存在糾紛等。千萬不要相信那些銀行不做小額貸款、銀行官僚、銀行不專業等妄言,在當下金融機構比廁所還多的年代,在歷年信貸膨脹,連應收款帳、倉單質押、類信用保理、無抵押信用貸款、信用卡透支消費都大規模推廣的今天,相對安全的房產抵押項目如果不是借款人存在較大的風險,基本上跑一兩家銀行完全可以借得到貸款。

可以想像一個思想健全、經營良好的人會放棄銀行的8%左右的利率,而去選擇18%左右成本的P2P資金嗎?願意拿房產抵押到網上融入資金的個人與企業,有點類似劣幣驅逐良幣的過程,其貸款逾期的比例遠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現實的數據更能證明這個問題,目前金融機構、擔保公司、小貸公司出現不良貸款最多的,恰恰是房產抵押類貸款,它容易讓人放鬆對借款人風險審核的警惕性。

另外,投資人的一個認識誤區是,大家普遍認為,一旦借款人貸款逾期,就可以獲得他的房子或將其變現,是零風險的,這種誤解在民間信貸機構從業人員中也普遍存在。事實上,在中國當前的司法環境下,一個違約的房產抵押貸款,從起訴到能拿到房產變現的過程,一般沒有一至兩年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其中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眾多,最大的減值還是國家計征的各項稅費(司法處置房地產視同房地產銷售,稅費按二手房買賣交易計征)是優先扣除的。

我們簡單列舉一下處置成本,因部分費率為區別徵收且全國還存在一些地區差別,我們只能按50-100萬元的案值平均計算一個大概成本(以江蘇某地為例)。

司法方面:訴訟費約佔1%(階梯計算)、保全費每件5000元、執行費約1%(階梯計算)、拍賣費約5%以下、評估費約2.5‰(階梯計算);

稅收方面:企業銷售住宅與非住宅,需要承擔印花稅萬分之五、營業稅及附加5.6%、土地增值稅約5%(差別徵收)、企業所得稅25%;個人銷售非住宅的,除個人所得稅為20%外,其它與企業銷售一致。個人銷售住宅的稅費約6.6%(差別徵收)。不良貸款抵押的房產如果不能直接到購買人的名下,為了保全資產防範出現其它風險,一般抵押權會先將房產落戶在自已名下,再行處置變現時,又是一輪稅收。

綜上所述,司法處置抵押的房地產的,總費用約佔全部拍賣所得的20%-43%之間,再計算兩年的資金成本,其損失可謂極大。這還是能夠拿到資產順利拍賣的。在現實生活中,還有大約30-40%的抵押貸款訴訟最終因各種原因(如先刑後民、抵押不過租賃、產權糾紛、弱勢群體居住、維穩等)最後無法執行。大家可以看到,僅僅依靠房地產抵押就視為零風險的想法是多麼可笑。另外,P2P借貸與一般面對面的借款還不一樣,它面臨著多個投資人對一個借款人、跨區域、訴訟主體不清晰、中間環節過多、P2P平台倒閉無法舉證及執行、訴訟成本過高等諸多難點,遠非投資人想的那麼簡單。

手段六:建立風險控制模型,以大數據及網上供應鏈信息為支撐,來分析借款人信用、控制信貸風險。

這一點看上去很美,其實這條最扯。大數據何來?如何篩選?連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數據都沒有直接的對接,僅依靠簡單地收集企業或個人的一些數據(甚至有些P2P平台僅僅讓借款人將相關信息掃描發送到網上即可),然後套用一個個高大上的所謂國外引進的風險分析模型,就能分析出借款人的風險度?網商又如何?網購數據又如何?

