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堯精讀《道德經》第6集

漢惠帝二年,即前193年,相國蕭何去世,臨終前向漢惠帝推薦曹參繼任。當時曹參正在齊國擔任宰相,聽說蕭何去世的消息後,立即告訴家人打點行裝,因為自己很快就要入朝為相了。果然沒過幾天,朝廷派來召他入京的使者就到了。蕭曹二人都是劉邦的沛縣同鄉,貧賤時關係非常親密,等到後來封將拜相,二人之間產生嫌隙。然而蕭何臨死前,只推薦曹參一人繼任,曹參也知道蕭何必定是會推薦自己。入朝為相後,曹參對於所有政事都保持原樣,完全依照蕭何當初訂立的制度行事。既然一切照舊,那麼曹參的工作就非常清閑,整天閑著沒事就在院子里喝酒,朝中的卿大夫和相府的官吏想找他提意見,他就請來人喝酒。來人想趁著喝酒的間隙提意見,可是曹參卻不停灌酒,直到把來人灌醉為止,根本不給來人提意見的機會。

漢惠帝對此心中感到不悅,以為曹參是在欺負他年幼,於是對曹參的兒子中大夫曹窋 (zhú)道:「你回去,私下裡試探著問下你的父親,就說:『高皇帝剛剛駕崩,新皇帝年紀還很輕,您身為相國,整天就知道飲酒作樂,也不向皇帝請示彙報,這樣如何治理天下呢?』但不要說是我讓你說的。」曹窋休息日回到家裡,找個空閑的時候將漢惠帝的意思變成自己的話向曹參諫言。曹參聞言大怒,打了曹窋二百板子,道:「你趕緊回宮侍奉皇上去,這種天下大事不是你該說的。」等到上朝的時候,漢惠帝責備曹參道:「您為什麼要懲治曹窋呢?上次的話是我讓他勸諫您的。」曹參脫帽謝罪道:「請陛下自己仔細考慮一下,您和高皇帝相比,誰更加英明神武?」漢惠帝道:「我怎麼敢跟先帝相比呢!」曹參道:「那陛下看我和蕭何相比,誰更加賢能?」漢惠帝道:「您好像不如他。」曹參道:「陛下這話就說對了。高皇帝和蕭何平定天下,法令已經明確,現在陛下您只需要垂衣拱手,我們這些臣子謹守各自的職責,遵循法度而沒有疏失,這不就行了嗎?」漢惠帝道:「您說得很對。」

曹參當了三年相國後就去世了,百姓歌頌他道:「蕭何制定法令,明確整齊劃一;曹參接替相位,遵守而無疏失;執政清靜無為,天下安寧統一。」這就是著名的「蕭規曹隨」的故事。

宋神宗熙寧二年,即1069年,十一月庚辰日,司馬光在為宋神宗讀《資治通鑒》時講到「蕭規曹隨」這一段,說就是因為曹參不更改蕭何制定的法度,採取無為而治、持盈守成的治國之道,所以在漢惠帝和呂后執政期間,天下太平,經濟繁榮。於是宋神宗問:「倘若漢朝一直堅守蕭何制定的法度不變,可以嗎?」

司馬光道:「豈止是漢朝而已!所謂道,那是歷經萬世都不會變壞的。如果夏、商、周的子孫,能夠堅守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制定的法規,又怎麼會衰弱混亂呢?周武王克商後說:『仍然採用商朝的政治制度,一切如舊。』因此,雖然是到了周朝,依然是沿用商朝的政治制度。《尚書》上說:『不要自作聰明,亂改舊的規章』。對於祖宗的舊法,哪裡是可以更改的呢?漢武帝聽信張湯的話,更改了漢高帝的法律,於是天下一半都是盜賊。漢宣帝沿用漢高帝的舊法,只是挑選好的郡守治理百姓,於是天下大治。漢元帝剛即位時,想要更改漢宣帝的政治制度,丞相匡衡在上疏中說:『臣私下裡深感遺憾的是,國家竟然廢棄已經取得的、為百姓所擁護的功業,反而去搞那些充滿爭議的變革。』陛下請看漢宣帝和漢元帝的政治,究竟誰的更好些?荀子道:『有使國家治理好的人,沒有使國家自動治理好的法。』因此,治理國家的關鍵在於得人,而不在於變法。」

