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銀行取錢銀行多給一萬元,銀行叫還錢,大媽這樣回復
去銀行辦業務,在銀行櫃檯前經常看到下面這個牌子:
如果去取錢,銀行多給錢了,儲戶能不能也「離櫃概不負責」呢?
王女士到當地一銀行櫃檯取款3萬元,當天傍晚,銀行工作人員給他打來電話。對方稱,因櫃員工作失誤,當時給了王女士4萬元,希望他歸還多給的1萬元。銀行方面多次催促王女士退還多給的一萬元,但王女士仍一口咬定只收到3萬元。銀行最後以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將王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多給的1萬元。
庭審時,王女士仍堅持沒有多拿錢。最後,法院依據銀行提供的監控錄像支持了銀行的訴訟請求,判決王女士退還銀行多給的一萬元。
正如銀行牌子所示的那樣:鈔票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而銀行多給了儲戶錢,那麼銀行就會凍結儲戶賬戶,甚至起訴儲戶退還款項,這顯然是屬於霸王條款,對儲戶來說是不公平的。」
來看一個網上網友寫的段子,博君一笑:
一大媽在ATM機取400元吐出4000元,銀行叫大媽還錢。之後銀行收到這位大媽一封回信,內容如下:
1.請在我規定的時間到我家來取,時間是早上7點到8點,晚上7點到9點,其他時間我要外出和休息。
2.到我家後請在過道口取號,然後在樓梯間蹲著等待叫號,請在我家門口黃線外等待。
3.請提供你的有效證件,在我老伴那裡領取申請表,填好後簽名,蓋公章,我會對比你們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會叫你回去重新蓋。
4.你要是要問我取了多少錢,對不起,請支付查詢費,一筆2元。
5.提供你的單位證明,委託書等資料。(注意這個「等」字,到時候突然想起還需要什麼,你自己回去拿。)
6.手續全部完成後,請交納取款手續費,每筆4元,然後留下TEL號碼,我會把資料提交到我老伴那裡審批,20個工作日,到我家領取。當然,來領取時請重複1、2、3步驟。
如果你收到銀行多給的錢,你會退還給銀行嗎???
來源 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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