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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巡洋艦的裝甲防護

本帖最後由 seven_nana 於 2016-5-24 10:36 編輯 條約巡洋艦的裝甲防護 - 設計的演化及取捨權衡下的得失本帖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主要資料來源:Warships After Washingt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ve Major Fleets, 1922-1930 by John JordanU.S. Cruisers - An Illustrated Design History by Norman FriedmanBritish Cruisers: Two World Wars and After by Norman FriedmanBritish Cruisers of World War Two by Alan Raven and John RobertsJapanese Cruisers of the Pacific War by Eric LaCroix & Linton WellsGerman Capital Ships of World War II by M. J. WhitleyGerman Cruisers of World War II by M. J. WhitleyPocket Battleships of the Deutschland Class by Gerhard Koop & Klaus-Peter SchmolkeHeavy Cruisers of the Admiral Hipper Class by Gerhard Koop & Klaus-Peter SchmolkeGerman Light Cruisers of World War II by Gerhard Koop & Klaus-Peter SchmolkeFrench Cruisers 1922-1956 by John Jordan & Jean MoulinGli Incrociatori Italiani by Giorgio Giorgerini & Augusto Nani


引言:I believe that America, free from international complications and entanglements,我認為,正是由於美國是一個遠離複雜國際關係糾葛的國家,free from the centuries-old prejudices which have kept Europe in a state of turmoil for a thousand years,是一個遠離將歐洲國家陷於長達千年的混亂狀態的古老偏見的國家,free from thoughts of aggrandizement or of territorial aggression,是一個沒有擴張傾向和領地守護思維的國家,occupies the position in the world today which entitles her to the leadership, yea,才使其在世界上佔有了一席之地,並獲得了如今的領導地位,which compels her to assume the responsibility of bringing about such a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正因如此,美國必須承擔起牽頭這樣一個國際會議的責任。It must not be overlooked that we a in a position also of being able to establish and maintain the largest navy in the world if we so desire it.同時請各位不要忽視,只要我們願意,我們同時也是一個能夠建立並維持世界上最大艦隊的國家。We have the wealth, the material and the man power to outstrip in a naval program any and all nations.我們有足夠的財力、物力、以及人力,在海軍競賽中打敗任何一個國家。We make no threat; we desire to enter into no ruinous competitions.我們並無威脅之意,我們並不願陷入破壞性的競爭。We seek an amicable adjustment of the problem, and will reduce if the nations will join us in an international compact.我們想對這個問題開展友善的調解,如果在座各國能夠與我們一同簽訂國際契約,我們願意削減我們的海軍。——弗雷德里克·C·希克斯(Frederick C Hicks),紐約州眾議員,海軍事務委員會(Naval Affairs Committee)成員,1921年7月


第一部分:條約巡洋艦的起源及其設計的演化簽訂於1922年的華盛頓條約,創造出了一種新的軍艦種類——標準排水量不超過10,000長噸(10,160公噸),火炮口徑不超過8英寸(203mm)的條約巡洋艦。由於條約扼殺了各國的主力艦建造計劃,因而五大列強的目光都不一而同地轉向了他們所能建造的最大型的軍艦:條約巡洋艦。最終,簽訂海軍軍備限制條約的最初願望被拋置在了一旁,各國海軍又重新投入了新一輪的軍備競賽中,只不過,這一次的吞金巨獸的不再是主力艦,而是條約巡洋艦這一種新的艦種了。那麼從裝甲防護的角度上來說,條約巡洋艦與早先的巡洋艦有什麼樣的區別呢?在其近20年的發展過程中,又產生了哪些演化呢?起源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各國海軍的主力巡洋艦,是一種叫做輕裝甲巡洋艦(Light Armoured-Cruiser)的艦種。按照傳統,驅逐艦以上級別的軍艦通常都配備有裝甲防護,且通常都能抵擋自身或同級別軍艦的火炮。例如一戰時期的英國輕巡洋艦,其核心區域的裝甲防護通常由3英寸厚度的舷側裝甲帶與1英寸厚度的防護甲板構成,而在面對當時的德國輕巡洋艦所裝備的10.5cm火炮與15cm火炮時,此等防護也確實是足夠的。時間推進到1910年代末期,巡洋艦的設計出現了大型化的趨勢——英國海軍首先建造了9,750噸級、裝備7.5英寸(190mm)火炮的霍金斯級,法國人則在稍晚些時候建造了8,000噸級、裝備6.1英寸(155mm)火炮的迪蓋·特魯安級。而美國與日本這兩個在太平洋兩岸互相遙望的潛在對手,又在輕巡洋艦的大類下造出了一種新的細分類型:偵查巡洋艦。美國人首先建造了7,000噸級、裝備6英寸(152mm)火炮的奧馬哈級,隨後日本人又建造9,000噸級、裝備200mm火炮的古鷹級,而美國人則開始著手於研究裝備8英寸火炮的更大型的偵查巡洋艦。在這些設計的影響下,巡洋艦的設計走上了大型化的道路,並最終對華盛頓條約中的條款——標準排水量不超過10,000長噸(10,160公噸),火炮口徑不超過8英寸(203mm)形成了影響。古鷹級

動力艙段由外置的舷側裝甲帶與裝甲甲板負責保護,舷側裝甲帶由76mm厚度/9度傾斜的NVNC裝甲構成,而裝甲甲板則是35mm厚度的NVNC裝甲。彈藥庫段則採取了內置裝甲盒設計,彈藥庫的頂部是35mm厚度的NVNC裝甲,側面則是51mm厚度的NVNC裝甲。請讀者注意,這種設計,我們稱之為彈藥庫單獨防護,下文中還會多次見到。然而無論是一戰時期的輕巡洋艦還是日本海軍的古鷹級,其典型對手所裝備的不過是6英寸(152mm)級別的火炮而已,可條約巡洋艦卻卻需要面對8英寸(203mm)級別的火炮,兩者在穿甲威力和爆炸威力上存在顯著差距。然而依照20年代時的設計與製造水準,想要在10,160噸的限制下造出一艘裝備8英寸火炮、並具備高航速的軍艦,本就已經是一種挑戰,而若要給這種軍艦再加上足以抵禦8英寸火炮的裝甲,那隻能說是天方夜譚了——真的是沒有那麼多富餘的噸位啊。既然如此,究竟應為條約巡洋艦配備何等程度的防護呢?既然無法為條約巡洋艦配備足以抵擋自身火炮的裝甲防護,那麼在兩軍交戰之際,如何將不可避免的破壞儘可能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既然條約限定了噸位,那麼如何將有限的裝甲重量發揮出最高的防護效果呢?又有哪些部位是最值得用裝甲去防護的呢?面對著這些問題,各國設計師各自拿出了他們自己的選擇。最初的條約巡洋艦英國在日德蘭海戰中,英國海軍有3艘戰列巡洋艦因彈藥庫殉爆而沉沒,如此嚴重而又突如其來的損失在海軍內部的各個部門與派系之間掀起了一場浩大的風波,一時間口誅筆伐此起彼伏、唇槍舌戰不絕於耳,對於皇家海軍日後的組織機構及人事運用形成了相當深遠的影響。由於這個原因,在戰後的軍艦設計中,無論是巡洋艦還是戰列艦,其彈藥庫的防護都得到了最為優先的對待。至於動力艙段,由於條約巡洋艦裝備了大功率的動力系統,其動力艙段長度很大,而裝甲的重量卻又非常受限,難以布置有效的裝甲。因而在權衡之下,英國海軍在其最初的條約巡洋艦上採取了重點保護彈藥庫,動力艙只保留彈片防護水準的思路,並用彈藥庫單獨防護的設計達到了這個目的。肯特級

彈藥庫處於單獨的內置裝甲盒保護之下,主炮發射葯庫兩側的裝甲厚度達到4英寸(102mm),頂部的裝甲厚度也達到3英寸(76mm);主炮炮彈庫則僅具備1英寸(25mm)厚度的防護(因為炮彈不易殉爆);副炮彈藥庫的防護水準比主炮彈藥庫略低,其兩側裝甲厚度為3英寸(76mm),頂部則為2英寸(51mm)。動力艙段僅具備抵擋彈片級別的防護水準,其舷側部分厚度為1英寸(25mm),下甲板厚度則為1.5英寸(38mm)。主炮塔與炮座只具備1英寸(25mm)厚度的防護,只能抵禦彈片,而無法抵擋直擊彈。在肯特級之後,英國海軍又建造了倫敦級與多賽特郡級條約巡洋艦,這兩者的防護設計與肯特級大致相同,三者合稱郡級,是為英國海軍的第一代條約巡洋艦。美國美國海軍也同樣選擇了彈藥庫單獨防護的設計,然而美國人並沒有接連損失三艘戰列巡洋艦這樣讓人難以忘懷的經歷,因而對於彈藥庫的防護並沒有英國人那樣看的那麼重。從成型的設計上可以看到,美國人未打算放棄對其他區域的防護,其裝甲分布較為均衡,彈藥庫段、動力艙段、以及炮塔和炮座,均具備一定程度的防護。然而在有限的裝甲重量面前,均衡便意味著樣樣稀鬆,各處都有一定程度的防護,但卻都沒有足夠的防護。彭薩科拉級

彈藥庫由單獨的內置裝甲盒保護,側面裝甲厚度為4英寸(102mm),頂部裝甲厚度則為1.75英寸(44mm)。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厚度為2.5英寸(64mm),水平裝甲厚度則為1英寸(25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為2.5英寸(64mm),頂部為1.5英寸(38mm),然而炮座厚度僅為0.75英寸(19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為1.25英寸(32mm)。北安普頓級

相比彭薩科拉級,北安普頓級減少了一座炮塔,內部布局有所調整,裝甲防護設計也得到了一定優化。彈藥庫由單獨的內置裝甲盒保護,側面裝甲厚度為3.75英寸(95mm),頂部裝甲厚度則為2英寸(51mm)。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厚度為3英寸(76mm),水平裝甲厚度則為1英寸(25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為2.5英寸(64mm),頂部為1.5英寸(38mm),炮座厚度加強至1.5英寸(38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為1.25英寸(32mm)。日本傳統上來說,軍艦的裝甲是安裝在船體結構上的,裝甲板本身並不參與結構強度。然而裝甲板本身便具備非常優秀的物理性能,如果能讓其承擔結構強度的話,無疑能節省相當大一部分的結構材料重量。本著這個目的,日本海軍建造了實驗性質的夕張級,並用小一號的體量達到了與先前的更為大型的軍艦幾乎相同的性能。在隨後建造的古鷹級和青葉級上,日本海軍繼續運用了這種設計手法,並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較為有效地掌握了裝甲參與艦體結構強度的方法。由於艦體結構重量的減輕,富餘出來的噸位便可運用到裝甲防護等其他範疇上,因而妙高級獲得了相當厚重的裝甲防護。自信的日本海軍設計師認為,在火力、防護、機動這三大要素上,他們不用犧牲任何一個方面,也依然能建造出符合條約噸位限定的軍艦——可惜結果卻是事與願違的,與古鷹級、青葉級一樣,妙高級在實際建成後也大大的超重了。妙高級

相比古鷹級,妙高級的噸位有了顯著增長,因而其防護水準自然也有了明顯的提升。不過與古鷹級不同的是,妙高級並未採用彈藥庫單獨防護的設計,其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的防護合為一體,置於統一的裝甲盒保護之下。妙高級的彈藥庫段與動力艙段防護水準相同,舷側裝甲帶由102mm厚度/12度傾斜的NVNC裝甲構成,而裝甲甲板則是35mm厚度的NVNC裝甲;主炮塔與炮座則僅具備25mm厚度的防護。法國在1920年代,法國人的冶金技術是要落後於英美同行的,反映到軍艦建造上,便是當法國人普遍採用軟鋼來建造軍艦結構時,英美日意四國已經普遍開始使用性能更好的鋼材,如HT、DS、STS等。因此在確保船體結構強度相當的前提下,這些國家可以在軍艦結構上節省下一些重量,並將其用於強化軍艦的火力、防護、或機動等核心要素上。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國人在這場巡洋艦的造艦競賽中實際上處於頗為不利的態勢。由於這個原因,最初的法國條約巡洋艦,其艦體結構部分佔據了約50%的噸位,再加上動力系統與武備後,留給裝甲的噸位已是所剩無幾。因而其設計上只得選擇放棄防護以保全火力與機動,除了彈藥庫、主炮塔、司令塔、舵機艙等關鍵區域具備彈片防護能力外,其餘部位屬於無裝甲的裸奔設計,主要依靠基於16道橫艙壁的分艙系統來進行止損,以期將受害區域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迪凱納級

