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商鞅的法令
在《管仲的智謀》一節中,我們講了幾個「以商代戰」的故事。在這些故事中,齊國專門在短時間內,集中地高價採購敵國的特產。由此發出一個錯誤的價格信號。敵國的民眾受到這個價格信號的誤導,棄農從商,捨本逐末,最終招致失敗。
在管仲身後大約300年,又出現了一位偉大的變法者,名叫商鞅。他對「以商代戰」有一個很精闢的總結。
他說,在農村的集市上,買賣兔子是很常見的。即使裝兔子的籠子堆得滿地都是,也不會造成什麼混亂。因為買家和賣家都很清楚自己的權力和義務。但是只要有1隻兔子從籠子里跑掉了,那麼馬上會有100個人去追逐它,弄得一片狼籍。這些人當然都明白,小小的1隻兔子不夠他們100個人分的。但是他們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會是抓到兔子的那一個。正是這樣的集體誤判,造成了巨大的混亂。
商鞅的這個分析是非常深刻的。我們知道,任何一筆交易,都必須包含數量和價格這兩方面的信息。脫離了價光談量,或者脫離了量光談價,都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在公開市場上,價格信息總是比數量信息更容易傳播。因為市場參與者通常都會假設「價格有粘性」,也就是說,既然別人能夠以某個價格成交,那麼自己也就能夠以那個價格成交。
在2008年之前,美國的次級債券都是按「市場價」計賬的。次級債券的總規模很大,高達幾萬億美元。而它們每個月的成交量只有幾十億美元,兩者相差上千倍。而且每一個次級債券的持有者,都假設自己在需要現金的時候,可以把手上的債券按照「市場價」出售。但是當他們真的想拋售的時候,才發現根本找不到買家,或者只能找到一個低得可憐的賤賣價。因為那些潛在的買家,都被排山倒海一般的賣出數量嚇跑了。這個現代版的「百人逐兔」,最終導致了世界性的金融危機。
商鞅從原理上揭示了,為什麼公開市場交易經常發出錯誤信號。如果純粹依賴市場決策,很容易讓國家陷入混亂。不過,這在當時並不是一種新穎的觀點。因為中國的傳統觀念向來都認為,完全放任自由是不行的。
商鞅真正的創新之處在於他的解決方案。按照傳統觀念,應該以「仁義」來約束「自由」。但是商鞅認為,應該以「法令」來約束「自由」。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仁義是聖人的訓誡,是固定不變的。而法令由君主頒布,是可以根據環境隨機應變的。
在現代社會的語言環境里,「道德」的定義比較模糊,而「法律」的定義比較明確。可是如果你把商鞅的主張,理解成用「法律」來代替「道德」,用確定代替不確定,那麼就正好把這兩者的關係弄反了。商鞅其實是主張變化,反對不變的。
商鞅有兩句名言。一句是「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另一句是「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這兩句話的意思很相似,都是說社會環境變化了,政策和法令就要相應地變化。商鞅之後的歷代變法者,無不受到這兩句話的鼓舞。
商鞅在哲學上也頗有造詣。針對世人迷信於傳統仁義觀念的情況,他指出,所謂「仁義」,也不過是時代的產物,絕非從來如此,萬古不易的。
他說,在遠古的「上世」,人類都在小型家族部落里生活。這時候人就像動物一樣,知道愛護自己的親子就行了,並不需要什麼仁義。後來社會發展到「中世」,人們與部落之外的世界接觸增加,陌生人之間的矛盾變得突出。這才出現了聖人,教導大家學習仁義,作為人際交往的準則。但是社會進一步發展到了現在的「下世」,光講仁義已經無法應付層出不窮的社會矛盾。所以這時候必須由君主來頒布法令,進行嚴格的動態管理。
說到這裡,我不由地感慨,商鞅雖然生活在2300多年前,但是他的世界觀可以說非常富有科學精神。他不相信什麼「天賦」、「神授」,也不說什麼「普世」、「終結」。許多生活在21世紀的學者,跟他相比都差遠了。
商鞅認為,法令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為了更好地達到目的,法令本身是可以調整的。他說「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意思是,如果刑罰定得太輕了,起不到威脅作用,民眾照樣犯法,最終受罰的人還是很多。倒不如把刑罰定得很重,震懾住民眾,大家都不敢犯法,這樣最終受罰的人反而變少了。這就叫「以刑去刑」。