宋神宗道:「人與法,是互為表裡的。」

司馬光道:「只要能得人,又何必擔心法會不好呢?如果不得其人,即便有好的法,在施行時也會顛倒先後次序,因此,治國的當務之急在於得人,而應該將立法的事情延緩。」

壬午日,即兩天後,王安石變法的心腹幹將、二號人物呂惠卿為宋神宗講解《尚書》中的《咸有一德》,呂惠卿借題發揮反駁司馬光道:「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的,譬如《禮記·月令》上說:『季冬十二月時,天子要與公卿大夫們共同研習國家法典、討論四時政令,以備來年不失時宜地頒布推行』,而《周禮·天官·冢宰》上說:『正月初一,開始向各國諸侯、王畿采邑宣布法典,將形成文字的法典懸掛在王宮的高門上以供民眾觀看』,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有幾年一變的,譬如堯舜就是五年修一次五禮(即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和嘉禮),《周禮》上說:『十二年修改法律規則』,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有一個世代一變的,譬如《尚書·呂刑》上說:『刑罰有些世代輕,有些世代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有幾十個世代才一變的,譬如在財稅制度上,則夏朝是貢,商朝是助,周朝是徹,在教育制度上,夏朝是校、商朝是序,周朝是庠,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有雖歷經上百個世代也不變的,所謂尊尊、親親、貴貴、長長,尊敬賢者,使用能者,說的就是這個意思。臣前日見司馬光說漢惠帝、漢文帝、漢景帝三位皆是因為遵守蕭何之法而國治,漢武帝更改其法而國亂,漢宣帝遵守其法而國治,漢元帝更改其法而國亂。可事實上,臣考察的結果是,蕭何雖然最初約法三章,但到後來就更改為九章了,可見蕭何自己也不能完全遵守自己制定的法規。漢惠帝廢除『挾書律』、『三族令』,漢文帝廢除『誹謗、妖言』,廢除『秘祝法』,這些都是蕭何當年留下來的法律,而漢惠帝和漢文帝廢除了,漢景帝又繼承了漢惠帝和漢文帝,可見並非是因遵守蕭何之法而使國家安治。漢武帝窮兵黷武、驕奢淫逸,厚斂財物,所以才會盜賊蜂起。漢宣帝總體考核以使名實相副,所以天下才能安治。漢元帝任用宦官弘恭、石顯,殺害蕭望之,所以才使得漢朝衰弱,這些都和變法不變法沒有關係。當國家社會出現弊病後,就一定要改革變法,難道坐視這些弊病發展下去而不採取任何變革嗎?《尚書》上所謂的『不要自作聰明,亂改舊的規章』,是指那些事實上根本不聰明的人,不要強行去自做聰明,而不是說舊的規章絕對不可改變。司馬光的那番話,應該不會是無緣無故的,必定是因為國家最近改革了許多舊政,故而出言規勸諷刺;現在又因為臣就任制置三司條例、看詳中書條例,故而才會有這番議論。臣願陛下深察司馬光的言論,如果司馬光說的對,那就聽從他,如果司馬光說的不對,則陛下亦當公之於眾,不要隱瞞,將司馬光召來責問,使言論得以統一。」

於是,宋神宗將司馬光召來問道:「你聽聽呂惠卿的這番言論,覺得怎麼樣?」

司馬光答道:「呂惠卿的話,有對有錯。呂惠卿說漢惠帝、漢文帝、漢武帝、漢宣帝、漢元帝之所以治亂的原因,這是對的。可是他說先王之法,有的一年一變,有的五年一變,有的一個世代一變,這就不對了。《周禮》所謂的『正月初一,開始向各國諸侯、王畿采邑宣布法典,將形成文字的法典懸掛在王宮的高門上以供民眾觀看』,其實公布的法典就是舊有的規章,並非是一年一變,就好像是各地的州長(州的行政長官,每州下轄兩千五百家)、黨正(黨的行政長官,州長的下屬,每黨下轄五百家)、族師(族的行政長官,黨正的下屬,每族下轄一百家)要在每年的歲首和每個季度的首月向轄區百姓誦讀國家法律一樣,怎麼能說是每年都在變呢?天子擔心諸侯變革禮樂,破壞舊政,所以每五年就出巡一次,以考察有誰在亂改舊規章,一旦發現就要罷黜他,而不是每五年就要變更一次。至於說『刑罰有些世代輕,有些世代重』,那是要根據國家所處的階段而調整刑罰的輕重,對新建立的國家用輕的刑罰,對混亂的國家用重的刑罰,對平穩的國家用中等的刑罰。這是在不同時代刑罰應用的輕重不同,而不是每個世代都要變更一次法規。況且臣所謂的一切遵循舊的規章,也不是說要坐視舊法的弊病而絕不變更。治理天下就好比居住房屋,出現弊病了當然需要修理,可如果不是出現大的崩壞就不必重新建造。如果出現大的崩壞,到了非要重新建造不可的程度,那也要有良好的工匠,同時還要有優質的建材。現在良匠美材這兩種都沒有,臣真是擔心將來沒有地方可以遮蔽風雨啊!臣奉命為陛下侍講經筵,只知道講讀經史,如發現有古聖先賢的事業是能對陛下有所幫助的,臣就詳細考察其前後因果後再闡發出來,原本就確實無意譏諷呂惠卿。講經的官員都在這裡,請陛下去問他們。三司使執掌天下的財政,如果認為他才能不夠,那就罷免他的官,這個是可以的,但不能讓其它部門侵犯他的職權。現在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用意何在?宰相以道輔佐君主,又哪裡用得著什麼條例?如果只要用條例,那就變成小吏了。現在設立看詳中書條例司,用意又是何在?」