彈藥庫由單獨的內置裝甲盒保護,側面裝甲厚度為30mm,頂部裝甲厚度則為20mm。主炮塔與司令塔裝甲厚度為30mm。義大利與日本海軍一樣,義大利海軍的條約巡洋艦設計也頗有野心,其第一代條約巡洋艦的性能可圈可點,具備8門203mm火炮的標準火力配置,中等偏上的防護水準,以及最為強大的動力輸出(15萬軸馬力)。有趣的是,這兩家不光在設計追求上頗為類似,在建造結果上也頗為類似——與日本海軍一樣,義大利海軍的條約巡洋艦,也同樣超重了。特倫托級

義大利人並沒有像英美那樣採用彈藥庫單獨防護設計,而是採用了整體的裝甲盒設計,其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均置於完整而連貫的裝甲盒保護之下。舷側裝甲帶厚度為70mm,水平裝甲厚度為50mm;主炮塔正面與司令塔的裝甲厚度達到了100mm,而炮座裝甲的厚度也達到了70mm。點評我們可以看到,第一代條約巡洋艦的防護水準,總體來看還是比較弱的,只有超重的妙高級與特倫托級具備較好的防護水準,英美兩國的設計上則有頗多的權衡與妥協,至於技術落後的法國人,更是造出了個幾乎裸奔的迪凱納級,其裝甲重量僅有459公噸!這其中的原因,除了留給裝甲的噸位十分有限之外,還因條約巡洋艦的艦體尺寸僅次於主力艦,因而需要防護的面積相當之大有關。要知道,即便是像肯特級那樣精打細算,重點保護彈藥庫而其餘部位只具備彈片防護水準的設計,也依然佔用了1,025長噸(1,041公噸)的裝甲!由此可見,在嚴格限定的噸位下設計軍艦,實在是一件不容易的差事。單以設計思想而論,在裝甲重量嚴重受限的情況下,神教認為還是英國人的設計手法更為優秀一些——畢竟動力艙受損不過是航速下降,而彈藥庫殉爆卻足以導致滅頂之災。而美國人那種比較均衡的設計,則只適合在裝甲重量相當富裕的情況下採用。防護水準的逐步升級在早期的條約巡洋艦設計上,我們可以看到諸多的不得已之處,因而在後續的艦型設計上,各國都紛紛將目光投向了先前的薄弱環節——防護水準。其中英法兩國由於其初代設計在防護上犧牲較大,因而這兩個國家很快便拿出了改善防護的新設計。英國本土與殖民地之間的航運路線,是維持大英帝國運轉的核心命脈,因而英國需要建造大量的巡洋艦來保護其航運路線。然而間戰時期的英國,儘管名義上依舊是日不落帝國,然而其經濟實力在戰爭消耗與經濟蕭條的打擊下,早已不復當年了。因而在現實需求面前,皇家海軍做出了妥協,選擇了建造較小一些的巡洋艦,以在有限的經費下維持儘可能多的軍艦數量。約克級的設計,由此應運而生。約克級

由於肯特級已經具備了較強的彈藥庫防護,因而在約克級上,其防護設計的主要改進方向,便落在了動力艙段上。彈藥庫依舊採用單獨防護設計,其兩側的裝甲厚度為4英寸(102mm),頂部則為2.5英寸(64mm)。動力艙段採用外置裝甲盒設計,舷側裝甲帶厚度為3英寸(76mm),水平裝甲厚度為1.5英寸(38mm)。主炮塔與炮座依然只具備1英寸(25mm)厚度的防護,只能抵禦彈片,而無法抵擋直擊彈。日本日本海軍所建造的妙高級,原本就已經具備了當時首屈一指的防護水準,然而改進的願望總是永不停息的,而這個時代又恰恰是日本海軍著名設計師輩出的時代,當前衛的藤本喜久熊代替保守的平賀讓出任新型巡洋艦的主要設計師時,變化就更是在所難免的了。高雄級相比妙高級,高雄級在防護設計上的改進,主要體現在對彈藥庫段的防護上——彈藥庫段的舷側裝甲帶厚度增加到了127mm,且其下方增設了一道厚度自76mm漸減到38mm並一直延伸至艦底的水下裝甲帶,用於對水中彈形成防護;此外彈藥庫段的水平防護裝甲,厚度也增加到了47mm。至於動力艙段的防護設計,高雄級與妙高級並無顯著區別。法國相比英國海軍,法國人的初代條約巡洋艦的防護水準更為不堪,因而其改進的意願也最為迫切和真摯——他們是第一個甘於通過犧牲航速為代價來換取防護的(在後續的內容中我們會看到,這種犧牲還將在英國和義大利的新設計上再次出現)。通過減少1軸動力、犧牲2節航速為代價,法國人在其新設計的軍艦上配備了相對較好的防護——雖然仍然比不過老對手義大利的特倫托級,然而比起自家的迪凱納級來說,已經是好太多了。絮弗倫級

絮弗倫級依舊採用彈藥度單獨防護的設計,動力艙段上則敷設了一條舷側裝甲帶——然而由於這條裝甲帶並沒有與具備足夠厚度的甲板相連,因而並未能形成裝甲盒的布局。彈藥庫兩側的裝甲厚度為50mm,頂部為20mm;動力艙舷側裝甲帶厚度同樣為50mm。至於主炮塔與司令塔,其裝甲厚度仍舊維持在30mm的水平上。福煦號

在法國人著手計劃絮弗倫級的三號艦時,他們發現自己對於條約條款的理解與執行情況,似乎要比其他國家更為嚴格。華盛頓條約中所採用的標準排水量,是一個人為劃定的並不足夠精確的標準,按照定義,標準排水量中包含了彈藥、食品、飲用水等消耗品,但由於這些消耗品是可以隨時增減的,無法對其進行定量的限制,因此簽約國多有使用少算消耗品的方式來人為地控制標準排水量(即計算標準排水量時使用的消耗品重量低於實際作戰時的搭載量)。從福煦號開始,法國人也用上了這種手法,並獲得了250長噸(254公噸)的富餘重量,而這些重量則大多被用到了繼續強化防護上。與絮弗倫級的前兩艘艦相比,福煦號在防護設計上最主要的變化,是將前兩艘艦上的外置的動力艙段裝甲帶改成了內置裝甲,形成了裝甲帶與防雷裝甲互相結合的設計。彈藥庫兩側的裝甲厚度加強至54mm,頂部仍舊維持在20mm;動力艙段的內置裝甲帶厚度也同樣加強至54mm,且防護高度也有了明顯的提升——然而缺少水平裝甲的問題依然未得到解決。迪普萊號待到建造絮弗倫級的四號艦時,法國人又在少報漏報消耗品的道路上更進一步,再次挪出了185長噸(188公噸)的重量,而艦體的防護水準也再次得到了提升。彈藥庫兩側的裝甲厚度加強至60mm,頂部加強至30mm;動力艙段的內置裝甲帶厚度也同樣加強至60mm。點評在這一階段,各國並沒有拿出什麼真正具備顛覆性意義的設計,然而小步快跑式的持續改進,卻是一刻也不曾停息的。以法國海軍為例,其所建造的4艘絮弗倫級,儘管名義上同屬一級,然而前2艘的防護設計與後2艘截然不同,後2艘之間也存在著細節上的調整。我們只消看看裝甲所佔用的重量,便可知其防護設計發生了多大的變化——絮弗倫號的裝甲重量僅有645公噸,而到迪普萊號時則已經增長到了1,553公噸,足足增加了一倍有餘!重防護型條約巡洋艦的崛起時間推進至1920年代末期,各國所建造的初代條約巡洋艦,或已投入服役,或已接近完工。除了日本海軍之外,其餘四大列強的條約巡洋艦,在防護設計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憾之處,因而強化防護,成為了海軍設計師們所面臨的共同問題。當然了,想要強化防護,光靠意願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技術水平的支持。幸運的是,1920年代末期時,恰好也是高壓鍋爐系統蓬勃發展的時代,新型的動力系統具備更高的功率-重量比,除了在重量方面有所減輕外,還能減小動力系統所佔用的空間,進而縮小艦體、減輕結構重量,為強化裝甲防護創造有利的條件。在這樣的主觀意願與客觀技術條件的雙重支持下,第二代的條約巡洋艦,便應運而生了。英國最早拿出了重防護設計方案的,是早先已經在約克級上實現了小步快跑式改進的英國人。通過減少2個鍋爐/犧牲2節航速,全新的薩里級在裝甲防護上得到了顯著強化。薩里級

薩里級的整體防護設計,仍舊沿用彈藥庫單獨防護的設計風格,然而在裝甲厚度上則比約克級有了更進一步的強化。彈藥庫兩側的裝甲厚度提升至5.75英寸(146mm),頂部也達到了3英寸(76mm)。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厚度同樣提升至5.75英寸(146mm),水平裝甲厚度則提升至2.25英寸(57mm)。至於主炮塔與炮座,則依然只具備1英寸(25mm)厚度的防護。然而可惜的是,這級強大的戰艦尚未開工,便被政治家們擊沉在了設計圖紙上——由於英國方面已邀請其他列強共赴倫敦商議新的軍備限制協議,因而出於展示誠意的目的,英國人自行取消了該級的建造計劃。義大利與英美日這三個國家不同的是,義大利海軍根本就沒有超無畏艦——其戰列艦隊頗為老舊,且只裝備了12英寸的火炮,不僅遠不如英美日三國的16英寸級別火炮戰列艦,也要輸給法國的裝備340mm火炮的布列塔尼級。且由於戰列艦的航速低下,無法與巡洋艦及驅逐艦組成的高速部隊形成有效配合,因而義大利海軍期望能建造一級具備充足防護,能夠在主力艦缺席的情況下充當中流砥柱的強力巡洋艦——起初,他們甚至提出了8門203mm火炮、200mm舷側裝甲帶、32節航速這樣令人瞠目結舌的指標。這樣誇張的指標,顯然是無法在10,000長噸的範圍內實現的;然而義大利海軍的設計師們向來以其創造性而聞名,這一次他們也同樣沒有辜負這份美譽,拿出了一份與先前的特倫托級完全不同的設計。通過運用長艏樓結構、輕量化艦體、以及裝甲參與艦體結構等設計手法,艦體結構的重量得以大幅降低;而在採用了雙軸動力系統並降低了動力系統功率需求後,又降低了動力系統的重量與佔用空間,並使得艦體結構重量得以進一步減輕。通過結合這些手法,義大利海軍的設計師們成功設計出了一級裝甲防護水準空前強大的巡洋艦——即便是超條約的美國海軍巴爾的摩級,也並未在裝甲防護上超出扎拉級的水準。扎拉級

扎拉級的防護設計,整體上沿用了特倫托級的布局——由完整覆蓋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的裝甲盒來保護艦體的核心區域,然而其裝甲厚度則有了長足的進步。舷側裝甲帶的厚度達到了150mm,下段削薄至100mm;水平裝甲的厚度也達到了70mm;主炮塔正面、炮座、以及司令塔的裝甲厚度同樣高達150mm。扎拉級四姐妹的裝甲重量,全都達到了創紀錄的2,700噸上下,即便是以重裝甲防護而聞名的日本海軍妙高級、高雄級、以及英國海軍的薩里級,在扎拉級面前也只能相形見絀了。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扎拉級的噸位是明顯超重的,且與各國普遍採用的偷報漏報消耗品的小打小鬧不同,與妙高級那樣的因估算錯誤而導致的超重不同,扎拉級是從設計階段就故意違反了噸位限制,以追求義大利海軍所期望獲得的裝甲防護水準的。法國隨著義大利海軍開始建造扎拉級後,法國人意識到其有必要做出回應。最初法國人考慮在絮弗倫級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裝甲,然而絮弗倫級的設計畢竟天資有限,改進餘地不大,因而最終法國人還是採取了一種結合了最新的技術發展成果的全新設計。與義大利人相似,法國人在阿爾及爾號上也同時採用了艦體結構減重與動力系統減重這兩種手法。儘管義大利人選擇了長艏樓而法國人選擇了平甲板,義大利人選擇了雙軸而法國人選擇了四軸,但結果卻是殊途同歸的——法國人同樣建造出了一級非常優秀的重防護型巡洋艦。阿爾及爾號