現在P2P的大數據分析支持者可能唯一能舉的例子就是阿里金融。在這裡我不想再談阿里的特殊生態圈及不可複製性,事實上阿里系的支付寶系統提供的商家應收款變相質押是其風控的核心關鍵,同時,阿里小貸的線上、線下風控調查手段,與傳統銀行的小微企業風控調查手段相比大同小異,依靠大數據建立的風控模型在此其中真正發揮的作用遠沒有宣傳的那麼高大上。

我來描述一下阿里小貸的部分玩法:阿里根據商戶的經營情況,給予適當的信貸支持。阿里商戶的銷售款,由於有七天買家保護期,因此阿里商戶七天內的銷售款是無法拿到的,押在支付寶手裡。如果商戶需要資金,向阿里申請貸款的批准額度一般為該商戶三天左右的銷售額,也就是說,阿里用客戶七天的應付款作為保證,放三天額度的貸款,其風險怎麼可能大呢?這是小商戶的信貸做法,至於大商戶,由於信貸需求較大,阿里用了另一招,即限制大商戶每天自身支付寶匯出的金額,一般每天為5萬元,這樣導致大商戶支付寶餘額形成了較大的滯留資金。

同樣,大商戶如果缺少資金,被迫向阿里申請貸款,阿里能批給這些商戶的貸款也是控制在其支付寶餘額範圍內的,其信貸保證方式雖然沒有明說是用這些商戶支付寶的餘額作為保證的,但實質無異。這些情況是筆者與阿里系部分商戶的溝通中得出的,不能代表阿里小貸的全部玩法,但應該是具有相當代表性的,希望那些深信大數據信貸的專家清醒一點。

現在大家熱議的大數據,在信貸環節來說還過於虛幻,幾乎沒有哪家P2P談到大數據分析時能夠提供更明確的細節。難點不在於數據分析的模型是否科學及準確,而是我們根本無法高效取得可信數據,無法面對極為複雜的中國信用環境及中小企業脆弱的生存現狀。現在銀行、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等哪個不分析客戶的數據?為什麼非得加上一個「大」數據才顯得高大上呢?再大、再全的企業交易數據與現金流數據,也只能說明企業的一部分信息,即使一個純電商環境的企業數據再真實可靠,也僅能反映其線上情況,其線下經營情況(現在線下線上同時經營的商戶極多,而且大部分是線下規模大於線上,線上由於透明度、平台限制等原因,往往顯示經營狀況良好,資金流水正常,而線下風險無法考量)、經營利潤、資金來源、負債結構、信用風險、企業誠信度等等一眾關鍵信息根本無法獲得,至於政策性風險、投機性風險、管理性風險更是防不勝防,這就是中國中小企業、個人信貸不良率居高不下、金融機構對此非常頭痛、最後大都選擇房產抵押的原因。還有一點,現在的哪家P2P是運用的純大數據風控模型?

手段七:銀行或國家信用支撐。

這個應該是當前最可靠的P2P投資人風險保證措施了。據不完全統計,由銀行發起或有銀行背景的P2P平台,全國已經不止八家,雖然管理架構、業務形式均有一些區別,一些平台在法律上講與母體沒有直接關係,也是獨立運行的,但事實上仍是用其銀行及國家信用做了隱形背書。因為在當前這種政治格局與金融體制下,母體公司肯定會保障平台安全,出現兌付風險及倒閉風險的可能性基本為零。

在我看來,這些機構中的絕大部分,做P2P平台其象徵及嘗試的意義遠遠大於給這些機構帶來的商業利益,即使這些平台能夠安全運行,但並不能彌補當下P2P金融商業模式的缺陷,國家信用背書本身的成本一定要計算在商業模式之中的,零成本的無償背書及輸送信貸項目違背了市場公平原則,其風險成本肯定要由母體機構承擔。

銀行系P2P無非是一個變相抬高存款利率、信貸資產出表的玩法,在信貸項目風險控制手段嚴重依賴銀行本身的情況下,其創新意義被極大的弱化。通過網上吸收8%以上成本的存款(實質上可以這麼理解),用國有信用、壟斷金融信用來背書,承擔事實上的資金安全保證,再用自已線下的信貸客戶來承擔這麼高額成本的資金,何利可圖?

