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李亞鵬為何要假離婚?
天后離婚不容易。
王菲李亞鵬本月13日黑色星期五宣布離婚,至今才短短兩星期,各式各樣負面傳聞如洪水沖著被定性為奸角的李亞鵬而來,令要面對離婚之痛的王菲不得安寧,要挺身而出聲明護前夫。
當然消費菲鵬離婚的傳聞不會因而靜止,根據先例,估計消費係數最高的,應是:菲鵬複合、王菲復出、李亞鵬拖小三,頂多為增加效果、添加戲劇性,標題寫成:李亞鵬跪求王菲複合、王菲離婚為求復出、李亞鵬拖小三給王菲過目……或更多更有創意的「獨家消息」。卻從沒想過會爆出「驚人」消息指:王菲李亞鵬假離婚,更搬出烏魯木齊市民政局的聲明「證明」從未為菲鵬辦理過離婚手續。原來他們是在當地法院辦離婚,事件已獲烏魯木齊沙區法院證實。沒想到菲鵬離婚會被消費到這個地步吧。
稍稍運用邏輯思維,定會問:為何王菲李亞鵬要假離婚?動機是什麼?有什麼好處?
——博取宣傳?王菲沒新歌、李亞鵬沒新片新劇上,沒任何新炒作,用不著花這麼大的勁「爭取」曝光;
——除非嫌生活太平淡,悶瘋了,要自制是非自娛;
——難道是要提高兩女兒面對世事無常的EQ和適應能力?
拿婚姻作假,通常都有實質的誘因,例如假結婚,通常是為了騙取居留資格、避稅、騙保險金、騙社會福利金等。
至於假離婚,目的是由二變一,換回獨立身份,通常是夫婦其中一方遇上麻煩,例如債台高築,預備申請破產,為免連累另一半,便辦理離婚手續,實質是有實無名,夫妻關係不變,只是女方除去太太稱呼而已。
又或為了申請移民,以獨身資格申請批核機會較高,便簽下離婚書,兩人卻仍晚晚同床。
或是為了方便走資,假離婚前,將部份資產轉到另一方名下,然後簽紙離婚。此舉大多是為避債。
另一個比較偏門的原因,是其中一方非常富有,怕匪徒會綁架另一半勒索贖金,故表面上劃清界線,以示毫無關係,即使綁架,沒人會付贖金。
王菲李亞鵬究竟有什麼大理由要假離婚?
老實說,他們真離婚還是假離婚都與旁人無關。有時候娛樂新聞除了提供茶餘飯後的話題外,也是很好的個案,可考考個人的常識、分析力及獨立思考能力,不至拾人牙慧。
被騙報刊費事小,相信傳聞且以訛傳訛、被嘲愚昧事大。
【新浪博客獨家專欄】查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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