阿爾及爾號的防護設計完全拋棄了此前的絮弗倫級的落後設計風格,採取了符合時代潮流的裝甲盒設計。舷側裝甲帶的厚度達到了110mm,且其後方還重疊有40mm厚度的防雷裝甲,而水平裝甲的厚度則高達80mm(部分區域為30mm)。主炮塔正面、炮座、以及司令塔的裝甲則達到了100mm。除了優秀的裝甲防護外,阿爾及爾號的動力艙段還配備了頗具一定規模的魚雷防護系統,這在巡洋艦中是極為罕見的。通過這些防護體系的加持,阿爾及爾號獲得了堪與扎垃級並駕齊驅的優秀防護。美國與日意兩國有意或無意的超重不同,美國海軍最初的兩型條約巡洋艦——彭薩科拉級與北安普頓級,卻是噸位嚴重低於條約限額的。而由於這兩級艦的防護水準不甚理想——甚至被媒體描述為「錫皮」以及「拿著大鎚的雞蛋」,因而在發現了噸位不足的情況後,美國海軍立即就其新一代條約巡洋艦的設計做出了調整。在當年度計劃建造的5艘巡洋艦中,除了2艘因交給私營船廠建造而難以更改設計(後成為波特蘭級)的之外,其餘3艘均按照更新的設計做了調整,與後來陸續建造的4艘姐妹艦一起,成為了新奧爾良級。儘管美國人的海戰經驗並不豐富,但從設計角度上來說,他們卻經常能推出引領時代潮流的理念。建造於一戰時期的內華達級戰列艦,開創了「All or Nothing」的設計風潮,而這股風潮在得到了英國海軍的效仿與背書後,得以在列強中逐漸推廣,成為了間戰及二戰時期廣泛採用的設計模式。而間戰及二戰時期另一個廣泛被採納的設計理念——免疫區,也同樣是由美國海軍所發明的。在設計新奧爾良級時,美國海軍第一次將免疫區的概念運用到了防護設計要求上——在此之前的軍艦,大多是以給定的裝甲厚度作為設計要求的,即便是按照期望防護的火炮型號作為防護設計要求,也並沒有給出具體的免疫距離區間。新奧爾良級

根據設計要求,新奧爾良號在60度的航向夾角(90度為雙方平行)下,其動力艙段應能在15,000-24,000碼距離間免疫自身火炮,而彈藥庫段則應能在12,000-24,000碼距離間免疫自身火炮。彈藥庫段仍舊採用的是單獨裝甲盒防護,前部彈藥庫側面裝甲厚度為4英寸(102mm),後部彈藥庫側面裝甲厚度為4.75英寸(120mm),頂部裝甲則均為2.25英寸(57mm)。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厚度為5英寸(127mm),下段削薄至3英寸(76mm);水平裝甲厚度則為2.25英寸(57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高達8英寸(203mm),頂部也有2.75英寸(70mm),炮座厚度則達到了5英寸(127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同樣為5英寸(127mm)。除此之外,在新奧爾良級的前部彈藥庫段,其水線附近還敷設有一道1.25英寸厚的薄裝甲帶(高度與動力艙段的主裝甲帶相同),可起到一定的彈片防護效果,提升對儲備浮力的保護能力。儘管彈藥庫的側面裝甲厚度低於動力艙段的舷側裝甲帶,然而由於其位置處在水下,因而防護效果是要優於動力艙段的——這一點從其免疫區設計指標也能看出。此外,儘管前部彈藥庫段的側面裝甲厚度低於後部彈藥庫段,但兩者的防護水準是大致相當的——其原因是前部彈藥庫段的水線附近設有一道薄裝甲帶,炮彈需首先擊穿這道裝甲帶才能擊中位於船體內部水線以下的彈藥庫裝甲盒,因而這兩層裝甲會共同參與前部彈藥庫段的舷側防護。點評相比最初的條約巡洋艦,1930年前後建造的這批重防護型條約巡洋艦,在防護水準上有了明顯的進步,大多都達到了能夠有效抵擋6英寸火炮、並在一定程度上抵擋8英寸火炮的水準。條約巡洋艦的設計,發展到這一個階段,已經基本到達了當時技術條件下的頂峰狀態。


第二部分:設計思路的差異及其背後的取捨得失在第一部分中,我們簡單介紹了條約巡洋艦的起源與發展,並論述了其防護設計不斷強化的過程。針對提升防護的需求,各個國家拿出了各自不同的設計,展示出了不同的設計思路,同時由於噸位或技術條件的限制,這些設計的背後也存在著各種不同的權衡與取捨,所以在接下來的這個篇章,我將重點就這些差異進行探討和分析。美國與日本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首先,我打算以美國和日本為切入點,就這兩個國家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在防護設計上的取捨,同各位進行分析。美國在新奧爾良級之後,美國海軍投入了布魯克林級輕巡洋艦的建造。相比之前的條約巡洋艦,新設計的布魯克林級在整體布局上有了較大的革新,且防護設計上也有了新的進化,開創了美國海軍條約巡洋艦的新篇章。隨後美國海軍又以其為藍本,建造了威奇塔號重巡洋艦。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伴隨著急需擴充軍備的壓力,美國海軍的設計師們又以布魯克林級和威奇塔號為藍本,趕製出了修改幅度較為有限的克利夫蘭級輕巡洋艦和巴爾的摩級重巡洋艦,以便能夠迅速開工大量建造的設計。而在總結了戰爭中的實踐經驗後,他們又拿出了布局略作調整的進一步改進版本——法戈級輕巡洋艦與俄勒岡城級重巡洋艦。在這些近10年後拿出的設計上,我們依然能看到布魯克林級設計風格的影子,可見當初奠定下的設計基礎確實經典。基於以上的原因,我將以布魯克林級作為範本,對美國海軍新一代巡洋艦的防護設計進行介紹。布魯克林級布魯克林級的防護設計,在部分沿用早先設計的同時,也做出了一定調整。其前部彈藥庫、動力艙段、以及後部彈藥庫這三個區域,分別採用了三種不同的防護模式——前部彈藥庫段採用平甲設計、動力艙段採用常規的裝甲盒設計、後部彈藥庫段採用內置單獨裝甲盒設計。能在一艘軍艦上同時兼具三種不同的防護設計,這在整個戰艦設計史上也是並不多見的。布魯克林級所採用的三種不同的防護模式的示意圖

從這張示意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三種不同設計各自的特徵:常規的裝甲盒,由提供垂直防護功能的舷側裝甲帶與提供水平防護功能的裝甲甲板共同構成,其優點是保護範圍較大,缺點則是需要花費較多的裝甲重量。彈藥庫單獨裝甲盒,相當於一個僅僅圍繞著彈藥庫布置的縮小版的裝甲盒,其優點是所需佔用的裝甲重量較小,缺點則是僅能保護彈藥庫,而無法保護船體的儲備浮力。如果想要在彈藥庫單獨裝甲盒的設計上兼顧儲備浮力保護,那麼便可以在水線附近加裝一道輕裝甲帶——這樣的設計,我們已經在新奧爾良級上面見識過了,但布魯克林級上並未採用這種設計。平甲設計的特徵在於主要依靠位於水線以下的甲板裝甲來提供防護效果,由於取消了舷側裝甲帶,因而命中水線附近的炮彈會徑直穿入船體,並撞上這層裝甲。換句話說,採用了這種設計後,水平裝甲可同時提供水平防護和垂直防護的作用——但代價則是放棄對水線附近儲備浮力的保護。此外為了避免入水較深的炮彈繞過這道裝甲並從其下方穿入船體,還可在水平裝甲下沿的船體上安裝舷側裝甲,以抵擋水中彈。布魯克林級的裝甲布局示意圖

前部彈藥庫採用平甲設計,水平裝甲厚度2英寸(51mm),水平裝甲下沿的水下裝甲帶厚度同樣是2英寸(51mm)。動力艙段採用常規的裝甲盒設計,舷側裝甲帶厚度5英寸(127mm),下段削薄至3英寸(76mm);水平裝甲主體部分厚度2英寸(51mm),靠近舷側的部分厚度1.75英寸(44.5mm)。後部彈藥庫段採用內置單獨裝甲盒設計,彈藥庫側面的裝甲厚度為4.7英寸(120mm),頂部的裝甲厚度為2英寸(51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達到6.5英寸(165mm),頂部也有2英寸(51mm),炮座裝甲厚度則達到6英寸(152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則為5英寸(127mm)。布魯克林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已知布魯克林級的型深為42英尺0.875英寸,而其主裝甲帶的高度約為型深的22%,故其主裝甲帶高度約為2.9米。以布魯克林級為代表的美系巡洋艦,主要特徵是具備較好的水平防護,舷側防護單論裝甲厚度也是比較理想的,然而其防護範圍卻相對較小一些,外置的裝甲帶僅覆蓋了動力艙段,且高度也並不突出,導致對儲備浮力的保護效果較弱。且由於水下部分並無有效防護,故面對日本91式穿甲彈這樣的水中彈道得到過優化的炮彈時,可能會出現炮彈繞過舷側裝甲帶,從其下方的無防護區鑽進艦體內部的危險情況。布魯克林級博伊斯號的前部彈藥庫段中彈示意圖

儘管布魯克林級的前部彈藥庫段已經敷設有一條水下裝甲帶,然而實戰證明,其延伸幅度還是不夠!在第二次薩沃島海戰(日方稱サボ島沖海戦)中,布魯克林級的博伊斯號就遇到了這種情況,一枚日方發射20.3cm的91式穿甲彈繞過了水下裝甲,直接鑽入彈藥庫中並爆炸。幸好從船體破口處湧入的海水迅速淹沒了彈藥庫,否則一旦發生殉爆,便會導致當場沉沒的慘劇了。威奇塔號與布魯克林級相比,威奇塔號的防護設計並無多大差異,然而由於其是重巡洋艦,因而各部位的裝甲厚度大多有所升級。舷側裝甲帶厚度增至6英寸(152mm),下段削薄部分也增至4英寸(102mm);水平裝甲厚度則增至2.25英寸(57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達到8英寸(203mm),頂部達到2.75英寸(70mm),炮座裝甲厚度則達到7英寸(178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也有6英寸(152mm)。克利夫蘭級作為布魯克林級的優化版,克利夫蘭級在防護設計上與其前身並無多大分別,僅有些微調整。前部彈藥庫段,水平裝甲厚度2英寸(51mm),水平裝甲下沿的水下裝甲帶厚度同樣是2英寸(51mm)。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厚度5英寸(127mm),下段削薄至3英寸(76mm);水平裝甲厚度2英寸(51mm)。後部彈藥庫段,側面裝甲厚度為4.7英寸(120mm),頂部裝甲厚度為2英寸(51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達到6英寸(152mm),頂部也有3英寸(76mm),炮座裝甲厚度同樣為6英寸(152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則為5英寸(127mm)。巴爾的摩級巴爾的摩級相當於威奇塔號的升級版本,噸位得到了較大幅度的增長,但防護設計上並無太大分別,僅有些微調整。舷側裝甲帶厚度為6英寸(152mm),下段削薄至4英寸(102mm);水平裝甲厚度增至2.5英寸(64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達到8英寸(203mm),頂部達到3英寸(76mm),炮座裝甲厚度則為6.3英寸(160mm);司令塔的裝甲厚度也有6英寸(152mm)。巴爾的摩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已知巴爾的摩級的型深為42英尺11.875英寸,而其主裝甲帶的高度約為型深的22%,故其主裝甲帶高度約為3米。通過上圖我們可以看到,巴爾的摩級的裝甲布局,與布魯克林級並無本質區別。關於美國巡洋艦的裝甲重量由於官僚主義的原因,美國海軍對於裝甲重量的計算是與其他國家有著較大不同的,船體上由造修局(BuC&R)以及其繼承者造船局(BuShips)所負責的部分均計入船體重量,而由軍械局(BuOrd)所負責的部分才計入裝甲重量。出於這個原因,水平裝甲等本應被計入裝甲的部分,在美國船上卻被計入了船體部分,因此儘管美國巡洋艦的裝甲重量均有資料可查,但並未在上文中提及,以免看文章不仔細的讀者產生誤解。點評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到,美國海軍的新一代巡洋艦,其總體特徵是水平防護較好,舷側防護厚度足夠,然而其防護範圍有所不足,對儲備浮力的防護較弱。即便是擺脫了條約束縛的克利夫蘭級和巴爾的摩級上,由於其設計依然基於布魯克林級的構架,因而這些問題也並未得到妥善解決。同時,由於其裝甲帶高度並不大,也不具備魚雷防護系統,且除了前部彈藥庫段之外也沒有向水下延伸的裝甲帶,加之其主要對手裝備的又是擅長水中彈道的炮彈,因而對於水中彈的防護也是其主要的弱點。以布魯克林級為代表的美國新一代巡洋艦所採用的防護設計手法,可說是在有限的噸位下追求防護強度而犧牲防護範圍的典型。日本在第一部分中,我們已經簡單介紹了妙高級與高雄級的防護情況。在此之後,日本海軍又建造了最上級與利根級這兩型萬噸級巡洋艦,其防護設計得到了進一步升級。由於妙高級、高雄級、最上級、利根級這四型日本海軍的萬噸級巡洋艦,在防護設計上具備一脈相承、逐級精進的特徵,因而我將以這四級為軸線,講解其演化的過程與設計上的取捨得失。妙高級我們前面已經講過,妙高級的防護設計,採用的是將動力艙段與前後兩個彈藥庫一併置於裝甲盒保護下的設計,作為日本海軍萬噸級巡洋艦的基礎,這個設計在後續的三級艦上也得到了延續。妙高級的側視圖

