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犯篇【不偷盜戒】(13)如果居士跟著出家僧眾去其他佛寺吃飯,居士要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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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繼續學習《南山律在家備覽》持犯篇 弘一大師-遺著 良因法師-導讀

「問:聲鍾告集,是僧皆飯。未知他寺奴畜得否?」

「聲鍾告集」,就是打板、敲鐘,集合十方僧來吃飯。

「是僧皆飯」,如果是出家眾: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出家五眾都有權利來吃。如果這個佛寺不給他吃,佛寺反倒犯偷盜了,這就是「是僧皆飯」的意思。

下面問題是說「未知他寺奴畜得否」,就是其他寺院的奴婢,或者負責馱運的牛馬等畜生可不可以吃呢?打板後,十方僧眾都可以來吃飯,

但是呢,如果出家人來吃飯的時候,帶著的居士(例如各位與出家僧眾,一起到其他佛寺辦事等),或者騎著的牛馬,是不是也有權利可以一起吃這個飯,而且不用補貼呢?

「答:不合也。

僧具六和,隨處皆是。人畜別屬,義非通使,使既是侷,食亦如之。」

結論是「不合」,就是不可以。

如果居士跟著出家僧眾去其他佛寺吃飯,居士要補貼。

如果居士不補貼,出家僧也不補貼,僧眾和居士都要犯盜戒了。所以居士來到佛寺,在佛寺吃飯、用水等任何的消耗,都要補貼佛寺。除非居士幫佛寺服勞役,比如吃完飯幫忙去洗碗,就可以不用補貼。

不過最好還是補貼一下,因為不知道洗碗的工資夠不夠抵扣吃的那頓飯。如果洗自己的一個小碗,就叫做布施佛寺,有點太牽強了。

或者來參加共修,來參加共修就稱為同法人,也可以不用補貼。不過最好還是補貼一下,保險一點,不然搞不清楚該不該算同法人,而且一時也找不到人問,那就有犯盜的危險,滿五錢,就結上品罪,就破了偷盜戒了。

回答「不合」,就是說居士跟出家眾師長,到別的佛寺吃飯的時候,師長可以免費,但是居士不能免費。

即使是為了寺院之間的公事,也一樣不能免費。

如果是師長讓居士吃,居士也不補貼的話,居士滿五錢就結上品的罪,

師長如果是為了公事而帶居士去吃飯要結下品罪;

如果師長是為了私事(看朋友、參觀等)帶居士去佛寺吃飯,居士又不補貼的話,師長要結中品的罪。

所以一定要注意跟師長到別的佛寺去吃飯的時候,不管公事私事,不能夠不補貼飯費,除非有幫佛寺服勞役等等的,才可以不補貼。

底下解釋理由——「僧具六合,隨處皆是」 ,為什麼你的師長不用補貼呢?

因為僧眾具六和合,所以「隨處皆是」,一缽千家飯,孤僧萬里游,任何一個地方打板,僧人都有權利去吃,這是「隨處皆是」。

為什麼凈人或者畜生不行呢?

「人畜別屬,義非通使」 ,「人畜別屬」就是說,寺院裡面凈人,或者寺院裡面牛馬這些畜生等等的,是屬於第一類的常住常住物。

前面講過某甲寺院跟某乙寺院的常住常住物,彼此不能夠隨便互通,必須作羯磨法才能夠互通。

既然凈人和牛馬等畜生本來就不能互通,那麼這個常住常住物跑到別的佛寺來吃東西,怎麼可以不用付費呢?

所以「人畜別屬,義非通使」,就義理來說,不是可以共通使用的。

「使既是侷」,在使用上判定既然是有侷限,這個寺院,那個寺院的,「食亦如之」,飲食也是一樣,還是要分清楚的。這是第二個,十方常住物。

「三、現前現前物。如今諸俗以供養僧,無問醫藥房具,並同現前僧。」

「現前物」誰可以用呢?

目前在佛寺裡面的人可以用。有的在家人供養僧時說,我供養凈律寺的現前僧,就只能分給凈律寺的現前僧,也就是裡面的常住僧眾。凈律寺目前住多少人,就大家平均分擔下去;但就只能分給凈律寺的現前僧,不能分給其他寺院的出家眾。

比如說今天居士供養一百塊給這個寺院的現前僧,錢還沒有分下去,可是第二天又來了一個出家人,第二天來的出家人不能分這一百塊,因為當初居士發心的時候,只有眼前這些人,即使錢還沒分下去,也不能給第二天來的這個人。

或者有居士供養結夏僧,只發心供養這個佛寺裡面,有結夏安居的大眾僧。假設有僧人沒有參加結夏安居,中間進來佛寺的話,這個居士的供養物,就不能給這個僧人。這樣有限製的,叫現前物。

或者像常住的消耗品,常住的庫房裡面的消耗品:衛生紙、牙刷、牙膏等,也屬於現前現前物,在目前佛寺中,僧眾裡面正常使用都可以。

「四、十方現前物。如僧得施及五眾亡物。」

所謂「僧得施」就是僧眾得到施主即施之物(現場馬上要分之物),只要打板之後進來的人都可以分。那為什麼叫「現前物」?因為它是即施物,不屬於常住物。

比如說居士來到凈律寺辦齋僧大會,他的目的不只是凈律寺的大眾,而是所有當天打板後,進來的僧眾都可以用,這叫十方現前物。

或者「五眾亡物」,五眾指的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那這五眾,

「五眾亡物」是指出家人死了之後留下的東西,要分給大家。就細分來講,比較有價值的,比如車子、房子,要充公,全部歸佛寺,要歸他往生的這個佛寺,不是其他佛寺,要轉成常住常住物。他留下的一些輕物,比如衣服、缽、書架、錄音機、電腦這些小東西,就打板集僧,只要打板後進入佛寺界內的僧眾,就按照戒臘,戒臘高的先拿,最後到沒有為止。這個叫十方現前物。

作為在家眾要知道,如果師長或者是認識的出家眾往生了,他的東西你不要隨便拿,除非是經典、佛像等。

經典屬於法物,佛像是屬於佛物,他往生之後,在家眾取了沒有關係。但如果是法寶、佛寶以外的這些東西,都是要按照出家眾的儀式,變成十方現前物,打板集合僧眾來分,或者有價值的東西要歸常住的,所以不要隨便拿。除非他往生前,將個人衣物等送給你作為紀念,而你也補貼往生者,則不犯盜。

今天我們就學習到這裡!感恩三寶加持!

佛歷2560年 農曆丙申年 十月初四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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