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峰記——魯迅與胡適
胡適和魯迅,二十世紀中國文化界的雙峰,身前、身後聚訟紛紛,可謂說不盡的話題。
一、相遇
從人生軌跡而言,兩人的經歷在二十世紀的中國划出了一個大大的「X」型。
胡適是安徽績溪縣人,但是並非出於清代著名的經學世家績溪胡氏;魯迅則是浙江紹興人,官宦之家,但少年時家道中落了。胡適正好比魯迅小十歲,1910年赴美留學,1917年歸國;魯迅1902年赴日留學,1909年正式歸國,與魯迅正好是前赴後繼。
兩者的早年經歷,對他們後來的人生、乃至整個中國現代文化領域都留下了深刻烙印。雖非出於績溪胡氏,但胡適受地域文化的影響至深,他對清代經學考據頗為欣賞,而其注重材料分析的學術方法也明顯受經學的影響。魯迅因鄉誼而親近太炎,雖然談不上章氏小學的傳承,但是在文學趣味則完全與太炎推重兩漢魏晉相契合。而兩人的留美、留日,又為後人分析胡、魯之別乃至整個二十世紀的中國文化界留下了「英美派」、「留日派」的話題。這些當然是不錯的,但是兩者年齡足差十歲,對兩者後來交往的影響卻往往被人所忽視。胡適天真的樂觀主義,註定了走改良主義的道路。而魯迅的經歷更複雜、對中國社會轉型的焦慮也更深。
兩人歸國後,最終在北京相遇,投入了一場名為「新文化運動」的大事件。這就是「X」上的那個交點。魯迅的赴京早在1912年,入京擔任教育部的官員,過了幾年平靜而寂寞的日子。而胡適的登場極富有戲劇性,1917年他還在美國時以《文學改良芻議》一文正式揭開了「新文化運動」的大幕。當他歸國接受北大教職時,已在文化輿論界的漩渦中心了,很有些《紅樓夢》中鳳姐先聲奪人的意思。而魯迅真正嶄露頭角則在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和胡適高舉文學理論不同,魯迅在那場運動中的成就是以創作為主。此時,胡適對周氏兄弟非常欣賞,日記中記下了「周氏兄弟最可愛,他們的天才都很高。豫才兼有賞鑒力與創造力,而啟明的賞鑒力雖佳,創作較少。」推崇魯迅尤勝其弟。那是一段頗為愉快的時光,其間只有一次小分歧,起因是錢玄同唱「雙簧戲」,自導自演一出「舊派」反對新派的筆墨官司。胡適對此很不以為然,以「憑空閉產造出一個王敬軒」為「輕薄之舉」。而魯迅則認為「矯枉不忌過正;只要能打倒敵人,嬉笑怒罵,皆成文章」。 其實,魯迅並非不知道錢玄同的輕薄病,也未必真贊成他這麼做,那番話無非是為這位老同學、老朋友開脫一下,且只是私下的。區區數年後,魯迅在與朋友的信中對錢玄同的評價是「是一個極能取巧的人,他的罵詈,也是空談,恐怕連他自己也不相信他自己的話」,對錢氏的取巧與虛妄洞若觀火,這種印象恐怕和「王敬軒事件」有脫不開的關係。當然,這一私下的分歧並未公開化,也未影響胡適對魯迅的欣賞。
但魯迅坦承對胡適有一種莫名的不信任感,指其「與眾不同」與「韜晦」。揚胡抑魯的論者常以為魯迅對胡適的懷疑是過分敏感、多疑,其實魯迅也是有他的道理的。到了《新青年》的末路時,兩人還客客氣氣寫了信商榷「不談主義」的問題。事由是胡適不滿於陳獨秀把《新青年》「差不多成了Soviet Russia的漢譯本」,而提出在《新青年》上宣言「不談主義」。而魯迅直白地反對「不談政治」,致信胡適「至於發表新宣言不談政治,我卻以為不必,這固然小半在『不願示人以弱』,其實則幾《新青年》同人所作的作品,無論如何宣言,官場總是頭疼,不會優容的。」