從圖中可以看到,儘管裝甲盒完整覆蓋了艦體核心區域,但前後兩個彈藥庫段的裝甲帶高度,與動力艙段是有所不同的——這是由於彈藥庫的佔用空間相對較小,特別是其高度明顯低於鍋爐艙,因而出於節省裝甲重量的考慮,不需要為彈藥庫段設置與動力艙段等高的裝甲帶。妙高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妙高級的裝甲防護,是按照對15cm火炮直接防護、對20cm火炮間接防護來設計的。動力艙段主裝甲帶厚度102mm/12度傾斜,水平裝甲厚度35mm(靠近舷側的部分減少至32mm),材質均為NVNC。彈藥庫段主裝甲帶厚度102mm/12度傾斜,水平裝甲厚度35mm,材質均為NVNC。主裝甲帶總長度123.15米;其中動力艙段裝甲帶長度82.6米,高度3.5米;前部彈藥庫段裝甲帶長度24.3米,後部彈藥庫段裝甲帶高度長度16.45米,高度則均為2米。妙高級具備魚雷防護系統,其保護範圍主要集中在動力艙段,長度約93米,在船體最寬處防護縱深可達到2.5米。防雷體系主要由隔艙、水密鋼管、以及由兩層29mm厚度的HT疊加而成(總厚度58mm)的防雷裝甲構成。妙高級的裝甲重量達到了1480.9噸,防禦材料的重量則達到了543.6噸,合計2024.5噸。注釋:對於防護體系中由HT或DS等非裝甲鋼構成的部分(如防雷裝甲),日本海軍是不計入裝甲,而計入防禦材料的。高雄級我們前面已經講過,高雄級的防護設計與妙高級較為接近,其改進方向主要體現在對彈藥庫段的防護上。高雄級的側視圖

從圖中可以看到,高雄級的彈藥庫段裝甲帶,其高度相比妙高級有了明顯的提升。出於防護水中彈的考慮,日本海軍在高雄級上引入了延伸至艦底的水下裝甲帶的設計,此後這種設計不僅在隨後的最上級與利根級上得到了沿用,連大和級戰列艦上也同樣採納了這種防護模式。高雄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主裝甲帶厚度102mm/12度傾斜,水平裝甲厚度35mm(靠近舷側的部分減少至32mm),材質均為NVNC。彈藥庫段主裝甲帶厚度127mm/12度傾斜,水平裝甲厚度47mm(在炮座裝甲以內則減少至38mm),材質均為NVNC。主裝甲帶總長度119.8米;其中動力艙段裝甲帶長度82.4米,高度3.5米;前部彈藥庫段裝甲帶長度20.95米,後部彈藥庫段裝甲帶高度長度16.45米,高度則均為2.5米。彈藥庫段主裝甲帶的下方,增設了一道水下裝甲帶,厚度自76mm漸減至38mm,材質同樣為NVNC。高雄級的魚雷防護系統,設計上與妙高級大致相當,主要區別在於防雷裝甲的材質有所變化,改為由兩層29mm厚度的DS疊加而成(總厚度58mm)。高雄級的裝甲與防禦材料總重量,合計達到了2368.2噸。關於日本海軍巡洋艦的炮塔炮座防護關於日本海軍條約巡洋艦的防護設計,最常受人詬病之處,恐怕就是其炮塔炮座的防護——眾所周知,其炮塔炮座僅有25mm的彈片級別防護。裝甲厚度很薄,這一點確實毫無疑問,但若有人說其設計存在很大問題,很容易導致殉爆,那就是純屬無知了。下面我以高雄級為例,對其炮塔炮座防護設計予以介紹。高雄級的炮塔炮座防護示意圖

我們可以看到,1、3、5號炮塔(即未抬高的炮塔)的炮座裝甲,都是與裝甲甲板直接相連的,而在炮座內部靠近裝甲甲板開口處,則設有一個喇叭口狀的環形裝甲,起到保護彈藥提升井的作用;2號與4號炮塔(即抬高的炮塔)的炮座裝甲則未與裝甲甲板直接相連,而是在中甲板層面上縮小為直筒狀的環形裝甲,同樣是起到保護彈藥提升井的作用。1號與3號炮塔下方的喇叭口狀裝甲,其厚度從上至下由63mm逐漸增厚至127mm;2號炮塔與4號炮塔下方的直筒狀裝甲,其厚度則由76mm逐漸增厚至127mm;至於5號炮塔下方的喇叭口狀裝甲,其厚度則是由63mm逐漸增厚至102mm;這些裝甲的材質均為NVNC。由於這些環形裝甲的存在,想要將炮彈直接打入發射葯庫,可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上級最上級的防護設計,相比高雄級又有了進一步的改良,其防護設計要求提升為彈藥庫段對20cm火炮防護,動力艙段對15.5cm火炮防護,並且還兼顧了對魚雷和水中彈的防護。從設計角度來說,最上級的防護設計,主要發生了以下改動:1)沿用了高雄級上的水下裝甲帶,並將其運用範圍擴大到了整個核心區域,將彈藥庫段與動力艙段一併納入了這套防護體系中。2)將主裝甲帶的傾斜角度由12度提升至20度,有效提升了其抗彈性能。最上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裝甲帶高度6.5米,帶20度傾斜,其上半部分(即主裝甲帶)由NVNC構成,厚度100-65mm,高度2.55米;下半部分(即水下裝甲帶)由CNC構成,厚度65-25mm,高度3.95米;水平裝甲內側部分厚度35mm,外側部分厚度60mm/20度傾斜(與水平面的夾角),材質為CNC。彈藥庫段裝甲帶高度4.5米,整體均由NVNC構成,140-30mm厚度/20度傾斜;水平裝甲厚度40mm,材質為CNC。主裝甲帶總長度132.01米;其中動力艙段裝甲帶長度78.15米;前部彈藥庫段裝甲帶長度32.4米,後部彈藥庫段裝甲帶高度長度21.46米。最上級的裝甲與防禦材料總重量,合計達到了2074.7噸。利根級利根級的防護設計,相比最上級又有了一些細微調整,儘管其裝甲總重量並未增加,但由於減少了一座炮塔,並採用了全前置的布局,因而其核心區域更為緊湊,裝甲厚度得以加強,整體防護效果也得到了提升。利根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裝甲帶高度6.95米,帶20度傾斜,其上段(即主裝甲帶)由NVNC構成,厚度100-65mm,高度2.6米;中段及下段(即水下裝甲帶)則由DS構成,中段部分由兩層DS疊加而成,鍋爐艙處厚度34mm(16mm+18mm),主機艙處厚度45mm(20+25mm),高度3.25米,下段部分則是單層DS,鍋爐艙處厚度18mm,主機艙處厚度25mm,高度1.1米;水平裝甲內側部分厚度31mm,外側部分厚度65mm/20度傾斜(與水平面的夾角),材質為CNC。利根級的彈藥庫段裝甲橫剖圖

彈藥庫段裝甲帶高度4米,整體均由NVNC構成,145-55mm厚度/20度傾斜;水平裝甲厚度56mm,材質為CNC。利根級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主裝甲帶總長度122.62米;其中動力艙段裝甲帶長度77.8米;彈藥庫段裝甲帶長度44.82米。利根級的裝甲重量達到了1671.4噸,防禦材料的重量則達到了401.86噸,合計2073.26噸。點評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日本海軍的萬噸級巡洋艦,從防護設計的角度來說,主要可以分為妙高/高雄與最上/利根兩種不同的風格。妙高級與高雄級的設計風格偏向傳統,各方面考慮較為均衡,但防護等級則相對較低一些;最上級與利根級的設計風格較為激進,對於彈藥庫防護非常重視,但對動力艙段的防護相對而言則有所犧牲。以彈藥庫防護而論,相比中規中矩的妙高級和做出了一定調整的高雄級,最上級與利根級在裝甲厚度與傾斜角度上都有較大幅度的提升,提供了非常優秀的防護效果,且其一體式的直接延伸到艦底的設計,對水中彈的防護效果也非常優秀。以動力艙防護而論,妙高級與高雄級的設計儘管在裝甲厚度和傾斜角度上並不突出,但裝甲帶高度達到3.5米,防護範圍較大;而最上級與利根級由於裝甲重量有限,且更為重視彈藥庫段,因而動力艙段的裝甲厚度並未提升,只是傾斜角度有所增加,且其主裝甲帶的高度相比妙高/高雄反而有所減小,可以說是在防護範圍上做出了一定犧牲的;至於動力艙段的水下防護,妙高級與高雄級主要依靠防雷裝甲,而最上級與利根級主要依靠水下裝甲帶,但本質上都覆蓋了主裝甲帶下方的區域,且綜合考慮厚度與傾斜角度後,兩種設計的防護效果也並無顯著差異,因而可以說是大致相當的。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儘管以裝甲重量而論,高雄級的2368.2噸裝甲及防禦材明顯超出其他三級,且相比妙高級增加的那些裝甲基本都用在了強化彈藥庫防護,但從最終的防護效果來看,高雄級的彈藥庫段防護並不如最上級和利根級,可見在裝甲防護這個範疇上,光靠堆砌裝甲重量是不行的,優秀的設計手法同樣非常重要。那麼,最上級與利根級上採取的這種犧牲動力艙段防護範圍而強化防護強度,並重點強化彈藥庫段防護的設計,是否真的值得讚賞或借鑒呢?神教認為是值得的。條約巡洋艦是一種受到了嚴格的噸位限制的艦種,即便是最上級與利根級這種故意違約的設計,其違約幅度也是比較有限的,在裝甲重量上可供設計師發揮的餘地依舊很小,因此與其追求防護範圍,不如追求一定的防護等級。美國與日本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階段性點評自布魯克林級以後的美國巡洋艦,防護設計上大體遵循著追求防護強度、犧牲防護範圍的思路;而日本海軍的巡洋艦設計,儘管在早期的妙高級與高雄級上就防護強度與防護範圍做出了較好的平衡,然而在後期的最上級與利根級上,為了追求彈藥庫段對20cm火炮的防護,還是犧牲了動力艙段的防護範圍。從這個角度看,在1930年代中後期建造的這批巡洋艦的設計上,美日兩國的設計師倒是達成了一定的共識了。然而在具體細節方面,美日兩國的設計還是存在著較大不同的——上面我們已經提過,主要在於水平防護與水下防護這兩個方面。美國設計重視水平防護,裝甲甲板的厚度較大,然而其水下部分則是基本不設防的,容易被水中彈打出致命傷害。日本設計重視水下防護,早期採用防雷裝甲,後期改用延伸至艦底的水下裝甲帶,均能對水中彈形成一定防護效果;然而在水平防護方面,日艦則普遍偏弱。那麼到底是水平防護更重要,還是水下防護更重要呢?其實兩者都很重要,只不過噸位有限,因而只得兩者取其一了,這便是在受到限定的條件下所不得不做出的權衡與取捨了。歐洲國家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在看完了太平洋兩岸的美日兩國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後,讓我們再來看看歐洲國家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能夠歸入這個框架範疇內的典型,是英國海軍的愛丁堡級、德國海軍的希佩爾級、法國海軍的阿爾及爾號、以及義大利海軍的扎拉級。英國相比美日兩國,英國海軍對於萬噸級巡洋艦的興趣並沒有那麼強烈,反而更青睞價格較為低廉的中等大小的巡洋艦。然而出於對抗美日兩國的目的,英國人在1930年代時也建造了一些萬噸級的巡洋艦,這其中最為典型,最為著名的,便是愛丁堡級的貝爾法斯特號。因而在這個部分,我將以貝爾法斯特號作為代表,講解英國萬噸巡洋艦的防護設計取捨。愛丁堡級作為英國萬噸級巡洋艦的巔峰之作,愛丁堡級的排水量不僅冠絕同時代所有的英國巡洋艦,比起早先的萬噸級重巡洋艦來也不逞多讓。有了這樣的噸位基礎,其防護水準也自然有所提升——其最大的特點,便是取消了在早先的英國巡洋艦上一直得到延續的彈藥庫採用單獨的內置裝甲盒保護,而動力艙採用外置裝甲盒保護的設計,將彈藥庫與動力艙等核心區域一併納入了完整統一的裝甲盒中。此外由於噸位較為充足的關係,其各部位的裝甲厚度也較為理想和均衡。愛丁堡級貝爾法斯特號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愛丁堡級貝爾法斯特號的裝甲橫剖圖

