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地府眼睛被挖,還陽後果然眼瞎
明朝天台王璧如大師,諱立轂,領受萬曆丙午鄉薦,被任命為新淦縣令,幼年受過殺盜淫妄四戒,後來因任官而不持戒。
戊午年進京晉見皇上,船停泊在蕪湖,其魂魄被攝至陰府,見殿上坐著閻王,旁坐著兩位官員。閻王喝斥王璧如說:你命該盡於丙辰年八月,之所以延壽到今天,是你持齋功德力。奈何你放棄吃素呢?說完,命鬼卒取簿冊給他看,看到他名下幾年幾月都有詳載他做什麼事,從丙辰八月以後就一片空白。
王某看完,叩首答說:我當官要應酬,不得已才開葷。閻王說:這我知道,奈何你陽壽已盡。命鬼差抓他入獄,即有掙獰鬼來,像要把他綁起來似。
左邊有陰官請示說:拿出他破戒記錄出來看。不久即抬出兩大箱,都是新淦縣令任內公文書。凡是一柬一紙,及平日隨意戲作的文章小紙都在,都有氣浮上來。有青黑赤白不同顏色,命鬼差各檢一處。先檢出黑與青色在一起,次檢白色,再檢赤色。聚成青色便不明顯,點色縮成像筷子,而赤色那一堆則赫然特別明亮。王某在旁仔細觀看,原來看到他以前所刻《金剛經》及《好生篇》都在。
檢查完畢,閻王沒說話,看著問左右說:王氏還有積德,命還可以不絕,但要損壞其五官,保住其身命即可。乃命令獄卒挖出其眼睛,放在冥殿柱子上,眼光炯炯四照。
王某想到眼睛已被挖,怎能看東西,一轉念間,忽然天昏地暗,都看不見地獄內的吏卒,不久有人拍他背部說:快去,快去,不久跌了一跤便醒來。
次日雙眼都瞎,乃棄家修道,後來得到禪悟,兩眼再復明,雲遊至雲棲博山門下,真參實證,併兼修大悲懺法,結果再延壽十二年。
我們凡夫若不往聖賢之道修行,無日不在造作罪過中,要挽回改造命運,只有努力改過,否則累世業債如山又重,今生又造新殃,縱使多福多子孫,到那一息不來,惟有業隨身,見到閻王受查算之苦,家產還能帶去嗎?兒女可能替你受罪嗎?仔細想一想。
以上資料轉自佛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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