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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佛協副會長靜波法師:不可因信仰而囂張

編者按:「只有我們可愛的時候,別人才會愛我們!雖然這不是我們的目的,但過程必不可少。」當鳳編在編輯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黑龍江省佛教協會會長、哈爾濱極樂寺住持靜波法師這篇稿子,看到這段文字時,瞬間淚目。時下,正值三個和尚打架的視頻瘋狂刷屏,靜波法師的文字猶如皓月星河,瑣碎而寧靜,坦蕩而真誠。為佛教正名、為正法吶喊。「理論是灰色的,現實是真實的!人生最遠的距離是嘴與手之間。」這就是一個佛教出家人的思考和擔當。

靜波法師(圖片來源:鳳凰佛教)

本人自2001年當選黑龍江省佛教協會會長,2002年任哈爾濱極樂寺住持以來,在黨和政府的支持下,堅持愛國愛教,既守法守戒,以身作則,也曾遭遇過不理解,上訪、投訴、查賬等,最終走過誤解,走過錯覺,走過時光,慢慢被大家所認識、理解、接受,一直在努力,從來不放棄……以下,是我對佛教文化建設的經歷和感受。

一、關於佛教協會

1、省佛教協會是一個橋樑紐帶,是連接黨、政府與信教群眾的橋樑;向上反映信教群眾的合理訴求;向下傳達黨和政府的法律法規,宗教政策。做橋樑看似簡單,實則不易。我國宗教問題存在多年歷史積澱,有這樣那樣的遺留問題。雖然現在整個社會關注經濟發展,各級黨政領導重視宗教問題,但到了基層,宗教問題還是就被漠視的。當前社會大眾對宗教了解甚少,很多人根本就不了解。而佛教自身也存在問題,對佛教義理、佛教文化,沒有完全正確繼承,對三寶、三法印沒有正確認識和敬畏,其結果是信仰不純正,佛道不分,神佛不分。尤其是合法寺院僧人的作用沒有完全發揮出來,非法寺院僧人也沒有被取締,合法非法、真假僧人並存,問題較多,比較混亂。

2、關於假和尚治理問題。應該是社會問題,如何治理?未見分曉。

3、關於僧人資格認定問題。不能說沒作用,但如果假的不假,真又如何真呢?

4、關於國宗發〔2012〕41號文件執行問題。 41號文件執行起來不是很順暢,問題是沒有什麼成本;目前,全國佛教界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非法現象,積習有因,積習難返,究其原因往往誤解佛教在經濟社會的作用,應該是道德底線,精神文明方面,或許被誤解被誤導了。於是,佛教被謀利者過度開發利用、透支,社會對佛教的好感度降低。

5、關於燒高香問題。中央曾有五部委文件,效果有,但不令人樂觀,整個利益鏈條無法隔斷。

6、關於佛教弘法問題,需增強寺院的責任擔當意識。隨著中國佛教協會的倡導,佛教弘法情形看好,但仍需增強寺院的責任擔當意識。因為現在社會對佛教誤解很多,如借教斂財,邪教現象等等。至少需要我們去努力,但非法與合法的空間與成本往往不成比例。

7、關於佛教慈善事業:因地域等差異,各地經濟狀況不同,但佛教慈善都在行動,同在藍天下,沒有旁觀者,佛教慈善畢竟不能包辦替代社會慈善,量力而已。

8、關於住持任職問題:中國佛教協會曾有十條標準,一直是我們執行的參考,只是現在出家人越來越少,雖然都在辦學,但真正願意學習達標擔當的也不是很多。而提升素質,是佛教徒正信正行的保障。衡量佛教寺院住持的標準,應該是具有內修和外弘雙重素質,所謂:大眾慧命,在汝一人;汝若不行,罪在汝身!

9、關於放生問題,佛教界放生走入誤區。或許現在的佛教界放生已經走入了誤區,應當提倡放生不如護生,護生不如吃素,吃素不如救人。現在的放生很極端,放飼養的狐狸、蛇、豬,魚被頻繁地撈上來、放下去洗澡,鳥類被抓來放生等等,惡性循環,乃至有人利用人們的善良,借放生斂財。

10、關於省佛協與地市佛協關係問題。省佛協與地市佛協應當相互合作,相互支撐,但現實往往缺乏溝通,產生誤會,信息不對稱,當然還有一些複雜的社會原因。

11、關於守法有尊嚴,違法有成本問題。全社會及佛教界應當有努力的空間和具體的行動,讓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真正落到實處,真正讓人信服,沒有法外之人,沒有法外之教。

