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生活的七大秘訣
什麼是幸福感?個人認為,幸福感純屬個人感知的東西,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人感悟。越是待人熱情、真誠的人;越是簡單、純潔的人;越是慾望少、期望恰當的人;越是認真體驗生活、會感恩的人;最容易感知到滿意的幸福感。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富人並一定比窮人幸福,窮人也不一定比富人幸福,最幸福的人當屬於那些已滿足基本需求,還有一些余錢,又不貪婪的人。
◆幸福生活的七大秘訣◆
很多人難以找到真正的幸福。原因何在?心理學研究顯示,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非常不擅長預測:當面對諸多生活經歷時,自己會做何反應?因此,我們最終會做出可能有害於自己情感健康的選擇。哈佛大學(Harvard)心理學家丹?吉爾伯特(Dan Gilbert)表示,我們往往會高估——而且是明顯高估——某種經歷對我們情緒影響的程度與持續時間,比如加薪、摯愛的人去世、甚至搬往某個一年到頭陽光明媚的地方居住。這完全是因為,當我們試圖想像某種經歷會對我們的情緒產生何種影響時,我們往往會將注意力過多地集中在所討論經歷最突出的一些特徵上。
在我們的腦海中,洛杉磯=陽光明媚的天氣;金錢=漂亮的汽車與奢華的假日。然而在現實中,許多我們往往沒有考慮到的、不那麼突出的特徵,將對我們的情緒產生影響。舉例來說,洛杉磯實際上距離我們的朋友與家人有數千英里之遙;而我們要賺更多錢,就必須更努力地工作。正因如此,當我們盲目地追隨自己的想像、或者「什麼讓我們幸福」的傳統觀點時,我們往往得不到幸福。
那麼,我們應該去哪裡尋找幸福?心理學和經濟學方面的最新研究顯示,答案在於那些我們已擁有的東西——比如朋友和家人。幸福的秘訣,就是把我們更多的時間與注意力,投入這些充滿幸福感與滿足感的經歷。
正如美國猶太教教士海曼?薩哈特(Hyman Schachtel)的那句名言:「幸福不是擁有你想要的,而是想要你已經擁有的。」
秘訣1:很多幸福用錢是買不到的
幸福研究領域的最著名發現之一是,很多幸福是金錢買不來的,或者至少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多。經濟學家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 Easterlin)表示,部分原因在於,我們對於別人收入的關心程度,要遠遠超出對我們自己收入的關心。
對於那些最基本需求已得到滿足的人而言,只有當金錢可以帶來更高的社會地位時,才會意味著更多幸福。要做到這一點很難,因為其他人也逐漸變得更為富有。不同地區的人們的對比群組不同,舉例而言,那些生活在倫敦較富裕地區的人,每年或許得掙至少20萬英鎊,才能確保自己的處境遠遠強於多數其他倫敦人——即使是這樣的收入或許都不夠。
此外,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心理學家丹尼爾?卡納曼(Daniel Kahneman)表示,之所以說幸福與收入的關係較為鬆散,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有證據表明,一般而言,更富有的人往往用更多時間從事不會帶來更大幸福感的活動,這些活動的緊張及壓力程度略高——例如工作、育兒和購物。相比之下,收入較低的人往往把更多時間花在幸福感十足的事情上,例如與朋友社交,以及休息和看電視等其它被動的娛樂活動。
然而,當有人提醒這些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考慮收入對幸福的影響時,他們在評估時往往更多地關注金錢的傳統潛在價值。由此得出了以下結論:富人的生活肯定遠比窮人幸福。
實際情況恰恰相反:窮人能夠——而且確實經常——比富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秘訣2:朋友比法拉利價更高
有多少錢才能讓我們感到幸福?這很難說,因為收入對幸福的影響,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同事、鄰居和朋友們的收入。不過,一般而言,要說出需要多少錢,才能讓一個離群索居的人和社交積極的人同樣幸福——既不多也不少——則要容易一些。
對於各種不可買賣的物品(比如友誼或婚姻帶來的樂趣),其價格的計算基於一個非常簡單的理念,它是由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經濟學家安德魯?奧斯瓦德(Andrew Oswald)上世紀90年代初率先提出的。想像一下,一般來說,金錢會讓人幸福。再想像一下,那些每天都能看到朋友的人,要比那些離群索居的人幸福得多。那麼,原則上講,我們有可能計算出還需要多少額外收入,才能恰好彌補社交生活匱乏給某人造成的損失。
