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在飲食方面中為什麼不吃豬肉?
08-04
回族人提倡保持純潔的心靈和健全的思想,熱誠的精神和健康的身體,在生活方面杜絕污穢、骯髒、貪婪、懶散、愚蠢等。所以本身不純凈,並且對人無益,甚至有害 的事物和食物都應該遠離,在飲食禁忌方面也形成了回族的特點。很多人都知道不食用豬肉是回族的飲食習慣之一。其實在中國境內除回族外,有此飲食習慣的民族 還有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東鄉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保安族。這些民族不養豬,不吃豬肉,對豬都比較反感,回族人稱其 為「恨子爾」。有些其他民族的朋友並不了解為什麼會這樣,看看下面的內容對此就會有個正確的認識——中國古代醫學家曾提道:豬, 吃不擇食,卧不擇埠,目不觀天,行如病夫。其性淫,其肉寒,其形象至醜陋,一切動物莫劣於此,人若食之恐染其性。在現代社會文明中也是同樣,上述的這些習 性豬最能完整的體現出來,不吃也就意味著遠離它所具有的不良習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乾凈,而豬就有很大不同,且形象也醜陋。唐、宋、元時期來華的回回人中 既有信仰伊斯蘭教的中西亞各族,也有信仰猶太教的猶太人(術忽回回)和景教徒(基督教的一個支派)、拜火教等,這些中西亞來華者統稱為回回。他們的信仰隨 不盡相同,但不吃豬肉、同是中西亞來華定居者卻是他們的共性。《古蘭經》第六章一四五節中提到「血液、豬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 用。」又說:「你們不要吃那未誦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確是犯罪。」(6:121)如猶太人的經典《聖經》(即基督教的《舊約全書》)中這樣寫到:「凡蹄分兩 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凈。…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凈」。回族人 的飲食禁忌方面吸收了穆斯林、猶太人的特點,從而形成了中國回族特有的風俗習慣。回回人通過與中國境內的漢、蒙等民族的女性結合形成回族後,這種飲食習慣 自然也就傳承下來。回族除忌食豬肉外,對奇形怪狀、污穢不潔、爪利牙銳和性情兇惡的飛禽、猛獸及魚類,回族都禁食。就禽類來說 吃谷的、有胃的、似雞嘴的可以吃,如雞、鴨、鵝、鵪鶉、鴿等,而似鷹嘴、食肉的則不能吃,如老鷹、梟、騖、禿鷲、烏鴉等;凡獸類是吃草的、反芻的、有四蹄 的、性情馴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駱駝、鹿、兔等,反之則不可以,如虎、豹、狼、獅、鼠、蛇、驢、馬、騾、狗及猴、熊、象等;海中之魚可以吃的是腹下有翅 膀,身上有鱗,脊上有刺,有頭尾的,如鯉魚、鰱魚、鯽魚、黃花魚、帶魚等,不能食用的有鯨魚、鯊魚和烏龜等,海豹、海獅等也在禁食範圍之內。回族還禁食用 火器擊斃的「可食類」畜禽。禁戒動物的羽、革、毛、角等,可以為人所用。除魚類之外的動物須要誦安拉之名宰(非「殺」)後才可食用,禁食之物在迫不得已時 食之無過。另外牛羊身上的內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須、耳朵、棗(胰子,就是淋巴結)等也不可食用。現代的事實也證明,這些部位和物質都是各種病菌高發 滋生地,是藏污納垢的所在。所以賣牛羊肉的回民要把牛肉、羊肉收拾得乾乾淨淨,規置得利利索索。什麼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塊、散臟毛等各種污物,都應 該給去掉。特別是絞餡尤其要洗凈弄清潔。清代回族學者劉智說道:「飲食,所以養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則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惡,則滋我之 性惡:彼之性污濁不潔,則滋我之污濁不潔性。」(《天方典禮,飲食》)解釋禁食豬肉時說道:「豬是畜類中最污濁的,其性貪,其氣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 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牙,好攫,嚙生肉,愈壯愈惰,老者能附邪魅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可見,回族人的飲食習俗是有本 民族的形成有密切關係,是民族固有的特徵,是自然形成的文化差異,並非有意要與任何一個民族在飲食習慣方面對立。由於大多以小聚居的方式散居在中國各地, 周圍又以漢族居多,所以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慣很容易受到誤解、嘲弄和污衊……,更增加了回族人對豬的強烈反感,所以對於回族人來說,不吃豬肉又有了一層新的 含義,那就是反抗民族歧視、民族同化。願我們各民族彼此之間相互尊重和理解,都多一些寬容,加強團結,共同構築和諧的社會環境,建設繁榮富強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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