12、關於社會綜合治理問題。因為信息不對稱,責任不對稱,分工不是分家,社會上的非法寺院,非法僧人問題,應該是綜合治理問題,體現依法治國的具體行動。法國前總統戴高樂曾經說過:宗教是國家的義務警察。那麼宗教的社會責任和信仰責任擔當,恰恰說明了,愛國愛教的內容而不是口號,

13、關於評定和諧寺院的標準,是不是應該有硬性標準:比如,環保、弘法、社會正面形象等等。

二、關於寺院管理

我做為國家重點寺院之一的哈爾濱極樂寺住持,有責任和義務,在黑龍江省佛教界發揮龍頭引領作用,但歷史和地域等多重原因,我也要面臨很多困擾,也有很多體會。

1、寺院管理非常具體,尤其是管理一座曾經存在許多歷史問題的大寺院:緩則無功而返,急則欲速不達!於是,採取系列措施,制定規章制度,該做的必須以身作則,不該做的沒有例外,外樹形象,維護尊嚴。

2、僧人考試,早晚功課、五堂功課,缺一不可;不會就要努力學習,熟練掌握就要堅持過宗教生活,在規定的時間裡達到標準,從而內強素質,問心無愧。

3、撤掉寺院里的狐仙堂:狐仙堂曾經供有茅台、燒雞、豬頭、二鍋頭,致使有人吃吃喝喝,卻從未見過大仙們享用,反而使佛教迷失了自身。

4、扒掉寺院燒紙爐子:曾經有老闆燒了四十噸紙,乃至錫箔紙錢,污染了環境和信仰,被更多人誤解。我在扒掉燒紙爐子的過程中,曾經遇到利益集團的糾纏。

5、浴佛不再浴人:原來的寺院四月初八曾經因為浴人的聖水而引發肢體衝突,乃至使用了十二台農用噴霧器,結果更亂。現在改成浴佛後,正本清源,恢複本來面目,浴佛浴心,清凈自在。

6、培養僧才:坐落在極樂寺的哈爾濱佛學院,1924年已經存在,曾經培養了許多人才。新的時代,信息不對稱,更需僧人整體素質的提升。可喜的是,哈爾濱佛學院已經被國宗局批准,我們充滿信心,發願擔當。

7、打造綠色環保寺院:杜絕高香,不多燒香,堅定不移,不因利益而改變;種花、種草、栽樹,凈化環境,使信徒身心愉悅,重新認識佛教的社會責任,環境責任;為了進一步凈化環境,今年取消寺院小鍋爐,併入熱網。雖然過去有信徒捐煤可以減輕寺院負擔,但這個損失不足惜,信仰不能見利忘義。

8、講經不懈:因為「不忍聖教衰」,極樂寺每星期天、初一、十五都要講經,十三年堅持不懈。弘法是家務,利生是事業;從自我做起,提倡遵守法律,具備社會公德,堅持三皈依;教育信徒:不畏死、不畏活、不畏煩惱、不畏主宰!放下不是放棄,隨緣不是隨便,圓融不是圓滑,負責不是負擔!寺院作為合法宗教場所,要有信仰定位,要有寺院定位,要有僧伽定位!從而破邪顯正,發揮正能量。

9、財務管理:除了賬目清楚,批錢的不摸錢,用錢的不批錢;相信因果,更需落到實處的責任擔當,而不是說在嘴上,寫在紙上。

10、慈善事業:宗教的社會責任,因為不忍眾生苦,所以寺院的慈善行動,一直堅持不懈,從最初的自發行為,到整體的慈善運作。雖然能力有限,但做到清晰透明,不宣傳個人,是一個寺院的擔當行為,十三年來,慈善捐款計五百餘萬元。

總而言之,無論是佛協還是寺院,都應有擔當的行動,維持、堅持良知和道德標準,堅守信仰,堅守皈依三寶的底線,尤其在這個經濟利益衝擊的現實社會,維護佛教的清凈和形象,避免過度追求經濟利益,正確處理國法與教法之間的關係,不可因為信仰而任性、傲慢、囂張……

理論是灰色的,現實是真實的!人生最遠的距離是嘴與手之間。

讓我們的信仰如行而說,如說而行!因為,只有我們可愛的時候,別人才會愛我們!雖然這不是我們的目的,但過程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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