胡適試圖以「不談政治」來消弭分歧、重建新文化陣營的合作,意圖當然是好的。但是,「不談政治」的權宜之計確實有「韜晦」的嫌疑,道理確是魯迅的正大。本來,《新青年》談文學、談語言起家,可劍鋒所指始終都在政治,學術的政論、政論的學術都不少,現在宣布 「不談政治」怎麼可能?因為涉及到Soviet Russia,後世對胡、魯的這場爭論有過度意識形態化的闡述。其實當時的胡適還不那麼右,蘇聯道路可以試試之類的時髦話也並不少說。而當時的魯迅對蘇聯道路的態度,最多比胡適多走那麼一兩步而已。兩者只不過在「不談政治」的宣言發表與否上有些不同意見,而在多增加些文藝方面的內容上有著共識。可見,魯迅對胡適的不信任感,還是出於氣質差異、處世態度的差別為多。胡適的調和周旋有他的苦心,但是權宜與折中的氣味也是難免。以魯迅決絕、敢斗的性情,自然有些隔膜。
在新文化的合作時期,真正涉及到思想觀點之爭的問題是「整理國故」。其中的原委頗為曲折,也容易引起誤解。「整理國故」本是黃侃、劉師培在1919年組織國故社時,站在新文化陣營對立面提出的口號,胡適接過來「入室操戈」的因素頗為複雜。首先是胡適的個人學術興趣,雖然胡適的一生是「全盤西化」最積極的鼓吹者,但是他所有的學術成就都在國學領域。而其治學方法雖是標榜「實驗主義」,卻脫不開清代考據的氣味。出於國學的底子和興趣,胡適提倡「整理國故」。而他接過並改造「整理國故」的口號入室操戈,並不諱言要率領新派人物爭奪傳統學術領域的話語權,所以特別拈出「科學方法」的口號以示不同。同時,對中國傳統文化遺產的研究整本屬學界領袖組織學術活動的應有之義,新一代學界領袖的胡適當仁不讓。總之,胡適是將「整理國故」置於學術範圍內處理。
而魯迅則不,他是教育部官員和教師的雙料身份,但其著眼點並不在大學裡的學術活動,而是更傾向於社會改造、國民性改造。終其一生,魯迅總是迫切地希望青年投入到和社會改造相關的學習和實踐中。至於其餘,他都報以懷疑與反感,由此生出了很多是非,國學或「整理國故」不過是其中的一種。這和胡適的學術氣味當然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因為這種分歧就斷定魯迅在二十年代批判「國學」是針對胡適的,那也是不明就裡誤解。魯迅在22年前後對「整理國故」的批評大都指向「國學家」、「國學」,甚至特意指出「上海的國學家」,針對性還是明確的。他在1924年著名演講《未有天才之前》中直指「整理國故」,言明是針對「舊派」的主張。可見,魯迅是有意地給胡適主張的「科學方法」的整理國故留有空間,劍鋒所指並不是胡適的操戈入室。
其實,嚴詞批評國學、「故紙堆」的同時,魯迅本人很投入地整理校對《嵇康集》,並作一生最具學術成績的《中國小說史略》,其方法與胡適主張的「以科學方法整理國故」多有契合。這種國學領域的工作一直持續到1927年編纂《唐宋傳奇集》。這種看似矛盾的現象,如能理解魯迅持論多是著眼乃至有些迷信青年改造社會的思想主幹,便不以為怪了。總之,儘管胡適和魯迅同為民國著名的公共知識分子,同樣對社會進步懷有極大的熱誠,徑路和視角卻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以學術活動為根底,對社會的改造和改良的理解沒有超出學術理論的視野範圍。而另一個則是從面對社會黑暗面出發,走向了激烈抗爭的道路。
二、歧路
