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君:淺談女性婚姻的演變

文/煮酒君

在古代,一個女人何時結婚,與何人結婚,因何結婚,和這個女人沒有關係。通常是媒婆先看好男方,然後父母看看覺得合適,這事也就定了。當事人根本沒有發表意見的機會。有一些「開明」的父親有時也會「徵求」一下女兒的意見,不過那也不過是過場子,做樣子罷了。

大家還記得漢高祖劉邦的老婆呂雉吧?女強人啊,皇帝都被她操控在手裡。不過她的婚姻就完全是她老爸做主。她老爸也不知道為什麼看上了貧困潦倒的泗水亭亭長劉邦,那時呂家是大家庭,劉邦就一地痞流氓。呂雉她媽不願意女兒嫁給這麼一個人,又是哭又是鬧,反對得堅決又堅決,但又怎麼樣?呂老爺子說要呂雉嫁呂雉就得嫁,呂老爺子和呂雉提起這樁婚事時,呂雉也只能說一句「全憑父親大人做主了。」呂老爺子樂呵呵地說:「乖女兒啊。」然後呂雉就嫁了,至於她本人是怎麼想的,這不重要。

在接下來的禮儀就煩人了,納彩、問名、納吉、納徵、擇吉、親迎。這些事情當然也不用當事人去做,她連自己的婚姻都做不了主,這些個事情當然也就由父母親大人代勞了,在接下來的拜天地、入洞房不能找人代勞啊,得當事人自己來。這大約是婚事里,女人唯一可以做的,但那也是在已安排好的行程里做做樣子而已。古代的婚事從來都不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一個女人從被選定夫婿,到結婚生子,所有的程序都是事先預定,就跟木偶戲裡的木偶似的,完全是由他人操控。

這樣的婚姻,能不能幸福那就是這個女人的運氣問題了。不過古人抱的多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想法,過日子嘛,得過且過,有老公總比沒有來得強。不過有時也會面臨這日子沒法過了的情況。對女人來說,沒法過咬牙也得堅持過下去,為啥?因為女人沒有離婚的權力,離婚那是男人的事。如果一個女人犯了七出,男人就可以把她休掉。什麼是七出呢?就是「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嫉妒,惡疾」。

如果一個女人被夫家休棄,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不但自己臉上無光,還會連累家人被指指點點,所以一個女人被休棄回娘家時,往往娘家人也不歡迎她。過日子可是一門學問啊。那麼,如果一個女人沒有犯七出,是不是就不會被拋棄了呢?不是的。其實,在古代,為了「保障」女子的權益,還有一個三不出,即「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先貧賤後富貴者」。一個女人只要佔到了三不出的其中一條,男子就不能隨意將她休棄。當然,不能隨意的意思是,這個男人會相對慎重一點,其實吧,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在男女地位失衡,出嫁從夫的年代,老子就是要把你休了,又咋地,休妻的理由嘛,隨手都可以來幾個。孔子的學生曾參休妻就很啼笑皆非,只因為他老婆有一次做飯不好,沒有全熟,他就把他老婆給休了。

假如婚姻真的不幸呢?那麼最不幸的也只是女人而已。前邊說了,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男人即使不喜歡自己的老婆,但婚姻是父母安排的,他也不能說休棄就休棄。不過不休棄不代表他不可以有「其他的婚姻」,和大老婆合不來,我就找個小老婆唄,這個父母一般不愛管,父母只管兒子娶了什麼樣的老婆,只要婚事聽話,兒子在外頭怎麼胡鬧,那是兒子兒媳的事情了。所以說,苦也就苦了女人。

俗話說「妻不如妾」,男人娶老婆不是自主的,納妾卻比較自由,是可以自己決定的,納什麼樣的女人為妾呢?好看就好。我們從剛才的七出和三不出可以看出,古代對女子為妻的要求「很低」,七出和三不出沒有一個是涉及女子樣貌、才華。