之後雙方的討論逐漸轉入王安石變法的具體措施,我們就不再轉述了。通過上面的對話可以看出,司馬光的言論就是正統的儒家觀點,不僅蕭何的法是「常道」,就連從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以來的法都是不變的「常道」,後代之所以出現亂世,都是因為沒有堅守住這個萬世一系的常道而導致的。呂惠卿則延續老子以來的道家和法家的觀點,認為任何「可道之道」都是在具體環境下存在的,一旦環境發生變化,「可道之道」就也要跟著改變,因為所有的「可道之道」都不會是「常道」。如果環境變化得快,那麼「可道之道」也變得快,即所謂「有一歲一變者」;如果環境變化得慢,那麼「可道之道」也變得慢,即所謂「有百世不變者」。即便是呂惠卿所說百世不變的「尊尊親親」,隨著時間的推移也出現了變化。如果僅從字面上推理,說要尊敬應該尊敬的人,要親近應該親近的人,這肯定是沒問題的。但具體到實踐中,什麼樣的人是該尊敬的人,應該尊敬到什麼程度?什麼樣的人是該親近的人,應該親近到什麼程度,那就值得探討了。

在過去幾千年的歷史中,最值得尊敬的人無疑是皇帝。可時代發展到今天,我們當然也要尊敬國家領袖,但這種尊敬的程度與古代是根本不可同日而語的。在古代,人民要無條件地對皇帝忠誠,不僅要永遠對皇帝忠誠,還要永遠對皇帝的兒子忠誠,對皇帝的孫子忠誠。可是現在,國家元首是人民用選票選出來的,人民可以批評領袖,指責領袖,甚至謾罵領袖,更關鍵的是,領袖任期結束後就離開他的崗位,我們尊敬他在這個職位上做出的貢獻,但不必永遠對一個人無條件效忠。這一點,在呂惠卿說「尊尊」的時候所無法想像的,他絕對想不到兩千年後的政治格局是由人民用選票決定誰來當國家領袖,絕對想不到國家領袖居然還有任期,絕對想不到國家領袖任期結束後會傳給外姓人。可見,「尊尊」在邏輯原則上是永遠成立的,但在具體實踐中,要尊的對象和要尊的程度是不斷改變的。

再比如,過去女子出嫁後就算是夫家的人,只享受夫家的權利,履行夫家的義務,而與父母不再有太多的權利義務關係。父母的遺產,全部都是由兒子繼承,如果沒有兒子,就從侄子中過繼一個兒子來,又或者傳給弟弟,而不會想到傳給女兒,因為女兒雖有骨肉之親,但終究是外姓人,侄子雖然在血緣上不夠親密,但終究是同姓人。武則天稱帝之所以能夠成功,是因為絕大多數人根本就沒有把「以周代唐」這事看得太過認真,因為武則天說到底還是李家的媳婦,即便稱帝也不過是為李家看守祖產罷了,以後遲早還是要把家業還給李家子孫的。等到武則天想把皇位傳給侄子,大臣們就強烈反對了,因為這才是真正的異姓換代,是要把社稷由李家轉讓給武家。因此,只要是在那個時代背景,無論武則天本人如何心不甘情不願,無論她花費多少努力去折騰,都無法改變一個現實,那就是一旦她嫁到李家,那就是李家人,而不再是武家人了。她只能對李家更親,而不能對武家更親,這就是那個時代「親親」的標準。可到了今天這個時代,女兒無論是否出嫁,都是當然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這點上女兒與兒子是完全平等的,根本不存在只傳侄子而不傳女兒一說。可見,「親親」在邏輯原則上也是永遠成立的,但在具體實踐中,要親的對象和要親的程度也是在不斷改變的。

因此,倘使老子和孔子同時穿越到公元二十一世紀,孔子一定會有無數的批判和不滿,因為當今世界的一切都是不合禮制的,不但遠離他心中盡善盡美的周制,甚至連令他痛心疾首的那個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都遠不如。可是老子就能夠寬容得多了,因為「道可道,非常道」,只要具體環境變了,那個「可道之道」自然也要跟著變,只要現在所施行的治國之道不違背真正的「常道」就好了。

推薦閱讀:

姚堯精讀《資治通鑒》第12集
姚堯精讀《資治通鑒》第19集
姚堯精讀《資治通鑒》第13集
姚堯精讀《資治通鑒》第21集
姚堯精讀《資治通鑒》第16集

TAG:道德 | 道德經 | 姚堯 |