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為二戰賠了多少錢?歷時60多年賠款640億歐元

  1月26日,希臘雅典,新任總理齊普拉斯在二戰期間數百名希臘民眾遭納粹佔領軍屠殺的紀念地獻花。

  談錢容易傷感情,這一點正在希臘和德國兩國之間得到驗證。近日,希臘重提老賬,要求德國就二戰問題賠償希臘,總額約為1600億歐元。這讓兩國本來因緊縮政策鬧得緊張的關係雪上加霜。

  針對希臘提出的賠款要求,德國政府立馬否定了,政府發言人賽貝特說,德國一直銘記納粹德國給歐洲國家造成的災難,深知德國對此負有歷史責任,但德國早已完成向二戰受害國支付戰爭賠款和補償性賠款事宜。希臘與德國間的金錢糾葛,到底是否結清?二戰結束後至今70年,德國為二戰賠了多少錢?

  賠償談判

  戰勝國沒收領土內德國資產等

  德國投降後,18個戰勝國於1945年秋冬在巴黎召開會議,討論德國的二戰賠償問題。會議決定各個國家有權利沒收各自領土內的德國海外資產,此外還制定了賠償在各國間的分配比例。希臘也參與了巴黎賠償會議的談判,在分配方案中享有4.35%的物質賠償和2.7%的其他方式賠償。

  但隨著德國一分為二為西佔區和東占區以及冷戰的開始,賠償也發生了變化。

  兩個地區遭遇了截然不同的賠償命運。在東區,因蘇聯在戰爭中基礎設施和工業設備損失巨大,要求德國實物賠償並對其進行拆遷,運至蘇聯。大規模的工廠拆遷持續3年之久,據統計,蘇聯從東占區拆遷獲得的賠償佔東區所有資本設備的35%-45%,在一些關鍵的工業領域,如鋼鐵化工等,東區幾乎損失了所有的工業設備。

  由於民主德國生活水平急劇降低,1953年蘇聯將東德當時尚拖欠的25.73億美元賠償款項一筆勾銷,正式放棄了對東德的所有賠償要求。蘇聯曾宣布,東德總共支付了42.92億美元(按1938年匯率計算)的賠償,其中包括工業和設備拆遷。美英對西佔區的賠償要求相對溫和,因不希望摧毀其經濟從而成為歐洲的負擔。

  雙邊協議

  法律上希臘索賠已完全了結

  1953年同盟國簽訂了《倫敦債務協定》,減免了德國一半的債務。1990年,蘇聯、美國、英國、法國和聯邦德國、民主德國簽署了有關德國統一的《最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2+4條約)。四個同盟國宣布從此放棄此前在德國持有的的權利與義務。

  在這之間,1960年,德國與多個戰勝國分別簽訂了雙邊協議,進行賠償。希臘得到德國的賠償共1.15億馬克,荷蘭、比利時、丹麥等國也得到了賠償。

  20世紀70年代,德國賠了波蘭14億馬克。「2+4條約」簽訂後,德國支付了180億馬克給蘇聯,其中包括對納粹勞工的賠償。

  從法律上來講,「2+4條約」後,同盟國已放棄了對德國的索賠請求,而希臘政府也批准了這一條約,所以德國認為,德國和希臘在二戰賠償問題上,已完全了結了。

  希臘則認為,德國1960年的還款只是首期賠償,剩餘賠償應在1990年兩德統一後協商。

  國際輿論則普遍支持德國。曾參與「2+4條約」談判的歐洲議會議員古拉德說,儘管希臘深陷困境,但向德國提出二戰賠償仍然是一個「糟糕的主意」,她提醒希臘,歐洲是建立在道德選擇之上的,「尊重法律,團結合作而不是復仇」是歐洲的關鍵。

  民間賠償

  兩次立法賠償戰爭受害者

  聯邦德國成立後,賠償主要對象從政府轉向了民間的戰爭受害者,希望借積極賠償重建德國的國際形象。

  1948年以色列建國之後,向德國提出了賠償訴求。雖然此時聯邦德國也尚未從戰爭的廢墟中恢復過來,但當時的阿登納政府仍積極回應。1951年9月,阿登納向國際社會正式宣布,聯邦德國政府願對納粹政權犯下的罪行承擔責任,願意對以色列和猶太人世界進行賠償。1952年,德以雙方簽訂了《盧森堡條約》。