事實上,一個女人做了妻子,美貌不是什麼好事,看看古代那些性感尤物,都被冠上了「狐狸精」「狐媚」等罵名。作為妻子,最重要的是道德,木訥一點,丑一點的更好,不會有什麼「紅杏出牆」的事,反正樣貌不影響繁育後代。妻子的任務很繁重,相夫教子,侍候公婆,管理家政。如果做的好,沒人會誇,如果做不好,一定會被責罰。可妾的任務就簡單多了,把這個男人侍候好就行了,「娶妻娶德,納妾納色」。妻妾的分工是明確的,妻是操持家務,輔佐男人事業的,妾則是取悅男人的。有德的妻子往往令丈夫退避三舍,而小妾的美貌則總讓男人眉開眼笑。

「妾又不如婢」。納妾男人還是要和父母說說的,雖然不一定非要父母同意,但「媒妁之言」,父母終歸還是知道並點頭的。可是和哪個奴婢私通,這個父母就管不著了,完全是男人的「性趣所致」。奴婢在社會上的地位很低,一般也不會有哪個家族願意讓男人找一個婢子,即使是做小妾都不行。奴婢被玩弄,霸佔都是常有的事。玩玩而已,不必當真的,如果哪個男人身邊沒有幾個國色天香的小婢,出門都不好意思開口。但是女人卻得謹守自己的本分,妻就是妻,妾就是妾,甭管老公怎麼胡來,都得憋著。《紅樓夢》里的王熙鳳夠彪悍吧,她老公在外邊風流快活,她不一樣沒轍,只能像個潑婦似的又吵又鬧。王熙鳳是賈府的一把手,賈母對她都十分喜歡,那又如何,女人無論表現如何,都只是男人的附屬品而已。不過王熙鳳後來的手段說明她不甘心逆來順受,都說「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男人的風流孽障,總是女人在爭風吃醋。不過吃醋也得背地裡吃,七出里的其中一條就是忌妒。吃醋?行,但別被發現了。

婢女不如妓女。婢女沒有社會地位,終究是一個男人手裡的玩物。妓女就不同了,她是許多男人的玩物,又或者說她玩弄了許多男人,性慾是妓女和男人之間的唯一紐帶,一個給錢,一個給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相對於前邊說到的妻呀妾呀的,這個最公平,男女均有所得,完事之後男人拍拍屁股走人,啥也沒留下,而妓女也沒有什麼三從四德,該是怎樣就是怎樣,也無需偽裝。「風流才子」「絕代佳人」一直是文學家們的最愛,我國古代大量關於才子佳人的故事都是發生在妓女身上。

「妓不如竊」。為何啊?刺激,什麼妻啊妾啊小婢啊都屬婚內情,去找妓女算是婚外情,但是也不需要遮遮掩掩,偷就不一樣了,怕被人發現,一旦得手,這種怕會加劇心裡的滿足感。當然,偷,如果被發現的話,男人也是要付出代價的,所以大多數男男女女都只是想想而已,不會真的去做。

女人,尤其是做了妻子的女人很無奈啊,自家男人不敢管,獨守空閨,寂寞難耐,還得整天擔心哪天冒出一個小三把自己取代了,怎麼辦?只有把希望都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了。

古往今來,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一個女人在家裡又要孝敬老人,又要疼愛子女,獨獨看輕自己。家都是老人的,孝敬老人是應該的,而下一代則承載著希望,這麼算起來,最沒分量的也只有自己了。

在古代,「母以子貴」,女人能有什麼樣的孩子決定了她在家族裡的地位,在這種背景下,女人就把孩子的前程看得比什麼都重。畢竟女人自己是沒有前途可言的,一輩子無非也就是找個好男人嫁了,可是在這個好男人的取捨方面她又無權插手,也只有再對待下一代的問題上,女人可以管管。所以,在教育上,女人捨得下成本,只要能力所及,能創造的條件全都創造了。

女人的不公地位在近代有了很大改善,新文化運動後,很多女人發現,原來我也是有婚姻選擇權的。於是開始叛逆,開始「膽大妄為」地為自己找婆家。而一些城市女性更大膽,乾脆開一個聚會,在聚會上大談理想,順便找找夫婿。