1926年註定是曲終人散的年份。這年前後,胡適交好的陳源與魯迅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已經離京赴津的胡適致信陳源、周氏兄弟,意圖居中調和,對魯迅尊重有加,並不偏幫陳源。隨後,胡適出國;而魯迅也在同年八月離京,開始一年的南北輾轉,最終落戶上海。魯迅最後的人生始於這次定居。而胡適於次年也到了上海,繞了一圈還是和魯迅「匯合」。可是,辦新月書店、掌中華公學、任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董事的社會名流胡適與日漸左轉、堅守反對派立場的魯迅真是相遇不相親了。有趣的是,直到1933年前,戰鬥著的魯迅與胡適親近的朋友圈子多有摩擦,構成其雜文創作的一種母題,但是有意無意地避開了胡適本人,捏拿著分寸旁敲側擊。而此時的胡適對魯迅既有惱火的一面,也有回護的動作,彷彿別有一種糾結。比如,胡適對魯迅的成就還是高度推獎,胡適在1928年寫的《白話文學史》的「自序」里這樣說:「在小說的史料方面,我自己也頗有一點點貢獻。但最大的成績自然是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這是一部開山的創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斷制也甚謹嚴,可以替我們研究文學史的人節省無數精力。」這種厚道是胡適一生的長處,但魯迅峻刻批評的背後真是那麼「陰賊、刻薄、氣量褊狹、多疑善妒、復仇心堅韌強烈,領袖慾旺盛」(蘇雪林語)?至少不是陰賊,因為魯迅的罵雖文字峻刻,確實是當面罵過去的,而且罵得很難聽。而且,魯迅針對胡適圈子的批評固然有個人化、情緒化的一面,卻也不乏深刻的觀察。
1930年,胡適發表《知難,行亦不易》,尖銳批評國府無憲法的「訓政」。1931年,魯迅因胡適奉召與蔣見面,發表了一篇《知難行難》,點名挖苦了胡適22年見宣統、今年見蔣介石,到末尾點出一筆,今天讀來也是很有興味的:
「新月派」的羅隆基博士曰:「根本改組政府,……容納全國各項人才代表各種政見的政府,……政治的意見,是可以犧牲的,是應該犧牲的。」(《瀋陽事件》。)代表各種政見的人才,組成政府,又犧牲掉政治的意見,這種「政府」實在是神妙極了。但「知難行易」竟「垂詢」於「知難,行亦不易」,倒也是一個先兆。
這段話切中了羅隆基投機得不顧邏輯的要害,也提醒了胡適《知難,行亦不易》中爭取憲政約法的政見本懷。對胡適身邊良莠不齊的英美派「朋友」,魯迅比胡適看得明白;對根本政見不可不守的要害,魯迅也看得很清楚。這篇文章一直被視為魯迅嚴厲批評胡適的典範,開篇即扯出胡適22年見宣統的寫法確實可議,但是文中的洞見是值得深思的,最後以羅隆基收筆還是有分寸的。這當然是有魯迅有意為之的。
魯迅定居上海的時代,走完了人生的最後一段路。這段路走得很崎嶇、很艱難,留下了大量的論戰文字和真假話題。不過,至少在1933年前,胡、魯之間總有些說不清的牽絆,尚不至於激烈的正面衝突。然而,他們對世道的看法,已經不可同日而語。胡適的口中「革命」越來越指向形上,現實問題中確實主張改良,經常以聲色俱厲的批評方式做當局的外科大夫。而魯迅,連正經說他們的興趣也提不起來了。兩人的心理距離很難判斷,絕非單純的交惡,卻又比交惡還要遙遠。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是可謂人文薈萃,相聚於此的文化名人卻心在異鄉,這能算相遇么?歧路上的行者,擦肩而過。
