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女子與姐夫多次偷情遭姐姐提告 被判刑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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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4日 13:25:34來源: 中新網
【字型大小:大中小】【列印】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一名林姓男子與小姨子發生婚外情,兩人通姦超過10年,睡遍高雄市飯店、汽車旅館,直到林男發現小姨子也「劈腿」其他男子,決定向妻子自白懺悔,並將上旅館開房間的「偷情性愛日記」交給妻子,總計有547次。50多歲林男與張姓妻子結婚多年,卻從2000年起陸續與當時40歲小姨子發生性關係。2005年林妻發現丈夫與妹妹通姦,選擇原諒兩人,要丈夫2選1並不得再犯,兩人也承諾不再來往,私下卻仍暗通款曲,林男還陸續拿1000多萬給小姨子。去年10月林男發現小姨子與其他男人有染,他不甘被劈腿又損失金錢,當晚向妻子自白,並主動將「偷情性愛日記」交給妻子。林妻得知妹妹違反承諾,決定提告,向妹妹求償100百萬元。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依通姦罪,將小姨子判處1年6個月。民事部分6月判決妹妹應賠償70萬元(新台幣,下同)精神慰撫金給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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