到了六七十年代,中國迎來了離婚高潮,因為階級鬥爭和愛情相互衝擊著。婚姻再度變成沒得選擇的選擇,比如一個女人是「黑五類」的女兒,為了改變階級成分,她會嫁給貧下中農。為了回到城市裡,有的女人不得已將自己「送給」社會幹部。那時候的婚姻也很現實,比如男方家裡要有自行車、縫紉機。手錶、收音機這三轉一響等。

本質上來說,這和過去的父母包辦婚姻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講究門第,所差在於,過去全部是由父母說的算,女孩沒有發言權,也不會得到任何實惠,後來,女孩可以自己選擇,也可以得到一些好處。

而到了現在,女性的地位又得到了提高,但伴隨著社會進步的是離婚率的不斷飆高,現在的離婚比結婚還要快。為什麼會這樣呢?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女性的獨立。

在過去的婚姻里,男人在經濟上佔主導地位,女人和男人一旦離婚,女人連生活都成問題。所以,生活中有什麼磕磕碰碰,忍也就忍了。現在可不一樣了,女人在經濟上完全可以養活自己,有些女人賺的錢比男人還要多。有了錢就有了反抗的資本了,那幹嘛還要去忍一個男人呢?過去,男人在外邊打拚事業,女人在家裡操持家務,分工明確,對女人肯定是不公平的,但對婚姻來說,這是一種穩定因素。

現在的女人可不同,女人也是可以撐起半邊天的,為了事業很多女人變得很忙,過去的三從四德也徹底成為了過去,上班忙忙碌碌,下了班累死了,哪還有閑工夫洗衣做飯,聯絡夫妻感情。感情破裂也就在所難免。再說,以前一個女人一生所接觸到的男人有限,在家基本是父親兄弟,嫁出去就是公公丈夫,現在就不同了,女人有事業有交際,認識的男人多了,有了對比也就有了差距性,在燈紅酒綠的年代,女人也是面對許多誘惑的。況且,現代人在觀念上也和過去很不一樣,以前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那哪捨得啊。所以在家庭教育上也不一樣了,過去母親都是和女兒說,到了夫家要好好侍候丈夫,孝順公婆。現在,做夢。過不下去了,大不了離婚。

但即使「男女平等」的現代社會,女子在某些方面付出的代價遠遠超過男人,比如同居,社會對男人的容忍度很高,一個男人換過的女人越多,說明他越有魅力,而一個女人如果頻繁更換男人就會被說成「水性楊花」「朝三暮四」。男人和女人的年齡資本也不同,男人到了30歲正是黃金年齡,女人到了30歲,已經度過最美好的年華,所以同居後如果分了手,損失的還是女人。

女人在擇偶方面比較糾結:一方面女人不會選擇賺錢少的男人,如果一個家庭里,女人賺的錢比男人多,不關是男人沒面子,女人臉上也無光。但另一方面,女人又想找一個能按時回家的男人。不過一個男人賺錢多的時候,想準時回家那就有難度了。女強人找老公的難度又比更弱小的女生難,哪個男人願意找一個風頭比自己旺的女人?女人嫁一個收入比自己高的男人,或者乾脆在家裡當家庭主婦,別人會羨慕,會說,啊,這個女人真有福氣啊。要是女人的收入比男人高,或者是男人在家當家庭主夫,別人會鄙夷,會說,瞧,這個男人是吃軟飯的。人畢竟是群居動物,很難抵禦世俗的眼光和他人的閑言碎語。再者,學歷高的女性往往錯過了最佳婚嫁年齡,找個學歷差的吧,自己看不上,別人也會說閑話,找個學歷高的吧,可是真正條件好的男人又不喜歡大齡女青年,他們更喜歡年輕的,較弱的,容易激起男人保護欲的女人。

結婚生孩子對女人來說是神聖的任務,在過去。現在的很多女人不願意生孩子。「多子多孫多福」成了過時的觀念。當然,意志堅定就是不生的女人還是比較少的,因為這涉及到了家庭因素。在老一輩人的眼裡,結婚是幹嘛的?不就是為了生孩子嗎?不想要孩子,你們結婚幹嘛?現在的女人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收入,和男人在經濟上互相獨立,要是再沒有孩子,結婚和不結婚除了有一紙法 律效應的結婚證之外,還有什麼區別?