例如,在英國,根據一種自行報告的7點幸福標準,收入增加1000英鎊,將令幸福感上升大約0.0007點。另一方面,更頻繁地會朋友,將令幸福感提升約0.161點。這意味著,用喜好交際的生活換取離群索居的生活,需要收入增加大約 0.161/0.0007英鎊,即每年23萬英鎊左右,略高於一輛熠熠生輝的法拉利新款612 Scaglietti。
秘訣3:中獎不會立刻讓人幸福
近期研究中最驚人的發現之一顯示:中獎贏得1000英鎊(或更多的錢)不會立刻讓你感到幸福。相反,中獎者需要2年的時間,才能開始享受自己的獎金。這與勞動所得對幸福感的影響形成了鮮明對比:加薪往往會給一個人的幸福感帶來一些立竿見影的改善(同樣,其效果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明顯)。但為什麼要用2年時間才能感覺到中獎的喜悅呢?一種假設是,雖然傳統經濟理論通常認為只要是錢,就沒什麼兩樣,但事實上,中獎贏得的1英鎊與掙到的1英鎊有所不同。
我與經濟學家安德魯?奧斯瓦爾德(Andrew Oswald)和雷納?溫克爾曼(Rainer Winkelmann)在彩票中獎者中,對「滯後應得感」進行了新的研究。研究發現,掙得的收入被認為是本質上應得的,中獎得到的錢則不是。中獎者不會立刻認為這些錢是自己完全應得的,因為中獎會造成一種不必要的認知偏差——一個人頭腦中存在兩種矛盾想法的過程。中獎者認為:「這錢讓我開心,但我不確信自己是否真的有權使用它們」。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中獎者可以說服自己,讓自己認為這錢是自己應得的。憑經驗而論,認知偏差的逐步消失大約需要2年時間。有趣的是,我們在研究中還發現,在人們的心目中,通過不同方式獲得的收入份量不同:人們對獲贈和繼承收入的看法,與對工資與中獎收入的看法截然不同。
錢和錢也不是完全一樣的。
秘訣4:失業也無妨
失業是人生中最悲慘的經歷之一,比離婚更甚。這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失業後會喪失穩定的收入來源。儘管如此,與有工作、但收入相同的人相比,失業者所報告的幸福度也明顯更低。失業的精神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歸因於丟掉工作所造成的社會恥辱感和對自尊心的傷害。
不過,這個問題還有另外一面。雖然失業者和就業者的福祉都會因失業而降低——後者可能是因為這造成了失業的預期——但當其他很多人(比如同事、鄰居、居住在同一地區的人甚至家庭成員)也失去工作時,失業現象對失業者的影響就會顯著降低。
巴黎經濟學院(Paris School of Economics)的經濟學家安德魯?克拉克(Andrew Clark)認為,理由十分簡單。當失業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丟掉工作對於聲譽的損害就會降低。換言之,如果其他很多人也失去工作,自己失業時的感覺就會相對「好」一些。
實際上,如果失業率達到足夠高的水平,就業和失業之間的福祉差異就不復存在。一般而言,高失業率地區的平均幸福度,要低於低失業率的地區。然而,在英國,如果一個地區的平均失業率超過20%,則幸福度上的差異就會徹底消失。如果不是獨自承受,那麼壞事也不會顯得太壞。
秘訣5:想幸福?找個胖朋友吧!
經濟學和流行病學方面的新證據似乎表明,我們對他人體重的關注絲毫不亞於對自己體重的關注。人們總是更希望苗條一些——或許是因為這樣更容易找到約會或結婚的對象,甚至能更快地升遷。然而,對於我們許多人而言,如果我們常常拿來和自己做對比的人變胖了,我們自己體重增加的成本就會降低。簡言之,如果我身邊的人變胖了,那麼我不用太費勁就能比他們苗條。
經濟學家戴維?G?布蘭奇弗勞爾(David G. Blanchflower)、安德魯?奧斯瓦德(Andrew Oswald)和貝爾特?范蘭德赫姆(Bert Van Landeghem)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與體重在健康範圍內的人(BMI體重指數在18.5至25之間)相比,存在體重問題的人(BMI指數在30或以上)明顯更不快樂。然而,當看到其他同性別的同齡人與自己一樣重,甚至更重時,肥胖人群的幸福感往往會更強烈。這也適用於同一家庭內的不同個體:當伴侶的體重也在增加時,自己的體重就不那麼煩人了。
我們的幸福感與他人體重之間的這種正相關關係,為當前西方肥胖症的流行提供了一個合理的心理學解釋。當其他所有人都超重時,我們在心理上就更容易接受自己變胖的事實——當然,前提是我們當中大部分人對食物的熱愛要遠遠大於節食。
秘訣6:離婚讓人幸福?
