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民和真相

作者:加里·古廷 著 吳萬偉 譯來源:作者賜稿來源日期:2011-10-18本站發布時間:2011-10-18 23:11:45閱讀量:972次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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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把批判性思考用在新聞報道中出現的信息和事件上。佔領華爾街抗議運動提出了資本主義制度尤其是美國社會中公司的作用的嚴肅問題。在第一批抗議者到紐約祖科蒂公園(Zuccotti Park)落腳之前很久,一個起鬨者就敦促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要向公司徵稅而不是向人民徵稅,羅姆尼回答說「公司就是人民」。這引起了短暫但激烈的爭論。如今,數以千計的示威者其實已經加入到起鬨者的行列重量,他們譴責公司是「人民的敵人。」公司成為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即真相的特別威脅。誰說得對?從學究式的角度思考,我們可以看到,羅姆尼的說法從字面上說是正確的,人民擁有公司、經營公司或者為公司工作,從技術和法律意義上說公司的確是「人民」。但是非常明顯的是,從充分的道德意義上說,公司不是人,它們不會相愛、不會寫詩也不會情緒低落。比公司是什麼(哲學家說這是本體論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對公司應該持什麼態度的問題。像公司公共關係聲明中說的那樣,我們應該把它們當作朋友(如果我們購買其產品並對產品感到滿意)還是當作家人(如果我們為公司工作)呢?作為客戶或僱員,我們忠誠於公司有道理嗎?或更籠統地說,假定公司不是個人意義上的人,它們在社會上有重要的道德立場嗎?我對所有這些問題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因為公司並不遵循最基本的人類基本價值觀(請注意,我現在談論的主要是盈利性的大型上市公司),這種公司是作為股東贏利的工具而存在的。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公司不可避免地成為惡魔,也不否認公司對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的貢獻,但它的確意味著公司的道德和社會價值觀完全是工具性的。我們確實可以找到一些方法把公司作為實現人類基本價值的手段,但公司不會自動為這些價值服務。如果不做任何干涉,聽任公司自行運作,公司將對與其利潤目標格格不入的人類價值造成嚴重威脅。公司是對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即真相的嚴重威脅,因為民主鼓勵和重視公民個人做出知情的決策。公司的威脅在廣告上表現得最明顯,因為廣告的目標就是說服人們偏愛某種產品,根本不去考慮這種商品到底好在哪裡。更重要的是,在有關公共政策的辯論中公司也發揮著很大的作用。這裡,公司的龐大金融資源使其處於特權地位,它們通過遊說推動實現其利益最大化的前景而不是追求真相。公司的觀點往往被看作活動支持者群體的觀點,這正是公司力量的標誌(從美國公民自由協會(ACLU)到全國工業發展復興總署(N.R.A.),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它們的主張確實代表了成員的實際想法。在可能影響公司的任何議題的辯論中,公司提出的觀點往往得到特別認真地考慮,雖然我們非常清楚公司表達的不是真實信念而是自我利益。但是,你可能反駁說追求自我利益有什麼錯?參加政治辯論的各方不都是出於某種自我利益的動機嗎?在衝突的利益面前保持某種平衡不就是政治協商過程的真諦嗎?其實,並非如此。政策辯論中的許多參加者擁有強烈的信念,這些信念與自我利益無關,甚至與自我利益相悖。自由派人士支持對自己實行高稅收的政策,保守派人士反對能幫助自己的政府補貼項目,從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中獲得好處的人投票支持廢除種族和性別歧視。民主就建立在我們願意支持自己認為正確的決定,即使這種決定可能對我們不利。但是,公司就完全不同了,它們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認識,因為其根本目標就是創造利潤。公司經營者或許是具有高度公民素養的人或利他主義者,他們可能盡最大努力讓公司決策服務於公共利益。或者受到追求卓越的精神的激勵,他們千方百計為人民製造優質產品或提供優質服務。但說到底,利潤為王。公司的本質就是創造利潤,不能盈利的公司根本無法生存下去。有時候,說出真相是公司獲得利潤的最好手段。1982年,當芝加哥的七個人死於有毒的止痛藥泰諾(Tylenol)後,強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求助於它的企業信條和道德標準,聲稱關心客戶利益是公司的首要目標,並且公開全部真相。這種誠實的態度把潛在的公共關係災難變成了一種勝利。當然,如果存在做出欺騙性的反應從長遠來說將為公司帶來更多利益的可能性,詢問強生公司或者其他別的公司會做什麼反應是不公平的。不過,強生公司令人印象深刻的聲明的最後是「我們最終要對股東負責」,「企業經營必須創造穩定的利潤」。該聲明並沒有清楚說明,如果負責任的行動和長遠利益之間發生了衝突,它們會怎麼辦。考慮到公司存在的理由(raison d』être),到了最後的緊要關頭,它們將兌現為股東創造利潤的承諾。而且,從體現公司本質的利潤角度看,非常清楚的是,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姿態和責任本身是兩碼事。追求真相併非公司的首要價值。所有這些都不意味著公司是邪惡的或應該用社會主義取代自由企業制度。正如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在談到一切權力結構時所說,問題不在於公司很壞而在於公司很危險。追求自我利益的公司言論充斥媒體和政府機關對民主來說尤其危險。至少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佔領華爾街的抗議者不相信公司是正確的。譯自:「Corporations, People and Truth」 By GARY GUTTING作者簡介:加里·古廷(Gary Gutting),聖母大學哲學教授。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1/10/12/corporations-people-and-truth/#more-107835(轉載本文請註明「中國選舉與治理網」首發,以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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