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掘台州古迹文化加強文化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關於發掘台州古迹文化加強文化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根據市政協三屆十四次主席會議研究確定的重點課題調研實施方案,「發掘台州古迹文化,加強文化保護工作」主題調研組在趙躍進、徐林德副主席的帶領下,深入椒江、溫嶺和仙居三個縣(市、區)對其有代表性的文物保護點進行了實地考察,通過邀請文物界專家學者、政協委員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調研組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掌握了翔實的第一手資料,對我市古迹文化的基本狀況、保護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進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同時,調研組人員還赴四川、重慶、長江三峽等地學習考察,借鑒古迹文化保護的先進經驗。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台州古迹文化的基本狀況 台州歷史悠久,是江南翼龍化石的發現地和五千多年前新石器時代的下湯文化的發祥地。五千年的文明史,孕育了內涵豐富、特色鮮明的古迹文化。目前,我市已擁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4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3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4處,縣(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70處;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一座,省級歷史文化名城一座;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8處。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布和未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東甌王國遺址、三國兩晉至唐宋古窯址、明清古民居、古建築、古橋樑、摩崖石刻、近現代史跡及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性強,是台州五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台州古迹文化範圍寬泛,涉及方方面面,但主要還是由山海文化、佛宗道源文化和戚繼光抗倭文化組成。 ——山海文化。台州地處浙江東部,東面是一望無際的浩瀚大海,西、南、北三面是群峰翠疊、幽秀生氣的天台山、雁盪山、括蒼山,史有「山海雄奇,孤懸而有不可難拔」之美譽。幾千年來先民的辛勤勞作,創造出了自具特色的山海文化,形成了台州人「山的硬氣」、「海的靈氣」的人文精神。古遠的仙居下湯和玉環三合潭遺址,證明了新石器時期就有人類在此居住活動,與餘姚的河姆渡文化遙相輝映,開啟了浙東文明的序幕;近年來新發現的大溪古城,經科學發掘,已確定該古城的始建年代為戰國時期;仙居韋羌山上的蝌蚪文岩畫,相傳為夏帝大禹所刻,蝌蚪文被列為國內八大奇文之一。 省級歷史文化街區章安歷史上是浙東南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是東南名郡和東部都尉的治所,立縣建郡距今已有1800餘年的歷史。據記載,公元230年,孫權派大將衛溫、諸葛直率甲士浮海遠征夷洲(今台灣島),就是從章安會集水師後出發。章安是我國歷史上有文獻記錄大陸與台灣之間最早的一次大規模交往活動(中國大陸首航台灣紀念地),海港、海運、海產事業發達,海洋文化異彩紛呈。兩宋時期,松門也是重要港口之一,南宋時設市舶務(海關),當時有大批的海外商人來台州經商,至今尚留有新羅坊、高麗頭等地名。 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溫嶺新河閘橋群、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黃岩五洞橋等也是台州古代海洋文化留下的遺址。唐代時期,海平面逐步上升,慢慢形成了溫黃平原,但由於海水隨潮湧入內河,土地不適合耕種。到北宋時,首創閘者羅適興修水利,在內河水道網路中建造了六閘,蓄淡去咸,使溫黃平原成為了台州的糧倉。如今的新河閘橋群、五洞橋等就是宋元遺存的水利建築。 ——佛宗道源文化。天台山是佛教五百羅漢道場,中國佛教天台宗的發祥地。南朝陳時,智顗入天台,在台州各地興建道場,播傳佛經大義,創建了佛教流傳到中國後教旨最為嚴密的宗派——天台宗。南朝時郡治在章安,智顗曾從天台由水路到章安,一路上看到漁網戶梁滿布,以為殺業深重,在章安官民的幫助下,買了五十九處水域作為放生處所。此事為陳宣帝所聞,詔以整個椒江靈江水系作為放生池,這就是中國佛教的最早放生池。徐孝克為此作了《天台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池碑文》。唐宋時期,天台宗陸續傳播到日本、朝鮮、東南亞一帶,這些地方的天台宗佛教寺院,直至現在都以天台為祖庭。台州現存的著名寺院有:天台國清寺(隋煬帝為智顗建)、萬年寺、石樑方廣寺、華頂寺、高明寺、智者塔院等;臨海龍興寺(日本最澄大師求法處)、法輪寺、三峰寺、延恩寺等;黃岩瑞岩寺、靈石寺、廣化寺等;路橋普澤寺、善法寺、香嚴寺等;椒江清修寺、攝靜寺(章安大師出家處)、崇梵寺(智者放生池)等;溫嶺流慶寺、小明因寺等;仙居南峰寺等。 台州也是中國古代方士的修鍊場所和道教的最早傳播地。南朝時期,陶弘景在天台山、燈壇山、括蒼山、玉榴山精修道教,開創佛道雙修理論,奠定了台州道教發展的理論基礎;唐代司馬承楨居天台山玉霄峰桐柏觀三十多年,整理道家典籍,形成《桐柏道藏》,名重天下,武后、睿宗、玄宗三代皇帝四次召見問道;唐代杜光庭入天台山,融儒道學說於一體,將「體、用」哲學範疇引入道教,為道教的理論發展開闢了新領域;宋代張伯端采眾家之長,創立道教南宗,天台桐柏宮也成為道教南宗祖庭。