在商鞅眼裡,法令存在的意義並不在它本身,而在於它的實際效果。這一點在「徙木立信」的故事裡面體現得淋漓盡致。
「徙木立信」的故事是這樣的。商鞅制定了一套法令準備頒布,但是又擔心民眾不知道他的態度有多麼堅決。於是他就在都城南門立了一根3丈長的木頭,並且宣布說,誰能把它搬到北門去,就賞10兩金子。人們都沒見過這樣的架式,猶豫不敢出手。他又把賞金加到50兩。這時有人試著把它搬去了北門。商鞅立即兌現法令,賞了他50兩黃金。這一下子,商鞅言出必行的名聲就傳開了。
後來的許多人都批評說,商鞅的這個「搬木頭」法令毫無意義,頂多算是一條詭計,演戲給大家看罷了。但是在民風淳厚的秦國,這樣演戲還偏偏就管用。而只要能夠達到效果,商鞅就不會乎別人的評論。
商鞅原本是衛國貴族。但衛國是一個彈丸小國,沒有施展宏大抱負的空間。於是他就去投奔秦國。秦國曆來有重用中原人才的傳統。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就以起用「五羊皮大夫」百里奚而聞名。「五羊皮大夫」的故事也非常有趣,不過與本文無關,這裡就不展開了。
這次商鞅投奔秦國,當然也沒有白跑一趟。他跟秦孝公談了三次,得到賞識,就被爽快地委任為「左庶長」,也就是秦國的最高行政官員,全面負責「變法」。
春秋戰國時代,中國文明的中心在黃河下游。秦國只是一個剛剛開化的蠻族國家。在中原國家看來,秦國人不過是「與戎狄同俗」的野人而已。
商鞅主政之後,頒布了一整套法令。其中有幾條內容,現在看來簡直匪夷所思。比如,父子兄弟要分開成家,不能混居一室。再比如,軍隊里不能容留做生意的女子。還有一些現在看來最最基本的原則,比如軍人不能偷盜軍糧、官員要及時處理政務,等等。這些事情都需要商鞅在法令中專門強調,可見當年的秦國是多麼混亂。
除了這些風俗細節,商鞅根據秦國的國情,主要推行了3個大的政策。
一是嚴刑峻法。商鞅法令的處罰特別殘酷,動不動就殺頭。而且不許別人議論,強制推行。這樣做的結果是,法令中好的部分,得以最高效率地執行。當然,法令中不合適的部分,也被最高效率地貫徹下去了。但是因為秦國的社會基礎非常落後,所以有一點改善就效果很明顯,而惡化卻也惡化不到哪兒去,因此總賬算起來還是划算的。這就給後世留下了「亂世當用重典」的經驗。
二是遷都。在商鞅的主持下,秦國放棄了原來的國都雍城,往東遷移了幾百里,定都於咸陽。這樣在地理上更加接近中原。和平時期便於人員交流,戰爭時期便於行軍打仗。後來咸陽作為秦國的首都,一直沿用到秦朝滅亡。
三是招攬移民。春秋戰國時代,人口流動是經常發生的。因為秦國的空閑土地特別多,所以時常有中原民眾跑到秦國來定居。但是按照秦國法律,新來的移民也要服兵役。而秦國的兵役又特別重,這就讓很多移民望而卻步。
商鞅成功地說服了秦孝公,免除中原移民的兵役。他講的道理特別簡潔有力。他說,現在人家還在中原,並非你的子民,你卻已經想著要讓他服兵役了。這叫「愛非其所有」,純粹是一廂情願。首先要把民眾招來,然後再想怎麼從他們身上得到好處。即使不服兵役,只要他們能夠上繳糧食,也比什麼都沒有強啊。更何況,民眾流失,對敵國來說就是一大削弱。
1980年代的美國總統里根,他在推行減稅政策的時候,也用了一個類似的邏輯。他說,當稅率是0的時候,稅收金額顯然是0。但是當稅率是100%的時候,稅收金額也會是0。因為如果賺的所有錢都要上繳政府,那就沒人做事了。所有的企業都會關門,稅收當然也就變成0了。如果一廂情願地期待那些不存在的企業,來承擔不合理的高稅率,這不也就相當於「愛非其所有」嗎?這個兩頭是0的稅收曲線,現在被稱為「拉弗曲線」。
除了這幾項為秦國「量身定製」的政策,商鞅還繼承了他的同鄉李悝(讀音:虧)、吳起的「變法」思想。這幾個人裡面,李悝最早,他主持了魏國的變法,他的家鄉在今天河南省濮陽市。吳起第二,他主持了楚國的變法,他的家鄉在今天山東省荷澤市。商鞅最晚,他主持了秦國的變法,他的家鄉在今天河南省安陽市。
上述這三個人的家鄉,當年都是魏國與衛國的交界之處,相距不超過100里。他們三人生活的時間,相差不過50多年。而且他們的主張也很相似,歸結起來就是兩條。一是加強君主的權力,二是重視農業發展。所以歷史上有人把他們算做一個流派,作為諸子百家中「法家」的先鋒。
李悝主張「盡地力」,就是把土地集中起來,統一分配,提高耕種效率。在商鞅這裡,就成了「廢井田,開阡陌」。他把整個秦國的土地「重新洗牌」,誰有能力,就讓誰去耕種。