主裝甲帶為4.5英寸(114mm)厚度的滲碳硬化裝甲;水平裝甲則由均質裝甲構成,其中主炮彈藥庫上方區域的厚度為3英寸(76mm),其餘部位的厚度則為2英寸(51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4英寸(102mm),側面及頂部裝甲厚度2英寸(51mm);炮座裝甲厚度2-1英寸(51-25mm)。主裝甲帶長度較大,約佔水線長度的72%;在動力艙段,由於鍋爐等設備高度較大,因而主裝甲帶覆蓋了2層甲板的高度,而在其餘部位,由於需要保護的核心設施高度較低,因而只覆蓋了1層甲板的高度。愛丁堡級的裝甲總重量,達到了1,790長噸(1,809公噸)。德國德國海軍僅有一艘重防護型的巡洋艦——希佩爾級。儘管德國並不是華盛頓條約和倫敦條約的簽約國,但至少從名義上,希佩爾級的設計是遵循條約框架的——只不過超重了4,000噸而已。在得梅因級出現之前,希佩爾級一直保有著噸位最大的重巡洋艦的地位。希佩爾級希佩爾級的防護設計,主要由舷側裝甲帶-防護甲板體系構成,其防護甲板外側部分向下傾斜,並與舷側裝甲帶的下段結合,可與其共同參與垂直防護。希佩爾級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希佩爾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主裝甲帶厚度80mm/12.5度傾斜,長度138米,高度3.75-3.85米,防護範圍較大;艦艉裝甲帶厚度70mm,長度20米。防護甲板的水平部分厚度30mm,傾斜部分(穹甲)厚度30mm/40度傾斜(與水平面的夾角),長度158米(即完整覆蓋了主裝甲帶區域與艦艉裝甲帶區域)。關於希佩爾級的穹甲,有部分資料認為其厚度為50mm,然而在德國海軍的官方資料中則將其標為30mm,而具有權威性的M. J. Whitley的著作中也指出,除了A炮塔與D炮塔附近的部分區域加厚至40mm外,其餘區域均為30mm。艦艏區域並未採用舷側裝甲帶-防護甲板體系,而是採用了水平裝甲與舷側裝甲帶上沿相連的裝甲盒體系;艦艏裝甲帶厚度40-20mm,其中40mm厚度的部分長度為27.5米,艦艏水平裝甲厚度同樣為40-20mm,但其中大部分區域為20mm。希佩爾級具備防雷隔艙,其保護範圍覆蓋了動力艙與彈藥庫段,防雷裝甲厚度20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60mm,正面斜上方裝甲厚度105mm,側面裝甲厚度70mm,側面斜上方裝甲厚度80mm,頂部裝甲厚度70mm;炮座裝甲厚度80mm。希佩爾級的防護範圍相當之大,其主要防護範圍覆蓋了彈藥庫段、動力艙段、以及直至舵機艙的艦艉段,總長度達到158米,占水線長度的81.5%;即便是單論主裝甲帶,其長度也達到了138米,占水線長度的71%;鑒於如此之大的防護範圍,其裝甲重量自然也小不了,達到了2,430公噸(不含炮塔裝甲)。法國阿爾及爾號阿爾及爾號的情況,我們先前已經大致介紹過了,其主要特徵是採用了裝甲盒設計,並具備較為優秀的魚雷防護系統。阿爾及爾號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10mm,高度為3.76米,水平裝甲外側部分(即裝甲帶與防雷裝甲之間的區域)厚度為30mm,內側部分(防雷裝甲以內的區域)厚度為80mm。動力艙段具備完善的魚雷防護系統,由雙重底-油艙-空艙-防雷裝甲共同構成,在艦體最寬處,其寬度達到了4.2米,幾乎接近了戰列艦的水準。在艦體中段,防雷裝甲的厚度為40mm,向前後方向延伸時,為了對逐漸減小的寬度予以彌補,厚度逐漸增加至50-60mm。阿爾及爾號的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的裝甲橫剖圖

前部彈藥庫段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10mm,高度同樣是3.76米,水平裝甲的厚度則為80mm;防雷裝甲厚度為20mm。後部彈藥庫段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10mm,但高度降低至2.45米,水平裝甲則是外側部分厚度30mm,內側部分厚度80mm;防雷裝甲厚度為20mm。阿爾及爾號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00mm,側面與頂部裝甲厚度同為70mm,後部裝甲厚度50mm;炮座裝甲厚度則為100-70mm。裝甲司令塔側面的裝甲厚度100mm,頂部裝甲厚度70mm。阿爾及爾號的主裝甲帶總長度為105米(占水線長的58.3%);其裝甲總重量則達到了2,035公噸。義大利扎拉級扎拉級的情況,我們先前也已經大致介紹過了,其設計採用了厚重的裝甲盒,提供了相當優秀的防護效果。扎拉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的厚度為150mm,下段削薄至100mm,高度為3.55米;水平裝甲厚度為70mm。扎拉級的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的裝甲橫剖圖

彈藥庫段防護與動力艙段相同,舷側裝甲帶的厚度為150mm,下段削薄至100mm;水平裝甲厚度為70mm。扎拉級的裝甲布局側視圖

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為150mm,炮座裝甲厚度為150-140mm,司令塔裝甲厚度為150-130mm。扎拉級的主裝甲帶長度不明,按比例推算,約佔水線長度的50%左右;其裝甲總重量則非常之高,達到2,700噸上下(具體數值為扎拉號2,688噸,阜姆號2,716噸,戈里齊亞號2,661噸,波拉號2,681噸),冠絕所有條約巡洋艦。歐洲國家的萬噸級重防護巡洋艦,階段性點評以上所介紹的這四型巡洋艦,從防護設計的角度來說,可分為三個派系。一派是以希佩爾級為代表的,追求防護範圍的;一派是以扎拉級為代表的,追求防護強度的;最後剩下的那一派,則是像愛丁堡級與阿爾及爾號那樣,追求均衡的。希佩爾級的防護設計,最大特徵是求廣求全,防護範圍非常大,不僅是裝甲帶的覆蓋長度與覆蓋高度大,連水下防護都有所涉及。然而其裝甲總重量畢竟有限,就算能通過穹甲來彌補主裝甲帶厚度不足的問題,但水平裝甲厚度不足的問題卻是無法補救的了,這區區30mm的水平裝甲,在航空時代來臨之際,實在是太薄弱了。而扎拉級的防護設計,最大特徵則是想盡辦法追求防護強度,為此縮短了艦長,降低了動力,做出了不少的犧牲。其結果,則是舷側裝甲與甲板裝甲的厚度均非常大,防護強度相當優秀,且由於裝甲帶高度較大,且完整覆蓋了核心區域側面,因而對儲備浮力的保護也並不算差。至於愛丁堡級與阿爾及爾號,則是介於這兩種極端之間。愛丁堡級犧牲了裝甲帶高度,獲得了裝甲帶長度,並且在有限的裝甲重量下兼顧了舷側裝甲與甲板裝甲的厚度。而阿爾及爾號則在垂直防護、水平防護、以及水下防護這三者之間做出了比較好的平衡,儘管其垂直防護與水平防護都略遜於扎拉級,但水下防護明顯強得多;不僅如此,其在防護強度和防護範圍上也做出了較好的平衡,防護範圍上相比扎拉級也佔一些優勢。那麼到底那一派是正確的呢?神教認為,對於大部分的國家來說,主要還是應追求防護強度,而非防護範圍。既然有希望抵擋8英寸火炮和航空炸彈,又為何要退而求其次,只追求對6英寸火炮的防護,且對航空炸彈不設防呢?這個道理,應該是顯而易見的吧!至於有遠洋獨自作戰需求的國家,適當追求防護範圍也無不可,然而若是為此犧牲了防護強度,被原本有希望抵擋的武器輕易洞穿了防護體系,那就有些得不償失了吧?


第三部分:倫敦條約的簽訂競爭及其促使的輕巡洋艦的演化與升級倫敦條約的簽訂鑒於各列強間愈演愈烈的巡洋艦建造競賽,新一輪的海軍軍備限制協議幾乎已成為勢在必行之舉。而對於限制巡洋艦的這個議題,英國人又表現出了遠超其他國家的關切度——這是由帝國的國防需求決定的。作為一個龐大的殖民帝國,連接本土與各個殖民地的海上通商路線,可謂是其命脈所在,掐斷了海上交通,便相當於掐斷了大英帝國的命脈,因而英國海軍需要大量的巡洋艦來保護其通商線路。在整個間戰時期,英國海軍中的普遍觀點是他們需要70艘巡洋艦,其中45艘用來執行通商保護職能——由於這個數字是基於地理環境,而非潛在敵人的艦隊規模而設定的,因此即便在能夠限制潛在對手的巡洋艦數量的情況下,英國也依然需要那麼多數量的巡洋艦。而由於當時各國普遍建造的是8英寸主炮/10,000噸級別的巡洋艦,若對手將其投入破交作戰,英國方面勢必也需要使用這個級別的巡洋艦來執行通商保護職能——然而由於萬噸級巡洋艦的造價相當昂貴,因此若想達到45艘的規模,在財政上實在是難以承受的負擔,而若是將火炮口徑改為6英寸,那麼自然不需要萬噸級別的艦體去承載,因而自然便能降低噸位和造價。此外,除去這45艘之外,英國海軍還需要25艘用於艦隊護衛任務的巡洋艦,這類巡洋艦不需要萬噸級別的噸位,反而需要較小噸位的巡洋艦所具備的機動性,且由於需要對抗敵方的驅逐艦,因而8英寸的火炮並不太適用(因為射速太低),反而是6英寸的火炮更為合適一些——事實上,在1920年代,英國海軍主要是依靠一戰時期建造的那些6英寸火炮巡洋艦來執行這個任務的,而這些軍艦已經逐年老化,到了需要考慮其替代者的時候了。在這樣的背景下,英國海軍提出了不再建造8英寸火炮巡洋艦的主張,並提出將未來的巡洋艦限定在6英寸火炮/7,500噸排水量的框架內。此舉若能成功,無疑將大大緩解通商保護上的壓力——在萬噸級巡洋艦的數量受限的情況下,裝備6英寸火炮的較小一些的巡洋艦也可投入通商保護任務,且由於這種巡洋艦也適用於艦隊護衛任務,因而還可說是一舉兩得。1927年時,英美日三國在日內瓦舉行了相關會談。然而與英國不同的是,美國人所追求的僅僅是將主力艦的配額比例延伸至輔助艦種,對於限制巡洋艦的噸位則並不感興趣——他們認為噸位更小的巡洋艦,無法在廣袤的太平洋上有效發揮戰力。而日本人也有他們自己的小算盤——日本人所追求的是打破5:5:3的比例,試圖達到10:10:7,以達到抗衡美國的需求。至於法國和義大利兩個國家,則乾脆缺席了這次會議——法國人的情況,是因為其正在重點發展的恰恰是英美兩國試圖予以限制的巡洋艦、驅逐艦、以及潛艇等艦種,試圖依靠這些艦種來彌補其在主力艦噸位上的劣勢,因而極不願將主力艦的噸位比例延伸到這些艦種上。而義大利人則不願在法國人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捆住自己的手腳,因而也並未參與這次會議。由於各國間的不同主張未能得到協調,這次會議最終未能達成實質性的協議。及至1930年的倫敦會議上,英美兩國各自做出了妥協——英國放棄了對單艦噸位的限定,而美國則同意對8英寸火炮巡洋艦進行限制。至於日本人,對美7成比例的願望雖未能全面實現,然而畢竟還是有了一定突破(重巡洋艦限額是美國6成,輕巡洋艦和驅逐艦是美國7成,潛艇更是與美國相同),因而最終也在條約上籤了字。作為結果,倫敦海軍條約對巡洋艦、驅逐艦、以及潛水艇等輔助艦種進行了限制——根據該條約,巡洋艦被細分為兩種類型:火炮口徑大於6.1英寸(155mm)的,被歸為A類巡洋艦(俗稱重巡洋艦),而火炮口徑小於或等於6.1英寸(155mm)的,被歸為B類巡洋艦(俗稱輕巡洋艦),並且條約也對這兩種類型的軍艦分別給出了各自的噸位限定額度。這A類巡洋艦,便是各國先前競相建造的條約巡洋艦,如今需改稱條約重巡洋艦。出於限制這種艦種的目的,其噸位額度基本是按照維持現有規模、不再繼續建造的原則設定的,因而英美日三國的重巡洋艦噸位額度不是已經用完,就是即將用完;而法意兩國儘管未在輔助艦種相關的條款上簽字,但也不願真的開罪其他列強,因而也非正式地同意了對重巡洋艦的限制。因此,倫敦條約的簽訂,使得重巡洋艦這種艦型失去了繼續發展的源動力。而這B類巡洋艦,實際上就是英美兩國的妥協產物——英國人希望建造中等大小的巡洋艦,而美國人無法接受小於萬噸的巡洋艦,因而兩國最後達成了妥協,對火炮口徑和總噸位進行了限定,而對單艦噸位的限定則仍舊停留在了萬噸級別。至此,重巡洋艦的造艦競賽得以落下帷幕,各國又馬不停蹄地轉向了輕巡洋艦的造艦競賽。英國在倫敦條約簽訂之後,英國人終於在一定程度上達成了其意圖——儘管未能成功限定巡洋艦的噸位,但至少將火炮口徑限定到了6.1英寸。在這樣的情況下,英國人開始了其籌劃已久的輕巡洋艦的建造計劃,建造了影響頗為深遠的利安德級。利安德級利安德級的防護設計,與早先建造的約克級重巡洋艦有一定類似之處,採用的依舊是彈藥庫單獨內置裝甲盒防護、動力艙外置裝甲盒防護的設計,並在彈藥庫段與動力艙段之間做出了較好的平衡。利安德級的裝甲布局側視圖