而中國道教的十大洞天中,台州就有三個。如今,台州現存的道教著名洞天宮觀有:天台桐柏宮(遷建)、赤城山玉京洞(第六洞天)、仙居括蒼洞(第十洞天)、黃岩委羽山大有宮(第二洞天)、臨海紫陽宮等。 ——戚繼光抗倭文化。中華民族的歷史上,有兩道長城:一道是北方長城,蜿蜒不斷,自東至西,兩千多年來是北方的邊防屏障。另一道是沿海長城,是從明初為抗倭而建的以衛所城、堡、寨、烽火台等海防建築連成的海防屏障。台州的海防屏障就是其中最堅固的一段,這些海防建築的遺址現基本存在。 倭寇是十四世紀至十六世紀侵略我國沿海的日本海盜。戚繼光抗倭是中華民族的重大歷史事件,是中華民族第一次抗擊侵略者的鬥爭。戚繼光在台州期間,組織台州鄉兵,訓練戚家軍,創造適應江南水田地區作戰的鴛鴦陣,撰寫《紀效新書》等。明嘉靖四十年間(公元1561年),戚繼光部隊在台州人民群眾的配合支持下,先後九戰九捷,殲滅大量倭寇,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戚繼光台州抗倭,徹底扭轉了抗倭戰爭的被動局面,是抗倭戰爭的轉折點。戚繼光也因此從駐守一地的將領成長為指揮全面戰爭的抗倭名將。戚繼光抗倭在台州留下了許多古迹,主要有:椒江戚繼光祠(戚繼光紀念館)、臨海台州府城、桃渚城等。 近年來,我市各級文物部門高度重視古迹文化的保護工作,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採取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如重點對椒江戚繼光紀念館、臨海桃渚城、臨海台州府城牆等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了保護維修,對玉環三合潭遺址、溫嶺大溪戰國古城、溫嶺大溪古城漢初大墓等進行了搶救性和學術性挖掘。各級政府也加大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開發保護工作,如椒江章安為了保護老街古迹,明確規定不準新建、改造街道兩旁建築;臨海市政府堅持保護和發展相結合,提出「保古城、繼文脈、復風貌、辟新區」的總體思路。從1996年開始,先後請杭州大學和同濟大學編製《臨海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充分展現「千年府城、明清老街、唐代古剎、紫陽故里」的傳統特色;天台城內老街保留了許多優秀的傳統民居,至今餘韻尚存,為了保護和搶救這些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天台縣政府每年從全縣土地轉讓金中拿出5%用於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建設,強化名城保護力度;省級歷史文化保護區仙居皤灘、路橋十里長街投入10億進行修繕,並將保護性維修與旅遊開發有機的結合,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椒江區充分吸取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確定了「經營性保護和保護性經營相結合」的原則,投入8000萬進行科學開發海門老街,重現海門「小上海」的風貌。 二、古迹文化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台州古迹文化保護工作面臨著市場經濟的強烈衝擊,其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中也存在著不少問題和困難,形勢比較嚴峻。客觀地說,在我市眾多的古迹中,真正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的只是少數,尤其是縣市區級、暫保單位和未列入級別保護的古迹,面臨的形勢就更不樂觀。我們認為,台州古迹文化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程度和認識有待於進一步加強。一些地方領導和幹部不重視古迹保護工作,缺乏古迹保護意識,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一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古迹保護為包袱,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古迹的價值,重開發利用,輕保護工作,古迹的「建設性」破壞仍然存在。一些普通群眾則認為古迹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佔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審批擅自在文保單位保護範圍內開工建設等。 2、經費投入不足。古迹保護資金匱乏,一直困擾古迹文物工作,是限制我市古迹文化事業發展的一大難題。沒有足夠的物質保障,古迹保護的具體工作就無法落實。從2003年開始,市本級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為30萬,並逐年遞增10萬,至60萬後維持不變,而杭州、紹興市每年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都已超億元,我省經濟水平相對落後的麗水市也已超100萬,與各兄弟市相比,差距很大。9個縣市區中有6個縣市區下撥了文物保護專項經費,3個縣市區沒有。另外,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和可從城市建設維護費中提取1%至3%專項用於傳統街區和城市史跡保護的規定也尚未真正落實。保護資金投入嚴重不足,致使一些古建築自然損毀嚴重,如市級文保單位海門雙塔——牛頭頸塔和小圓山塔近幾年受自然損壞嚴重,因資金不足而無法得到修繕。 3、隊伍建設滯後。一方面,文博工作人員數量偏少,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不合理。近年來,我市文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已呈現出結構不科學、中高級人才缺乏、人員老化等特點。2006年,全市文博專業崗位的編製數為52人,相對於台州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文物事業發展水平,相比較於各兄弟市,人數偏少。