研究發現,平均而言,在任何一個指定時間點,離婚人士報告的幸福感往往比已婚人士低得多。儘管這種結果可能在許多人的意料之中,但在同一時間點對兩組個體進行的此類代表性抽樣比較,經常會導致嚴重誤導性的結論——就本例而言,就是離婚讓人們不幸福。
首先,任何人都不會輕易做出離婚決定,它不太可能是出於一時衝動。人們甚至可以辯稱,離婚必定讓人們感到幸福,因為人們只有在離婚的益處超過成本時才會離婚。這就引出一個重要的問題:離婚前後那段時期,人們的幸福感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
根據心理學家埃德?迪耶內(Ed Diener)的說法,對男人來說,最糟糕的時期是離婚前一年;而對女人來說,最糟糕時期是離婚前兩年,在離婚前一年,她們的幸福感即將反彈。這種規律可能反映出絕大多數離婚是妻子主動的事實。
離婚後,男人將需要將近兩年,女人需要三年時間,才能讓離婚對幸福感的影響變得積極,並保持積極。也就是說,離婚夫婦往往因為分手而變得更加幸福。
秘訣7:幸福可以傳染?
幸福有許多好處。更幸福的人往往更健康、更長壽、掙得更多。他們通常也會從事更多的志願工作、更善於處理人際關係、發出更多心理學家所說的「杜興微笑」(Duchenne smile),即真誠的微笑。讓人不太理解的是,為什麼幸福可以傳染。
全球暢銷書Connected的作者詹姆斯?福勒(James Fowler)和尼古拉斯?克里斯塔基斯(Nicholas Christakis)發現,如果你身邊那些人際網路中重要的朋友、家人與鄰居,有許多都很幸福,那麼你將來也會幸福很多。他們表示,更準確地說,如果居住在離你1英里內的一個朋友生活幸福感得到顯著提升,你的生活幸福感就會增加25%。
存在同樣效應的還有同居配偶(幸福感提升8%)、居住在1英里之內的兄弟姐妹(14%)和鄰居(34%)。這意味著,幸福傳播的強度似乎更多有賴於社會交往的頻繁度(與地域鄰近相關),而不是社會關係的深度。哎呀,可惜出於某種原因,這並不適用於工作場合。
那麼,為什麼幸福能夠傳染?一個原因或許是,幸福的人會與親朋好友分享好運氣(例如,提供實際的幫助,或在經濟上慷慨解囊)。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幸福的人往往會改善自己的行為,會對周圍的人更加友好,或不那麼有敵意。又或許只是因為正面情緒具有高度傳染性。
案例1:數學家的幸福
真正讓我興奮的就是找出規律;這就是數學的根本意義。絞盡腦汁地求解難題,待到一切環環相扣,難題被成功破解,那就是我最開心的時候。它使我的大腦一下子分泌出大量多巴胺(dopamine,一種讓人愉悅的神經遞質,譯者注)。
數學能夠揭示宇宙中最根本的規律,而破解難題的一部分魅力,就在於這些規律是永恆的。回味自己的各項研究發現,令我產生強烈的幸福感;我知道即使我過世了,這些成果仍會繼續存世。我認為每個人從內心來說都是數學家。人腦具有尋找規律的本能——我們藉助這種本能來發現重要的事物。
從某種意義上說,數學指引著我規劃自己的生活。數學並非一切問題的答案,但是它能助你規劃一條更好的人生之路。弄清楚哪些規律讓你快樂、哪些使你消沉,然後決定重複還是規避它們,從本質上說是個數學習慣。
我覺得生活中讓我快樂的事往往有數學結構在其中起作用。聽音樂能增加我的快樂度,因為我在某個層面欣賞音樂的規律。踢足球同樣讓我興奮異常。我踢球很少能進球,因為我負責中場,偏重於防守,但為數不多的幾次進球讓我激動不已。體內的緊張感積聚到一定程度後得以釋放;賦予我快樂的一切東西(數學、足球、性),其過程都大同小異。
在所有這一切,都有個人榮譽感在其中起作用,但同時也有為整個集體作貢獻的意識。我不可能單槍匹馬去研究數學。解題過程中,我需要我的數學團隊做大量的驗證工作。
我認為:只有經歷了不快樂才能真正感悟快樂。我們夫妻倆曾經有過一個孩子,因難產不幸夭折了,我妻子也差點撒手人寰。這件事對我打擊很大,我捫心自問:想從生活中獲取什麼。是不是只想安安穩穩地平庸一生?不,我所喜歡的是生活光鮮亮麗的一面,但那免不了低潮彷徨。人生的意義就在於承擔風險。
研究數學與生活中的情況如出一轍。你得冒很多風險,咋整都不得勁時,情緒會很低落。但是,那也意味著當研究工作順風順水時,感覺會更爽。
過去10年來,我一直試圖破解一個數學猜想,若能成功攻克,我想我會非常開心。我的難題並非懸賞百萬美元獎金的五大著名猜想中的一個。錢並非我的驅動力。要是能解決上述五大難題中的任何一個,我想多數數學家願意自掏百萬美元。事實上,我倒希望能有更多的時間(而非擁有更多的錢財);時間才是真正增加快樂的要素。□
(來源/作者:英國《金融時報》 尼克?鮑德哈維 卡爾?威爾金森,譯者/梁艷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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