彈藥庫依舊採用單獨防護設計,其兩側的裝甲厚度為3.5英寸(89mm),頂部則為2英寸(51mm)。動力艙段舷側裝甲帶厚度為3英寸(76mm),水平裝甲厚度則為1.25英寸(32mm)。主炮塔與炮座依然只具備1英寸(25mm)厚度的防護,只能抵禦彈片,而無法抵擋直擊彈。後續發展儘管倫敦條約框架下的輕巡洋艦,完全是在英國人一手主導下誕生的新的細分艦種,然而由於美國人對噸位上的執意要求,因而英國人作出了妥協,並未刻意堅持7,500噸的單艦噸位限額。然而這種妥協,卻以一種英國人始料未及的方式對英國進行了反噬——為了儘可能追平與美英兩國之間的差距,日本人利用條約規則漏洞(只限制了輕巡洋艦的火炮口徑,但沒有限制其噸位),建造了戰鬥力可與重巡洋艦比肩的萬噸級輕巡洋艦——最上級。而美國人則出於需要在廣袤的太平洋上作戰的考慮,也出於應對日本挑戰的考慮,同樣建造了萬噸級的布魯克林級。為了應對這個意料之外的挑戰,英國人也不得不建造了萬噸級別的南安普頓級、格羅斯特級、以及愛丁堡級巡洋艦。在利安德級之後,英國海軍在輕巡洋艦的發展上走出了兩條不同的路線。第一條路線,就是中等大小的巡洋艦的延續。在利安德級之後,先是建造了一批利安德級的改進型,隨後又建造了噸位更小、防護也更弱的林仙級,最後在1930年代後期建造了多用途的狄多級艦隊巡洋艦。林仙級與狄多級的噸位比利安德級更小,造價相對更低,同時也是更為純粹的用於艦隊護衛功能的巡洋艦。第二條路線,則是萬噸級的強力輕巡洋艦。在日本海軍開始建造萬噸級的最上級輕巡洋艦後,英國人也不得不予以應對,因而拿出了他們自己的萬噸級輕巡洋艦設計——南安普頓級。此後的故事,我們先前已經講述過了,英國海軍開始建造萬噸級的重防護型巡洋艦,並在愛丁堡級上達到了巔峰。義大利,倫敦條約之前由於地緣環境的關係,義大利海軍的活動範圍主要局限在地中海,而由於在國力上與英國存在較大差距,因而義大利在海軍方面的主要潛在對手,是其鄰居法國。為了對抗法國海軍所建造的超級驅逐艦(Contre-Torpilleur),義大利海軍建造一級具備高航速的輕型巡洋艦——傭兵隊長型輕巡洋艦,來應對這一威脅。與其對手一樣,這種軍艦具備高航速的特性,但由於動力系統佔用了大量噸位,因而留給裝甲防護的噸位著實不多,且由於潛在對手只是驅逐艦,因而其防護水準則只達到了彈片防護的水準。傭兵隊長型,第一批與第二批傭兵隊長型的第一批(阿爾貝托·迪·朱薩諾級)與第二批(路易吉·卡多納級),其防護水準只針對高爆彈而設計,採用了外層輕裝甲觸發引信,內層縱艙壁抵擋炮彈破片的模式。阿爾貝托·迪·朱薩諾級的裝甲布局圖

主裝甲帶厚度為24mm,能夠抵擋近失彈的彈片,或觸發直擊彈的引信,其後方則加設了一道18mm的縱艙壁,能夠起到一定的防彈片作用;水平裝甲厚度為20mm。路易吉·卡多納級的防護水準與阿爾貝托·迪·朱薩諾級相同。由於只具備此等程度的輕裝甲的緣故,阿爾貝托·迪·朱薩諾級的裝甲重量僅有584噸,而路易吉·卡多納級的則只有578噸,只比防護設計基本屬於裸奔的法國海軍初代條約巡洋艦迪凱納級稍微重一些。義大利,倫敦條約之後隨著倫敦海軍條約的簽訂,義大利海軍意識到其他國家勢必也會開始建造輕巡洋艦,因而輕巡洋艦之間的對抗會變得在所難免,因此在其後續建造的輕巡洋艦(傭兵隊長型的第三、第四、第五級)上,義大利海軍就其防護設計進行了逐次遞進式的升級。傭兵隊長型,第三批傭兵隊長型的第三批(蒙特庫科利伯爵級),誕生於倫敦條約簽訂之後的1931年。鑒於各國紛紛開始籌建輕巡洋艦的趨勢,義大利海軍對其下一批輕巡洋艦的防護水準進行了升級。在噸位擴大了近2,000噸後,蒙特庫科利伯爵級的裝甲重量也達到了1,376噸,比其前輩增加了一倍有餘。蒙特庫科利伯爵級的裝甲布局圖

蒙特庫科利伯爵級在防護設計上依舊沿用了前兩批傭兵隊長型的風格,然而其裝甲厚度則得到了大幅度的強化。主裝甲帶厚度提升至60mm,其後方的縱艙壁厚度也提升至25mm;水平裝甲外側部分的厚度維持在20mm,內側部分的厚度則提升至30mm。除此之外,炮塔炮座及司令塔也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裝甲防護,炮座裝甲厚度在50-30mm,而司令塔裝甲厚度更是達到了100mm。蒙特庫科利伯爵級的裝甲司令塔,採用的是義大利海軍著名設計師翁貝托·普列塞所發明的艦橋/司令塔融合式設計,這種設計在義大利海軍後續兩級輕巡洋艦上得到了延續。傭兵隊長型,第四批傭兵隊長型的第四批(奧斯塔公爵級),大致相當於蒙特庫科利伯爵級的放大版,在防護設計上基本沿用後者的設計,而僅僅是在裝甲厚度上有所提升。奧斯塔公爵級的裝甲重量為1,684噸。奧斯塔公爵級的裝甲布局圖

主裝甲帶厚度提升至70mm,其後方的縱艙壁厚度也提升至35mm;水平裝甲外側部分的厚度提升至30mm,內側部分的厚度則提升至35mm。炮座裝甲厚度提升至70-50mm,司令塔裝甲厚度則維持在100mm。傭兵隊長型,第五批傭兵隊長型的第五批(阿布魯奇公爵級),在防護設計上又有了新一輪的進化,其舷側裝甲布局完全擺脫了前四批上的外厚內薄的雙層體系,而引入了義大利海軍最新的創意結晶——剝被帽裝甲布局。如果說扎拉級是義大利重巡洋艦設計的頂峰的話,那麼阿布魯奇公爵級便是義大利輕巡洋艦設計的頂峰。阿布魯奇公爵級的裝甲重量達到了系列之最——2,138噸。阿布魯奇公爵級的裝甲布局圖

主裝甲帶採用剝被帽布局,外側部分是30mm厚度的均質裝甲,負責剝離來襲炮彈的被帽,內側部分是100mm厚度的滲碳硬化裝甲,且帶有一定傾斜,負責嗑碎失去被帽的彈體,兩層裝甲之間則留有一定空隙,以便來襲炮彈的被帽能夠順利脫落。至於水平防護,則是與主裝甲帶上沿相連的傳統的裝甲甲板設計,厚度為40mm。炮塔炮座及司令塔也具備較為厚重的防護,主炮塔正面同樣採用剝被帽布局,由30mm均質裝甲與105mm滲碳硬化裝甲構成,炮塔頂部裝甲厚度則達到60mm;炮座裝甲厚度為100mm,司令塔裝甲厚度也同樣為100mm。在對煙道的防護上,阿布魯奇公爵也與同期的維內托級戰列艦一樣,設置了筒狀的煙道保護裝甲,厚度在50-20mm。阿布魯奇公爵級的主裝甲帶長度為93.56米,約佔水線長度的52%左右。法國法國海軍在一戰後的建軍思想,主要圍繞著輕型快速的艦隊展開,拋開受到條約限制的戰列艦不提,即便是輔助艦種中,法國人也是更熱衷於建造他們鍾愛的超級驅逐艦,對中型或小型的巡洋艦並無多大熱情,因而在迪蓋·特魯安級後,除了幾艘訓練或布雷用的巡洋艦外,建造的都是萬噸級的條約巡洋艦,而並未染指中等大小的巡洋艦——直到倫敦海軍條約的簽訂以及利安德級的出世。排除專用於佈雷的冥王星號與用作訓練用途的貞德號,法國海軍所建造的第一艘中等大小的條約巡洋艦是埃米爾·貝爾坦號。儘管該艦並不具備任何裝甲防護,然而由於其設計頗為流暢、現代,因而成為了後續輕巡洋艦的母版。及至倫敦條約簽訂之後,法國海軍以埃米爾·貝爾坦號為基礎,結合了阿爾及爾號重巡洋艦的防護設計,建造了頗為優秀的拉加利索尼埃級,以及其改進型德·格拉斯級(由於戰爭爆發的原因並未完工)。拉加利索尼埃級拉加利索尼埃級的防護設計,汲取了阿爾及爾號的要旨,又對其設計上的缺憾進行了修正、對不必要的繁瑣之處進行了刪減(例如優化了阿爾及爾號那略顯古怪的水平裝甲設計,並取消了前後兩個彈藥庫在防護設計上的差異),因而其設計相當精練。拉加利索尼埃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05mm,高度為3.5米,水平裝甲厚度為38mm。由於艦寬的限制,拉加利索尼埃級無法採用阿爾及爾號那樣的防雷設計,其水下防護較為簡單,在動力艙段由雙重底-油艙-防雷裝甲構成,在彈藥庫段則由雙重底-空艙-防雷裝甲構成。防雷裝甲的厚度均為20mm,緊貼核心艙室的兩側,因此在炮戰時也可起到補充防護作用。拉加利索尼埃級的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的裝甲橫剖圖