52個從業人員中,其中正高級文博專業技術人員2名,佔3.8%;中級文物文博專業技術人員9名,佔15%;81%的人員都為初級職稱或其他專業崗位借用過來的;副高級文博專業技術人員層次斷缺,人才隊伍的脫節現象比較嚴重;另一方面,行政執法力量薄弱,執法力度不大。全市都沒有建立專門的執法隊伍,文物稽查大隊與文化市場執法大隊合二為一。對於文化文物稽查大隊來說,目前文化市場稽查工作任務十分艱巨,文物稽查工作常常被邊緣化。 4、古迹文物行政執法力度不夠。新的文物法雖然給予文物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地位,明確授予文物部門對7條31項行為行使行政處罰權力,但依法行政工作仍然需要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的配合。由於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係,所以古迹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目前,我市文物的行政執法力度不夠,導致古遺址古墓葬盜挖盜掘等現象一直存在。 5、城市建設與古迹保護的矛盾依然尖銳。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建設與保護的矛盾日益突出,古迹保護工作面臨嚴峻挑戰。由於很多古迹位於老城區,勢必與工程建設產生矛盾,即使文物古迹本身得到保留,但因其周圍不斷出現新建高樓,環境風貌往往會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壞。不少古迹除了其本身的歷史、藝術價值外,已無整體景觀價值可言,其文化價值也隨之下降,造成城市中古迹的「盆景化」。另外,因為一些古迹與城市建設相衝突,古建築被拆除的現象時有發生,如1999年,黃岩區濱江世紀工程建設涉及到黃岩區級文物保護單位中共台州特委機關舊址——淑德小學,當時就提出了遷移復建的方案,但到目前為止,由於種種原因一直都沒有實施。 三、加強我市古迹文化保護工作的建議意見 古迹文化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是我們精神家園的寄託。實踐告訴我們,繼承和弘揚好優秀傳統文化,以文化氛圍凝聚人心,必將推動台州的文化強市建設。面對台州古迹保護的現狀和問題,我們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積極應對,發展和繁榮文博事業,為台州的文化建設注入新的活力。為進一步做好台州的古迹文化保護工作,我們建議: (一)加強古迹文化保護工作的宣傳,弘揚台州傳統文化。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和《台州市文物保護管理辦法》,深入宣傳台州的古迹文化,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台、報刊等新聞媒體和網路,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專題報道,堅持不懈地開展面向社會和公眾的群眾性宣傳活動,使之深入人心,在全社會形成「保護古迹,人人有責」的輿論氛圍和發展環境。通過一系列的宣傳活動,使全市人民了解台州古迹文化的基本狀況,了解台州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了解台州「山的硬氣」、「水的靈氣」的人文精神,進一步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熱愛台州、建設台州的熱情,為我市的文化大市建設和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共同努力奮鬥。 (二)要把古迹文化保護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縣市區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2003年6月,國家文物局、中央編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文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等7部委辦局聯合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的通知》(文物辦發[2003]26號),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通知精神,切實做好「五納入」工作,即把文物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我們認為,「五納入」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古迹文物保護新體制的核心內容,是做好新時期古迹文物工作的重要保證。只有切實落實「五納入」,才能明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職責,才能充分體現政府的管理職能,才能使古迹文化保護工作得到切實加強。因此,各級領導要重視古迹文化保護工作,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積極、認真地貫徹落實「五納入」,把古迹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各級重點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以進一步做好我市的古迹保護和利用工作。 (三)依託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進一步做好台州古迹資源的發現、核定、搶修、保護等基礎性工作。從今年年底開始,文物管理部門要開展為期5年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這次文物普查工作,做好台州古迹資源的發現、核定、記錄、資料整理等一些基礎性工作,徹底理清、查透台州現有的古迹資源。