三、決裂
伴隨著日軍侵華,日寇入侵的外患問題衝擊時局,對文化界的影響至為深遠,胡適和魯迅都深陷其中。至1933年,內憂外患激起了一系列事件,終於讓魯迅對胡適的嗆聲達到高潮。
外患問題是中國近代史上最重要的背景因素。其實,1900年的庚子之難至日軍侵華的三十年間,中國並未遭遇過真正意義上的侵略戰爭。歐戰的紛亂及殖民主義的退潮,使列強在東方分身乏術,加之中國政治家在外交知識與技巧方面漸趨成熟,那三十年的國際處境要比晚清道、咸年間大有改善。可是,外患在中國社會積累的社會心理壓力並未因此緩解,反而經過現代輿論的建構愈發放大。政治層面上,政權的倒台大都與外患有關,「外交軟弱」、「通敵賣國」是在野勢力、地方勢力問鼎中央的制勝牌,但是上台之後復被打,幾乎是誰碰外交誰就死。文化層面上,文化與國運之間對應關係的理念建構就是依託於極度緊張的外患意識之上——與其說是「救亡壓倒啟蒙」,不如說是「救亡」催生「啟蒙」。當初胡適和魯迅們的新文化主張之所以摧枯拉朽、所向披靡,正得益於外患意識催生的焦慮心態。新文化運動獲得巨大成功後,這種模式被繼承和發揮,中國知識界整體上處於對現實政治、文化激烈批判的立場,仍然熱衷以「救亡牌」佔據輿論制高點。
但是,「狼」真的來了,救亡成了一個真正的現實問題時,知識界的立場顯得很微妙。胡適這樣的學界領袖、社會名流,既有廣泛的人脈,也有參與外交事務的才能,還有很高的社會聲望。在國難之際,這些無疑是戰時政府急需的。但是,胡適的尷尬是,轉身服務於一個被知識界(包括他自己)批評多年的政權,阻力與誤解是難免的。與此同時,英美背景深厚的胡適一旦入局,必與外交有關,也很難逃過晚清以降誰辦外交誰倒霉的詛咒。內外兩面,胡適都要面臨時代的考驗,其中正包括面對魯迅的審視。
與當局互動關係的調整,是胡適首先面臨的嚴峻問題。早在北洋時代,胡適就因為主張「好人政府」、參與段祺瑞政府的善後會議遭到過激烈的批評。好在那時並沒有參與的緊迫性,胡適捲入其間的時間很短,沒有嚴重的後果。而這次,日寇的野心昭然若揭,漁陽鞞鼓時時在耳,戰時體制呼之欲出。南京政權是無可替代的戰時政府,還是要推翻顛覆的反動政府?是在合作中求改良,還是借外患壓力解決內部政治問題?那已經不是神仙打架的理念問題,而是非此即彼的現實選擇。正面衝突不可避免。
全面抗戰前夕,中國文化精英開始劇烈震蕩、分裂。事起宋慶齡、蔡元培領導的「中國民權保障同盟」,這個組織成立於1932年底,是魯迅和胡適在新文化運動之後之後唯一一次形式上較為緊密的合作。但是,次年3月3日,胡適就被開除了。如此唐突的結局發生在善於調和周旋的胡適身上,是很罕見的。可見雙方衝突之劇。這就是著名的「胡適案」,當代學者邵建有專文《中國民權保障同盟之「胡適」案》詳析此事。這裡略述其意。
此事起因並不複雜,31年初「中國民權保障同盟」北平分會成立,首先通過了視察監獄的決議。上海總會派來的楊杏佛連夜聯繫了掌管華北的張學良落實此事。第二天一早他與胡適就去視察了北平的三家反省院,行動不可謂不速。但其後的事態發展出乎胡適的意料。
