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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麼把好好一場架,吵得面目全非的?

文/李月亮

01

去老師家吃飯,做飯時,老師跟她老公吵了起來。

起因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老師拌黃瓜,需要放幾瓣蒜,她把蒜放菜板上用菜刀摁扁了剝皮,她老公看到,說:你別摁,拍多痛快。

老師說:現在蒜嫩,會拍碎。

然後倆人唇槍舌劍,就「蒜應該摁還是拍」展開了辯論。

最後的結論是:通常情況下,確實「拍」更便捷,但在蒜很嫩、菜板空間有限、做飯時間又充足的前提下,「摁」是更好的選擇。所以,這次摁,以後盡量拍。

意見達成一致,倆人都完全接受,很快又融洽地聊起別的事。

我目睹全程,刷新了對夫妻吵架這件事的認識——原來吵架也能吵得這麼賞心悅目。

02

同樣的架,我們平常夫妻是怎麼吵的呢?

多半是老婆說摁老公說拍,然後老婆就說「你什麼都不做,還管這麼寬」,老公說「你這人就是固執,油鹽不進,從來不接受別人的正確意見」,老婆回敬:「你就是自以為是,總想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人」,老公氣惱:「我強加你什麼了?你哪次聽我的了?上次我說別買那麼多菠菜,吃不完,你偏買,現在不是全爛了?」老婆就急了:「當時菠菜不是便宜嗎?誰能想到我隨後就出差,你三天都不做一頓飯,就沒見過你這麼懶的人!」老公也急了:「我工作那麼忙,哪有時間在家做飯?你從來就不知道體諒我!」……

本來雞毛蒜皮的小事,最後就演變成了一場大戰,你指責、我泄憤,你大力撻伐、我人身攻擊,不但事情本身沒解決,還牽扯出一大堆根本解決不了的問題,倆人白白生了一場氣,傷了一回感情。

吵架是件極有技術含量的事。會吵和不會吵,結果大不相同。

不會吵架的夫妻,多半都有個共同點:做不到就事論事。明明面對的是「怎麼剝蒜皮更合理」的問題,卻非要上升到人格層面,東扯葫蘆西扯瓢,陳芝麻爛穀子拚命翻,使問題升級,使情緒失控,使關係僵壞。

好好一場架,吵得面目全非。

而會吵架的夫妻,會明確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不管大事小事,都能就事論事。是剝蒜皮的問題,就彼此闡明「我認為應該這樣剝」的理由,誰說得更有道理,以後就按誰的辦,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其他事情也一樣,怎麼帶孩子、回誰家過年、去哪裡旅行、買什麼樣的房子……會吵架的夫妻都知道,遇到什麼事,就應該集中精力解決這件事,所有爭論都要圍繞這件事本身,不擴大,不升級,不亂扯。儘可能通過這次爭吵,把這件事說透,得出個雙方都能基本接納的結果。

03

很多夫妻,年輕時情比金堅,到晚年卻變成怨偶。想必就是因為一路走來,有太多問題沒能及時合理解決,一樁樁一件件積壓在心裡,腐蝕了感情。

兩個人過日子,肯定有各種各樣的分歧。而分歧常常引起衝突,於是爭吵在所難免。

其實吵架並不可怕,如果能就事論事,吵一次解決一個問題,這爭吵就有價值。

怕的是一雙或雙方腦子裡一團漿糊,胡說八道,胡攪蠻纏,不講是非,毫無邏輯。

  • 你說「你媽做的菜太咸」,他說「你不就是嫌我家窮嗎?」

  • 你說他「今天回家太晚」,他說「你這人心胸太狹隘。」

  • 他說你「整天給孩子吃零食」,你說「那也比你整天跟狐朋狗友喝酒好。」

  • 他說你「花錢大手大腳」,你說他「自己的衣服都從來不洗。」

  • ……

    迴避根本問題,拚命文過飾非,驢唇不對馬嘴地吵架,能吵出什麼結果呢?肯定是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後都憋一肚子氣,事情不了了之。而積壓下來的問題,就成了雙方心裡的疙瘩,越系越大。

    而如果能換一種處理方式,情況肯定就不一樣了。

    比如你給孩子吃零食,他表示不滿,那你們就應該針對「為什麼要給孩子吃」「吃零食的壞處」「能不能控制住孩子不吃」之類的問題來討論,然後達成一個基本共識,找到一個可行的辦法,雙方以後都這樣做。

    而他整天在外面喝酒的問題,可能也確實讓你生氣,但那不是這次該討論的話題,你如果想修正他,以後再找機會,或者等吃零食的問題解決完再說。總之,不能他說吃零食不好,你說喝酒不對,他說你缺乏常識,你說他心裡沒這個家。

    有些事情,本來就複雜,如果你再隨心所欲地摻雜進更多亂七八糟的東西,讓複雜的問題更複雜,那還怎麼解決?

    04

    越是親密的關係,越要懂得就事論事。因為雙方有交集的事情太多,一有爭吵,很容易從甲事轉移到乙事,又牽扯出丙事,最後發展到丁事,最後一件事情也沒解決,下次再遇到甲事,還要從頭吵一遍。

    多煩啊。

    而很多夫妻,就是周而復始地重複著這樣的過程,越吵越糟,卻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之所以這樣,第一是因為不夠理性,頭腦不清晰,抓不住問題的關鍵,也不能把控情緒,第二,是野心太大,總想吵一次就把所有問題都解決,甚至把這個人都改造好,這根本不現實啊。

    我們當然不提倡吵架,遇到問題能心平氣和地解決是最好。但在爭吵無可避免時,也一定要學會吵架的正確方式。

    怎麼才算正確地吵架呢?

  • 第一,要對事不對人。是這件事不對,那就只針對這件事來爭論,不能針對做這件事的人。因為事情往往簡單,而人是複雜的。一旦焦點轉移到人身上,雙方就會變得不客觀,就會卯著勁想要吵贏,這樣既容易傷感情,又不能有效解決問題。

  • 第二,要有邏輯,講道理。不能胡攪蠻纏,也不能TA說東你說西,或者自己上一句說東,下一句說西,東一鎚子西一棒子的,到最後把自己都吵蒙了。

  • 第三,不要上綱上線,不做誅心之論。剝蒜皮就是剝蒜皮,不要上升到人品的高度,不能推理到你蠢你固執你就是要跟我對著干。這既會把問題擴大化,又容易激怒對方。

  • 總之,最關鍵就是四個字:就事論事。

    懂得就事論事的夫妻,架會越吵越少,關係會越來越和諧。

    而沒有此技能的夫妻,則完全相反。

    -END-

    李月亮 |bymooneye

    作家李月亮的原創文字大本營

    深入解讀情感、婚姻、生活、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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