二是要制訂我市相應的古迹文化保護規劃,確定今後古迹文化保護工作重點,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十六字為準則,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古迹保護工作。三是要繼續做好國家級、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區等申報工作。要充分認識申報工作對我市古迹保護工作和促進古迹文化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創造條件,主動爭取,不失時機地做好此項工作。已經具備條件的保護單位,如我市的椒江一江山島戰役遺迹、黃岩孔廟、仙居攀龍附鳳坊等積極爭取申報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古迹保護資金。資金投入是古迹文物工作的老問題,也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古迹保護工作做得好壞,同資金投入程度關係極大。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特別是對於古迹修繕工作來說,各級政府的投入是主要渠道,畢竟,大多數古迹只是潛在的資源,還面臨著自然和人為的破壞,而保護古迹,保護好祖先留給我們的珍貴文化遺產,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政府責無旁貸,因而,要做好古迹文化保護工作,各級政府還要不斷加大投入。建議市裡每年適當增加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各縣市區也要相應保證。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古迹資源的優勢,不斷探索對古迹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新途徑。要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台州民營經濟發達的優勢,從社會、企業、個人多方面引進、籌集古迹文化保護資金,適當時候可以建立相應的基金會,通過政策引導和支持,採取捐資、集資、募捐等辦法,鼓勵各種社會資金修繕保護古迹,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古迹文化保護事業。只要符合「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原則,就鼓勵其對古迹資源進行開發利用和保護,特別是有些具備了開放條件的古迹文物保護單位,更要在把「死古迹」變成「活古迹」上想點辦法,利用古迹產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此,必將有利於古迹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 (五)明確職責、健全機制、充實力量,切實加強文物部門的自身建設。一是根據台州經濟社會和古迹文化事業發展實際,適當增加文物文博工作崗位的人員編製,為台州的古迹文化保護工作提供人員保障。古迹文化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隨著當前高科技時代的到來,更是需要大量的專業人才,建議在每年的大學畢業生中吸收一批優秀的文博文物專業學生,充實到我市文博文物工作隊伍中來。二是加強中青年文物文博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不斷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古迹文物工作專業隊伍,適應我市文物事業發展的需要。三是組建文物稽查隊伍,並與文化市場稽查大隊脫鉤,專職從事古迹文物的稽查工作,便於切實履行《文物保護法》賦予的工作職責和權力,為古迹文物的執法工作保證力量。專職的文物稽查隊伍,加上原有的文物管理委員會、文物處,要形成文物保護管理、執法、稽查相互分離、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既明確了各項職責,又保證了有效的工作,形成各自獨立、相互協助、便於監督、規範合法的工作機制。四是要充分發揮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的作用,使之成為協調全市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關係的權威性機構。規劃、城建、公安、海關、工商等成員單位要各盡其責,各盡所能,為文物執法工作提供保障。建議市裡適當時候召開一次由縣市區主要領導、各相關職能部門、文物部門參加的文物保護工作會議,進一步分析現狀,解決突出問題,在政策上給文物工作支持,提高文物部門地位,推進我市的古迹文化保護事業和文物工作上新台階。五是要進一步健全業餘文保員等到群眾性的保護組織,發揮其在古迹文化保護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全市業餘文保員隊伍建設,調整人員,加強培訓,提高業餘文保員素質,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古迹文化保護工作中來。 古迹文化資源不可再生,如何處理好保護與利用,需要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工作,不斷探索,不斷總結,不斷改進。我們相信,有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有各級職能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有文物部門的努力工作,古迹文化資源必將成為台州的一大品牌,優秀傳統文化必將在我市和諧文化建設中發揮自身獨特的作用。
推薦閱讀:

金剛般若 研習報告  (第一二四集)
2014婚戀報告:直擊單身人群情感世界
吳曉波讀高盛報告:特朗普干不好,明年全球誰也別想過好
AR增強現實深度報告:VR、AR、MR到底有什麼區別?
金剛般若研習報告(71-75集)

TAG:工作 | 文化 | 文化保護 | 保護 | 台州 | 報告 | 調研報告 | 調研 | 關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