彈藥庫段防護與動力艙段基本相同,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05mm,水平裝甲的厚度則為38mm;防雷裝甲厚度為20mm。拉加利索尼埃級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00mm,側面與頂部裝甲厚度同為50mm,後部裝甲厚度45mm;炮座裝甲厚度則為95-70mm。裝甲司令塔側面的裝甲厚度95mm,頂部裝甲厚度50mm。拉加利索尼埃級的主裝甲帶總長度為總長度為107米(占水線長的62.2%);其裝甲總重量則達到了1,461公噸。德·格拉斯級德·格拉斯級的防護設計與拉加利索尼埃級基本一致,僅針對一些細節做出了些許調整。但由於該級的艦體規模有所擴大,且主要改進方向則是武備與機動性能,留給防護的份額不多,因而在裝甲厚度上反而要比拉加利索尼埃級有所降低。德·格拉斯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動力艙段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00mm,高度為3.5米,水平裝甲厚度為38mm。由於艦寬的限制,拉加利索尼埃級無法採用阿爾及爾號那樣的防雷設計,其水下防護較為簡單,在動力艙段由雙重底-油艙-防雷裝甲構成,在彈藥庫段則由雙重底-空艙-防雷裝甲構成。防雷裝甲的厚度均為20mm,緊貼核心艙室的兩側,因此在炮戰時也可起到補充防護作用。德·格拉斯級的動力艙段與彈藥庫段的裝甲橫剖圖

彈藥庫段防護與動力艙段基本相同,主裝甲帶的厚度為105mm,高度為1.6米,水平裝甲的厚度則為38mm;防雷裝甲厚度為20mm。德·格拉斯級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00mm,側面、頂部、以及後部裝甲的厚度則均為40mm;炮座裝甲厚度則為90-70mm。裝甲司令塔側面的裝甲厚度85mm,頂部裝甲厚度50mm。德·格拉斯級的主裝甲帶總長度為總長度為112米(占水線長的62.1%)。德國作為戰敗國,德國的海軍重建計劃受到了凡爾賽條約的嚴格限制,其巡洋艦數量不得超過6艘,單艦排水量則不得超過6,000噸。遵循著這些規則,德國人也確實只製造了6艘巡洋艦:埃姆登號、3艘K級、萊比錫號、以及紐倫堡號——當然了,這是納粹上台並撕毀凡爾賽條約之前的事了。當德國重新武裝之後,他們又建造了希佩爾級重巡洋艦(上文中已經介紹過),並拿出了M級輕巡洋艦的設計。德國海軍在戰後建造的第一艘巡洋艦——埃姆登號,從設計上來說不過是一戰時期德國海軍輕巡洋艦的翻版而已,並無多少亮點可述。然而隨後建造的3艘K級、以及萊比錫號與紐倫堡號,則分別從創新和回歸的角度體現出了德國海軍設計師的不同思路,至於未能建成的M級輕巡洋艦,其防護設計也頗有獨特之處。K級作為戰後第一級採用全新設計的巡洋艦,K級的防護設計上體現出了德國海軍傳統風格之外的因素——比如說,並沒有沿用一戰時期輕巡洋艦上慣用的穹甲體系,而是採用了裝甲盒的風格。此外,電焊技術、三聯轉炮塔、蒸汽輪機-柴油機交聯動力等大量新事物的引入,也讓該級艦成為了不折不扣的新技術實驗平台,與稍晚一些的德意志級一起,在設計風格偏向保守的德國軍艦中開創出了一片不一樣的色彩。K級的裝甲橫剖圖

主裝甲帶厚度為50mm,其後方則加設了一道15mm/10mm的縱艙壁,能夠起到一定的防彈片作用;水平裝甲覆蓋在主裝甲帶上沿,厚度為20mm(彈藥庫段加厚至40mm)。萊比錫號與紐倫堡號在稍晚些時候建造的萊比錫號與紐倫堡號上,設計風格又重新回到了較為傳統的路線上——不僅其防護模式回到了穹甲風格,動力系統也改成了一戰時期便已實驗過的蒸汽輪機-柴油機並聯模式。當然了,傳統並不代表著落後,同樣有其優勢所在,比如在採取了穹甲風格後,儘管裝甲厚度並未增加,但萊比錫號與紐倫堡號的舷側防護效能,是要勝過K級的。萊比錫號與紐倫堡號的裝甲橫剖圖

主裝甲帶厚度為50mm/傾斜,防護甲板的水平部分厚度20mm(彈藥庫段加厚至40mm),傾斜部分(穹甲)厚度25mm。M級儘管在希佩爾級重巡洋艦出現後,輕巡洋艦的設計建造暫時停了下來,然而對於中等大小巡洋艦的需求依然是存在的。由此應運而生的M級,在設計與其前輩萊比錫號及紐倫堡號有著較多共通之處——她們都採用了穹甲風格的防護體系,也都採用了蒸汽輪機-柴油機並聯模式。M級的裝甲橫剖圖

左半部分為艦體後部,右半部分為艦體中部。主裝甲帶厚度為50mm,防護甲板的水平部分厚度20mm,傾斜部分(穹甲)厚度35mm。與其前輩萊比錫號及紐倫堡號,以及絕大多數的採用穹甲布局的軍艦不同的是,M級的防護甲板,在高度上是與舷側裝甲帶的上沿齊平的。換句話說,只有防護甲板的傾斜部分會參與垂直防護,而水平部分則與裝甲盒體系下的裝甲甲板相同,並不參與垂直防護,而只提供水平防護功能。這種設計帶來的好處,便是防護甲板的高度得以抬高,因而其下方的動力艙等區域的高度便可提高,以便於容納更大型的設備(例如鍋爐)。中等大小的輕巡洋艦,階段性點評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對間戰時期歐洲國家所建造的中等大小的輕巡洋艦,特別是其防護設計,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至於美日兩國所建造的萬噸級輕巡洋艦(布魯克林級與最上級),我們先前已經介紹過了,因而此處不再贅述。由於行文是採用的國別體而非編年體的形式,因而可能有些讀者會較難釐清這些軍艦的先後順序,以及互相之間的影響關係,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簡單梳理。1)義大利海軍是條約簽約國中最早開始建造中等大小的巡洋艦的國家,其目的,是對抗法國海軍的超級驅逐艦。2)作為海軍強國,英國的一舉一動都會對其他國家造成影響,經常受到其他國家的仿效。倫敦條約的簽訂以及利安德級的出現,對法意兩國的造艦計劃造成了較大的影響。3)受到英國影響,法國海軍開始建造與利安德級類似的拉加利索尼埃級,而義大利海軍也開始建造同類的蒙特庫科利伯爵級及其改進型奧斯塔公爵級。4)義大利海軍擴大輕巡洋艦的噸位,開始建造9,000噸級的阿布魯奇公爵級。5)法國海軍在完成了6艘拉加利索尼埃級後,開始籌備其後續型號——噸位同樣達到9,000噸級的德·格拉斯級。至於德國海軍,由於他們面臨的情況與上述三國不同,因而其輕巡洋艦的設計和建造與上述三個國家的造艦計劃不具備非常明顯的關聯關係。結合這個時間軸與上文中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到,利安德級的出現,是歐洲國家輕巡洋艦軍備競賽的關鍵。在利安德級出現之前,法意兩國儘管也有建造中等大小的巡洋艦,但那些艦型或是在華盛頓條約簽訂前既已確定的老舊設計(法國海軍迪蓋·特魯安級),或是具有明確目的的專用型設計,如義大利海軍的傭兵隊長級主要用於對抗法國海軍的超級驅逐艦,法國海軍的埃米爾·貝爾坦號主要用於佈雷,並未在其他國家中引起跟風。當時整個歐洲區域,只有德國人在建造中等大小的泛用型巡洋艦——其原因不是別的,而是因為凡爾賽條約限定了德國人只能建造這個噸位級別的巡洋艦。然而當利安德級出現之後,義大利人在1931年到1933年的3年內接連開工了3級6艘輕巡洋艦,而法國人也在同一時期連續開工了6艘輕巡洋艦,她們的噸位和功能全都與利安德級相仿或相近。在這4級12艘艦中,義大利人所建造的前兩級(即傭兵隊長級第三型與第四型),設計風格類似於早先的傭兵隊長級第一型與第二型的升級強化版,而最後一級則採用了革新性的設計;法國人則從一開始就站到了較高的位置,拿出了防護設計以阿爾及爾號為母版的拉加利索尼埃級。這些軍艦的防護設計,一級更甚一級,其中阿布魯奇公爵級與拉加利索尼埃級的防護水準,早已超越利安德級,而達到了幾乎與重防護型的重巡洋艦不相上下的地步。這樣激烈的競爭,及其催生的防護設計上的演化與升級,彷彿就是1905-1915年間的無畏艦軍備競賽以及1920年代的重巡洋艦軍備競賽的重演。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只是不知這始作俑者的英國人,在提出將條約巡洋艦劃分為A類與B類兩種級別時,是否有想到過該艦會如同當年的無畏艦那樣,將各個國家重新拉到一個相同的起跑線上,並激起你追我趕的軍備競賽呢?


第四部分:番外篇本文的主旨,是對條約框架下的巡洋艦防護設計進行介紹,然而那個時代還出現過一些與華盛頓條約及倫敦條約沒有太大關係,但卻與條約巡洋艦處在大致相同的噸位級別上的軍艦——例如德國海軍的德意志級裝甲艦、以及蘇聯海軍的基洛夫級與馬克西姆·高爾基級巡洋艦。此外,在條約早已不復存在的戰後時期,還出現過一些帶有些許戰前設計影子的末代巡洋艦——例如蘇聯海軍的恰巴耶夫級與斯維爾德洛夫級輕巡洋艦、以及美國海軍的得梅因級重巡洋艦。對於這些軍艦,我將通過這個番外篇予以介紹。德意志級德意志級的設計誕生於1920年代後期——對於德國海軍來說,那是一個充滿著創新意識的特殊的時代。同稍早一些時候的K級輕巡洋艦一樣,德意志級的設計具備諸多的新思想新風潮,甚至可以說帶有不少的實驗性質——這一點從其防護設計上也能得到體現,因為德意志級的三艘姐妹艦,其防護設計是各不相同的。德意志號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德意志級的防護設計頗為特殊,由外置的裝甲帶、內置的裝甲盒、以及船體內部的裝甲縱艙壁共同構成。這外置的裝甲帶,與其他軍艦上的舷側裝甲帶並無二致,厚度80mm/13.5度傾斜,下段削薄至50mm。內置的裝甲盒,由45mm厚度的水平裝甲與同樣是45mm厚度的防雷裝甲共同構成,相當於是在核心艙的外部設置了一個內置的裝甲盒。這種設計,其實大致相當於把彈藥庫單獨防護擴大到了整個核心區域,優點是水平裝甲寬度較小,因而較為節省裝甲重量。至於船體內部的裝甲縱艙壁,則是位於水平裝甲上方、沿著艦體中軸線兩側,從A炮座後方一直延伸到B炮座前方,厚度40mm。由於這兩道裝甲縱艙壁的存在,其內側的水平裝甲厚度得以降低至30mm。從垂直防護的角度上來說,外置的裝甲帶與內置的防雷裝甲在彈道路徑上是重疊的,因而會共同參與垂直防護;而從水平防護的角度上來說,如果炮彈落點位於裝甲縱艙壁以外,那麼45mm厚的水平裝甲會獨自承擔水平防護的作用,而若炮彈落點在裝甲縱艙壁上,那麼40mm厚的裝甲縱艙壁會與其內側的20mm厚的水平裝甲共同參與水平防護。至於在遭遇水中彈道時,則會由45mm厚的防雷裝甲提供防護。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40mm,炮座裝甲厚度為100mm;司令塔裝甲厚度則為140mm。舍爾號與德意志號在防護設計上的區別與德意志號相比,舍爾號的防護設計區別主要在以下幾點:1)舷側裝甲帶的50mm部分,位置換到了裝甲帶的上方,即50mm部分在上,80mm部分在下。2)水平裝甲厚度降低,裝甲縱艙壁外側的部分厚度降低至40mm,裝甲縱艙壁內側的部分厚度降低至20mm。3)防雷裝甲厚度降低至40mm。4)炮座與司令塔防護得到強化,炮座裝甲厚度提升至125mm,司令塔裝甲厚度提升至150mm。斯佩伯爵號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作為德意志級中的最後一艘,也是排水量最大的一艘,斯佩伯爵號的防護水準相比舍爾號又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主要變化如下:1)舷側裝甲帶厚度提升至100mm,且取消了削薄部分。2)彈藥庫段上方的水平裝甲,厚度提升至70mm。3)防雷裝甲與舷側裝甲帶之間的甲板區域,原是沒有裝甲的,斯佩號上則敷設了30mm厚的裝甲,因而其動力艙段水平裝甲體系變為30mm(舷側裝甲帶與防雷裝甲之間)、40mm(防雷裝甲與裝甲縱艙壁之間)、20mm(裝甲縱艙壁以內)。斯佩伯爵號的裝甲重量達到了2,821公噸(不含炮塔裝甲)。基洛夫級與馬克西姆·高爾基級基洛夫級(26型)與馬克西姆·高爾基級(26bis型)是蘇聯海軍所建造的第一代巡洋艦,由於當時的蘇聯在海軍造艦上與義大利合作較為密切,故基洛夫級和馬克西姆·高爾基級的設計上體現出了較多的義大利風格。基洛夫級與馬克西姆·高爾基級的裝甲布局側視圖

