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稀土出口管制或終結
WTO訴訟臨敗局 中國稀土出口管制或終結
專家建議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補償對沖資源地採礦衝動
方輝
已經進行一年半的中國稀土國際訴訟10月26日傳出消息,據稱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專家組完成的中期報告裁定,支持美國、日本和歐盟針對中國稀土出口限制政策違規的訴求。稀土國際訴訟的失敗意味著中國將被迫對中國現有的稀土出口配額政策、稀土出口關稅進行調整,中國的稀土出口管制可能就此終結。
媒體報道稱專家組就稀土爭端的中期報告(Interimreport)已經發給爭端各方,最終報告可能在6至8周後正式公開。截至目前,商務部、工信部和中國稀土協會等稀土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均未向外界證實上述消息。
不過《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面對國際訴訟的不利局面,管理部門已經在考慮用更為靈活、合理的政策取代一刀切、圍追堵截的終端控制,比如強調用市場配置方式改善指令性生產計劃的作用,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對稀土資源地進行補償,從源頭上消減稀土資源地違采、超產的動力。
敗訴之憂
2012年3月美、日和歐盟三方先後向WTO提起貿易爭端訴訟請求,認為中國針對17種稀土以及鎢、鉬的出口配額和出口稅等實行了限制性措施。雙邊磋商無果後,2012年9月,由世貿組織總幹事組建專家組進行裁定。在此之前的2011年WTO曾裁決中國對鋁土、焦炭、鎂等9種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違反世貿規則。
「一旦中國真的敗訴,稀土產業可能會遭受『滅頂之災』,中國稀土出口制度會有所調整,配額制度、出口關稅方面會迫於壓力而有所放開,但結構混亂、集中度較低、走私販運等現象會有所抬頭。」10月31日,中投顧問冶金行業研究員魏啟寧對本報記者表示,在內部環境尚未得到改善的情況下,被迫對外開放必然會加劇行業困境。
數據顯示,今年1至8月,我國稀土礦山和冶煉行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50億元,同比下降了14.9%,稀土產品進出口貿易額14億美元,同比下降了39.4%。今年1至8月,稀土礦山和冶煉行業實現利潤僅僅32億元,同比下降了62.1%。
一旦配額制度放開,關稅下降,稀土進出口貿易量勢必會增加,這對部分依賴稀土貿易生存的公司來說是利好,在中國稀土產業的架構中,貿易企業一直備受質疑,而依託現行稀土出口配額制度滋生的腐敗也集中在貿易環節,在2010底至2011年中稀土價格飆升的時期,稀土出口配額指標從每噸5萬元漲到每噸50萬元,隨著出口配額指標逐漸向生產企業傾斜,加之稀土市場一蹶不振,目前配額指標基本無人問津。
據工信部原材料司稀土辦公室主任賈銀松提供的數據,現在全國有1594家企業開具稀土專用發票。理論上,行業主管部門和稅務部門能追蹤所有稀土的生產和流通,從而管住非法稀土產業鏈,也可以藉此淘汰一部分過剩產能。
但記者了解到,中國冶煉分離企業在冊的只有200多家,也就是說有大量貿易企業在專用發票企業名單上。這也意味著大量稀土專用發票有流向非在冊生產企業的可能。
來自廣東東莞的一位稀土貿易商對記者表示,他們已經從國外客戶處「聞」到了變化的氣息,「很多有長期需求的客戶在考慮延後下單,如果出口配額取消,他們將有很多詢價的對象,價格肯定會降低。」
目前中國官方並未透露稀土訴訟的進展情況,按照爭端解決程序,專家組將在兩周時間內與各方另開會議,評審前述中期報告,如果中國對專家組報告不滿,仍有權利向WTO上訴機構提出上訴。
在10月26日舉行的「2013中國稀土論壇」上,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副會長、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副會長王琴華表示,「WTO涉及稀土的訴訟已經接近尾聲,取消稀土出口配額管理也會在案件結束後提到日程上,建議首先從輕稀土開始考慮。」
過剩「頑疾」
作為從1998年開始實施的政策,稀土出口配額管理在很多業內人士眼中被視為一項臨時安排,他們認為當國內生產秩序規範、環保整治完成之後,就可以取消。
據了解,經過近五年的整合後,目前中國稀土企業排名前十的企業,礦產品的生產能力已經佔到全國總能力的81%,冶煉分離能力佔到61.5%。
但遺憾的是,上述治理成果並不足以讓出口配額政策在實行15年之後有退出的條件,因為稀土黑色產業鏈依然大行其道,以至於國家每年的指令性生產計劃得不到落實,稀土供過於求的局面一直難以改變。
王琴華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中國稀土冶煉分離能力在40萬噸以上,全球的需求為12萬噸,按靜態數字來算,開工率不到30%。在一般稀土材料上,永磁合金材料產能25萬噸,產量只有8萬噸;儲氫合金材料產能3萬噸,產量只有1.25萬噸;在新材料領域釹鐵硼企業有近200家,年產量達到1000噸以上的只有20多家。
上述來自東莞的貿易商此前從事稀土下游產業,因為市場低迷轉行,他對本報記者表示,2011年稀土價格下跌之後,原本「餓肚子」的下游產業很快就從「吃飽」轉為過剩了。這種上下游的同時過剩,讓稀土價格在近一年半中都維持在低價水平。
王琴華認為,稀土價格波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是黑色產業鏈的反覆滋生,她說,目前我國稀土礦的非法開採量為4萬噸左右,冶煉分離的超指標或是無指標生產在5萬噸左右,稀土的走私量在2萬噸左右,嚴重干擾了稀土正常的生產和流通秩序。而中國稀土行業協會秘書長馬榮璋在今年8月指出,南方分離冶煉企業獲得的離子礦70%以上來源不明。
源頭控制
在近五年的稀土整合中,五礦集團、中鋁公司、中色礦業、中國鋼研等加強了與山東、湖南等地方和企業的合作,在省一級層面,內蒙古、江西、廣東、福建、四川等地區和企業,加大了兼并重組力度,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在上述活動中,由於涉及中央與地方、區域與區域的利益協調問題,稀土資源成為各方爭奪的重點,也成為不少地方政府與進駐企業「談判」的籌碼,而這種微妙的博弈也為違規開採、超計劃生產的屢禁不止埋下了「種子」,產能過剩難化解也在情理之中。
賈銀松10月26日在談到稀土行業的深層次問題時指出,部分企業違法違規開採,以選鐵、回收為名選稀土,「部分地區的監管責任不落實,對超指標開採,採取默許的態度。」
王琴華則表示,由於我國稀土資源分布特點多位於老少邊窮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產能過剩也是地方政府希望通過開發利用稀土資源來發展當地經濟的一個後果。
「國家在制定稀土資源開發和產業發展政策的時候,應關注區域的合理布局,妥善處理中央與地方,當前與長遠的關係,要探索建立稀土資源的保護機制和配套的利益補償機制,採用轉移支付等方式對資源保護涉及的地區及企業進行補償。」王琴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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