四天後,胡適收到上海送來的宋慶齡簽名英文信、史沫特萊的信及自稱反省院政治犯的匿名控訴信。根據控訴信中指控反省院中的種種酷刑,宋、史二人則要求北平分會立即向當局抗議,要求停止私刑、釋放政治犯。胡適當即回信彙報前幾天視察的情況,信中提到視察中他和犯人有很詳切的談話。犯人訴說院中苦痛,最大者為腳上帶鎖,與飯食營養不足二事,沒有人談到私刑吊打。胡適說「談話時,有一人名劉質文,是曾做蘇聯通訊社翻譯的,他與我英文談話甚久,倘有此種酷刑,他盡可用英語向我訴說」。因此,胡適認為, 「隨便信任匿名文件,不經執行委員會慎重考慮,遽由一二人私意發表,是總社自毀其信用。」胡適的態度很明確,匿名信里的信息和他視察時獲得的信息嚴重不符,他傾向於眼見為實。這確實是實驗主義的理性態度。
可是,信還未寄出,第二天一早胡適就發現當地英文報紙《燕京新聞》登出了宋慶齡的公開信和那封控訴書。下午又收到史沫特萊的消息,知道《大陸報》也已發表此文了。這當然引起了張學良方面的不滿,派人質問。而這時,又有兩封控訴信見光,一封是經楊杏佛之手的轉到胡適的,所指情況和上海方面轉來的匿名信大不相同。胡適因此判斷第一封匿名信為捏造,一面發信要求上海總會追責,一面致信《世界報》澄清。胡適在接受採訪時說在採訪中,胡適指出:「改良不能以虛構事實為依據。象那封信和報上所說的那種亂說和誇張,只能使那些希望把事情辦好的人增加困難。」這已經不是那封未寄出的信中殷殷勸導的平和態度了,胡適顯然對滬方的作為相當惱火了。
京滬對反省院是否存有酷刑各持一詞,那麼宋慶齡派來的、又親歷視察現場的楊杏佛的旁證最為重要,而他也認為匿名控訴信「文中所云,即使有之,必在入反省院前,不能籠統便加入反省院也」,基本支持胡適的慎重意見。但是,這並未把事態的發展拉回調查取證的正規。事態繼續升級,宋慶齡髮長文點名斥責了胡適,再後魯迅有針對性的發文《光明所到……》,劈頭就是「中國監獄裡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宋、魯的持論都從反省院的具體事實轉移到「中國監獄的普遍現象」,胡適自然不服。一通激烈的交鋒後,最終以胡適被匆匆開除了事。
事件發展到割袍斷義的地步,表面上看是「反省院事件」的歧見引發的。胡適力主就事論事、調查取證的立場以求改良監獄人權,而滬方的宋、史則是是要借「普遍現象」實現立刻釋放政治犯的政治目的。這樣的立場差異下,胡適責怪滬方虛妄,而滬方責備其不配合,遂至抵牾,一發不可收拾。但是,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分歧更大。胡適的思想根基在改良。面對社會問題,他理想的路徑是向上爭憲政法制的建設、向下求具體社會問題的漸次改進。這一理路中,一面要把當局施政作為批評的對手,一面要爭取當局的合作以期改良。胡適當時是以批評促改進,以具體問題的解決為目的,而非以批評為顛覆的口實。而胡適對滬方的回應中有這樣一段話很值得重視,「把民權保障的問題完全看作政治問題,而不肯看作法律問題,這是錯的」。民國政局的最大癥結就是朝野各種勢力都不能把政治問題在法律層面解決,以至於各方長期毫無餘地地走在「顛覆—鎮壓」的獨木橋上你死我活。胡適的警惕與反感未為無因。
況且當時處於日軍大規模侵華的山雨欲來,胡適正以以極大的憂慮關注戰事,周旋於蔣介石、宋子文、張學良等政要之間,抗戰大局的背景下,趁火打劫式的鬥爭尤不可取,對滬方藉機擴大事態又了多一重反感。實際上,就在第一次回信滬方的同一天,胡適還起草了一封勸「不抵抗將軍」張學良下野的信。這時候橫生枝節,胡適的為難與憤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恰恰不是局外人的魯迅可以得知的內情。