對於當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而言,P2P如果不能高效率提供給他安全、穩定的信貸客戶來源,又不能承擔風控成本,僅是能高息吸收存款,根本沒有太多意義,當然金融機構對不能預測的互聯網金融未來的期盼並不在我們討論之中,沒有人知道未來是什麼,現在的投入是否值得。當下金融機構的流動性並不缺乏(從同業間資金拆借利率越來越低可見一斑),缺乏的不是高息存款,而是更低利率的存款及更安全的信貸客戶。

P2P無法提供大中型信貸客戶(如果提供,那隻能類似紅嶺創投的廣州紙業那類風險極大的項目,安全的大企業怎麼可能接受那麼高的成本?),只能提供雜亂無章、信息複雜、鑒別困難、風險較大的小微企業備選客群,銀行還要使用線下的風控體系及客戶資源來消化線上的高息資金,實在不夠經濟。對銀行而言,如果吸收低息存款、收集安全信貸客戶這兩個最直接的需求均無法滿足,銀行系P2P只能說是一種對美好未來的嘗試。

當然,P2P行業里也不乏一些優秀平台。

手段八:傳統的類銀行盡職調查,或使用各種專業風控手段(包括間接利用擔保公司、小貸公司,自建團隊等)從線下解決風控問題。

從風控角度講,現在眾多P2P平台也在仿效傳統銀行對中小企業、自然人借款各種風險甄別手段,包括大量線下的調查工作。部分平台的風控技術及內部控制水平還優於一些區域小銀行,相比而言還比較可靠。

但是一個問題也就出現了,那就是風控成本應如何控制?誰來承擔?信貸作為一個簡單的盈利模式,貸款利率-資金成本-運營成本-風控成本(含不良撥備及損失)=信貸利潤,這一公式非常直觀。

P2P平台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由於規模及初創的原因,如果要達到或接近一般銀行的風控水平,其平均每百萬元的信貸投放管理成本(含風險識別成本、IT技術支撐及人力資源成本)是肯定要高於當下大部份銀行的。

按照一般市場法則,高利率對應高風險(那些認為小微、小額、分散就能做到高利率低風險的幻想者肯定是忽視了這種模式帶來的極高的管理成本和風險成本),那麼我們大概可以將貸款利率與風控成本的差值定為一個相對恆定值,剩下來只要對比P2P與傳統金融機構在資金成本、運營成本上的優劣就行。

理論上P2P的優勢在於脫媒及互聯網效率與成本的優勢,但運用線下及傳統的風控手段,就完全把自已的優勢變為了劣勢。我不反對線下調查,甚至極其強調線下調查的重要性,但是P2P在此情況下如何盈利與發展?(如果說P2P平台只需要圈定用戶及交易量,然後大把地圈風投的錢也算盈利的話,可以不考慮這個問題)。

P2P如果要發展,必須從資金成本、運營成本、風控成本方面努力挖掘,從產品設計、差異化經營創新上入手,真正找到與傳統銀行的競爭優勢,P2P這一商業模式不是萬能的,誰都能效仿,要想從傳統銀行信貸市場上分一杯羹,談何容易?至於顛覆,還是好好想想,找到自已的核心競爭力再說。

除去銀行國資系P2P及極個別優質平台,絕大多數P2P平台的風險控制手段,要麼是建立不嚴謹的信貸產品設計之上,根本經不住推敲;要麼還是走的銀行老路,甚至依靠不確定的第三方承擔風險控制成本,其中介入的擔保機構及風控成本的疊加,與金融機構這個所謂的應該被革命的對象成本無異,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P2P平台所謂的脫媒不但沒有脫掉,反而增加了更多參與方,導致交易成本更高、操作風險加大,無形中拉低了它的市場價值。P2P集聚的高成本資金又如何能夠找到足夠多的安全邊際內的信貸產品去消化?無論從風險準備金制度、人才儲備、風控制度設計,還是在盡職調查、貸後管理、不良清收方式等各個方面,P2P機構都沒有表現出互聯網應該有的特性來。