  雙方最終達成的協議規定,聯邦德國向以色列政府支付價值30億馬克賠償,向猶太人「要求賠償聯合會」支付價值4.5億馬克的賠償用於救助世界各地遭受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支付賠償的年限為12到14年。德國最終不折不扣地執行了條約,1966年賠償正式完成,促進了以色列經濟的起飛。

  在此期間,德國通過了兩部法律來保障賠償依法進行。1956年德國通過了《聯邦賠償法》,個人賠償由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承擔。1957年聯邦議院又通過了《聯邦財產返還法》,為戰爭受害者通過德國法庭收回自己的財產提供了法律依據。

  《聯邦賠償法》的執行是一個龐大的工程,最終根據該法支付給戰爭受害者的個人賠償遠遠超過《盧森堡條約》。

  歷史記錄顯示,1960年對戰爭受害者的個人賠償已佔到西德財政支出的7.48%,截至1965年9月,已通過審核支付的個人賠償總額達到了182.5億馬克。

  勞工賠償

  二戰後成立的企業也加入賠款行列

  隨著賠償的進行,德國對二戰受害者賠償的主體已經不再僅僅是政府,企業也加入了進來。2000年成立的「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中有6500多家德國企業捐助了51億馬克給納粹勞工,儘管其中大多數中小企業成立於二戰之後,從未使用過納粹勞工。

  德國的一些知名大企業在二戰期間都曾使用過被德國軍隊擄掠來的「強迫勞工」,其中IG法本公司還擁有自己的集中營。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猶太人「要求賠償聯合會」代表猶太勞工發起了對德國一些大企業的訴訟。德國IG法本公司賠償了2700萬馬克用於給來自20多個國家的勞工或者遺屬。德國軍工企業克虜伯公司賠償了近1000萬馬克,德國通用電氣公司賠償了400萬馬克,西門子預付了500萬馬克用於賠償,並表示如果不足則將再增加最多200萬馬克。

  與五六十年代德國大企業的被動賠償不同,80年代之後,德國企業開始主動反省公司歷史,進行賠償。

  1988年賓士公司根據「要求賠償聯合會」的要求,宣布支付2000萬馬克對曾在賓士勞役的勞工進行賠償。1988年大眾汽車公司委託歷史學家調查二戰期間公司使用集中營囚犯作為勞工的事實,將結果編入公司歷史,並於1991年向「要求賠償聯合會」支付1200萬馬克用於勞工賠償。

  最終賠款

  歷時60多年賠款640億歐元

  截至1986年11月,聯邦德國政府宣布已經支付各類賠償總計770.7億馬克。當然這還遠未結束。德國統一之後,先後在華沙、基輔、明斯克和莫斯科先後成立了對納粹勞工賠償的基金會,總金額15億馬克。1998年德國與捷克建立的「德捷未來基金會」也有部分款項專門保留給納粹勞工。

  此前賠償大多支付給了猶太勞工,2000年,德國又成立了「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主要賠償中東歐國家的納粹勞工。

  2000年7月17日,來自德國、美國、以色列、俄羅斯、波蘭、捷克、烏克蘭、白俄羅斯等東歐國家的代表在柏林簽署了納粹勞工賠償協議,根據協議,德國將向二戰期間被納粹奴役的勞工倖存者及其後代提供總額100億馬克(約合48億美元)的賠償,德國政府和企業各承擔50%,這是德國政府向納粹受害者提供的最後一次賠償。

  2000年9月「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正式啟動賠償工作。該基金會效率很高,7年之間,共對中東歐地區的160多萬二戰勞工發放了賠償。

  2007年6月12日,德國「紀念、責任與未來」基金會在總理府舉行儀式,宣布歷時七年對二戰納粹強制勞工的賠償工作正式結束,由此德國終於結束了所有二戰的賠償。默克爾2007年曾表示,德國二戰後支付了大約640億歐元。

  新京報記者 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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