而在宋、史、魯看來,「普遍現象」不證自明,視察與否、證據真偽無非形式,豈能得出反面的結論?視察也好,調查也罷,只能為「釋放政治犯」之目的作註腳罷了。胡適是著眼於以法律制度內爭取普遍的民權保障,宋等則是以保障民權為口實達到政治犯釋放的目的。兩相比較,考察事實的方法上,胡適篤信證據的步調較小;而民權保障的人群範圍,則是滬派的著眼為低。雙方存在根本性的分歧,不歡而散是當然的。
有趣的是,開除胡適的決定究竟出於誰的主意,又扯上了魯迅。邵建雖不盡採信「據說是魯迅的提議」,但是仍然以「想當然」「莫須有」的口吻說:「假設一下,如果讓魯迅處理這件事,我相信,他確可能會這樣做」,這種憑空的推測恰恰是很不「胡適」的。因為這一事件可見的材料很多,各方面的觀點與行動皆有跡可循,沒有假設如何的餘地。
宋慶齡一開始就主動介入此事,對胡適的反應最早也最激烈。開除的電報是宋慶齡和蔡元培聯署的,再考慮到宋在同盟中的領導地位,急吼吼作出開除決定出於宋意毫無疑問。從魯迅方面看,他參與爭論發表《光明所到……》與胡適針鋒相對,已經是事件發生一月之後了,而與這一事件有關的《王道詩話》也不過早幾天罷了。儘管兩篇文章的措辭都很尖刻,其性質只是遲到的表態與追認,跟著宋慶齡早先定下的調子罷了。再從折衝京滬兩面的蔡元培、林語堂的方面看,都未提到過魯迅參與處分的討論。尤其是有林語堂參與其間,如果魯迅真有那樣的提議,不可能沒有表示。而胡適本人,也沒有將開除決定和魯迅聯繫在一起,卻與昔日好友楊杏佛有了嚴重的心結——不久楊杏佛慘遭刺殺後胡適沒有公開表態,甚至個人日記里也只有很冷淡的一筆。這不僅有違舊誼,且與事件中楊杏佛的力持善意很不相稱。楊雖然是滬方派來的,卻能持論公允,吃力不討好地在兩面做工作。而且,他對同盟存在的目的是主張「爭取最低限度的民權保障」,與胡適也相近。公私兩面都對得起胡適。唯一能解釋胡適異常冷淡的理由,只有楊作為宋個人代表的身份以及與宋關係密切而遷怒,矛頭所指還是在宋。總之,從哪一面看匆忙開除胡適的決定怎麼看也扯不上魯迅,「魯迅提議」說的謬種流傳頗可思量。這究竟是什麼因素造成的呢?筆者以為,還是長期以來對胡適、魯迅的形象建構、「符號化」引致的想當然之辭罷了。
楊杏佛的橫死,直接導致了中國民權保障同盟的解散,距離開除胡適不過數月。對楊杏佛之死,魯迅先親赴現場,又不顧危險參加了悼念活動,並發表了沉痛的悼亡詩,可謂仁至義盡。而胡適正在負氣而沉默——素以知情意、有溫情著稱的胡適其實也有情緒化的一面,這在他被「符號化」的過程中被有意無意地忽視了。胡適的沉默在魯迅心目中留下了什麼惡劣的印象難以確考。不過,魯迅對死生之事的敏感是很明顯的,一生與死亡有關的主題很多,擅長做有分量的悼亡文字。特別是對朋輩的身後事尤為看重,往往惹出是非。比如他曾因誤會林語堂沒參加劉和珍的悼念活動而鬧得幾至絕交,旁人看來真是有些不可思議,但這確實是文學家的敏感特質。因此,激烈衝突的事件本身,以及楊杏佛死後胡適的冷淡,使魯迅對胡適的攻擊從旁敲側擊上升到激烈的正面抨擊。
魯迅帶有強烈個人情感色彩的激烈批判,在「胡適」案稍後發生了一個烏龍事件中爆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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