當下的互聯網P2P金融更多只是吸收資金和發放貸款的工具,本質還是資金來源營銷手段層面的創新,風控的創新根本無從談起。如果P2P互聯網金融不能在風控層面、優質客戶營銷方面進行革新,其風控手段及優質借款人的來源必須嚴重依賴線下,那麼P2P互聯網金融的本質還是線下金融的線上化,與傳統銀行類金融機構多少年的線下積澱相比,想造反成功的可能只能呵呵了。

我不是互聯網金融的反對者,我只是希望P2P平台的的擁躉、創辦者、投資人更冷靜地去思考,做一些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創新,特別是產品設計及風險控制手段的創新,讓P2P金融走得更好、走得更遠,而不是整天召開互聯網金融大會用普惠、道德、說叫的語言呼悠政府及投資人。

現在大部分P2P平台的招數基本是花架子,根本沒有什麼實質的突破,更談不上顛覆傳統的銀行,這些平台只是用擦邊球的方式部分突破了金融的嚴格監管、打破金融業務的壟斷而已,而這些,與優秀的、創新性的商業模式無關,遲早要被關進位度的籠子,也應該關進位度的籠子。

我一一分析P2P們的風控手段,並用極其大眾的語言給大家提示風險(平台本身的道德、操作等各種風險本文並未提及,有空另文再述),是希望投資人清醒地看到,任何投資均是有風險的,長期來說不存在低風險高收益的伊甸園,我不希望那些缺乏金融常識的可憐投資人,被那些不靠譜的P2P平台搞得傾家蕩產。

我其實更是互聯網金融的支持者。作為一個從體制內到體制外的金融從業人員,我深刻地感覺到金融官方壟斷的劣根性及中國現有金融體系對中國中小企業的信貸盤剝。互聯網金融以一種獨特的生態去衝擊傳統金融的壟斷地位,在夾縫中求生存,以一種堂吉訶德似的姿態去嘲諷傳統中國金融的國有官本位思想,其勢可嘆,其心可嘉。

2014年即將過去,2015年即將來臨。P2P作為互聯網金融的先鋒,在沒有解決風控革命性創新及安全性的情況下,其野蠻生長的勢頭必將被殘酷的市場打回原型。每一輪經濟及金融危機,金融行業都是從利率高的向利率低的從業者傳遞死亡。身邊的高利貸者死了一大批,典當、擔保、小貸先赴後續,銀行都不能倖免,P2P金融自然也不例外。

P2P當前的洗牌並不僅是大家認為的常規意義上的行業洗牌,而是純金融風險周期導致的金融業洗牌,P2P在當下這種狀態下,根本算不上一個行業,它僅僅是壟斷金融背景下的一個小小的特殊信貸市場,逃避不了系統性的行業風險,更因為其過高的利率使其站在死亡的前列。另外,作為一個燒錢的平台,目前幾乎大部分平台均無法形成贏利,包括陸金所在內,如果加上信貸項目收集及風控成本,估計形成的實際利潤就幾乎為零了,去掉資本的支持,還有幾家在未來三五年內還能存活?