基洛夫級的舷側裝甲帶厚度50mm,馬克西姆·高爾基級則提升至70mm;水平裝甲厚度均為50mm。基洛夫級的炮塔正面及炮座裝甲厚度50mm,馬克西姆·高爾基級則提升至70mm;炮塔側面及頂部裝甲厚度均為50mm。裝甲司令塔側面的裝甲厚度均為150mm,頂部裝甲厚度均為100mm。恰巴耶夫級與斯維爾德洛夫級恰巴耶夫級(68型)與斯維爾德洛夫級(68bis型)是蘇聯海軍所建造的第二代巡洋艦,其中前者的設計早在30年代中後期便已經展開,然而其建造進程因蘇德戰爭的爆發而被迫打斷。至二戰結束後,蘇聯海軍的設計人員結合最新的科技,對其設計進行了大幅度的調整,最終建成了一批由戰後技術武裝的輕巡洋艦。隨後,蘇聯海軍又在其基礎上建造了布局略作調整的斯維爾德洛夫級輕巡洋艦。恰巴耶夫級的動力艙段裝甲橫剖圖

舷側裝甲帶厚度100mm,高3.3米;水平裝甲厚度50mm。恰巴耶夫級的裝甲布局側視與俯視圖

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75mm,側面裝甲厚度65mm,後部裝甲厚度60mm,頂部裝甲厚度75mm;炮座裝甲厚度則為130mm。裝甲司令塔側面的裝甲厚度130mm,頂部裝甲厚度70mm。艦艏區域敷設有輕裝甲帶,厚度20mm,長度延伸至艦艏;艦艏區域水平裝甲厚度同樣為20mm,但只覆蓋了A炮塔前方的一小段區域,未延伸至艦艏。由於恰巴耶夫級的基礎設計源自戰前,在戰後又經歷了修改,因而我們既可以看到基洛夫級設計風格的延續以及義大利海軍設計思想的影子,也可以看到一些新加入的元素。其裝甲盒的布局很傳統,與基洛夫級並無多大區別,只是在厚度上有所提升;而裝甲司令塔的防護設計則顯然是借鑒了義大利海軍的後三級傭兵隊長型上的設計;至於艦艏區域的薄裝甲,便是我所說的新加入的元素了——這種設計,或許是受到了德國海軍艦船設計的影響吧。斯維爾德洛夫級的裝甲布局側視圖

斯維爾德洛夫級的裝甲防護設計,與恰巴耶夫級大致相同,僅在些許細節上有所調整。舷側裝甲帶厚度100mm,水平裝甲厚度50mm;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175mm,炮座裝甲厚度130mm。得梅因級儘管得梅因級並非條約巡洋艦,且其建成時間也要大大晚於任何一艘條約巡洋艦,但由於其「史上最強重巡洋艦」的地位,故神教認為仍舊有必要予以介紹。由於在噸位上的大幅提升,得梅因級的防護設計有了較為明顯的調整,最為明顯之處便是取消了自布魯克林級以來一直予以沿襲的平甲/裝甲盒/彈藥庫單獨防護的混合風格防護設計,改為由完整的裝甲盒包覆動力艙段與前後兩個彈藥庫段的設計。得梅因級的設計示意圖

主裝甲帶厚度6英寸(152mm),下段削薄至4英寸(102mm),材質為Class A,長度420英尺(128米),高度10英尺(3.05米);前部彈藥庫段的主裝甲帶下方還設有一道水下裝甲帶,厚度由3英寸(76mm)漸減至2英寸(51mm),材質為STS,高度4英尺(1.22米)。水平防護由炸彈甲板(位於Main Deck)和裝甲甲板(位於Third Deck)共同構成,炸彈甲板厚度1英寸(25mm),裝甲甲板厚度3.5英寸(89mm),材質均為STS。前後裝甲橫艙壁的厚度均為5英寸(127mm),材質為Class B。主炮塔正面裝甲厚度8英寸(203mm),材質為Class A;側面前段裝甲厚度3.75英寸(95mm),後段裝甲厚度2英寸(51mm),後部裝甲厚度2英寸(51mm),頂部裝甲厚度4英寸(102mm),材質均為Class B;炮座裝甲厚度6.3英寸(160mm)。裝甲司令塔側面裝甲厚度6.5英寸(165mm),頂部裝甲厚度4英寸(102mm)。至於得梅因級的裝甲重量,由於統計方法的問題,難以同其他國家的軍艦進行橫向比較。如果仍有讀者希望管中窺豹的話,那麼可以參考以下數據:按照美國海軍的統計方法,得梅因級的船體重量為8496.28長噸(其中實際含有部分裝甲重量),而裝甲重量為2189.13長噸。如果按照其他國家的統計方法的話,神教估計得梅因級的裝甲總重量會達到4,000噸以上(SPS測算得出的裝甲重量為4,200噸左右)。得梅因級的防護範圍,相比先前的設計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其主裝甲帶的長度(420英尺)佔到了水線長(700英尺)的60%,不過裝甲帶高度(10英尺)依然不大,只佔到了型深(45英尺1英寸)的22%,從比例上來看相比先前的設計並無提升。換句話說,得梅因級的防護設計,儘管通過加大外置裝甲帶的長度上而部分解決了儲備浮力防護的問題,但因其高度仍舊維持原樣,故水下防護不足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神教認為,如果能將前部彈藥庫段的水下裝甲帶,延長至覆蓋整個主裝甲帶的程度,那麼得梅因級的防護水準將會變得更為理想。


第五部分:結語神教認為,巡洋艦的防護設計,需要圍繞著以下幾點因素進行權衡:1)防護強度,即裝甲防護的等效厚度。從垂直防護的角度來說,為了抵擋8英寸火炮,等效厚度至少應達到6英寸(152mm),最好應能達到8英寸(203mm);即便只針對6英寸火炮,等效厚度也不應低於4英寸(102mm)。從水平防護的角度來說,為了抵擋常見的空中威脅(1,000磅級別的高爆炸彈),需要2英寸(51mm)級別厚度的水平裝甲;如果能提升至3英寸(76mm)級別,則對1,000磅級別的半穿甲炸彈也能具備一定防護作用。2)防護範圍,即裝甲防護體系所能覆蓋的長度、寬度、以及高度。對於外置裝甲盒來說,其防護範圍主要取決於裝甲帶的長度與高度;防護範圍對於衡量其儲備浮力保護能力有著至關重要的因素;此外,如果裝甲帶的高度不夠,還有可能被水中彈繞過,鑽入核心艙造成致命傷害。神教認為,對於巡洋艦來說,裝甲帶的覆蓋長度最好能達到水線長度的60%(至少不應低於50%,但也沒必要超過70%),裝甲帶的高度則最好能達到主體部分3米,下段部分延伸至艦底的水準。而對於內置裝甲布局(如彈藥庫單獨防護)來說,由於其防護範圍只局限於其所保護的艙室,而不具備儲備浮力的保護能力,因此從防護範圍的角度上來說是明顯不如外置裝甲盒布局的;然而由於其佔用的裝甲重量較小,因而也具備一定優勢。至於其他的一些布局,也各有各的優劣勢。如布魯克林級的前部彈藥庫段的平甲設計,犧牲了儲備浮力保護,然而卻能節省裝甲重量;而德意志級的防護設計,可謂是外置裝甲帶與內置裝甲盒的融合,發揮了兩種風格各自的優勢,但也同時存在一些缺陷,並不完美。3)有限的裝甲總重量(通常來說不會超過排水量的20%)。由於裝甲總重量有限,因而在我們已經展示過的這麼多巡洋艦中,幾乎不存在各方面都完美的防護設計。例如:希佩爾級防護範圍很大,然而水平防護很弱;最上級與利根級的彈藥庫段防護很強,然而卻犧牲了動力艙段的防護範圍;以布魯克林級為代表的美國新型巡洋艦,防護強度可觀,然而防護範圍較小。防護設計的關鍵問題,從來都不是小白們熱衷於嘴炮的「全面防護好還是重點防護好」,而是在防護水準和裝甲重量之間進行權衡。如果裝甲重量有限,又不願降低防護水準,那麼通常就會在防護範圍上做出犧牲。而當裝甲重量較為充裕,足以保證核心區域的防護水準時,則防護範圍便可得到拓展。若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取得足夠的防護水準時,則會採用多分艙、大範圍輕裝甲等手段保證軍艦的生存能力,儘可能將損害控制在一定區域內。神教認為,巡洋艦的防護設計,應儘可能優先保障彈藥庫段的防護強度和防護範圍,爭取達到較為完善的程度,隨後再將剩餘的噸位投入到動力艙段的防護設計。如果噸位實在不夠的話,採取彈藥庫段單獨防護,也是可以接受的。附錄:文中部分設計的舷側裝甲防護水準比較:妙高級的舷側防護,由102mm/12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10-120mm。高雄級的舷側防護,在動力艙段由102mm/12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10-120mm;在彈藥庫段由127mm/12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40-150mm。最上級的舷側防護,在動力艙段由100mm/20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20-140mm;在彈藥庫段由140mm/20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80-200mm。利根級的舷側防護,在動力艙段由100mm/20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20-140mm;在彈藥庫段由145mm/20度傾斜的主裝甲帶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90-210mm。斯佩伯爵號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由100mm/13.5度傾斜的主裝甲帶與40mm的防雷裝甲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30-140mm。希佩爾級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由80mm/12.5度傾斜的主裝甲帶與30mm的穹甲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30-150mm;如果炮彈命中位置較低,則20mm的防雷裝甲也會參與防護,等效厚度將升至140-160mm。阿爾及爾號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在動力艙段由110mm的主裝甲帶與40mm的防雷裝甲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30mm;在彈藥庫段由110mm的主裝甲帶與20mm的防雷裝甲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20mm。拉加利索尼埃級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由105mm的主裝甲帶與20mm的防雷裝甲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15mm。德·格拉斯級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由100mm的主裝甲帶與20mm的防雷裝甲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110mm。蒙特庫科利伯爵級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由60mm的主裝甲帶與25mm的裝甲縱艙壁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70-75mm。奧斯塔公爵級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雙層體系,由70mm的主裝甲帶與35mm的裝甲縱艙壁共同構成,等效厚度約在85-90mm。阿布魯奇公爵級的舷側防護採用的是剝被帽布局,外側部分是30mm厚度的均質裝甲,內側部分是100mm厚度的滲碳硬化裝甲,且帶有一定傾斜,等效厚度不低於150mm。至於布魯克林級、威奇塔號、克利夫蘭級、巴爾的摩級、得梅因級、愛丁堡級、以及扎拉級,由於其採用的是單層外置垂直裝甲帶的布局,因而無需計算等效厚度。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愛丁堡級和扎拉級採用的都是表面硬化裝甲的主裝甲帶,而美系巡洋艦中也有部分採用的是表面硬化裝甲的主裝甲帶,因而在對上英國海軍的半穿甲彈或日本海軍的91式穿甲彈這樣的不善於對抗表面硬化裝甲的炮彈時,其表現會優於同等厚度的均質裝甲。從個人喜好的角度,神教最為欣賞的是最上級/利根級(傾斜裝甲及水下延伸裝甲的設計)、拉加利索尼埃級/德·格拉斯級(均衡考慮舷側防護、水平防護及水下防護的設計)、阿布魯奇公爵級(剝被帽體系設計)的防護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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