頻繁的交際是現代愛情不靠譜的原因之一,過去只是男人面對種種誘惑,現在女人也會,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日子膩了,就想換一種活法,這和兩個人還愛不愛沒有關係。男女在人格、經濟上都是互相獨立,誰也不依附誰,誰也不束縛誰。家還在,只是額外去玩一場愛情遊戲罷了。

女性幾乎不會在乎男人在自己之前是不是有性經驗,當然男人不會因為在之前碰過其他女人而覺得愧對自己的新娘。隨著社會對女性的寬容,女性的貞操也越來越不被重視。但總體來說,女人和男人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在現代社會,對女性的貞操並不是一點都不在乎。很多過早將貞操交出去的女性會被認為草率,輕浮,不負責任。上一輩的人,還有一些大男子主義重的男人很不能接受,和這種女人談戀愛是可以。結婚就算了吧。

在古代,女性和男性在婚姻上基本看不出愛情的痕迹,女性和男性結合是出於義務和社會責任。女性在面對丈夫的時候,就像古代的大臣見到了皇帝,唯唯諾諾,畢恭畢敬,這也就是過去大家常常說的「夫唱婦隨」,女性長期處於不平等的位置。 現在的女性可就大膽了,戀愛是一件很滋潤的事情,大大方方享受戀愛帶來的快感。出門約會,別說牽手擁抱了,親吻都是小意思。而且不分場合。電影院、草地、學校門口,反正是隨性而至,才不管別人是怎麼看的。

「舉案齊眉,相敬如賓」是古代形容模範夫妻的成語。但是這兩個成語所強調的都是夫妻之間相互尊敬,與愛不愛無關。和現在的情侶夫妻轟轟烈烈的愛戀正好相反。在古代,如果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愛得熾烈,反而會被人責斥。在中國的傳統禮教看來,感情淡漠是合理的,如果夫妻兩表現出恩愛,炙熱,是對禮法的不尊重。這樣的夫妻會被人嘲笑,或是被人指指點點說是「淫亂」。

當然,在男尊女卑的社會,這些罵名基本還是沖著女性去的。即使是現在,在一些農村,也都是丈夫走在前邊,妻子走在後邊,吃飯的時候,都是要客人吃完了,散桌了,女主人才可以上桌吃一點,端菜的時候也「不敢仰視」。我們看看陸遊和唐婉就可以窺知古代禮法之一二,在那時候太愛也是一種罪,太愛不會被家庭接受和保護,反而會被家庭活生生拆散。

從古至今,禮法都不提倡夫妻離異,尤其是在古代,一個女人被丈夫休棄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要想再嫁也有難度。但是另外一邊,卻又實在看不出來那些感情很好的夫妻到底有多少愛情在裡面。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李清照和趙明誠,這對夫妻在國難前一直是被羨慕的模範夫妻。雙方都有才華,彼此都非常了解,非常有默契。讀他們之間的愛情史籍,與其說他們是彼此深愛著對方,倒不如說他們之間的「友誼」非常深厚,已經到了知己的地步了。

在那個年代,夫妻之間的私密事,或者說感情事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情。特別是女人,傳統禮教對女人的要求是矜持,如果一個女人放棄了矜持,對一個男人大膽表達愛意,會被人看不起。我們看古人的佳作,很難看到寫愛情的詩,即使有寫愛情的詩,不是在結婚以前的,就是因為婚外情而寫的,丈夫寫給妻子,妻子寫給丈夫,或是夫妻之間相互贈送的非常少。

蘇軾寫給他老婆的「十年生死兩茫茫」就是在他老婆死了以後。好不容易碰上一首寫給活人的情詩,像李商隱的「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贈送的對象還有爭議,有說是送給妻子的,也有說是送給朋友的,在那個時候,送朋友情詩都比送妻子光明正大。不過關於婚外情,比如風流才子、絕代佳人之間的浪漫情詩還有很多的。講難聽點,就是嫖客和妓女之間的情詩非常多,寫妓女生活的也是不勝枚舉。即使風流才子和絕代佳人只是逢場作戲,也比一般夫妻有情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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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君

20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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