最後,我嘗試做一個總結及大膽地預測,以供大家參考或批判。

一、當下的P2P金融本身並未實現實質性的創新,它僅是利用互聯網手段,部分打破了官方金融的壟斷,使得任何人、任何企業均可變相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金融業務。包括歐美髮達國家在內,這種完全脫離金融監管的野蠻生長,事實上是根本不應允許的,它也造成了國內大量騙子橫行、眾多投資人損失嚴重的現實。監管部們必須儘快出台行業規則,規範其行為。

二、P2P金融在我國之所以獲得政府、專家、大眾的大面積支持,主要原因來自於對傳統金融壟斷、利率非市場化、信貸剝削、官本位的憎恨,以及對自由市場金融、民營金融、互聯網科技的嚮往。政府在規範P2P金融的同時,應更多的考慮如何逐步放鬆金融管制,讓互聯網金融承擔更多的金融改革的先鋒任務,以引導更多的民營資本加入金融改革的行列。

三、當下P2P平台應充分認識到,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吸收資金,優選客戶,還是資金匯劃、內部管理、風險控制手段,P2P均未能找到與傳統金融機構戰鬥的先進武器。如果P2P只是一個高息攬存的工具,未來必將走向死亡。P2P平台應付出更多的努力,從市場創新、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入手,找到自已真正的核心競爭力。現在首先要做的,應該是產品及市場的創新,找到傳統金融機構不擅長、未關注或體制限制做不了的安全信貸客戶及安全產品。中國的金融市場足夠大,任何一家P2P平台只要努力、專業,肯定能夠找到自已的生存空間。

四、P2P金融未來必將是一個小眾、細分的市場,不要幻想顛覆傳統金融機構,它僅僅是傳統金融市場的一個補充,或者同時成為傳統金融機構技術及經營手段的一個創新工具。正如歐美這些發達國家,活下來有發展有前途的平台,也就LENDING CLUB等兩三家,大家分析分析LC的客戶對象、經營數據及信貸壞帳率,就會更清醒認識到,P2P註定是一個邊緣的、特殊的信貸市場。即使中國具有更廣泛的中小企業及創業人口基礎,但P2P高利率的特點形成了市場價值與風險價值的嚴重背離,註定是無法形成很大規模的。以當下P2P的競爭力,目前任何兩三家略大一點的銀行,只要在網上開出與P2P平台一樣的存款利率,估計幾日之內,P2P行業將寸草不生。

五、隨著實體經濟的低位徘徊,金融行業不良率將繼續攀升,絕大多數P2P平台將會陷入代償導致的流動性危機中,平台停滯或倒閉數將迅速上升。管控良好的平台由於缺少高回報低風險的信貸項目,發標數將進一步下降,貸款餘額難以上升,大部分平台會進入中長期資本消耗期,業務停滯或轉入虧損狀態,「瘋投」風光不再。國有或銀行系P2P平台由於母體機構本身信貸投放能力下降(實體經濟不樂觀),無法也不願意再向平台提供足夠多優質、高收益的項目,導致規模持平或下降。同時,由於短期內無法看到P2P的前途,決策層熱度趨冷,這些平台也將進入盤整、觀望期。

六、P2P平台如果希望長期良好發展,一定不可以有直接擔保與間接擔保的行為。作為一個輕資產的互聯網公司,不應該也無能力承擔任何信貸風險,P2P最終只能做成技術型、智力型、資源整合能力和風險辨識能力強的平台服務商,才有機會分金融市場的一杯羹。簡單的對接平台無價值,純粹的擔保手段更不可行,P2P只有努力將投資人、借款人、交易環節做得越來越透明,把產品及風險控制手段設計的更先進,才能獲得更多的人信任,實現自我價值,而這一切需要若干年來實現,需要耐得住更長時間的寂寞、熬過金融死亡周期的輪迴。

七、未來P2P平台的發展,將更多的依靠產品的創新及風險控制體系的創新,在互聯網及壟斷金融的交集中尋找機會。各平台應根據自身情況充分利用優勢資源,在熟悉的行業及領域努力創新差異化產品、降低風控成本、管理成本,獲得競爭優勢、生存空間,營造自已的護城河。

我真誠的希望,P2P的從業人員冷靜地反思自己,積極地在互聯網與傳統金融之間尋找機會。金融產品的多樣性、互聯網的創新性會讓有專業、有良知、善於發現的人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機會,P2P平台應儲備冬糧、耐心結網等候又一輪魚訊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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