這樣的統一管理,再發展下去,就成了「郡縣制」。所有的土地都直接歸屬於君主,賞賜罰沒,都由君主裁決,不再有分封大臣了。
吳起主張「罷無能,廢無用」,就是把無能的官員,以及世襲三代以上的貴族罷免,至少要限制他們的特權。在商鞅這裡,就成了「利祿官爵摶出於兵」。這裡的「兵」是指軍功。它主要分成三類,一是軍官帶領下屬打勝仗,二是士兵在前線殺敵斬首,三是農民向國家上繳糧食。所以在秦國,人人都有機會立軍功。但是反過來,如果沒有軍功,那麼各種社會利益、榮譽,全都無法享受。
這樣的賞罰制度,再發展下去,就成了「軍功爵」。古今中外,所有的貴族都是按血緣傳承的。但是唯獨商鞅的「軍功爵」是按照本人的軍功賞賜的,可以用於抵罪,但是不能世襲。這可以說是一種徹底的「按勞分配」。
為什麼商鞅與李悝、吳起實施的政策相似,取得的效果卻比他們明顯得多呢?這主要有3個原因。第一,秦國打敗了西戎,闢地千里,地廣人稀,進行土地改革的阻力不大。第二,秦國開化較晚,但是國土擴張很快。崛起不過2、3百年。許多新征服的土地都在君主的直轄之下,分封貴族的勢力並不強大。第三,秦國強烈地嚮往中原文化,有向中原學習、靠攏的民意基礎。
從更加宏觀的角度去看,以上3點其實是統一的。秦國位於中國文明圈的邊緣,但是它同時又是中國文明擴張的前線。中原的青銅武器、馬拉戰車等技術,給秦國的軍事力量帶來了極大的提升。因此秦國可以輕易地擊敗更加強蠻而未開化的西戎。快速、大量地獲取土地,又為秦國進一步變法提供了物質基礎,使得它最終發展到可以吞併文明中心的程度。
秦國與羅馬很相似。它們一個位於中國文明圈的邊緣,一個位於地中海文明圈的邊緣。兩者都曾作為首先開化的蠻族而崛起。但是與羅馬帝國相比,秦朝的內部融合要徹底得多。
這首先是因為在秦始皇并吞六國之前,中國文明已經經歷了夏商周三代約2000年的整合。春秋戰國的諸侯,名義上都是周天子的下屬。各國的文字雖然寫法各異,但畢竟還是同一種語言。中原人士可以輕易地出任秦國的最高行政職務。這在羅馬是無法想像的。
除此之外,東亞大陸的地理條件也天然地適合建立一個完整統一的大帝國。商鞅的向東遷都和大規模移民計劃,羅馬人即使想要照辦,也無法實現。
秦國與中原文明的整合雖然成功,但是過程中當然也少不了摩擦。比如秦孝公的太子就有兩次「犯法」的記錄。而商鞅為了保持法令的威嚴,堅持聲稱「太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不過同樣的刑罰不能施加在太子身上,於是就由太子的師傅代為受罰。其它一些強化君權,削弱貴族的措施,也引起了許多人的不滿。
事實上,秦國人雖然文化落後,但是軍事很強,戰績不遜於中原諸侯。所以他們的「民族主義」情緒其實是比較強烈的。商鞅身後100多年,秦始皇還下過一道著名的《逐客令》,聲稱秦國的興盛,都是秦人的功勞,與中原人士無關,命令中原人士限期離開秦國。楚國人李斯斗膽回了他一封《諫逐客書》,曉以利害。秦始皇竟然因此回心轉意,後來還任命李斯為丞相。這又是一段君臣互信的千古佳話。
據《史記》記載,商鞅主政秦國的業績非常好。「道不拾遺,山無盜賊」,「鄉邑大治」,「秦人富疆」。所以秦孝公在的時候,他的地位相當穩固。但是秦孝公一死,那位受過2次處罰的太子繼位,秦國保守勢力與商鞅之間的矛盾就爆發了。
據說商鞅逃出咸陽,求宿於一家客棧。客棧老闆不認識商鞅,就跟他說,「當今秦國是商鞅主政,他的法令很嚴。沒有證件的一律不許住店,要不然你會害我受刑。」商鞅沒辦法,就逃回自己的封地,起兵反叛。但是他的那點家兵怎麼能夠抵檔號稱「虎狼之師」的秦軍?最終只能是兵敗身死。
許多人評論商鞅的結局,說他推行「嚴刑峻法」過了頭,客棧都不敢隨便接客,最終害了自己。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說,商鞅推行的「郡縣制」也不是那麼徹底,就連他自己都在封地保有武裝力量呢。
幾乎所有的歷史大事,都是非常複雜的社會工程,因而註定只能是一鍋「夾生飯」。眼看有些地方做得過頭,已經燒焦了,可是另一些地方卻還遠遠不夠,沒有熟呢。無論如何你把握火候,都不可能面面俱到。
看待歷史人物,求全責備是沒有意義的,只能算一筆功過相抵的總賬。從這個角度說,商鞅的功勞顯然遠遠大於他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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